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新注 - 汉书新注卷二 惠帝纪第二

作者: 施丁2,033】字 目 录

&[说明]本卷叙述汉惠帝刘盈即位及其在位七年的史事。刘盈,刘邦与吕后之子。年六岁,立为太子。性懦弱,刘邦晚年拟以戚夫人子刘如意代之,因大臣反对而未遂。即位后,由吕后掌握大权,因对吕后毒害戚夫人及刘如意不满,纵情酒色,不理朝政,以至忧郁病死。《史记》未为惠帝立纪,因他没有掌过实权,附其事于《吕后本纪》。《汉书》为惠帝立纪,增补了减民租、城长安、以及自然灾异等史事,文字极简,但内容重要。从体例的角度来看,完全是为刘家无能的惠帝圆场,填补帝系的空白点。班固给惠帝“宽仁之主”的评语,未免过当;但惠帝遭吕后挟制,确也难以有所作为。

&孝惠皇帝(1),高祖太子也,母曰吕皇后。帝年五岁,高祖初为汉王。二年,立为太子。十二年四月,高祖崩。五月丙寅,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后曰皇太后。赐民爵一级。中郎、郎中满六岁爵三级(2),四岁二级。外郎满六岁二级(3),中郎不满一岁一级。外郎不满二岁赐钱万。宦官尚食比郎中(4)。谒者、执盾、执戟、武士、驺比外郎(5)。太子御骖乘赐爵五大夫(6),舍人满五岁二级(7)。赐给丧事者,二千石钱二万(8),六百石以上万,五百石、二百石以下至佐史五千(9)。视作斥上者(10),将军四十金(11),二千石二十金,六百石以上六金,五百石以下至佐史二金。减田租,复十五税一。爵五大夫、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而知名者有罪当盗械者(12),皆颂(松)系(13)。上造以上及内外公孙耳孙有罪当刑及当为城旦舂者(14),皆耐为鬼薪白粲(15)。民年七十以上若不满十岁有罪当刑者,皆完之(16)。又曰:“吏所以治民也,能尽其治则民赖之,故重其禄,所以为民也。今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与同居(17),及故吏尝佩将军都尉印将兵及佩二千石官印者,家唯给军赋,他无有所与。

(1)孝惠皇帝:刘盈,刘邦之了,吕后所生,前195年—前188年在位,汉自惠帝以下皆谥“孝”,意谓长有天下,令宗庙血食。(2)中郎:官名。秩比六百石,属郎中令。郎中:官名。秩比二百石,属郎中令。(3)外郎:散郎。(4)尚食:主管饮食。(5)谒者:官名。属郎中令。执盾、执戟、武士、驺(驺骑):皆天子的侍从者。(6)五大夫:爵名。第九级。(7)舍人:官名。太子之宦属。(8)二千石:俸禄等级,月俸一百二十斛。下文六百石、五百石等也是俸禄等级。(9)二百石:疑是衍文。佐史:汉代地方官的属吏。(10)斥上:圹上,墓穴。(11)金:一金值万钱。(12)宦皇帝:指中都官的官吏,以别于王国之官吏。(13)松系:散禁,关押而不上刑具。(14)上造:爵名。第二级。内外公孙:国家公室及外戚之孙。耳孙:曾孙。城旦、舂:秦汉刑名,四岁刑。男筑城,女舂米。(15)鬼薪、白粲:秦汉刑名,三岁刑。取薪给宗庙为鬼薪,坐择米使正白为白粲。(16)完:完刑。不加肉刑(不损其体),但劳作。(17)同居:指父母妻子之外,如兄弟及其子等同居共业者。

令郡诸侯王立高庙(1)。

(1)诸侯王:指诸侯王国。

元年冬十二月(1),赵隐王如意薨(2)。民有罪(3),得买爵三十级以免死罪(4)。赐民爵,户一级。

(1)元年:汉惠帝元处(前194)。(2)赵隐王如意:刘邦之子,戚夫人所生。(3)民有罪:其上当有“令”字。(4)买爵三十级:爵一级直钱二千,三十级为六万。

春正月,城长安(1)。

(1)城:筑城。

二年冬十月,齐悼惠王来朝(1),献城阳郡以益鲁元公主邑(2),尊公主为太后(3)。

(1)齐悼惠王:刘肥,刘邦的长庶子。(2)城阳郡:郡冶莒县(今山东莒县)。邑:汤沐邑。(3)尊公主:齐悼惠王尊鲁元公主为齐太后,是为了取悦于吕太后。

春正月癸酉(1),有两龙见(现)兰陵家人井中(2),乙亥夕而不见(现)(3)。陇西地震(4)。

(1)癸酉:初四。(2)兰陵:县名。在今山东苍山县西南兰陵镇。家人:庶民。(3)乙亥:初六。(4)陇西:郡名。治狄道(今甘肃临洮)。

夏旱。郃阳侯仲薨(1)。秋七月辛未(2),相国何薨(3)。

(1)郃阳侯仲:刘仲,刘邦之兄,刘濞之父。(2)辛未:初五。(3)相国何:萧何。

三年春,发长安六百里内男女十四万六千人城长安(1),三十日罢。

(1)长安:指长安周围。

以宗室女为公主,嫁匈奴单于。

夏五月,立闽越君摇为东海王。

六月,发诸侯王、列侯徒隶二万人城长安(1)。

(1)徒隶:有罪之人。

秋七月,都厩灾。南越王赵佗称臣奉贡(1)。

(1)称臣奉贡:高祖时赵佗已称臣,此时为修职奉贡。

四年冬十月壬寅(1),立皇后张氏(2)。

(1)壬寅:十三日。(2)张氏:张敖之女。

春正月,举民孝弟力田者复其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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