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结果这么多年都心神不安,干脆投入找它的冒险。第三位说道,有一回他出门打猎,在距白山以南四十哩的地方宿营,夜半醒来,只见大红宝石光芒四射,宛若流星,连树影都直往后退。大家谈到为寻找红宝石藏身的无数次尝试,还有迄今为止使所有冒险者败下阵来的厄运,虽说追踪比月亮更亮,简直亮似太阳的宝石光辉似乎易如反掌。看得出来,每个人都在嘲笑别人自以为会比前人运道好的狂妄,却又同时遮掩不住以为自己一定走运的想法。为了减少大家过分乐观的希望,众人又重提那个印第安传说。说是有位神明在护着宝石,专门跟找宝者捣乱。不是把宝石从这座高山之巅移到那座高山之巅,就是在悬着红宝石的富于魔法的湖上唤起一层迷雾。不过这类说法均不足信。大家都认为,前人之所以失败,是由于不够精明或缺乏毅力,抑或迷宫般的森林、峡谷、崇山峻岭之中,有其它原因自然而然地阻挡了他们奔向某的去路。
①约翰·史密斯(johnsmith,1580—1637):英航海家。1607年到达北美洲大陆的詹姆斯敦(美弗吉尼亚州东部历史遗迹,英格兰人在北美最早的殖民地),并成为这块殖民地的首脑。
谈话中断时,戴大眼镜的家伙环顾众人,以他永不消……
[续大红宝石上一小节]逝的冷笑,把大家挨个儿变成嘲讽的对象。
“好啦,朝拜宝石的同伴们,”他说,“咱们来啦,七个男人外加一位漂亮姑娘——毫无疑问,她跟咱们当中任何一位白胡子老头都一样聪明。是啊,咱们来啦,为了一项共同的大事业。依我看,咱们现在倒可以都来说说,要是自己交好运,找到了红宝石,会拿它怎么办。披熊皮的朋友,你先说,打算如何消受一直在追求的这个宝贝呀,好伙计?天晓得你在这晶山中已找了多久。”
“如何消受?”上年纪的寻宝者苦涩地叫道,“我可没指望从中得到什么快乐,这号傻念头早过去啦!我一直在找这块混蛋石头,只因为年轻时傻乎乎的野心到老成了命定,只有找它我才有力量——它是我灵魂的动力——血中的暖流——骨中的精髓!我要是掉转头不去找它,就会一头栽倒在这诺奇山坡上死掉。这儿是通往这一带山区的门户啊。可要是我费了一辈子的光还能倒流,我还是不会放弃找到大红宝石的希望!一旦找到它,我要把它带到一个我知道的山洞里去,紧紧抱着它,躺下来等死,把它和我永远埋在一起。”
“啊,坏蛋,就不为科学的利益想想!”卡卡福代尔博士嚷起来,满腔哲学家的愤怒。“你压根儿不配看到它的光辉,连远远地看都不配。它是大自然这个实验室制造出来的最最珍贵的宝石。至于我的目的,不过是一个有头脑的人想得到它的唯一目的。一得到它——我有种预感,诸位,这宝贝是特地留给我的,好使我在科学研究上的荣誉登造极——我要回欧洲去,把自己的余生都用来将它还原为最初的元素,还要把一部分宝石研成极细的粉末,把另一部分溶解于酸,或别的任何能溶解这么美妙的合成的溶剂。剩下的,我打算给它放进坩锅熔化,或用吹管使它燃烧。采用这种种方法,我将得到一份精确的分析,最终将我的研究成果写成一本巨著,献给全世界。”
“妙极了!”大眼镜赞道,“博学的先生,您也用不着为破坏这颗宝石有无必要而拿不定主意啦。反正只要仔细看看您的大书,咱们人人都能造出一颗宝石来。”
“可老实说,”伊卡博德·皮戈诺斯特老板开了口,“我反对造出这种假货,因为这么干势必降低真宝石的市价,直说了吧,先生们,保住它的价格对我至关重要。我撂下日常的生意,把仓库交给伙计照料,在拿自己的信誉冒风险。再说,还有生命危险呐,说不定就给那些该死的异教徒野蛮人逮住——代价这么大,我却不敢请求教友们为我祷告一声,因为人家都认为,寻找大红宝石就跟与魔鬼做交易差不多。现在你们想想,我会这么委屈我的灵魂,我的肉,我的名誉和财产,而连从中获利的一个合理机会都没有么?”
