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新注 - 汉书新注卷七 昭帝纪第七

作者: 施丁5,040】字 目 录

东海:郡名。治郯县(在今山东郯城西北)。

十一月壬辰朔,日有蚀之。

四年春三月甲寅,立皇后上官氏(1)。赦天下。辞讼在后二年前(2),皆勿听治。夏六月,皇后见高庙。赐长公主、丞相、将军、列侯、中二千石以下及郎吏宗室钱帛各有差。

(1)上官氏:上官桀之孙女,上官安之女。(2)后二年:指武帝后二年(前87)。

徙三辅富人云陵(1),赐钱,户十万。

(1)三辅:指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所辖地区。

秋七月,诏曰:“比岁不登,民匮于食,流庸(佣)未尽还(1),往时令民共出马,其止勿出。诸给中都官者(2),且减之。”

(1)流佣:指背井离乡为佣的人。(2)中都官:指京师诸官府。

冬,遣大鸿胪田广明击益州(1)。

(1)大鸿胪:官名。武帝改典客为大鸿胪,原掌民族事务,后变为赞襄礼仪之官。

廷尉李种坐故纵死弃市(1)。

(1)廷尉:官名。掌刑狱。

五年春正月,追尊皇太后父为顺成侯。

夏阳男子张延年诣北阙(1),自称卫太子,诬罔,要(腰)斩。

(1)夏阳:县名。在今陕西韩城南。

夏,罢天下亭母马及马弩关(1)。

(1)罢:往昔令天下诸亭养母马,马高五尺六寸,齿未平,弩十石以上,禁止出关;今予撤消。

六月,封皇后父骠骑将军上官安为桑乐侯。

诏曰:“朕以眇身获保宗庙。战战栗栗,夙兴夜寐,修古帝王之事,通《保傅传》、《孝经》、《论语》、《尚书》(1),未云有明(2)。其令三辅、太常举贤良各二人(3),郡国文学高第各一人。赐中二千石以下至吏民爵各有差。”

(1)通:“诵”字之误。《保傅传》:贾谊所撰。(2)未云有明:未能理解之意。(3)太常:官名。掌宗庙礼仪,兼掌选试博士。

罢儋耳、真番郡(1)。

(1)儋耳:郡名。武帝元封元年(前110年)所置,今(前82年)罢之。真番郡:武帝元封三年(前108年)所置,今亦罢之。

秋,大鸿胪广明、军正王平击益州,斩首捕虏三万余人,获畜产五万余头。

六年春正月,上耕于上林。

二月,诏有司问郡国所举贤良文学民所疾苦。议罢盐铁榷酤(1)。

(1)罢盐铁榷酤: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盐铁会议。恒宽《盐铁论》记述了这次会议的内容。

栘中监苏武前使匈奴(1),留单于庭十九岁乃还,奉使全节,以武为典属国(2),赐钱百万。

(1)栘(yí)中监:官名。掌管鞍马鹰犬射猎等事。栘园之中有马厩,故名。苏武:本书卷五十四《苏建传》中有其传。(2)典属国:官名。掌管民族事务,成帝时并入大鸿胪。

夏,旱,大雩(1),不得举火。

(1)雩(yú):古代求雨的祭祀。

秋七月,罢榷酤官(1),令民得以律占租(2),卖酒升四钱(3)。以边塞阔远,取天水、陇西、张掖郡各二县置金城郡(4)。

(1)榷酤官:掌管酒类专卖的官吏。(2)以律占租:令民卖酒,自报所得利交税。自报不实,则论如律。(3)卖酒升四钱:限民卖酒之价,防其牟取暴利。(4)金城郡:郡治允吾(今甘肃永靖县西北)。

诏曰:“钩町侯毋波率其君长人民击反者(1),斩首捕虏有功。其立毋波为钩町王。大鸿胪广明将率有功,赐爵关内侯,食邑。”

(1)钩町:古族名。分布在今云南广南县。毋波:人名。

元凤元年春(1),长公主共(供)养劳苦,复以蓝田益长公主汤沐邑。

(1)元凤元年:即前80年。

泗水戴王前薨,以毋嗣,国除。后宫有遗腹子煖(1),相、内史不奏言(2),上闻而怜之,立煖为泗水王。相、内史皆下狱。

(1)后宫:指泗水王之后宫。(2)相、内史:皆诸侯王国的官名。相统众官,内史掌民政。成帝时省内史,更令相治民。

三月,赐郡国所选有行义者涿郡韩福等五人帛(1),人五十匹,遣归。诏曰:“朕闵(悯)劳以官职之事,其务修孝弟(悌)以教乡里。令郡县常以正月赐羊酒。有不幸者赐衣被一袭(2),祠以中牢(3)。”

