脉诀刊误 - 卷下

作者:【暂缺】 【11,804】字 目 录

仲景曰。假令病患云腹内卒痛。浮而大。知其瘥也。何以知之。若里有病者脉当沉细。今浮大。

故知愈也。病原曰若其人不即愈者必当死。以脉病相反也。然心痛与腹痛各异。凡痛五脏相干。而心痛脉各异见。惟真心痛不问脉。旦占夕死。夕占旦死。腹痛病原亦不一。虚寒、紧弦。积寒、沉紧而实。肝肾弦大为寒痛。故知弦长亦难以死断。

头痛短涩应须死。浮滑风痰必易除。

脉诀此言。只可断风痰头痛一证而已。头痛具八经。又有伏暑、积聚、痰厥、伏痰、肾痰、产后失血、风寒在脑、邪热上攻、气虚气攻、诸证不同。随证诊脉。断生死可也。

中风口噤迟浮吉。急实大数三魂孤。鱼口气粗难得瘥。面赤如妆不久居。中风发直口吐沫。喷药闷乱起复苏。咽喉曳锯水鸡响。摇头上窜气长嘘。病患头面青黑暗。汗透毛端恰似珠。眼小目瞪不须治。

喘汗如油不可苏。

中风口噤至此皆言中风之死候。简易方云风邪中人。其状奄忽。故六脉多沉伏。亦有脉随气奔。

指下洪盛者。当此之际脉亦难辨。但以证参为是。中风。目闭口开。手撒遗尿。声如鼾睡者。必难疗。

内实腹胀痛满盈。心下牢强干呕频。手足烦热脉沉细。大小便涩死多真。

素问曰。五实死。脉盛、皮热、腹胀、前后不通、闷瞀。此谓五实。自汗得后利则实者活。今脉诀增干呕。去闷瞀。又以脉沉细与病反。决以为死。此条宜参之内经。

外实内热吐相连。下清注谷转难安。忽然诊得脉洪大。莫费神功定不痊。

协热下利。胃热呕吐。脉亦洪大。不可遽以死断。

内外俱虚身冷寒。汗出如珠微呕烦。忽然手足脉厥逆。体不安宁必死拚。

素问曰。五虚死。脉细、皮寒、气少、泄利前后、饮食不入。若浆粥入胃泄注止。则虚者活。

今脉诀内外俱虚。与内经多异。全本脉经。

上气浮肿肩息频。浮滑之脉即相成。忽然微细应难救。神功用尽也无生。

脉经曰。上气面浮肿肩息。其脉大。不可治。加利甚者必死。今脉诀以微细为难救。似与脉经相悖。

上气喘急候何宁。手足温暖净滑生。反得寒涩脉厥逆。必知归死命须倾。

通真子改差无因作命须倾。贵协韵也。

中恶腹胀紧细生。若得浮大命逡巡。

脉经曰。卒中恶。吐血数升。脉沉数者死。浮大疾快者生。卒中恶。腹大。四肢满。脉大而缓者生。

紧大而浮者死。紧细而微亦生。然中恶之候。脉亦不等。鬼疰。脉滑。或紧长过寸。或尺寸有脉。

关中绝不至。或乍大乍小。乍长乍短。遁尸。三部紧急。或沉重不至寸。客忤三部皆滑洪大。

凡脉尺寸紧数形。又似钗直吐转增。此患蛊毒急须救。〔速求神药命难停〕(脉逢数软命延生。)此文根据脉经换末句。

中毒洪大脉应生。细微之脉必危倾。吐血但出不能止。命应难返没痊平。

他证吐血。皆以沉细为生。惟中毒吐血。以洪大为生。

大凡要看生死门。太冲脉在即为凭。若动应神魂魄在。止便干休命不停。

铜人经太冲二穴土也。在足大趾本节后二寸。(或云一寸半)动脉陷中。凡诊太冲脉。可决男子病死生。足厥阴脉之所注也。为俞。灵枢曰。胃之清气上注于肺。故气之过于寸口也。动而不止。其悍气上冲头者。合阳明。并下人迎。故阴阳俱动俱静。若引绳。相倾者病。冲脉者。十二经之海也。与少阴之大络起于肾下。出于气冲。循阴股内廉。邪入骨中。循胫骨内廉。并少阴之经。下入内踝之后。

