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套装上下册)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套装上下册)
作 者: 沈德咏,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编
出版社: 人民法院出版社
丛编项: 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丛书
版权说明: 本书为出版图书,暂不支持在线阅读,请支持正版图书
标 签: 法律 民事诉讼法 诉讼法/程序法
ISBN 出版时间 包装 开本 页数 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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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沈德咏 主编 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编著

内容简介

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正式公布实施。《解释》对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问题作了全面系统、明确具体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是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中适用最为广泛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丛书: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套装上下册)》是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解释》的权威解读。《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丛书: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套装上下册)》高度提炼条文主旨,方便查阅使用;以问题为导向,立足办案实务,深入剖析实务问题,对广大法官、律师、学者及相关从业人员理解和准确适用《解释》具有重要参考作用。

图书目录

加强司法解释规范司法行为

努力开创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新局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适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通知

(2015年2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2年8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2年2月4日)

一、管辖

第一条[修改]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中“重大涉外案件”情形的规定

第二条[修改]

[条文主旨]

本条是对专利纠纷案件、海事海商案件的级别管辖和专门管辖作的规定

第三条[修改]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公民和法人住所地的规定

第四条[保留]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公民经常居住地”的规定

第五条[修改]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为被告案件管

……

二、回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部分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九、诉讼费用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十一、简易程序

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十三、公益诉讼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十六、第二审程序

十七、特别程序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十九、督促程序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一、执行程序

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二十三、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