坐”,则此於可陈之中,从南头立表,以北头为后表也。
注“郑司”至“听誓”
释曰:先郑云“虞人莱所田之野,芟除其草莱,令车得驱驰”者,谓芟除其田猎之处,故云令车得驱驰。引《诗》者,证田处草莱。按《王制》云:“昆虫未蛰,不以火田。”则仲冬之时,放火田猎,何须芟除草莱。是以《车攻》诗毛传云“大艾草以为防,然后焚而射焉”。是田处不得芟草莱,故后郑易之,以为芟除可陈之处。云“后表之中五十步,表之中央”者,谓从南表至北表。云“表,所以识正行列也”者,於可陈之中央立此四表,表两相各有三军之众,至表则间一而坐,坐而更起,是表正行列也。云“积二百五十步”者,以三表之间有二百步,又加一表五十步,故总为二百五十步也。云“左右之广当容三军”者,天子六军,左右之地各容三军,此郑据天子六军整数而言。其实兼羡卒之等,故《小司徒职》云:“凡起徒役,无过家一人,惟田与追胥竭作。”郑云“国人尽行”,是非止六乡之民六军而已。云“步数未闻”者,但先南北二百五十步,东西不言步数,故云未闻也。云“皆坐,当听誓”者,下文即云“听誓於陈前”,故先当听誓也。
群吏听誓于陈前,斩牲以左右徇陈,曰:“不用命者斩之。”乡,许亮反。搢,刘如字,又音箭,一音初洽反。扑,普卜反。甘,如字,刘胡甘反。
[疏]“群吏”至“斩之”
释曰:云“群吏听誓於陈前”者,士卒皆於后表北面坐,群吏诸军帅皆在士卒前南面立,以听誓。云“斩牲以左右徇陈”者,从表左右向外以徇陈。
注“群吏”至“是也”
释曰:云“群吏,诸军帅”者,从军将以至伍长,谓象军吏建旗者也。引《月令》者,证所誓者是司徒。使司徒誓者,此军吏及士,本是六乡之民,今虽属司马,犹是己之民众,故使司徒誓之也。云“此大阅礼实正岁之中冬”者,周虽建子为正,及其行事,皆用夏之正岁,则此经中夏、中春、中秋、中冬皆据夏法也。云“而说季秋之政,於周为中冬,为《月令》者失之矣”,吕不韦作《月令》者,以为此经中冬为周之中冬,当夏之季秋,故说於季秋,是失之矣。按《月令》季秋云“是月也,天子乃教於田猎,以习五戎,班马政”云云,注引“中秋教治兵法,王载大常”已下为证,不云失。至此乃以《月令》是中冬教大阅法,而言为《月令》者先。郑君两解之,以其彼云司徒誓众,与此誓众之等同,故为大阅。彼为治兵法者,以彼文授车以等级,乃命主祠祭于四方,又与中秋治兵者同,故彼为治兵法也。云“斩牲”者,《小子职》云“凡师田,斩牲以左右徇陈”是也。云“凡誓之大略,《甘誓》、《汤誓》之属是也”者,《甘誓》是启与有扈战,《汤誓》是汤伐桀誓众辞,言“之属”者,仍有《大誓》、《费誓》之等,故云之属。
中军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司马振铎,群吏作旗,车徒皆作;鼓行,鸣镯,车徒皆行,及表乃止;三鼓,摝铎,群吏弊旗,车徒皆坐。摝,音鹿,李扶表反。铎,待洛反。涿,丁角反,沈音浊,刘音独。阊,吐刚反。阘,吐猎反,刘汤答反。琅,音郎。
[疏]“中军”至“皆坐”
释曰:此经总说听誓既已,将欲向南第二表,象战陈初发面敌,此即仲春振旅疾徐坐作之事,一也。
注“中军”至“过琅”
释曰:“中军,中军之将也”者,此六军,三军居一偏,皆自有中军也。是以郑云“天子六军,三三而居一偏”也。言三三者,非谓如筭法。云三三而九者,直是两个三,为三而复三而已也。云“群吏既听誓,命各复其部曲”者,军吏本各主其部分曲别,谓若伍长主五人,两司马主二十五人,卒长主百人之等,皆是部曲。至於誓之时,出向众前,听誓讫,各复其部伍本处,故云复其部曲也。云“中军之将令鼓”者,经云“中军以鼙令鼓”,故知中是中军之将也。云“鼓以作其士众之气”者,《春秋左氏》曹刿云:“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是鼓以作士众之气也。云“鼓人者,中军之将、师帅、旅帅也”者,按《左氏》成二年传,晋与齐战于鞍,卻克伤於矢,曰:“余病矣。”