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制为,非谓民赋。畿内百里之国者居四都,五十里之国居四县,二十五里之国居四甸,而引天子卿食小都,大夫食县,欲何以难?又《司马法》:‘甸有戎马四匹,长毂一乘。’此为民出军赋,无与於天子国马之故。事条未理,而多纷纭。”赵商云“邦国二千五百九十二匹”者,谓三良,一良四百三十二匹,三良千二百九十六匹。驽三,其一种亦千二百九十六匹,故合为二千五百九十二匹。家四闲,马二种,为千七百二十八匹,谓良马一种四百三十二匹,驽马一种三良马,一种亦千二百九十六匹,并之千七百二十八匹,王合於数。郑不从者,天子十二闲,分为左右,一种马分为两厩,故一种马有四百三十二匹。诸侯及大夫直一厢,不分为左右,则良马惟有三厩,三良居三厩,其数六百四十八匹。驽马亦三,其一种其数亦六百四十八匹,并之千二百九十六匹。家有二种,一良一驽,良居一厩,二百一十六匹,驽马三之,为六百四十八匹,并之为八百六十四匹。故郑氏云子以何术计之。
凡马,特居四之一。
[疏]注“欲其”至“一牡”
释曰:云“欲其乘之性相似也”者,是使三牝各产其一,通牡为四,共驾一车,取同气一心之义。
春祭马祖,执驹。令,力呈反,下“令皆”同。近,附近之近。駣,徐音肇,刘音道,李汤尧反,沈徒刀反。为,于伪反,下“为蹄齧”同。
[疏]注“马祖”至“伤之”
释曰:马与人异,无先祖可寻,而言祭祖者,则天驷也,故取《孝经说》“房为龙马”,是马之祖。春时通淫,求马蕃息,故祭马祖。先郑云“二岁曰驹,三岁曰駣”,《尔雅》文。云“玄谓春通淫之时,驹弱,血气未定,为其乘匹伤之”者,《论语》孔子云“血气未定,戒之在色”。马亦如此,故引之而言也。按《月令》,仲夏“絷腾驹”,注云:“为其牝气有馀,相蹄齧。”彼壮气有馀,相蹄齧,絷之。不为驹弱者,絷有二种,此谓二岁者,彼据马之大者,故不同也。
夏祭先牧,颁马,攻特。蹄,大计反,又音啼,后同。騬,音缯,又音绳。
[疏]注“先牧”至“騬之”
释曰:知“先牧”是养马者,以其言先牧,是放牧者之先,知是始养马者。祭之者,夏草茂,求肥充。云“攻特”者,夏通淫后,攻其特,为其相蹄齧,不可乘用故也。
秋祭马社,臧仆。臧,子郎反。相,息亮反。
[疏]注“马社”至“之仆”
释曰:“秋祭马社”者,秋时马肥盛,可乘用,故祭始乘马者。秋而臧仆者,亦秋时万物成,教之使善。
冬祭马步,献马,讲驭夫。见,贤遍反,下同。从,才用反。
[疏]注“马步”至“简习”
释曰:马神称步,谓若玄宾之步、人鬼之步之类。“步”与“醫”字异,音义同。云“献马,见成马於王也”者,以秋时万物成,亦献成马於王也。云“驭夫,驭贰车、从车、使车”者,《驭夫》文也。云“讲犹简习”者,亦谓秋时物成,讲之使成也。
凡大祭祀、朝觐、会同,毛马而颁之,毛,如字,刘莫报反。
[疏]注“毛马”至“乘之”
释曰:此三者,皆须马从王。故知毛马而颁之为齐其色者。按《毛诗传》云:“宗庙齐豪,尚纯也。戎事齐力,尚强也。田猎齐足,尚疾也。”《尔雅》亦云。虽据宗庙,至於田猎、军旅,既尚疾尚力,亦尚色也。故下云“凡军事,物马而颁之”,是尚力也。《诗》云“四騵彭彭,武王所乘”,又云“四铁孔阜”,秦襄公以田,是齐色不专据宗庙。
饰币马,执扑而从之。扑,普卜反,刘方沟反。遗,惟季反。
[疏]注“郑司”至“马后”
释曰:先郑云以马当币处者,见经云“饰币马”,马可饰,币非可饰之物。又见下文“凡国之使者,共其币马”,注云“使者所用私觌”,则知此直以马遗人,无币。且王家遗人无廷实,故《觐礼》劳侯氏用璧,无庭实也。引《聘礼》者,按《聘礼》,此谓宾入境展币时,布幕讫,皮则陈於幕上,马则於幕南,北面,奠币於其前,引之者,证彼则有币有马。引《士丧礼下篇》者,据将葬朝庙时陈设之事,马为拟乘车所驾,故荐之。“缨三就”者,谓马鞅三成舒之。“入门北面”者,陈之於庙庭也。言“交辔”者,士两马,二人牵之。引之者,证马有饰之事也。
