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新注 - 汉书新注卷四 文帝纪第四

作者: 施丁8,571】字 目 录

,行殿中(14)。还坐前殿,下诏曰:“制诏丞相、太尉、御史大夫:间者诸吕用事擅权,谋为大逆,欲危刘氏宗庙,赖将相列侯宗室大臣诛之,皆伏其辜。朕初即位,其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15),酺五日(16)。”

(1)武:柴武。苍:张苍。郢:刘郢客。揭:刘揭。(2)子弘:指少帝弘。(3)阴安侯:刘邦兄刘伯之妻。顷王后:刘邦二兄刘仲之妻。琅邪王:刘泽。二千石:汉代对郡守之通称,因郡守之通称,因郡守的俸禄为二千石。(4)重事:大事。(5)不佞:自谦之词,意谓没有才能。(6)称:副。(7)楚王:指刘邦之弟刘交。(8)西向让:古时宾主东西对坐,东向为尊,代王西向让,是以宾主之礼接待众臣,以示谦让。南向让:古时君臣南北对坐,帝向南坐,代王南向让,已转变为以君主之扎对待群臣,再示谦让。(9)忽:轻易。(10)莫宜寡人:无人比寡人更合适。(11)以次侍:各依职位的次序侍列。(12)太仆:官名。掌管皇帝的车马。清宫:指清除宫中少帝及诸吕的残余势力。(13)天子法驾:皇帝的车驾。(14)行:巡视。(15)女子百户牛酒:古时民间女子不得封爵,故每百户赐给牛一头,酒十石。(16)酺:相聚饮酒。酺五日:特许百姓聚会饮酒五天。汉法,三人以上无故聚饮,便要受罚。

元年冬十月辛亥(1):皇帝见于高庙(2)。遣车骑将军薄昭迎皇太后于代(3)。诏曰:“前吕产自置为相国,吕禄为上将军,擅遣将军灌婴将兵击齐,欲代刘氏。婴留荥阳,与诸侯合谋以诛吕氏。吕产欲为不善,丞相平与太尉勃等谋夺产等军。朱虚侯章首先捕斩产。太尉勃身率襄平侯通持节承诏入北军(4)。典客揭夺吕禄印(5)。其益封太尉勃邑万户,赐金五千斤。丞相平、将军婴邑各三千户,金二千斤。朱虚侯章、襄平侯通邑各二千户,金千斤。封典客揭为阳信侯,赐金千斤。”

(1)元年:汉文帝元年(前179)。辛亥:初二。(2)高庙:汉高帝刘邦的庙。(3)皇太后:指薄太后。(4)襄平侯通:纪通。(5)典客揭:刘揭。

十二月,立赵幽王子逐为赵王,徙琅邪王泽为燕王。吕氏所夺齐楚地皆归之。尽除收帑(孥)相坐律令(1)。

(1)收孥(nú)相坐:一人有罪株连全家老少。孥:妻子儿女。相坐:一同治罪。

正月,有司请蚤(早)建太子,所以尊宗庙也。诏曰:“朕即不德,上帝神明未歆飨(享)也(1),天下人民未有惬志(2)。今纵不能博求天下贤圣有德之人而嬗(禅)天下焉,而曰豫建太子,是重吾不德也。谓天下何(3)?其安之(4)。”有司曰:“豫建太子,所以重宗庙社稷,不忘天下也。”上曰:“楚王,季父也,春秋高,阅天下之义理多矣(5),明于国家之体。吴王于朕,兄也;淮南王,弟也;皆秉德以陪朕(6),岂为不豫哉!诸侯王宗室昆弟有功臣,多贤及有德义者,若有德以陪朕之不能终,是社稷之灵,天下之福也。今不选举焉,而曰必子(7),人其以朕为忘贤有德者而专于子,非所以忧天下也。朕甚不取。”有司固请曰(8):“古者殷周有国,治安皆且千岁,有天下者莫长焉(9),有此道也。立嗣必子,所从来远矣。高帝始平天下,建诸侯,为帝者太祖。诸侯王列侯始受国者皆为其国祖。子孙继嗣,世世不绝,天下之大义也。故高帝设之以抚海内(10)。今释宜建而更选于诸侯宗室,非高帝之志也。更议不宜。子启最长(11),敦厚慈仁,请建以为太子。”上乃许之。因赐天下民当为父后者爵一级。封将军薄昭为轵侯。