(1)韩福:可能是韩婴之后,参考本书卷八十八(儒林传》。(2)不幸:死。一袭:一套。(3)中牢:即少牢,指羊、豕。

武都氐人反(1),遣执金吾马适建、龙侯韩增、大鸿胪广明将三辅、太常徒(2),皆免刑击之。

(1)氐:古族名。汉时活动于甘肃、青海等地。(2)执金吾:官名。汉武帝改中尉为此名,掌督巡三辅治安。马适建:姓马适,名建。“大鸿胪”三字误,时田广明已为卫尉,见本书卷十九《百官公卿表》。徒:这里是指刑徒。

夏六月,赦天下。

秋七月乙亥晦,日有蚀之,既(1)。

(1)日有蚀之,既:由日偏食,至于日全食。

八月,改始元为元凤。

九月,鄂邑长公主、燕王旦与左将军上官桀、桀子票骑将军安、御史大夫桑弘羊皆谋反,伏诛。初,桀、安父子与大将军光争权,欲害之,诈使人为燕王旦上书言光罪。时上年十四,觉其诈。后有谮光者(1),上辄怒曰:“大将军国家忠臣,先帝所属(嘱)(2),敢有谮毁者,坐之。”光由是得尽忠。语在《燕王》、《霍光传》。

(1)谮(zèn):诬陷,中伤。(2)嘱:托付,托孤之意。

冬十月:诏曰:“左将军安阳侯桀、票骑将军桑乐侯安、御史大夫弘羊皆数以邪枉干辅政(1),大将军不听,而怀怨望,与燕王通谋,置驿往来相约结。燕王遣寿西长、孙纵之等赂遗长公主、丁外人、谒者杜延年、大将军长史公孙遗等(2),交通私书,共谋令长公主置酒,伏兵杀大将军光,征立燕王为天子,大逆毋道。故稻田使者燕仓先发觉(3),以告大司农敞(4),敞告谏大夫延年(5),延年以闻(6)。丞相征事任宫手捕斩桀(7),丞相少史王寿诱将安入府门(8),皆已伏诛,吏民得以安。封延年、仓、宫、寿皆为列侯。”又曰:“燕王迷惑失道,前与齐王子刘泽等为逆,抑而不扬(9),望王反道自亲(10),今乃与长公主及左将军桀等谋危宗庙。王及公主皆自伏辜。其赦王太子建、公王子文信及宗室子与燕王、上官桀等谋反父母同产当坐者(11),皆免为庶人。其吏为桀等所诖误,未发觉在吏者,除其罪(12)。”

(1)邪枉干:以邪曲而干求。枉:曲。(2)寿西长:姓寿西,名长。孙纵之:姓孙,名纵之。谒者:官名。掌传达之事。杜延年:当时二人同姓名。此人官谒者;另一人官谏大夫,为杜周之子。长史:官名。汉时三公与大将军属官均有长史,辅佐长官。(3)稻田使:官名。掌稻田租税。燕仓:其子为盖主舍人,故得闻其谋,见本书卷六十三《武五子传》。(4)大司农:官名。掌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财政收支。敞:杨敞。(5)延年:杜延年,杜周之子。(6)以闻:将此事报告皇帝。(7)征事:汉官名。属丞相,秩比六百石。(8)少史:汉官名。属丞相,秩四百石。(9)抑而不扬:秘而不宣。(10)自:疑是“已”之误。反道自新:改邪归正。(11)同产:指同母兄弟。(12)除其罪:此指未被发现而未在押者,不再穷治其罪。

二年夏四月,上自建章宫徙未央宫,大置酒。赐郎从官帛,及宗室子钱,人二十万。吏民献牛酒者赐帛,人一匹。

六月,赦天下。诏曰:“朕闵(悯)百姓未赡(1),前年减漕三百万石(2)。颇省乘舆马及苑马(3),以补边郡三辅传马(4)。其令郡国毋敛今年马口钱(5),三辅、太常郡得以叔(菽)粟当赋(6)。”

(1)赡:足。(2)减漕:减少转漕(水运),以省力役。(3)乘舆马:皇帝自乘驾车之马。(4)传马:驿马。(5)马口钱:马税。(6)太常郡:太常主诸陵,别治其县,故爵秩如三辅郡。以菽粟当赋:此行于三辅太常郡者,以近畿便于输送,以减转漕之役。

