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 卷七十三列传第三十三 颜延之

作者: 沈约5,633】字 目 录

于世。

竣别有传。竣弟测,亦以文章见知,官至江夏王傅义恭大司徒录事参军,蚤卒。

太宗即位,诏曰:“延之昔师训朕躬,情契兼款。前记室参军、济阳太守{?大}伏勤蕃朝,绸缪恩旧。可擢为中书侍郎。”{?大},延之第三子也。

史臣曰:出身事主,虽义在忘私,至于君亲两事,既无同济,为子为臣,各随其时可也。若夫驰文道路,军政恆仪,成败所因,非系乎此。而据笔数罪,陵仇犯逆,余彼慈亲,垂之虎吻,以此为忠,无闻前诰。夫自忍其亲,必将忍人之亲;自忘其孝,期以申人之孝。食子放鹿,断可识矣。《记》云:“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家不从政。”岂不以年薄桑榆,忧患将及,虽有职王朝,许以辞事,况颠沛之道,虑在未测者乎!自非延年之辞允而义惬,夫岂或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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