张侯曰:“师之耳目,在吾旗鼓,进退从之。”於是右爰抱而鼓之。时卻克击鼓。哀二年《左传》,铁之战,赵简子云:“伏弢呕血,鼓音不衰。”是皆将居鼓下。知兼有师帅、旅帅者,按上文春辨鼓铎云“军将执晋鼓,师帅执提,旅帅执鼙”,皆是鼓人,故知是军将、师帅、旅帅也。其卒长执铙已下,皆金,非鼓也。云“司马,两司马也”者,以其上文云“两司马执铎”,故知此经云“司马振铎”者,是两司马也。云“以作众”者,金虽非鼓,振之者亦是以作众也。云“作,起也。既起,鼓人击鼓以行之”者,释经“车徒皆作,鼓行”也。云“伍长鸣镯以节之”者,上文云“公司马执镯”,《鼓人职》云“金镯节鼓”,故云伍长鸣镯以节之也。云“伍长一曰公司马”者,上文云“公司马执镯是伍长”,故云一曰公司马也。先郑云“摝读如弄”者,直以摝弄声相近,以振铎谓之弄也。玄谓“如涿鹿之鹿”者,谓从《史记》黄帝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鹿,直取音同,不从义也。此是鹿鹿然作声也。云“掩上振之”者,以手在上,向下掩而执之。云“止行息气也”者,按《鼓人》云:“金铎通鼓,金铙止鼓。”则金铎是通鼓,而云止行息气者,见经云摝铎,即云群吏弊旗,故知金铎亦得止行息气也。《司马法》“鼓声不过阊”以下者,证鼓鼙与铎声之有异也。
又三鼓,振铎,作旗,车徒皆作。鼓进,鸣镯,车骤徒趋,及表乃止,坐作如初。骤,仕救反,刘才遘反。先,悉荐反。
[疏]注“春秋”至“之心”
释曰:昭二十一年:“冬十月,华登以吴师救华氏。宋阍人濮曰:‘《军志》有之:先人有夺人之心。’”注云:“战气未定故也。”“后人有待其衰”,注云:“待敌之衰乃攻。”是其事也。
乃鼓,车驰徒走,及表乃止。鼓戒三阕,车三发,徒三剌。阕,苦穴反。
[疏]注“鼓戒”至“服敌”
释曰:经并言三阕、三发、三剌,郑历言鼓一阕、车一转、徒一剌,三而止者,郑据实而言,非是一时而三故也。
乃鼓退,鸣铙且卻,及表乃止,坐作如初。卻,起略反。和,胡卧反。为,于伪反,下“为相”疑同。
[疏]“乃鼓”至“如初”
释曰:此言“乃鼓退”者,谓至南表,军吏及士卒回身向北,更从南为始也。云“鸣铙且卻”者,此鸣铙且卻,据初至南表退军之时,象在军,军退亦鸣铙。是以《左氏》哀公传,铁之战,陈子云“吾闻鼓不闻金”,亦是鸣铙退军注。及其向北,即更为习战之事,故云及表乃止,坐作如初。故郑云习战之礼,出入一也。
注“铙所”至“鸣铙”
释曰:云“铙所以止鼓”者,《鼓人职》云“金铙止鼓”是也。知“卒长鸣铙”者,春辨鼓铎云“卒长执铙”是也。云“退,自前表至后表”者,经略言表,则“及表乃止,坐作如初”者,总向北三表,故郑云自前表至后表也。云“鼓铎则同”者,鼓人三鼓,两司马执铎,与向南时同,以其习战之礼,出入一也。云“异者,废镯而鸣铙”者,前向南时云“鼓行鸣镯”,此北向,不言鸣镯而言鼓退鸣铙,以其虽习战,出入一犹象退军,故鸣铙也。
遂以狩田,以旌为左右和之门,群吏各帅其车徒以叙和出,左右陈车徒,有司平之。旗居卒间以分地,前后有屯百步,有司巡其前后。险野,人为主;易野,车为主。分,扶问反,又如字,注同。易,以豉反,注同。垒,力轨反。
[疏]“遂以”至“为主”
释曰:此一节总论教战讫入防田猎之事,故云“遂以狩田”也。云“以旌为左右和之门”者,六军分三军,各处东西为左右,各为一门。云“以致和出”者,以教战处内,故以田处出。云“旗居卒门”者,军吏各领已之士卒,执旗以表之,故旗居卒间也。
注“冬田”至“居前”