凡宾客,受其币马。
[疏]注“宾客”至“王者”
释曰:言宾客来朝享王者,《大行人》云“庙中将币三享”者是也。使客来聘享王者,《玉人职》瑑、圭、璋、璧、琮以覜聘者也。
大丧,饰遣车之马。及葬,埋之。埋,亡皆反,本又作貍。
[疏]注“言埋”至“刍灵”
释曰:言“遣车”,则《杂记》注“天子九乘苞,大遣奠,牲体乘别,大牢,苞九个,入圹,藏之於椁内瞷外”者。云“涂车之刍灵”者,按《檀弓》,孔子云“涂车刍灵,自古有之”,谓“为俑者不仁”,俑,谓偶人所作,孔子善古而非周,则古者以泥涂为车,刍灵谓以刍草为人马神灵,至周涂车仍存,但刻木为人马,替古者刍灵。今郑云涂车之刍灵,则是仍用刍灵,与《檀弓》违者,至周实用俑者,但郑举古之刍灵况周耳,非谓周家仍用刍灵也。
田猎,则帅驱逆之车。
[疏]“田猎”至“之车”
释曰:驱逆之车,田仆设之,但校人主车马,帅领田仆而已。
凡将事于四海、山川,则饰黄驹。沈,直金反,刘直荫反。
[疏]“凡将”至“黄驹”
释曰:谓王行所过山川,设祭礼之然后去,则杀黄驹以祭之,山川地神,土色黄,故用黄驹也。
注“四海”至“之礼”
释曰:云“四海,犹四方也”者,王巡狩,惟至方岳,不至四海夷狄,故以四海为四方。云“有杀驹以祈沈礼与”者,《尔雅》云:“祭山曰庪县,祭川曰浮沈。”今郑云“以祈沈”者,总解过山川二事。言“与”者,《尔雅》据正祭,此则行过之,约与彼同,故云与以疑之也。引《玉人职》者,按彼有大璋、中璋、边璋,过大山川用大璋,过中山川用中璋,过小山川用边璋。下云黄金勺,青金外朱中,此三璋之勺也。云“黄金勺”者,即彼三璋之勺也。云“前马之礼”者,以黄金勺酌酒礼山川,在马牲前之礼,引之者,证过山川设礼用马牲之事也。
凡国之使者,共其币马。使,所吏反,注同。
[疏]注“使者所用私觌”
释曰:言“国之”,谓王使之。下聘问诸侯王行礼后,乃更以此币马私与主君相见,谓之私觌。诸侯之臣与君同行,不得私觌。若特聘则有之,则聘礼私觌是也。若然,上文饰币马,是以马遗人法,非聘,故无私觌。前宾客来朝聘不言私觌者,诸侯之臣於天子不敢行私觌故也。
凡军事,物马而颁之。
[疏]注“物马齐其力”
释曰:上朝会言“毛马”,郑云“齐其色”。此军事言“物马”,郑云“齐其力”。物即是色,而云齐力,当与上文互以见义,欲见皆有力有色也。
等驭夫之禄,
[疏]“等驭夫之禄”
释曰:掌养马者,有趣马、驭夫、仆夫三者,皆须等其禄,独云驭夫,故郑云举中见上下。
宫中之稍食。
[疏]注“师圉府史以下”
释曰:上云驭夫之等,言士已上讫,故知此是师圉府史以下,中仍有胥徒之等也。
趣马掌赞正良马,而齐其饮食,简其六节。
[疏]注“赞佐”至“六等”
释曰:郑云“佐正者,校人臧仆讲驭夫之时”者,以其校人是养马官之长,校人既有此诸事,而云佐正,明佐此二者可知。云差择王马六等,即上种、戎、齐、道、田、驽是也。
掌驾说之颁,说,始锐反。
[疏]注“用马之第次”
释曰:凡用马当均劳逸,故驾说须依次第,即颁是第次之序,故知是用马之第次也。
辨四时之居治,以听驭夫。治,直吏反,注同。庌,音雅,后同。
[疏]注“居谓”至“之属”
释曰:云“辨四时之居治”者,谓二月已前,八月已后在厩,二月已后,八月已前在牧,故云四时也。云“牧庌”者,放牧之处皆有庌厂以荫马也。以趣马下士,属驭夫中士,故云听驭夫。知治是“执驹攻特”者,以是校人之事,趣马当佐之,明是此二事也。
巫马掌养疾马而乘治之,相医而药攻马疾,受财于校人。相,息亮反,注同。
