鹖冠子 - 鹖冠子

作者: 陆佃35,502】字 目 录

各隨其性而足,無事於老。

以從師俗。

仰以從於師,俯以從於俗。

毋易天生,毋散天樸。自若則清,動之則濁。

人心譬如槃水,莫動則平,不撓則清;微風過之,則不可以得大形之正矣。

神聖踐承翼之位,

承翼之位,蓋天位也。前後曰承,左右曰翼也。

以與神皇合德;

五精之帝謂之神后,則神皇蓋吳天也。

按圖正端,以至無或作天極。兩治或作祭四致。

兩治,上下察也。四致,普遍四方也。

間以止或作上息。

隨緣赴感,無所不周,如上所謂,可謂至矣。然而動息則靜,語息則嘿,豈常離此寂然之地哉?

歸時離氣,以成萬業。

離,附也。取譬言之,借如五精之帝#32,其道各遍五方,而太吳司春,少吳司秋者,所以歸時離氣,以成萬業也。

一來一往,視衡恆仰。

彼來此往而恆仰視車之衡,所以同乎人也。《禮》曰:國君綏視,大夫衡視。又曰:執天子之器則上衡,國君則平衡,大夫綏之。或曰:衡如權衡之衡。衡之仾仰應物而已,何所容其心哉。

五官六府,分之有道。無鉤無繩,渾沌不分。

曲者不以鉤,直者不以繩,而渾沌全矣。故曰:擢六律,塞師曠之耳;散五釆,膠離朱之目;毀絕鉤繩,儷工倕之指,而天下人始合其樸矣。

大象不成,事無經法。精神相薄,乃傷百族。

此明渾沌之不可判也。蓋偽生真死而渾沌判矣,則精神相戰,百族為之不寧。《南華》曰:上倍日月之明,下爍山川之神。蓋謂是乎?

偷氣相或為祖時,後功可立。

盜陰陽之和以載其形,而還以相時。

先定其利,待物自至,

不迎。

素次以法。物至輒合法者,天地之正器也。用法不正,玄德不成。

所謂:亂天之經,逆物之情,玄天弗成。

上聖者,與天地接,

句。

結六或作交連而不解者也,

六連,六合也。《老子》曰:善結者無繩,約而不可解。

是故有道。南面執政,以衛神明,左右前後,靜侍或無侍字中央。

此言君無為也,而臣亦無為。

開原流洋,

洋,若今海之有洋也。

精微往來、傾傾繩繩,或作鴻鶁繩繩。

傾傾,側貌。繩繩,正貌。

內持以維,外紐以綱或作經,行以理埶或作執,紀以終始,同一殊職,

聯之使同,統之使一。

立為明官五范。

五范,五音也。義見下文。

四時各以類相從#33,昧或作味玄生色,

春夏之華,發於玄冬。

音聲相衡。

衡,平也。

東方者,萬物立止焉,或作東方生物圖揭立止焉。

止,猶植也。

故調以徵。南方者,萬物華羽焉,故調以羽。西方者,萬物成章焉,故調以商。北方者,萬物錄藏焉,故調以角。

徵屬南方,而今此言於東方者,以調東方而已,非謂分配東方也。下皆放此。

中央者,太一之位,

北極,天地之中,而其一明者,太一之座。

百神仰制焉,故調以宮。道以為先,

夫道至矣,而更推以為先。《記》曰:夫禮,必本於太一,分而為天地,轉而為陰陽。

舉載神明,華天上揚,或作華物天上。

疑此樂章之名,蓋若《皇華》、《析揚》也。

本出黃鍾,所始為東方;萬物唯隆。以木華物,天下盡木也,使居東方,主春。以火照物,天下盡火也,使居南方,主夏。以金割物,天下盡金也,使居西方,主秋。以水沉物,天下盡水也,使居北方,主冬。土為大都,天下盡土也,使居中央,守地。天下盡人也,以天子為正。

