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爷去世之后,余之诚几乎变成了一个哑巴,终日一声不吭,只是默默地做活计。
吴氏是个精明人,她估摸必是常叔临咽气之前对余之诚说了什么不能外传的话,儿子一心只在琢磨常爷的嘱托,世间的事已经是完全顾不上了。
“之诚,常爷死前对你说了什么?”吴氏几乎是每天都要追问一遍,但儿子至死也不回答,他只是呆坐着发愣,有时把一锅的饽饽烤成黑炭,他还傻里巴叽地往灶里添柴。
冬去春来,靠余之诚全身使不尽的力气,母子俩的生活一点点地好转了起来,有了吃喝,缝了几件粗布衣,在吴庄子里又混出了人缘儿,日月已经是又有了光彩。
只是今年余之诚早早地便又作下了养蛐蛐、调理蛐蛐的准备,他除了卖柴种地之外,其余的时间几乎全用在秋天养蛐蛐的事上,也不知他又是从哪里弄来了那么多的罐罐盆盆,就近他又取来了干净的黄土,秋风乍起,嘟嘟嘟,余之诚房前屋后的盆盆罐罐里又唱起了蛐蛐的鸣叫,从此余之诚彻夜不眠,精心地侍奉他的这些宠爱。
对于儿子重新玩蛐蛐的癖好,吴氏不加干涉,一次次她还和儿子一起欣赏两只猛虫的厮杀咬斗,余之诚什么事也不回避母親,调理蛐蛐,制芡子,捻搓赤豆,全是当着母親的面做,吴氏不鼓励,不阻拦,只是冷眼看着。
果然,时至深秋,余之诚终于调理出了一只猛虫,这只猛虫不仅在吴庄子所向无敌,还把附近十几个庄子的虫王们咬得狼狈不堪。虫王,行家估摸,凭这只猛虫,余之诚今年能横扫天下,闯天津卫,争作虫王,大丈夫,要争气。
这一天早晨,余之诚穿上老娘给他缝制的粗布衣,怀里揣着一只蛐蛐盆,盆里养着他的猛虫,挑着一担柴禾,他又要进城了。
“之诚!”吴氏一声吆喝,把儿子唤了回来。
“娘!”余之诚当然知道母親为什么唤他回来,当即,他放下柴担,返身进屋,哈咚一下跪在了吴氏的面前。
“将你的蛐蛐放下。”吴氏伸出一双手,要向儿子索回他怀里的蛐蛐盆。
“娘!”余之诚护紧衣襟,几乎是恳求地说着,“血海深仇,不可不报,今天约好下局的正是那个余之忠,他带的把式杨来春。”
“常爷调理蛐蛐的传世绝招儿,早被人家破了,你能用手指将三颗赤豆捻搓至熟,人家也能,你有什么本事就一定会胜?”吴氏极是严峻地问着。
“娘,你看!”说着,余之诚从衣兜里掏出三粒晶亮的珠子,吴氏进过名门府第,一眼她便认了出来,那是三颗珍珠。
跪在吴氏的面前,余之诚将三颗珍珠捏在三个手指之间,手指飞快地捻搓起来,刷刷刷,那在指间旋动的三颗珍珠,随声落下一片粉尘,捻搓着,捻搓着,待余之诚再将三根手指伸到吴氏面前,那指间的三颗珍珠不见了,而地上,却落满了一层粉末。
“娘,这就是常爷临终前的嘱托,常爷嘱咐孩儿,世人只知捻搓赤豆至熟,而常爷百战百胜,决胜一局之前,他要将三颗珍珠捻搓成珍珠粉,为此下芡的手指才更为灵活,自然是能称雄天下。”
“儿呀!”说着,吴氏抓住了儿子的手,立时一串串泪珠涌出了眼窝,泣不成声,她一字一字地对余之诚说着,“他毁我母子的仇要报,咱母子两个也不能总这样清贫,我儿有志有勇,英雄豪气,不白生为七尺须眉,有你这样有志气有恒心的儿子,娘也就别无它求了!”说着,吴氏一把将儿子拉在怀里,紧紧地抱住余之诚的肩膀,大哭出声。
“啊!”一声撕心裂腑的呐喊,余之诚几乎是发疯般地从吴氏的怀里挣扎出来,他伸出左手,紧紧地抓住自己的右手,一阵难以忍受的疼痛使他脸部的肌肉抽搐跳动,从他的右手腕处,滴滴的鲜血流了下来。就在刚才吴氏将儿子紧紧抱在怀里的时刻,突然间一声刺心的声响,吴氏从怀里冷不防掏出一把剪刀,一下子,将儿子右手的食指剪断了。
“娘!”余之诚握着鲜血淋淋的右手,哭喊着又跪在了地上。
“儿呀!”吴氏更是心疼万分,她咕咚一下跪在儿子的对面,将儿子的头抱在胸前,失声地哭着,一声声述说,“不要去下什么蛐蛐局一山堂,咱胜了,他已经败了,儿呀,别怪罪娘心狠,这份荣华富贵,咱不争了。天下由那几个孽障糟践去吧,咱只求平安度日,和他们,咱认了。不争了!”
“不争了!不争了!咱们不争了!我的娘呀!”余之诚在母親吴氏的怀里,哭得已是岔了声。
…………
1993年春,天津。
作者附志:
促织之道,博大精深。文中种种叙述,小说家言而已,祈方家切勿追究。捻搓赤豆一事,秘谱中确有记载,但当今之时,蛐蛐咬斗,胜者哈哈一笑,败者不过脸上贴一纸条则罢,辛苦至此,大可不必。至于捻搓珍珠一事,纯系作者杜撰,雅好蟋蟀诸公,万万不可认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惜之,惜之。切切。
寒儒林希叩拜再拜三拜
1993年春,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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