释曰:云“冬田为狩,言守取之,无所择”者,对春夏言蒷、言苗有所择。又秋名猘,中杀者多,对此围守之,此又多於猘,故得守名也。云“军门曰和”者,《左氏传》云“师克在和,不在众”,田猎象战伐,故其门曰和门也。云“今谓之垒门”者,汉时军垒为门,名曰垒门,与古和门同,故举为说。云“立两旌以为之”者,昭八年《穣梁传》云:“秋,蒷於红,正也。”又云:“刈兰以为防,置旃以为辕门,以葛覆质以为槷。”注云:“质,椹也。槷,门中臬。”又云:“流旁握御辵者不得入。”注:“流旁握,谓车两辝头,各去门边容握。握,四寸也。又《车攻诗》传云:“大艾草以为防,或舍其中,褐缠旃以为门,裘缠质以为槸。门容握,驱而入,辵则不得入。左者之左,右者之右,然后焚而射焉。”又云“古者战不出顷,田不出防”。是其事也。云“有司平之,乡师居门,正其出入之行列也”者,按《乡师职》云:“巡其前后之屯,常戮其犯命者,断其争禽之讼。”故知此经云有司皆是乡师也。云“车徒异群”者,出军之时,一车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车徒同群。今在军行列之时,则车徒异群,故车人有异也。
既陈,乃设驱逆之车,有司表貉于陈前。驱,起具反,又如字。要,於遥反。
[疏]“既陈”至“陈前”
释曰:前经论陈车徒讫,故此云“既陈”。云“乃设驱逆之车”,设讫,即为表貉之祭於陈前也。
注“驱驱”至“仆也”
释曰:云“驱,驱出禽兽使趋田”者,按《王制》云“天子发,诸侯发”,皆不云佐车者,其实天子、诸侯田时皆有驱逆之佐车。直於大夫言之者,据终而言也。知设此车是田仆者,见《田仆职》六设驱逆之车,故知也。
中军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群司马振铎,车徒皆作。遂鼓行,徒衔枚而进。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箸,直虑反。纄,户卦反,刘又胡麦反,或音卦。畀,必二反,与也。豝,音巴,本亦作巴。慎,如字,亦音辰。麎,音辰,又音肾,止尸反。麎,糜牝也。,本亦作豵,子工反。
[疏]“中军”至“左耳”
释曰:此令鼓之事,与上文教战时大同,惟徒衔枚为异。
注“群司”至“计功”
释曰:郑知“群司马谓两司马”者,上文春辨鼓铎,云两司马振铎,故知之也。云“枚如箸,衔之,有纄结项中”者,虽无正文,以意言之。纄即两头系也。既有两系,明於项后中央结之。先郑引《诗》云“言私其豵,献肩于公”,一岁为豵已下,郑皆不从者,《豳诗》毛传云“三岁曰豜”,此云四岁为肩,《尔雅》云:“豕生一曰特,二曰师,三曰豵。”又《尔雅》云:“糜牝曰麎。”无五岁为慎。又《魏诗》云:“三岁曰特。”先郑皆无可依据,故不从也。若然,豜还是鹿之绝有力者也。
及所弊,鼓皆駴,车徒皆讁。駴,本亦作骇,胡楷反,李一音亥。噪,素报反。{付鼓},音符,又芳甫反。
[疏]“及所”至“皆噪”
释曰:云“及所弊”者,冬徒弊止之处,谓百姓猎止。
注“郑司”至“喜也”
释曰:引“《书》曰”者,《书传》文。彼说武王伐纣时事。
徒乃弊,致禽馌兽于郊,入献禽以享焌。馌,于辄反,刘于法反。焌,之升反,后皆放此。
[疏]“徒乃”至“享焌”
释曰:云“致禽馌兽于郊”者,亦谓因田过郊之神位而馈之。
注“徒乃”至“宗庙”
释曰:“《月令》季秋天子既田”云云者,证彼祭禽于四郊,与此馌兽于郊为一物。其实彼一解以为是仲秋祭禽,以祠祊为一也。
及师,大合军,以行禁令,以救无辜,伐有罪。从,才用反,下同。
[疏]注“师所”至“尚武”
释曰:云“师,所谓王巡守若会同”者,以对下文云“若大师”是出军法,故郑云“未有敌,不尚武”也。
若大师,则掌其戒令,莅大卜,帅执事莅衅主及军器。
[疏]“若大”至“军器”
释曰:云“帅执事莅衅主及军器”者,按《小子职》云“衅邦器及军器”,彼官衅之,而大司马临之。
注“大师”至“神之”
释曰:郑知临大卜者,按《大卜》云“掌龟之八命:一曰征”,故知也。云“《司马法》曰‘上卜下谋,是谓参之’”者,卜在庙,又龟有神,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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