此言太一司天而分任五方,又以天子治之。

調其氣,

調其五行之氣。木溫、金清之類#35。

和其味,

和其五行之味。水鹹、火苦之類。

聽其聲,

火焦、金殺之類。

正其形,

木圓、土方之類。

迭往觀今,或作令。故業可循或作修也。

天下一致,來不異古,往不異今,卻而觀之,則其業可循。《近迭》篇曰:師未發軔而兵可迭也。蓋前卻曰迭。

首尾易面,或作向#36。

春夏先,秋冬後,其方各有向焉,何可易也。

地理離經,

天之首尾易向,則地理亦失其經。

奪愛令亂。

奪其所欲而亂。蓋天序易於上,地理離於下,則人其有不亂者乎?

上滅天文,理不可知,

天文滅矣,地理安可知也。故曰:文理相明者也。

神明失。或作夫。從或作徒文域作父理者,相明者也。色味者,相度者也。藻華者,相成者也。

對質曰藻,對實曰華。藻,文也。藻如草之藻,華如木之華。

眾者,我而眾之,故可以一范請也。

請,如請益之請。蓋眾者自我而千萬,則其一之亦在我矣。請以一范,無不可者。

順愛之政,殊類相或作未通;

《列子》曰:虎之與人異類而媚養己者,順也。

逆愛之政,同類相亡。

《傳》曰:焉知父子不為豺狼。

故聖人立天為父,建地為母,范或作危者非務使云必同,知一期或作明以使一人也。氾錯之天地之間,而人人被其和。或作人被其和。

此言聖人蓋知一期以使一人,而惟是心焉。氾錯之天地之間,而人人被其和也,非務使之必同。故曰:一人之情,千萬人之情是也。

和也者,無形而有味者也。

和者,道也。蓋道無形而有味。

同和者,仁也。

與道同和。

相容或作密者,義也。

與道相容者,義也。蓋不道則義不能容,不義則道不能容。

仁義者,所樂同或作自名或作召也。能同或作因所樂,無形內政,

此言能同仁義之樂,則政法雖有而真空內之。蓋所謂真空者,無不礙有故也。

故聖知神方,調於無形,而物莫不從。天,受藻華以為神明之根者也。

天受道之英華,以生神明。《列子》曰:清輕者上為天,重濁者下為地。

地,受時或作得以為萬物原者也。

地者,受天之時以產萬物。

神聖,詳或作祥理、或無詳理二字,作庠惡。

深契於理。

惡離制命之柄、制命之柄或無離字。

《老子》所謂:魚不可脫於淵,利器不可以示人。

歛散華精以慰地責或作蔶#37天者也。

此言神聖契理而有以制命,則虀粉萬物而不為戾,雖以慰地責天,可也。昔者老子上毀五帝、通及三皇,而西域之學有喝佛罵祖者,豈近是' 乎?

調味、章色、正聲,以定天、地、人事三者,畢此矣。

其道如上所謂,則天、地、人事豈有出於此乎?

泰錄第十一

入論泰鴻之內,出觀神明之外,定制泰一之衷,

衷之言,中也。無所出入為定。

以為物稽。

入而論泰鴻之內,出而觀神明之外,定而制泰一之衷,便物取稽焉。

天有九鴻,

《拾遺記》曰:望三壺如聚米,視八鴻若縈帶。說者以為:八鴻,八方之名。鴻,鴻大也。然則九鴻蓋九圍歟?