(1)歆享:欣然享受。(2)惬(qiè)志:满志。(3)谓天下何:怎能符合天下的愿望。(4)安之:慢慢来的意思。(5)阅:阅历。(6)陪:辅佐。(7)必子:必然传位于子。(8)有司:主管部门的官吏。(9)莫长:没有比它们更长的(10)设之:言设立此法。(11)子启:刘启,文帝刘恒之长子,后为景帝。

三月,有司请立皇后。皇太后曰:“立太子母窦氏为皇后。”

诏曰:“方春和时,草木群生之物皆有以自乐,而吾百姓鳏寡孤独穷困之人或阽于死亡(1),而莫之省忧(2),为民父母将何如?其议所以振贷之。”又曰:“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饱。今岁首,不时使人存问长老(3),又无布帛酒肉之赐,将何以佐天下子孙孝养其亲?今闻吏禀当受鬻者(4),或以陈粟(5),岂称养老之意哉!具为令(6)。”有司请令县道,年八十已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已上,又赐帛人二疋,絮三斤。赐物及当禀粥米者,长吏阅视(7),丞若尉致(8)。不满九十,啬夫、令史致(9)。二千石遣都吏循行(10),不称者督之(11)。刑者及有罪耐以上,不用此令(12)。

(1)阽(diàn):临近。(2)省:视察。(3)存问:慰问,安抚。(4)禀(lǐn):赐给。鬻:稀粥。(5)陈粟:久旧之粟。(6)具为令:制定条令。(7)长吏:指县的丞、尉等。(8)丞若尉致:县丞或尉亲自送去。(9)啬夫、令史:皆是县中小吏。(10)都吏:凡外事循行督捕盗贼,都由督邮主之,故称都吏。(11)督:督察,督责。(12)不用此令:这句是说八十、九十之人员当加赐,但其中有被刑罪暑,则不能享受此条令之优待。

楚元王交薨。

四月,齐楚地震,二十九山同日崩,大水溃出。

六月,令郡国无来献(1)。施惠天下,诸侯四夷远近欢洽。乃修代来功(2)。诏曰:方大臣诛诸吕迎朕,朕狐疑,皆止朕,唯中尉宋昌劝朕,朕以得保宗庙。已尊昌为卫将军,其封昌为壮武侯。诸从朕六人,官皆至九卿。”又曰:“列侯从高帝入蜀汉者六十八人益邑各三百户。吏二千石以上从高帝颖川守尊等十人食邑六百户(3),淮阳守申屠嘉等十人五百户(4)卫尉足等十人四百户(5)。“封淮南王舅赵兼为周阳侯,齐王舅驷钧为靖郭侯(6),故常山丞相蔡兼为樊侯。

(1)令郡国无来献:当时有献千里马者,文帝不受,故有此令。(2)代来功:自代来时有功之人。(3)颍川:郡名。治阳翟(今河南禹县)。尊:人名。(4)淮阳:郡名。治陈县(今河南淮阳)。申屠嘉:汉初功臣,曾任丞相,本书卷四十二有其传。(5)足:人名。(6)靖郭:据杨树达云,当是“清郭”之讹。

二年冬十月,丞相陈平薨。诏曰:“朕闻古者诸侯建国千余,各守其他,以时入贡;民不劳苦,上下欢欣,靡有违德。今列侯多居长安,邑远(1),吏卒给输费苦,而列侯亦无繇(由)教训其民。其令列侯之国(2),为吏乃诏所止者(3),遣太子(4)。”

(1)邑远:指所食之邑离长安远。(2)之国:回到封国去。(3)为吏:指列侯为卿大夫者。诏所止:诏令列侯留于京师者。(4)太子:这里指列侯的太子。

十一月癸卯晦(1),日有食之。诏曰:“朕闻之,天生民,为之置君以养治之。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则天示之灾以戒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适(谪)见于天,灾孰大焉!(2)朕获保宗庙,以微眇之身托于士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乱,在予一人,唯二三执政犹吾股肱也。朕下不能治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3),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过失,及知见之所不及,匄以启告朕(4)。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5)。因各敕以职任,务省繇(徭)费以便民。朕既不能远德,故■然念外人之有非(6),是以设备未息。今纵不能罢边屯戍,又饬(敕)兵厚卫,其罢卫将军军。太仆见马遗财(才)足(7),余皆以给传置(8)。”

(1)晦:阴历每月的最后一天。(2)灾孰大焉:灾莫大于此。(3)三光:日、月、星。(4)匄(gài):乞求。(5)不逮:考虑不周的意思。(6)■(xiàn)然:不安的样子。(7)遗:保留。(8)传置:驿站车马的设置。

