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这位羞羞答答,孤独的隐世者理社交生活所用的形象也非常说明问题——一次宴会或化装游行,一场盛大舞会或婚礼,寻欢作乐,炉边聚会。孤寂中他的想象仿佛被捉弄人的海市蜃楼、社交界盛况或众人聚会的热闹所困扰。
霍桑与坡不同。缠住坡的尽是残忍、折磨、幽闭恐怖、恐高症、恐惧症之类的东西。这一点也很好地说明了作为艺术家,这两个人之间的区别。一个更神经质,更紧张,更多幻觉;另一个更沉着冷静,更耽于沉思冥想。霍桑与麦尔维尔之间的对比又有所不同。无路可循的大海、狂风暴雨、飓风与冲天柱、可怕的海洋生物、追猎、搏斗、宰杀——这些象征对霍桑完全生疏别扭,但在麦尔维尔笔下,狂暴邪恶的大自然却表现得唯妙唯肖,妙不可言。三位同时代作家的遣词大相径庭。读坡,我们谁不会注意到反复出现的词汇恶梦:恐怖、焦虑、毛骨悚然的痛苦、畏惧?谁会遗漏麦尔维尔护符般的语言:狂乱、野蛮、凶残、报复、狡猾、恶毒;以及纯洁、高尚、伟大、不屈不挠、不可思议、深不可测?再比较一下霍桑常用的词汇调板。他心爱的形容词:忧郁、暗淡、朦胧、冰冷、呆滞、麻木;他心爱的动词:分离、疏远、隔绝;他心爱的名词:骄傲、利己主义、罪孽、智慧、感情、怜悯。这一切无不证明霍桑的敏感与想象力、洞察力与独创。
它们还证明,霍桑与他那个时代现实主义的作家不同。身为作家,他却对世俗风情,社会事件不感兴趣,一心关注他所谓的“心理传奇”。这个词对他,也许比对我们意义更严肃,更富于悲剧质。正如詹姆斯所说,他关心的是发掘“咱们共同天的深”,而他所找到的却常常令他悲哀,令他震惊。
他所找到的东西使他不可能分享他的同代人爱默生所谓的“爱与善必然存在于万物发展之中”。他倒觉得罪……
[续序上一小节]与错必然存在,与人类的经历可怕而深刻地相互交触。他认为人类能攀升的高度是间歇的,而堕落下去的深渊却永远不变。理解“理亏”的境是他多数故事的核心。
结果,他对人类的境便本能地产生忧虑——不是坡那样激烈的忧虑,也不是麦尔维尔那种愤怒的忧虑,而是一种安静的、痛苦的、长久的忧虑。有时这种忧虑在他作品中达到顶,一时成为彻骨的痛苦,几近绝望。但典型的表现是严肃,沉思,哀痛。霍桑是有罪恶感的挽歌诗人。这种罪恶感与明明白白的罪恶无关,并非放纵、暴力、欺骗,而是他笔下那种明知故犯,自私自利或骄傲自大的邪恶。对人这方面的洞察,他与但丁相去不远,但无论如何与爱默生那个时代的主要发言人大大不同。对他们来说,德行的精华就是独立自主自力更生。霍桑可不然,对自助、自信、自力更生之类,不论理论上还是实践上,他都持怀疑态度。在这个意义上,他不是一个好“个人主义者”。他远不如爱默生那样为共、依赖,妥协的危险焦虑不安,却更为人中有意无意地与同类分离,不但疏远他人而且超于他人之上的糟糕倾向而不安。他笔下的一位主人公说:“我用骄傲把自己包裹起来,就像使用一顶斗篷。”《埃莉诺小的斗篷》这个故事的暗结局,就是这种姿态的隐喻。
霍桑笔下的多数主人公都用这类斗篷包裹自己,虽说它所象征的骄傲形形——社会地位的骄傲、财富与权势的骄傲、道德上独善其身的骄傲等等。还有种骄傲却最容易最具特,表现得最彻底,这就是才智的骄傲。无法回避的事实是,霍桑并不相信才智,一贯不相信,还带着自责的口气,具有一种陀斯妥耶夫斯基的意味。以自己的才智与成就自高自大,以同情心为代价来培育才智,对同胞仅持一种研究与科学的兴趣——这些在霍桑眼中乃人致命的罪恶。《伊桑·布兰德》的故事就表明,这的确是不可饶恕的罪恶。这篇故事的主人翁以一生的时光寻找这种罪恶,到头来才发现自己身上就存在这种罪恶。这是自认为高人一等者们尤其易犯的罪恶,而超乎寻常的恶行则是这种罪恶的结果。霍桑笔下的这类人物,以其更纤细微妙,转瞬即逝,更“象征”的方式,与陀斯妥耶夫斯基笔下的拉斯科尔尼科夫、伊凡·卡拉马佐夫何其相似。
对才智上的自高自大及利己主义的种种形式的惩罚——对罪恶的惩罚——在霍桑看来,是最深刻的苦难,是与人类正常生活相异化,相分割,相隔离的苦难。它是罪行的惩罚,在一定意义上说也是罪行的发端,罪行的本身,因为任何深思熟虑的悲剧诗人也不似霍桑这样善于区分罪行,其原因与其结果。用最简单,最真实的话来总结霍桑对人类的看法,就是,万恶之源在孤独,人类以此开始亦以此告终。犯错误就是把自己与“整个人同情之链”分割开来;受折磨就是全然孤独。孤独,不论与生俱来还是行为后果,是他一成不变的主题。简直无法相信任何作家,包括比他更伟大的作家,谁能比霍桑对“孤独”这个词的可怕含义感受更敏锐。
因此,他作品中表现的人类生活画面也就自然如他所说的那样“忧郁暗淡”,但因此就用陈词滥调给他贴上“悲观主义者”、“厌世作家”的标签,未免过于浅薄。尽管他的作品有那么多局限,但却比多愁善感的悲观主义或温和的愤世嫉俗深刻得多。他对人的看法忧伤却不消沉,对人类的前途怀疑却不绝望。他叫自己“彻头彻尾的民主主义者”,无疑,拥有这种信仰的人,必须对这一理想具有十足信念。他以自己并非“乐观主义”的方式,拥有着这种信念。对将人与人相隔开来,鲜明地区分开来的种种形式与力量,他既不相信也不尊重。对地位、种姓、阶级,他深为鄙视;对往往过多将人类相互疏远的才智上的地位或等级,他同样嗤之以鼻。颇为“自相矛盾”的是,他真正相信的是他所谓的人心,尽管从人心中他发现的东西非常可憎。但从人的角度出发,他不相信其它东西——只相信人的能力可以使人人平等,而不是将人人对立;只相信爱情可以使人类相引相吸;只相信谬误与苦难之中,也有着同情怜悯,有着四海之内皆兄弟。他的结论十分清楚,非正义只能用爱来纠正。这一点,与麦尔维尔何其相似,也许是一种悲剧式的民主信仰吧,但很难让人说它不够哲学。
〔美〕史密斯学院 文学教授
牛顿·阿文*
*本篇为作者替美纽约1964年版《霍桑短篇小说选》所作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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