三年春正月,泰山有大石自起立,上林有柳树枯僵自起生(1)。

(1)僵:僵卧在地。

罢中牟苑赋贫民(1)。诏曰:“乃者民被水灾,颇匮于食,朕虚仓廪,使使者振(赈)困乏。其止四年毋漕。三年以前所振(赈)贷,非丞相御史所请,边郡受牛者勿收责(债)(2)。”

(1)中牟苑:苑名。在荥阳(在今河南荥阳东北)。(2)诏曰:西汉开边,徙民屯田,给与耕牛,今诏令勿收债;丞相御史所请,另当别论。

夏四月,少府徐仁、廷尉王平、左冯翊贾胜胡皆坐纵反者(1),仁自杀,平、胜胡皆要(腰)斩。

(1)少府:官名。掌山海池泽收入和皇室手工业制造,为皇帝之私府。左冯翊:这里指官名。

冬,辽东乌桓反(1),以中郎将范明友为度辽将军,将北边七郡郡二千骑击之。

(1)辽东:郡名。治襄平(今辽宁辽阳市)。乌桓:古族名。西汉时活动于今内蒙古、辽宁等地区。

四年春正月丁亥,帝加元服(1),见于高庙。赐诸侯王、丞相、大将军、列侯、宗室下至吏民金帛牛酒各有差。赐中二千石以下及天下民爵。毋收四年、五年口赋(2)。三年以前逋更赋未入者(3),皆勿收。令天下酺五日。

(1)元服:指冠。(2)口赋:古代人口税之一。汉时七岁至十四岁出口赋,每人每年二十三钱。(3)逋(bū):拖欠。更赋:秦汉时所征的一种以钱代更役的赋税。男子年二十三年至五十六,按规定轮番戍边服役,称为“更”,不能服者得出钱入官,雇役以代,称“更赋”。

甲戌,丞相千秋薨(1)。

(1)千秋:田千秋。本书卷六十六有其传。

夏四月,诏曰:“度辽将军明友前以羌骑校尉将羌王侯君长以下击益州反虏,后复率击武都反氐,今破乌桓,斩虏获生(1),有功。其封明友为平陵侯。平乐监博介子持节使(2),诛斩楼兰王安(3),归首县(悬)北阙,封义阳侯。”

(1)生:生口。(2)平乐监:官名。掌管平乐观(在上林苑中)。持节使:持节的使者。(3)楼兰:古国名。西汉时处于今罗布泊西南一带。

五月丁丑,孝文庙正殿火,上及群臣皆素服。发中二千石将五校作治(1),六日成。太常及庙令丞郎吏皆劾大不敬(2),会赦,太常■阳侯德免为庶人(3)。

(1)五校:指中垒、屯骑、越骑、射声、虎贲等五校尉。校尉略次于将军。(2)劾:被奏劾。大不敬:不敬皇帝的罪名。(3)德:江德。

六月,赦天下。

五年春正月,广陵王来朝,益国万一千户,赐钱二千万,黄金二百斤,剑二,安车一,乘马二驷(1)。

(1)二驷:马八匹。

夏,大旱。

六月,发三辅及郡国恶少年吏有告劾亡者(1),屯辽东。

(1)晋少年:无赖子弟。告劾亡:被告劾而逃亡。

秋,罢象郡(1),分属郁林、牂柯(2)。

(1)象郡:郡名。治临尘(今广西崇左县)。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置,汉元凤五年(前76)废。(2)郁林:郡名。治布山(在今广西桂平县西)。牂柯:郡名。治故且兰(在今贵州定县东北)。

冬十一月,大雷。

十二月庚戌,丞相薨(1)。

(1):王。本书卷六十六有其传。

六年春正月,募郡国徒筑辽东玄菟城(1)。夏,赦天下。诏曰:“夫谷贱伤农,今三辅太常谷减贱,其令以叔(菽)粟当今年赋。”

(1)玄菟城:在今朝鲜北部咸兴境。

右将军张安世宿卫忠谨,封富平侯。

乌桓复犯塞,遣度辽将军范明友击之。

元平元年春二月(1),诏曰:“天下以农桑为本。日者省用,罢不急官(2),减外繇(徭),耕桑者益众,而百姓未能家给(3),朕甚愍焉。其减口赋钱。”有司奏请减什三(4),上许之。

(1)元平元年:即前74年。(2)不急官:不大需要之官。(3)家给:家家自给自足。(4)什三:十分之三。

甲申,晨有流星,大如月,众星皆随西行。

夏四月癸未,帝崩于未央宫(1)。六月壬申,葬平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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