春正月丁亥,诏曰:“夫农,天下之本也,其开藉田(1),朕亲率耕,以给宗庙粢盛(2)。民谪作县官及贷种食未入、入未备者(3),皆赦之。”

(1)藉田:皇帝象征性地耕种土地,以奉宗庙,劝民务农。(2)粢(zī)盛:盛于祭器以供祭祀的谷物。(3)种:谷种,种子。食:粮食。未入:未曾交纳。入未备:交纳不足。

三月,有司请立皇子为诸侯王。诏曰:“前赵幽王幽死,朕甚怜之,已立其太子遂为赵王。遂弟辟强及齐悼惠王子朱虚侯章,东牟侯兴居有功,可王。”乃立辟强为河间王,章为城阳王,兴居为济北王。因立皇子武为代王,参为太原王,揖为梁王。

五月,诏曰:“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1),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民或祝诅上(2),以相约而后相谩(3),吏以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为诽谤。此细民之愚(4),无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

(1)进善之旌,诽谤之木:相传唐尧之时在交通要道设立旌旗和木牌,让人们在旌旗下提意见,在木牌上写谏言。(2)祝祖:祈神加害于人。上:指皇帝。(3)相谩:互相欺骗又互相告发。(4)细民:犹“小民”,普通老百姓。

九月,初与郡守为铜虎符、竹使符(1)。

(1)文帝以前已有铜虎符,而文帝始与郡守,故曰:“初”。铜虎符:以铜制的虎符,分为两半,右兰留京师,左半给郡守,调发军队时,持符验合,才能生效。竹使符:以竹制的符。

诏曰:“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而民或不务本而事末(1),故生不遂(2)。朕忧其然,故今兹亲率群农以劝之(3)。其赐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

(1)本:指农业。末:指商业。(2)生不遂:生计困难。(3)今兹:现在。

三年冬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1)。十一月丁卯晦,日有蚀之(2)。

(1)日有食之:日全食。(2)日有蚀之:日偏食。

诏曰:“前日诏遣列侯之国,辞未行。丞相朕之所重,其为朕率列侯之国。”遂免丞相勃,遣就国。十二月,太尉颖阴侯灌婴为丞相。罢太尉官(1),属丞相(2)。

(1)罢:这里解作撤销。(2)属丞相:指丞相兼管太尉的事。

夏四月,城阳王章薨。淮南王长杀辟阳侯审食其(1)。

(1)审食其:吕后的宠幸者,封为辟阳侯。

五月,匈奴入居北地、河南为寇(1)。上幸甘泉(2),遣丞相灌婴击匈奴,匈奴去。发中尉材官属卫将军,军长安。

(1)北地:郡名。治马领(在今甘肃庆阳西北)。河南:指河套以南地区。(2)甘泉:宫名。在今陕西淳化西北。

上自某泉之高奴(1),因幸太原(2),见故群臣,皆赐之。举功行赏,诸民里赐牛酒。复晋阳、中都民三岁租(3)。留游太原十余日。

(1)高奴:县名。在今陕西延安市东北。(2)太原:郡名。治晋阳(在今山西太原市西南)。(3)中都:县名。在今山西平遥西南。

济北王兴居闻帝之代,欲自击匈奴,乃反,发兵欲击荥阳。于是诏罢丞相兵,以棘蒲侯柴武为大将军,将四将军十万众击之。祁侯缯贺为将军,军荥阳。秋七月,上自太原至长安。诏曰:“济北王背德反上,诖误吏民,为大逆。济北吏民兵未至先自定及以军城邑降者,皆赦之,夏官爵。与王兴居去来者(1),亦赦之。”八月,虏济北王兴居,自杀。赦诸与兴居反者。

(1)“兴居”下脱一“居”字。与王兴居居:指与北王兴居共同反叛。去来:叛而来降。

四年冬十二月,丞相灌婴薨。

夏五月,复诸刘有属籍,家无所与。赐诸侯王子邑各二千户。

秋九月,封齐悼惠王子七人为列侯。

绛侯周勃有罪,逮指廷尉诏狱(1)。

(1)诏狱:奉诏令关押犯人的牢狱。

作顾成庙(1)。

(1)顾成庙:文帝自己建造的庙。

五年春二月,地震。

夏四月,除盗铸钱令。更造四铢钱(1)。

(1)四铢钱:钱文仍为“半两”。

六年冬十月,桃李华(1)。

(1)华:开花。

十一月,淮南王长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 34下一页末页共4页/8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