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因 - 易因

作者: 李赞79,378】字 目 录

人贊其得中道焉。曾似初壯前趾,不知往之不能勝而反受其咎者邪?彼九五正所謂揚于王庭之首一人也,中行无咎,以央上事,若諸葛、蔣費等然。諸葛亦難得。今觀九五之中未光,亦大非諸葛之比矣。故上六直至剛長乃終,若漢獻之遇曹丕是已。則知陰弱難扶,雖有伊尹、周公之能,夬#5亦必有太甲、成王之能。孚號君子道其常#6。吾固于央央焉有感也。其日告自邑,不利即戎者,言斯時也,五陽得地,坤之邑土元幾矣。只可告令自邑,誰與興戎哉。所尚乃窮,雖有五陽且奈之何?然猶利有攸往者,以五陽皆君子,次不至遽為篡奪之謀。但一聽其自終而已。故聖人于六爻復明夬決之道焉。初九壯前趾,則有往不勝之咎,是欲決之過也,不可也。九二勿恤是知時而不敢決也,得中者也。九三重剛壯,決之意達于面目,其象為壯,于順然。夫壯于趾猶有咎也,壯于順豈不凶哉。然是三也,履乾含兌,又正當壯庾之時,故眾陽以相應,為我慍我,獨與之遇兩而若濡,則其陰陽和澤,健說相隨。雖央而又次元不可者,此乃君子之夬,而惜乎上六不知求與之夾也。故曰:君子夬夬。若四,非不欲夬也,奈其以陽居陰,有元膚次且之象,勢不能進,隨羊其後,庶幾可免牽羊之悔。然本不中正,故不聰明。偶因次且不前而隨羊在後,非是聞言而信而自能不蹈牽羊之悔也。獨有九五切近上六,孤陰在上,能幾何時?是謂以柔脆之莧生踐踏之陸,不夫央焉亦可也。此時而央央,我知五亦未能為光中之大矣、甚矣,九三之難也。九三相應,尚有與國共戚之心。九五承上,便有待其終凶之意。嗚呼,人臣至是有不垂涎者鮮矣。吾以謂伊尹、周公、諸葛公三大聖人可敬也。

附錄

熊南沙曰:坤為邑。五陰皆變,僅存上六,邑土小矣。范大性曰:兵戎用眾也。坤變至五,幾于元眾,故不利即戎。丁氏易東曰:四陽為壯,五陽為央,大壯之初日壯趾,故因大壯初趾而加前以別之。翟玄云:乾首之前為順。獨行者,諸爻皆元應,三獨應上,故曰獨。上六為成兌之主。又上于天之澤,故遇雨。

李禿翁曰:聖人所以愛惜陽道者甚殷,故所以告戒陽剛· 者甚至。自一陽初動為復,則是日閉關,商旅不行,后不省方,保護將養,如或傷之。聖人之心可見矣。及至二陽有浸長之勢,聖人便喜其來臨四陰也,即曰:至于八月有凶。夫方長而慮,俏非真遽消也。唯喜其長,故即慮其消。是又可以見聖人欲其長之心至矣。及至三陽為泰,泰交之盛,自古重之不待言者。至四陽則為大壯,然陽喜其壯,絕不喜其用壯。蓋用壯者,小人之事。君子罔敢如此也。故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君子而用壯,直一羊耳。觸藩羸角,何取于壯?四陽之壯既丁寧之如此,五陽之央又可輕邪?凡此五卦,皆聖人之所以深愛陽也。有陽剛之德者,幸毋輕用其剛,而務以深體聖人之意乃可。

巽下乾上

姤:女壯,勿用取女。

《彖》曰:姤,遇也,柔遇剛也。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姤之時義大矣哉。

《象》曰:天下有風,姤;后以施命誥四方。

初六:繫于金妮,貞吉:有攸往,見凶,羸豕孚鏑躅。

《象》曰:繫于金怩,柔道牽也。

九二:包有魚,无咎,不利賓。

《象》曰:包有魚,義不及賓也。

九三:臀元膚,其行次且,厲,無大咎。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牽也。

九四:包元魚,起凶。

《象》曰:無魚之凶,遠民也。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隕自天。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隕自天,志不舍命也。