入足下。其别者邪入踝。出属跗上。入大趾间。此脉之常动者也。经脉十二。而寸口人迎太冲独动不休。

故以此三处诊百病。决生死。灵枢作并足少阴之动脉。铜人作足厥阴之俞穴。皆冲脉之所合并而经过者。

其实以候冲脉也。仲景谓当时之人。握手不及足。故立趺阳太溪。以候胃肾之病。李范引活人书所列冲阳穴。以解太冲。失其穴矣。仲景以趺阳专诊足阳明。太溪专诊足少阴。

[卷下] 察色观病患生死候歌

欲愈之病目黄。

仲景曰若脉和。其人大烦。目重睑。内黄者。此为欲解。必当根据仲景以脉参之。

眼胞忽陷定知亡。耳目口鼻黑色起。入口十死〔七〕(实)难当。赤白黑黄色〔起〕(入)目。更〔兼〕(穿)口鼻有灾殃。

耳目口鼻有黑色起。入于口者必死。病患及健人。黑色若白色起。入目及鼻口。死在二日中。脉经同。

扁鹊曰。按明堂察色入门户为凶。不得为吉。所谓门户者。阙庭、肺门户。目、肝门户。耳、肾门户。口、心脾门户。若有色气入者皆死。白色见冲眉上。肺有病。入阙庭。夏死。黄色见鼻上者。脾有病。入口者。春夏死。青色见人中者。肝有病。入目者。秋死。黑色见颧上者。肾有病。入耳者。

六月死。赤色见颐者。心有病。入口者。冬死。盖以五脏五色。各入本脏门户。至被克之时为死期。脉诀四句分作二处。本论一理。今移相附。添赤去起以备五色脉。改兼为穿。以明色入门户为殃。李范及洁古不知扁鹊所论。随各脏色入门户定死期。为脉诀所述之源。故以意误解。

面色忽然望之青。近之如黑卒难当。

此二句移在此。从气色类。

面赤目白忧息气。待过十日定存亡。面青目黄中时死。余候须看两日强。面黄目青众恶扬。荣卫不通立须亡。(面青目白亦须亡。)据脉经改添此句。内经曰。凡面色见黄为有胃气。皆不死。

面黄目青酒乱频。邪气在胃丧其身。面黑目白命门败。困极八日死来侵。

此四句并上面赤目白定存亡二句。刊误本无。据刊本添之在此。

面无精光如土色。不能食时四日亡。目无精光齿牙黑。面白目黑亦灾殃。口如鱼口不能闭。气出不返命飞扬。肩息直视及唇焦。面肿苍黑也难逃。妄语错乱及不语。

脉经曰。病患不能语者。不治。热病者可治。又有风喑不语。而卒不死者。有妊娠胞脉绝不语。俟产后自能言者。

尸臭元知寿不高。人中尽满兼唇青。(俗本作背青非)三日须知命必倾。〔两颊〕(庭黑)颧赤人〔病久〕(必死。)灵枢曰。赤色出两颧。大如拇指者。病虽小愈。必卒死。黑色出于庭。大如拇指。必不病而卒死。庭者、首面也。颧者、眼直下高骨处也。灵枢、千金翼。皆以庭黑颧赤对言。今脉诀取颧赤而舍庭黑。又两颊为赘词。故改为庭黑。以备经旨。此必死之兆。难以病久为文。

口张气直命难停。足趺趾肿膝如斗。十日须知难保守。项筋舒展定知殂。掌内无文也不久。唇青体冷又遗尿。背面饮食四日期。手足爪甲〔皆〕(白)青黑。许过八日定难医。

脉经有爪甲白者不治之文。脉诀遗之。今改添。

脊疼腰重反复难。此是骨绝五日看。体重尿赤时不止。肉绝六日总高kt。

体重溺赤。未可便以为肉绝。内经曰。大肉陷下。大骨枯槁。脱肉破。难经曰唇反方可为肉绝。更宜参审。

手足爪青呼骂多。筋绝九日定难过。发直如麻〔半日〕(应是)死。

中藏经曰。肠绝发直。汗出不止。不得屈伸者。六日死。发眉俱冲起者死。发如麻喜怒不调者死。

发直者十五日死。今脉诀作半日死。与本文不协。盖有六日十五日之异。今改曰应是死。脉诀只歌骨肉筋肠四绝。除心肝绝在前。又有肾绝。小便赤涩、下血不止、耳干、脚浮、舌肿、六日死。足肿九日死。脾绝。载脾脏歌中。肝绝。汗出如水、恐惧不安、伏卧、目直面青。八日死。胃绝。齿落面黄。