地有九州,

此即鄒子所謂九州,蓋非禹別者也。

泰一之道,九皇之傅,請成於泰始之末。

泰一之道至矣,故上篇云:九皇受傅,以索其然之所生。而今此又言其傅嘗請成於泰始,蓋非泰始莫足以知焉。其曰末者,言順下風而請也。

見不或無不字詳事於名理之外,

此言纔見其事之略而已,更當要其會歸。故下文云。

范無形,嘗無味,以要名理之所會。范者,味之正也。

范者,形也。正,如覆怨其正之正。蓋形受養於味者也。

味者,氣之父母也。

氣不足,補之以精。精不足,補之以味。

精或作清微者,天地之始或作所治也。

言形、言味而又言此者,蓋將要名理之所會,又當致此三者也。

不或無不字見形臠而天下歸美焉,

臠,肉也。

名尸神明者,大道是或作正也。夫錯行合意,扶義本仁,或作收。積順之所成,先聖之所生也。行其道者有其名,為其事者有其功。

此言仁義之治,故行其道者有其名,為其事者有其功。若夫聖人無名,神人無功,乘於道德而遊乎萬物之上,則豈局於仁義之域哉。故下文云。

故天地成於元或作無氣,萬物乘於天地,

元氣,太虛也。太虛含天地,天地含萬物,故其言如此。

神聖乘或作秉於道德,

《南華》所謂無訾無譽、一龍一蛇者也。

以究其理。

或云:萬物乘於聖,秉於道德,以救其聖神#38,以究天地萬物之理。

若上聖皇天者,先聖之所倚威立有命也。

堯、舜、三代誥命未嘗不稱天者,蓋以倚威立命而已。若夫致治之自,則豈可以取頼於天哉?是在我者也。此紂之矯誣上帝而無益於亂。故下文云。

故致治之自在己者也。招高者高,招庳者庫。

此言治之汙隆,顧我所以招之如何。未有囿於管、晏之卑,而可以招堯、舜之高者也。

故成形而不變者,度也;未離己而在彼者,狎漚也#39。

如狎漚者,心動於內則漚烏舞而不下,此未離己而在彼者也。

陳體立節,萬世不易,天地之位也。分物紀或作他名,文理明#40別,神聖之齊也。

齊,如齊量之齊。

法天居地,去方錯圓,或作督。

方以智則滯,圓而神則通。

神聖之鑒也。象說名物,

擬之者,象也。議之者,說也。

成功遂事,隱彰不相離,

神聖之教,不即不離,而至妙之所會者更麤,至高之所適者反下。隱顯豈相離哉。

神聖之教也。

天一位,地一位,聖人參於兩間以齊。齊之而以彼鑒此,以此教彼,則天下之理得矣。然後萬物各遂其生。故下文云。

故流分而神生,

流分,謂水也。天一生水,其於物為精。精聚而後神從之。

動登而明生,

動登,謂火也。地二生火,其於物為神。神會而後識從之。

明見而形成,形成而功存。故文者,所以分物也;理者,所以紀或作地名也。天地者,同事而異域者也。

天域於上,地域於下。

無規圓者,天之文也。無矩方者,地之理也。天循文以動,地循理以作者也。二端或作聖端者、神之法也。

神明之法,如是而已。

神聖之人后或作命,先天地而尊者也。後天地生,然知天地之始;先天地亡,然知天地之終。道包之;故能知度之;

其道圍乎天地之外,故知能知之,義能度之。

尊重焉,故能改動或無動字之;

拔陰陽,移寒暑。

敏或作數明焉,故能制斷之。敏,或為數。精神者,物之貴大者也;

精神之外,皆其緒餘土直者也。

內聖者,

或作聖內。

精神之原也。

外王者乃其緒餘土直,則內聖者精神之原也。

莫貴焉,故靡不仰制焉。制者,所以衛精、擢神、致氣也。

精欲嗇,神欲養,氣欲專,故其辭如此。擢者,秀拔之辭。

幽則不洩,蕳或作聞則不煩,不煩則精明達,

明太用則昏,精太用則竭。

故能役賢能,使神明,

無為也,故能用天下而有餘。

百化隨而變,終始從而豫。

豫,暇豫也。

神明者,積精微全粹之所成也。聖道神方,或作萬。要之極也。

要其會歸,至於此而極矣。

帝制神化,治之期也。

至矣,盡矣,不可以有加矣。

故師或無師字為君而學為臣,

教者為君,學者為臣。

上賢為天子,次賢為三公,高為諸侯。

高者以為諸侯。

易姓而王,不以祖或作禮籍為君者,欲同一善之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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