上九:姤其角,吝,無咎。

《象》曰:姤其角,上窮吝也。

天風姤

姤,遇也。此本純陽之卦而一陰始生于下,遂謂之遇者,柔與剛遇也,地與天遇也,初六一陰.與五陽遇也。夫一柔一剛遇則自然成匹,上天下地遇則自然咸#7章。今以一陰而遇五陽,女又且壯,可如何也?聖人曰:巽,長女也。女已壯矣,勿用以取此女為矣。夫既勿用取女,則此女次不可與長矣。故曰: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晉叔向之母曰:深山大澤,實生龍蛇。彼美吾懼其生龍蛇以禍女#8。然則此女也,豈非實生龍蛇而能禍于而國,凶于而家者邪?其不可取明甚。幸有九二之剛,此女遇之,如遇金怩。然遇即繫之而止,央不得更有所往矣。豕與魚、與瓜皆陰物,皆指初。故在初爻則日贏豕。羸即觸藩贏角之贏,言其躪躅以贏,欲有攸往不受牽#9也。豈知有所往即見凶,而央不可使之有所往乎。此金怩之繫所以為貞且吉與。故于二爻復言包魚。蓋魚必得水而後活,包魚寧有活理?然二必包之乃可無咎者以此。魚不利于賓,故義不可以此魚及賓也。是以寧包而困之,不欲以凶貽之。而其奈四之自欲起凶,何哉?夫無魚是無凶也。乃四反以己為初之賓而自欲起凶,則雖二亦且如何?瓦四又居近君之位,持正應之說,無魚起凶,遠民爭訟。二雖金怩,吾恐終不能繫之矣。則所以使四之終不起凶者,非全賴九五之中正與?故于五爻則又言包瓜焉。夫瓜本易爛之物。瓜而包之,則尤易爛也。今九五中正,乃獨含二之章美,信九二之中貞#10;而能即以九二之杞包初六之瓜。瓜今既已有隕自天矣,故四遂得以請命于天而免于起凶,元惑也。天者乾也,五也。二又因之得全其剛義,三又因之得免于行牽,上又因之得窮焉而元所遇,遂保无咎。則知九五之志真不能#11含同體之命蓋如此矣。嗚呼,中正之君,剛中之臣相遇而成章#12,一至于此。然則天下寧復有不可行之事邪?故曰: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娠之時義實大矣哉。三居乾下臀象,巽為進退不果,居巽上元膚次且,象唯次且,故行未牽于初而得無大咎耳。不然,厲又安可免乎?吾因是而難之一陰始生為姤,而二陰浸長即為遯。遯非遯而遏之謂也。以天下不容元陰,故陽剛不可不逛。遯則雖終日與垢亦元事矣。蓋剛陽之物多不堪忍,故于二因浸長之日即係以逛也。遯而未嘗不遇,則雖遇而實遯。三陰為否。夫三陰在下尚且為否,而四陰在下反為觀又何哉?蓋至于二陽在上,四陰在下,上焉者不動聲色而自能為天下之觀,則又何有于二陰、三陰之問哉。故聖人在上陰陽相得,天下和平有以也。然則天下特患元大觀之人耳。果有大觀則一陽足矣,何待二陽?彼為遲之說者皆為元大觀故也。五陰相剝而後成剝,反使自己元所覆蔭,故聖人大為眾陰之慮,曰:必須完其廬以自庇,載以輿而承君。蓋碩果在是,誰能食之?聖人所以示人于陰陽之際者深矣,所以為陽謀者至矣。

讀者宜細思焉。

附錄

熊南沙曰:鏑躅,依李茂欽作行于住足,于步止也。行有二足,一步一住。巽為股,為進,退股而進,退則鏑躅。祀虞翻以為高大堅實者。于寶曰:初二體巽,為草木。

坤下兌上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甩大牲吉,利有攸往。

《彖》曰: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13。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象》曰:澤上于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初六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無咎。

《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六二:引吉,無咎,孚乃利用褕。

《象》曰:引吉無咎,中未變也。

六三:萃如,嗟如,元攸利,往無咎,小吝。

《象》曰:往無咎,上巽也。

九四:大吉,无咎。

《象》曰:大吉無咎,位不當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貞,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上六:齋咨涕演,無咎。