“是啊,虔诚的皮戈诺斯特老板,”大眼镜表示同意,“我绝不会以为你有那么傻。”
“没错儿,但愿不会。”商人道,“这颗大红宝石,老实说,我连一眼都没见过。它只要有人们传说的百分之一那么亮,就肯定比莫卧儿大帝①视为无价之宝的那颗钻石还要值钱。所以,我打算把它带上船,航行去英格兰、法兰西、西班牙、意大利,或者只要是上帝的旨意,还可以去异教徒的家。一句话,把这颗宝石卖给人间肯出最高价的帝王,让他把它镶在自己的王冠上。你们谁要是还有比这更明智的办法也请说说看。”
“我有!你这利慾熏心之徒!”诗人叫道,“你难道以为世上再没比黄金更明亮的东西么,就打算把这颗宝石非凡的光芒也变成你已经在里头打滚的铜臭么?要是我,就把宝石藏进我斗篷下面,赶紧回到伦敦那条黑胡同里我的小阁楼间去。在那儿,日日夜夜,我要凝视着它,让我的灵魂汲取它的光彩。这光彩会浸透我的全部智力,在我写下的每一行诗中闪耀光芒。于是,我死后多年,大红宝石的灿烂光华仍会照耀着我的名字!”
“说得好,大诗人!”大眼镜又开腔,“把它藏在你斗篷下面,你是说?嗨,它会从你斗篷的破洞里透出光来,让你像盏南瓜灯笼的!”
“想想看!”维尔勋爵突然发话,不像对同伴倒像对自己,大约认为他们当中最出的也完全不配跟他交谈——“想想看,一个披一领烂斗篷的家伙,竟敢说要把大红宝石弄到格拉布街②的破阁楼上去!我不是早就主意已定,世上再没比大红宝石更适合装点我祖传城堡的门厅的么?它将在那儿世世代代放射光芒,使午夜亮如白昼,照耀着悬挂四壁的铠甲、旗帜和盾徽,使英雄们万古流芳。所以,其他人统统白费力气,不正是为了让我赢得它,把它做为我们崇高家族荣耀的象征么?再说啦,白山顶上的这块红宝石,还从没有过比维尔家大厅为它保留着的位置那么面的地位呐!”
①莫卧儿大帝(thegreatmogul):16世纪征服并统治印度的君主。
②格拉布街(grubstreet):17世纪英伦敦穷文人和雇佣文人集居的街道,即当今的弥尔顿街。
“了不起的想法。”讽刺家嘲弄道,“不过,可否冒昧说一句,用红宝石做上一盏稀罕的墓灯,挂在您先人的墓窖里,比挂在您家城堡大厅,更能显摆您先人的荣耀哩。”
“呣,没错儿,”年轻的庄稼汉接口了,他和新娘子手拉手坐在一起。“这位先生替这块发光的石头派了个好用场,汉娜和我找它的目的也差不多。”
“什么,小伙子!”勋爵大人失惊叫道,“你有什么城堡配挂它呢?”
“没啥城堡,”马修回答,“只有一幢跟晶山这带地方上,任何干净农舍一样的小房子罢了。伙计们,要知道,俺跟汉娜上礼拜才成,就赶着来找大红宝石了,因为长长的冬夜俺们需要它照明。再说,左邻右舍来看俺们,也好让他们见识见识这漂亮的东西。它能把屋子照得通明透亮,不管把针掉到哪个旮旯都找得着。还让所有的窗户都亮着红光,就像壁炉里烧着一堆松树节疤的大火一样。那样的话,俺们半夜醒来,就能瞧清楚彼此的脸,该有多开心哪!”
冒险者们一听这对年轻人的打算全都笑了。要知道,这块美妙无价的宝石,连世间最伟大的君王都愿用来装饰自己的宫殿,并为之骄傲,而这对年轻人的打算却如此朴素简单。尤其那位大眼镜,他已逐个儿嘲笑过所有的人,这下满脸恶意的笑容,连面孔都扭歪了。马修有些恼火,就问他自己要拿大红宝石怎么办。
“大红宝石!”讽刺家的轻蔑难以形容。“嗨,你这个蠢货,天底下根本没这么个玩意儿。我已经走了三千多哩路,打定主意要踏遍这一带所有的山,把脑袋探进每一条峡谷,就为了一个目的,要让任何……
[续大红宝石上一小节]没你那么蠢的家伙明白,大红宝石纯粹是骗人的鬼话!”
