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 者: | 肖柳珍 |
| 出版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
| 丛编项: | |
| 版权说明: | 本书为公共版权或经版权方授权,请支持正版图书 |
| 标 签: | 法律 法律普及读物 |
| ISBN | 出版时间 | 包装 | 开本 | 页数 | 字数 |
|---|---|---|---|---|---|
| 未知 | 暂无 | 暂无 | 未知 | 0 | 暂无 |
导论
上篇:基础理论篇
第一章 医患关系法律属性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
一、合同关系
二、法定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节 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概述
二、强制医疗的含义与范围
三、强制医疗的法律性质
第三节 社会法法律关系
一、社会法概述
二、医患关系的社会法属性分析
第二章 医疗损害特殊性
第一节 医疗服务的高风险性
一、风险因素
二、风险事件
三、风险后果
第二节 疾病的参与性
一、疾病基础性
二、疾病自然进展性
第三节 过错与无过错的交织性
一、有过错的医疗损害
二、无过错的医疗损害
第三章 医疗纠纷爆发成因
第一节 制度因素
一、新旧医疗保障制度断层
二、医疗服务市场化趋利
三、医疗诉讼制度便捷
第二节 社会因素
一、价值观沉浮
二、媒体导向
三、职业“医闹”
四、患者权利变迁
第三节 医院因素
一、医德下滑
二、执行缺陷
第四章 医疗纠纷解决机制
第一节 医疗过失诉讼机制
一、基本特征
二、缺陷
三、不利影响
第二节 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
一、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概述
二、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与医疗纠纷
三、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在我国医疗纠纷中的现状
下篇:实践探索篇
第五章 《办法》时期医疗损害责任制度
第一节 《办法》基本特点
一、行政主导
二、责任限制
三、原因区分
四、限制诉讼
五、国家补充
第二节 《办法》实施后期的改革措施
一、索赔经济损失直接诉讼
二、《民法通则》直接适用
三、诉讼案由二元化
四、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
第三节 改革《办法》的讨论意见
一、处理医疗事故的主体
二、医疗事故分类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四、医疗事故处理
五、赔偿问题
第四节 对《办法》时期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的述评
一、设置民事诉讼前置程序的必要与争议
二、限制损害赔偿的合理与矛盾
三、区分责任与技术的科学与无效
四、鉴定的专业与公正失衡
五、举证责任倒置的理想与两难
第六章 《条例》时期医疗损害责任制度
第一节 《条例》整体思路
一、医疗事故处理的矛盾分析
二、解决医疗事故处理矛盾的思路
三、处理医疗事故要抓住的几个环节
第二节 《条例》相对于《办法》的具体变革及分析
一、扩大救济范围
二、平衡双方诉讼武器
三、赋予直接起诉权
四、鉴定相对中立
五、提高医疗损害赔偿标准
六、取消责任与技术的区分
第三节 《条例》时期司法实践中的其他改革措施
一、《条例》的参照适用
二、事故损害与过错损害应适用不同的法律依据
三、一些地方性法规的补充
四、医疗纠纷诉讼案由的统
第四节 《条例》时期医疗损害责任制度及医患关系的乱像
一、三个双轨制的二元化医疗损害责任制度
二、医患矛盾持续恶化
……
第七章 《侵权责任法》中的医疗损害责任
第八章 我国医疗损害责任制度改革的反思
第九章 完善我国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的对策研究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