七日或十日死。今附注于此。庶具载不遗。肉绝中藏经元无。而脉诀自增。故碍理。

寻衣〔语死〕(妄)〔十知么〕(寿无多。)脉经曰寻衣缝语者不可治。阴阳俱绝。寻衣撮空妄言者死。

[卷下] 论五脏察色候歌

面肿苍黑舌卷青。四肢乏力眼如盲。泣出不止是肝绝。〔八日应当〕(日遇庚辛)命必倾。

此云八日从甲数至庚为八日。此言则胶柱矣。从直改为庚辛。

面黧肩息直视看。又兼掌肿没文斑。狂言乱语心闷热。一日之内到冥间。脐趺肿满面浮黄。

泄利不觉污衣裳。肌肉粗涩兼唇反。一十二日内灾殃。

口鼻气出不复回。唇反无文〔黑〕(鼻)似煤。皮毛焦干爪枯折。途程二日定知灾。

面黑齿痛目如盲。自汗如水腰折频。皮肉濡〔结〕(却)发无泽。四日应当命不存。

改结为却。本难经。

[卷下] 诊妇人有妊歌

(旧文不伦。今移从各类。)肝为血兮肺为气。血为营兮气为卫。阴阳配偶不参差。两脏通和皆类例。血衰气旺定无妊。血旺气衰应有体。

以上论成妊之原。

〔尺〕(寸)微关滑尺带数。流利往来并雀啄。小儿之脉已形见。数月怀胎犹未觉。

上云尺微。下云尺数。可见上尺为误。女脉在关下。尺脉常盛。若尺微则无阴为病矣。脉经云妊娠初时寸微小。呼吸五至。三月而尺数也。内经曰手少阴脉动甚者。妊子也。又云阴搏阳别。谓之有子。阴谓尺中。搏谓搏击于手。尺脉搏击。与寸口殊别。则阴气挺然。为妊之兆。此即所谓寸微尺数也。脉指南云脉动入产门者有胎也。谓出尺脉外。名曰产门。又云尺中脉数而旺者。胎脉也。为血盛也。关滑。雀啄。脉经并不载。素问曰滑为多血少气。故有子。此脉诀所自增也。流利往来。滑脉之形。雀啄者。脉指南云。关上。一动一止者一月。二动一止者二月。余仿此。推之万不失一。此所谓雀啄。雀啄在他病为死形。

三部〔沉正等无疑〕(浮沉按无绝。)尺内不止真胎妇。

脉经曰。三部浮沉正等。按之无绝者。有妊也。今脉诀去浮。以疑易绝。云沉正等无疑。误甚。

今改之。夫正等者。即仲景所谓寸关尺三处。大小浮沉迟数同等也。仲景以同等为阴阳平和之脉。

虽剧当愈。叔和以正等又按无绝。为有妊之兆。真吉征也。内经腹中论曰何以知怀子之且生也。岐伯曰身有病而无邪脉也。所谓身有病。谓经闭也。尺脉来而断绝者。经闭月水不利。今病经闭。

而脉反如常不断绝者。妊娠也。

滑疾〔不散〕(按微)胎三月。但疾不散五月母。

脉经曰。脉滑疾。重手按之微者。胎已三月也。重手按之不散。但疾不滑者。五月也。今改上句从脉经。

以上论三月内有胎之兆。然未知男女之兆也。四月方可以别。故此以下乃分男女之诊。分作两类乃明。

左疾为男右为女。流利相通速来去。两手关脉大相应。已形亦在前通语。

脉经曰。妊娠四月欲知男女法。左尺偏大为男。右尺偏大为女。左右尺俱大。生二子。大者如实状。

左疾为男。右疾为女。俱疾生二子。既分左右脉疾。又云流利相通。又云两手关脉大相应。乃是左右尺脉疾大。上与关大相应。又流利相应。与寸通应。但分左右尺以别男女。左阳右阴以位定也。池氏以左疾为左寸心部属太阳经。以右疾为右寸肺部属太阴经。盖惑于脉赋太阴洪而女孕。太阳大而男孕。不知脉赋惑于脉诀之差。盖脉赋脉诀。皆窃叔和之名以行世。所述之脉。醇疵相半。声律之赋。晋代未有。而世鲜知其非。明于医者。间亦改之一二。而未能尽正云。

左手〔太阳浮大〕(沉实诊为)男。右手〔太阴沉细〕(浮大诊为)女。

脉经曰。得太阴脉为男。得太阳脉为女。太阴脉沉。太阳脉浮。又云左手沉实为男。右手浮大为女。

左右手俱沉实。猥生二男。左右手俱浮大。猥生二女。李氏虽改脉诀沉细为沉大。犹未知太阳脉浮非男。

脉经作女诊也。太阴脉沉非女。脉经作男诊也。又以太阳为左手心部。太阴为右手肺部。是又惑于脉诀脉赋之差。徇池氏以舛注舛之非也。脉经虽曰太阳脉沉为男。太阴脉浮为女。亦不明言以何经为太阳太阴。当于何部诊之。不若脉经后条浮大为女。沉实为男为明白。故根据后条改之。

诸阳为男诸阴女。指下分明长记取。

脉经曰。左右尺俱浮为产二男。不尔则男作女生。左右尺俱沉为产二女。不尔则女作男生。前云右浮大为女。左沉实为男。是独以左右脉各异立言。今左右俱浮为二男。俱沉为二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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