多数到晶山来的冒险者的动机都虚妄愚蠢,可谁也不如这位戴一副巨大眼镜的嘲世者更虚妄更愚蠢更邪恶,他是那种可鄙且心术不正的家伙,向往的是地狱里的黑暗而不是天堂。这种人若能扑灭上帝为人类点燃的明灯,宁肯将午夜的昏暗视为最大的荣耀。嘲世者讲话时,他们中有几位被一道璀灿的红光吓了一跳,这红光照亮了四周的崇山峻岭,岩石遍布的急流河,与他们映照林木枝杈的火堆发出的光芒迥然而异。他们侧耳倾听雷声,却什么也没听到,庆幸暴风雨不曾袭击他们。满天的繁星,这些天堂的指针,此刻警告他们闭眼不看熊熊燃烧的柴火,而到梦中去向大红宝石的光芒顶礼膜拜。
年轻的新婚夫妇在棚屋最远的角落睡下,以一道用细枝精心编成的屏障把自己与众人相隔。这屏障恰似夏娃新房悬挂的层层花彩,是那位羞答答的新娘趁众人交谈时动手编成的壁毯。她和丈夫热地手拉手堕入梦乡,又从神奇光芒的梦幻中苏醒,彼此交换更愉快的目光。他俩同时醒来,脸上挂着同样幸福的微笑。想到鲜活的生命与爱情,他们的笑容也更为亮丽。然而一想到自己身居何,新娘便透过那块枝叶编成的壁毯向外张望,发现棚屋外间竟空空荡荡。
“快起来,爱的马修!”她忙叫,“那伙怪人全走光啦!
快起来吧,不然咱们就错过大红宝石啦!”
说真的,这对贫穷的年轻人也实在不配得到引诱他们来这儿的无价之宝。他俩竟酣睡通宵,直到山顶阳光普照。而其他冒险者却彻夜兴奋难熬,辗转反侧,或梦中都在攀登悬崖峭壁。拂晓时分便统统出发圆他们的梦去了。不过,马修与汉娜安歇一夜,脚下生风,快似两只小鹿。他们只停下来祷告片刻,并在阿莫诺沙克河清凉的潭中洗了把脸,吃了几口东西,就开始爬坡。二人艰难跋涉奋力攀登,夫妻情深相濡以沫。一路出现了几次小小的事故,服挂破啦,鞋子跑丢啦,汉娜头发缠到树枝上啦,等等。终于走出森林上缘,眼前正是一段更艰苦的道路。方才,数不清的树干和稠密的树叶禁锢了他们的思绪。此刻面对头顶的山风白云,躶露的岩石,孤独的阳光,他们不由惊慌畏缩起来。回头望望刚刚穿越的那片黑压压的森林,倒宁肯重新湮没在林深之,而不要把自己交给如此广袤如此鲜明的一片荒凉。
“还往上爬么?”马修问新娘,一面伸手搂住汉娜的腰肢,既为保护她,也为贴近她的心,好使自己宽慰。
然而小新娘虽天真质朴,却具有女人喜爱珠宝的天,无法放弃拥有人间最灿烂的宝石的念头,哪怕为此必须历尽艰难险阻。
“咱们再往高爬一点儿吧。”她悄声道。然而仰望寂寥的天空,她声音发颤。
“那就来吧。”马修鼓起男子汉的勇气,拉着她就走,因为他刚刚壮起胆子,她倒害怕起来。
于是,两位红宝石朝拜者向上攀登,一路踩踏矮小却枝繁叶密盘根错节的松树枝松树梢。这些松树已生长好几百年,苔藓遍布,却只有三尺来高。他们又爬上乱七八糟挤作一堆的岩石,大大小小赤光躶露,活像由巨人们堆起来的一座纪念他们头领的石冢。在这片凄凉的高空地带,没有东西呼吸,没有东西生长,除却集聚在他俩中的生命便没有其它生命。他俩爬得这么高,连自然母也仿佛无法再与他们做伴。她在他俩的脚下,在森林边缘以内踟蹰不前,并向他们投来告别的一瞥,目送孩子们走上她自己绿的足迹不曾到过的地方。然而,很快她就看不到他们了。一片又浓又暗的雾霭正在下面聚拢,给广袤的景投下一块块黑影。它们密密地飘往一,仿佛最高的山在召唤与之近的云朵前来聚会。最后,层层雾霭相融相合,化为一,呈现出一条通天大道的模样,好像两位漫游者可以顺其走去,只可惜他们一旦离开幸福的大地,就会再也找不到回来的路。唉!此时此刻,这对恋人多么渴望重新看到绿的大地,比当初在乌云密布的天空下,向往着看一眼天堂的愿望强烈多啦。雾霭渐渐漫上山头,将孤零零的顶笼罩,于是完完全全湮没了他俩的全部视野。这反而减轻了两人的孤寂感。他俩偎依得更紧,相互深情而忧伤地凝望,深恐铺天盖地的云雾会把对方一把夺走。
然而,要不是汉娜渐渐力不支,勇气也随之减少的话,他俩本决心只要能找到立足点,就要在天地之间尽量攀得更高,登得更远。汉娜气喘吁吁,又不肯拖累丈夫,但又时时踉踉跄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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