《象》曰:齋咨涕演,未安上也。

澤地萃

王假有廟,萃之亨也。利見大人以下申言萃之所以亨也。夫物常萃于所說。此卦坤順在下,兌說在上,為順以說。既說矣,得不萃乎?又萬物皆以相應而後萃。此卦九五剛中,六二應之。既應矣,又得不萃乎?此卦之所以名萃也。既萃,則我為天下之王,自然可以假有廟而致孝享亨,何疑哉。然必上順而下說,乃得其正,乃可為天下之王,乃可為天下之所利見,乃可為萬物之所歸往。今下順而上說之非正也。蓋上焉者,若先有說民之心則必有違道于譽之病,是以復有大人之貞焉。蓋言其所以利見大人者,利見大人之貞而非以其能說也。所以利于往萃者,萃以大人之正而非以其有位也。夫唯大人上順天命,下順萬物之情,而未嘗有一毫說民之私,是以利有攸往,咸願共聚而戴之,以為君王。則豈但宜假有廟以孝享其親,雖用大牲而致享,帝之吉元不可者,萃之必亨。蓋如此也。故曰: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夫天地豈可以私說而亨,萬物豈可以私'說而萃?直以王者能順天之命,與物之情。故中心自願與之萃耳。中心之願,正所謂有孚也。今五以兌說居上,則是有意說民者。是以一初六雖有孚信之心,亦自不終也。何也?以乃萃者,其初志乃亂,則變其初志也。所可喜者,初六鄰比六二。二既專心應五,元變于中。若號初前牽引以萃,是故既一握為笑而戒其勿恤矣。復引之前往而欲其同歸于無咎,則二之孚五為何如者?孚五故無咎。引物故獲吉。五利孝享,二利用褕,不亦宜與?六三之志,猶夫初也。既萃如而又嗟如,亦恐其無所利于我而然耳。豈知九五雖未是利見之大人,亦自是剛中之令主。今且為二所孚,為四所比矣。三之視上又何如邪?夫上六已資咨,涕演苦欲,萃五不敢自安于五之上矣。死六三與三?苟知上之巽,五則知我往亦無咎也。故曰往无咎。小吝言其以六居三,不中不正,未兔小吝而不宜往。苟不吝而往,則无咎矣。然則當萃之時,但能往萃,則皆無咎也。故六爻通言無咎焉。若六二則中正而應,若九四則同德而萃。吉與大吉且皆歸之,寧直無咎已邪?固知在九五則不免萃有位之鄙,無永貞之示志,未光之銷。蓋恐初六諸人或有不終之亂,嗟如之嘆,匪孚之疑故耳。是皆聖人之所以為#14五謀也。亦以見為君者之不可以不正,不可以不大也。元即大,貞即正,如是而永永不替。若比之九五,原筮元永貞而自然為五陰之所親輔焉,則亦可以亡其悔而使匪孚者皆孚萃有位者,皆萃于有德矣。此卦與比相似,故聖人獨為萃之九五慮,復言必有比九五、元永貞之德而後悔可亡。不然,終必亂萃,安能亡悔邪?若初、若三、若上,但能往萃即皆无咎。若二、若四,非但无咎,又且大吉。聖人所以為臣人謀者,又何其恕也。元他故也。貞主難遘也,光大之志難得也,通天地萬物之情者未易以日一夕遇也。二與四知之,是故但可相引以萃,未敢遽責之備也。若必皆堯舜之君而後萃,此為士行其志,終元時矣。又安得而不恕乎?四與五皆陽,但九五有位,為眾所萃。四不當九五之位,反往萃五,為不同耳。嗚呼,四萃于五且獲大吉矣,五之當萃,則又何待也?此卦之所以為萃也。

方時化曰:凡萃皆萃于一人。九五當之而親比之先萃者,則其所同德之四陽。故九四一爻獨稱大吉,无咎,以四有聚天下之實,但不居其位耳。九五正當其位,故曰萃有位。然稱位焉未光也。以為非位則未足以萃之也。汪本訶曰:水附于地為比,建萬國,親諸侯,所以親比也。以親故比,因比益親,孰謂聖人比而不周。澤聚于地為萃。除戎器,戒不虞,所以安萃也。以安故萃,因萃思安,孰謂聖人安敢忘危。嗚呼,至矣。有天下者,可以思比與萃之由矣。

附錄

劉濬伯曰:齋咨兌口,象涕演。兌,澤象。

王畿曰:水聚而不防則潰,眾聚而不戢則亂。除者修治以去奘惡也。天生五材,民垃用之,去一不可。誰能去兵窮兵亂也?去兵亦亂也。君子之除戎器,用戒不虞而已。斯安不忘危之意。

巽下坤上

升:元亨,用見大人,勿恤,南征吉。

《彖》曰:柔以時升,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南征吉,志行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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