[疏]“巫马”至“校人”
释曰:巫知马祟,医知马疾,疾则以药治之,祟则辨而祈之,二者相须,故巫助医也。云“受财”者,谓共祈具及药直。
马死,则使其贾粥之,入其布于校人。贾,音嫁,注同,又音古。粥,音育。
牧师掌牧地,皆有厉禁而颁之。
[疏]注“颁马”至“牧处”
释曰:圉人,掌养马者,故《圉人职》云“掌养马刍牧之事”。言“厉禁”者,谓可牧马之处,亦使其地之民遮护禁止,不得使人辄牧牛马也。
孟春焚牧,
[疏]注“焚牧”至“草也”
释曰:孟春,谓夏之孟春,建寅之月,草物将出之时,牧烧焚地,除陈草生新草也。
中春通淫,中,音仲,注同。累,力追反,刘音类。
[疏]注“中春”至“后动”
释曰:按《月令》,季春“乃合累牛腾马,游牝於牧”,彼注云:“此月可以合牛马,系在厩者。其牝欲游,则就牧而合之。”若然,彼不系在厩,亦二月通淫,则与此经合矣。今此注以为“《月令》秦时书,秦地寒凉,万物后动”,与彼注不同者,郑君两解,故彼此不同也。
掌其政令。凡田事,赞焚莱。
[疏]“凡田事赞焚莱”
释曰:焚莱自是山泽之虞,当二月焚莱除陈生新之时,则此官赞山泽之虞也。
廲人掌十有二闲之政教,以阜马、佚特、教駣、攻驹及祭马祖、祭闲之先牧及执驹、散马耳、圉马。佚,音逸。散,素但反,注同。聒,古活反。毋,音无。令,力呈反,下“使令”同。押,音甲。中物,丁仲反。复,扶又反。
[疏]注“九者”至“复惊”
释曰:云“掌十有二闲之政”者,此文与下九者为目,故郑云“九者皆有政教焉”。引《诗》者,证阜为盛义也。子春以“佚”为“逸”,后郑从之,增成其义。先郑“散”读为“中散大夫”之散,取音同也。谓“聒马无令善惊”,后郑亦增成其义,后郑云“闲之先牧,先牧制闲者”,以其通闲言之也。若然,上云夏祭先牧者,直是先养马者,非制闲之人。
正校人员选。
[疏]注“校人”至“平之”
释曰:知校人是师圉者,凡言“正”者,以尊正卑。自趣马已上并上官,非廲人所正,故知所正者师圉。
马八尺以上为龙,七尺以上为騫,六尺以上为马。上,时掌反,下同。牡,茂后反。骊,力知反。牡骊,绝句。牝,频忍反,绝句。褭,奴了反,刘音绕,郭璞音同,刘义异郑。
[疏]注“大小”至“苍龙”
释曰:引《尔雅》所释,作《诗》“騫牝三千”,但诗直音牝不言牡,《尔雅》之意,以诗人美卫文公直牝有三千,其实兼有牡,故云騫中所有牝则骊色,牡则玄色,兼有驹褭骖。引之者,证騫是马色。先郑引《月令》者,谓春之三月,天子听朔及祀帝,皆驾苍龙,顺时色。引之,以证龙是马也。
圉师掌教圉人养马,春除蓐、衅厩、始牧、夏庌马,冬献马。射则充椹质,茨墙则翦阖。蓐,音辱。茨,在私反。阖,户腊反。讶,五嫁反。庑,亡甫反。庇,必二反又音祕。苫,伤占反。鈇,方符反。射,食亦反。
[疏]注“蓐马”至“射处”
释曰:圉师,即《校人》云“良马乘一师四圉”者也。云“夏庌马”者,即《趣马》“辨四时之居”是也。云“冬献马”者,即《校人》冬献马,尊卑连事相成者也。《春秋传》者,左氏庄二十九年“新延厩,书不时”。延厩当於马时,故云“凡马,日中而出,日中而入”,谓春分秋分时。今之孟春新延厩,故云不时也。云“圉人所习也”者,莝,取椹斩莝,则苫盖之类也,皆圉人所习之事。子春云“椹质所射者习射处”者,按《司弓矢》云:“泽则共椹质之弓矢。”此云射则充椹质,皆谓释宫中试弓习武时所充也。
圉人掌养马刍牧之事,以役圉师。
[疏]注“役者”至“令焉”
释曰:乘马一师四圉,四圉人受圉师之所使令焉。
凡宾客、丧纪,牵马而入陈。
[疏]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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