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將,且此事系建武二十四年。
〔二〕范書南匈奴傳作「段郴」。
冬十二月,武〔陵五〕谿蠻夷反〔一〕,遣劉尚擊之〔二〕,尚軍沒。〔一〕據東觀記、范書補。李賢曰:「酈元注水經云:武陵有五溪,謂雄溪、樠溪、酉溪、潕溪、辰溪,悉是蠻夷所居,故謂五溪蠻。」
〔二〕東觀記馬援傳作「武威將軍劉禹」,當誤。
驃騎大將軍杜茂、鬲侯朱祐、祝阿侯陳俊薨。
朱祐貴儒學,論議常依古法。為將帥受降,追奔逐北,以破敵為功,不問斬首多少。軍吏以不得鹵掠,故或有怨者,徙封鬲侯,食邑七千餘戶,自陳功薄而賞大,願受南陽五百戶足矣。上不許。初,上學長安,嘗過祐。祐方講,留上,須講竟乃共讌語。及上幸祐第,語及平生,上曰:「主人得無捨我講乎?」
二十四年(戊申、四八)
春正月乙亥,大赦天下。
大司空杜林薨,太僕張純為大司空。
林字伯山,右扶風茂陵人。父業以文章顯〔一〕。林少有俊才,好學問,沈深好古,家既多書,又外家張竦父子善文章,林從竦受書,漸漬內外,為當世通儒〔二〕。王莽敗,盜賊并起,林與弟成,俱至河西。隗囂聞林名,故深敬待之,以為治書。後以病去。囂欲超用之,遂稱痼疾。囂心恨林,曰:「杜伯山天子所不能臣,諸侯所不能友〔三〕,蓋伯夷、叔齊,恥食周粟也。今且從師友之位,以從其志焉。」林雖困乏,終為不屈。林嘗得漆書古文尚書一卷,獨寶愛之,每遭困阨,自以不能濟於眾也,猶握抱此經,獨歎息曰:「古文之學將絕於此邪?」至建武初,弟成死,故林持喪東歸。囂既遣林,後悔,令刺客楊賢於隴遮刺林。賢見林自推車,載弟喪,歎曰:「當今之世,誰能行義者?我雖小人,何忍殺義士!」亡去。
〔一〕范書「業」作「鄴」。李賢曰:「鄴字子夏,祖父皆至郡守。鄴少孤,其母張敞女也。鄴從敞子吉學,得其家書。」
〔二〕李賢曰:「竦即吉之子也,博學文雅過於敞,見前書。」惠棟曰:「書斷云:林尤工古文,過于鄴也,故世言小學由杜公。」又李賢注引風俗通曰:「儒者,區也,言其區別古今,居則翫聖哲之詞,動則行典籍之道,稽先王之製,立當時之事,此通儒也。若能納而不能出,能言而不能行,講誦而已,無能往來,此俗儒也。」〔三〕典出禮記儒行。
上聞林已還,乃徵林,拜侍御史。引見問經書、故舊及西州事,上甚悅,賜車馬衣被。歲餘,遷司〔徒〕(馬)〔司〕直〔一〕。百僚知林以名德用,甚敬憚之。林既至京師,與英俊集會,咸敬林之博雅洽聞。河南鄭興、東海衛宏等皆長於古學,從劉歆受左氏春秋,定三統曆,及見林,皆推服焉。濟南徐兆始事衛宏〔二〕,後皆更受林。以前所得一卷古文尚書示宏曰:「林危阨西州時,常以為此道將絕也。何意東海衛宏、濟南徐生復得之邪?是道不墜於地矣。
〔一〕范書杜林傳作「代王良為大司徒司直」,東觀記亦然。王鳴盛十七史商榷曰:「袁宏後漢紀第八卷作「遷司馬直」,脫去下「司」字,固屬顯然,而司徒之作司馬,亦傳寫之誤無疑。王良傳亦作「大司徒司直」。蓋司直乃司徒掾屬,見司馬彪百官志,司馬無之。」王說是,故據以正之。
〔二〕范書杜林傳「徐兆」作「徐巡」。惠棟曰:「案說文引徐巡說。又書斷所載皆作「巡」,袁氏誤也。」惠說是。
二十五年(己酉、四九)
春正月,烏桓大人郝且等率眾貢獻〔一〕,封其渠帥為侯、王。
〔一〕郝且,范書作「郝旦」。三國志烏丸傳注引魏書與袁紀同,而標點本從范書逕改,未出校記。且旦形近易誤,恐當依陳、袁二書作「且」為是。
烏桓者,東胡也。漢初,匈奴冒頓伐其國,餘類保烏桓山,因以為號焉。其俗善騎射,隨水草放牧,居無常處,刻木為信,無文字,而眾不敢違犯。其先為〔一〕……匈奴中亂,烏桓始盛,鈔擊匈奴,匈奴為之轉徙數千里,漢南遂空。
〔一〕袁紀下有佚文。三國志烏丸傳注引魏書曰:「自其先為匈奴所破之後,人眾孤弱,為匈奴臣服,常歲輸牛馬羊,過時不具,輒虜其妻子。至匈奴壹衍鞮單于時,烏丸轉彊。」范書曰:「烏桓自為冒頓所破,眾遂孤弱,常臣伏匈奴,歲輸牛馬羊皮,過時不具,輒沒其妻子。」則袁紀下文當脫去為匈奴所破,臣伏匈奴,歲輸牛馬羊等句。
戊申晦〔一〕,日有食之。
〔一〕按正月己酉晦,三月乃戊申晦,疑袁紀此上脫「三月」二字。
初,劉尚軍沒,議復遣將帥。時馬援年六十二矣,上憫其老,方內選擇,未有所定。援自請曰:「臣尚能披鎧上馬。」上試焉,援既據鞍,左右顧乃下,遂遣之。
冬十月,伏波將軍馬援、楊虛侯馬武、東牟侯耿舒擊武谿〔一〕。援謂所親杜愔曰:「吾受恩深厚,常恐不得死國事也,今得所,甘心瞑目。但畏長者家兒,或在左右,或與共事,殊難得調,獨惡是爾〔二〕。」
〔一〕當是「五谿」或「武陵五谿」之誤,詳見前注。
〔二〕李賢曰:「長者家兒,謂權要子弟等。」又胡三省曰:「余謂調,和也。援固已慮耿舒之難與共事,梁松、竇固之邇言矣。」南鄉侯鄧晨薨。初,晨為常山、汝南太守,皆有名跡,為吏民所愛。在汝南,起鴻〔郤〕陂〔一〕,溉灌田數千頃。百姓于今利之。徵為光祿大夫,數與宴見,陳說平生。晨從容白上曰:「僕竟辦之。」〔二〕上大笑。晨疾病,天子手書慰問,中宮及寧平公主皆為垂泣。既薨,使謁者招新野主魂,備官屬,合葬于北邙山,上與皇后親臨送葬,賞賜甚厚,謚曰惠侯。
〔一〕據東觀記、范書補。
〔二〕指當年笑議蔡少公「劉秀當為天子」之讖事,詳見卷一。二十六年(庚戌、五0)春正月,增吏俸,自三公至于佐吏各有差。
二月,馬援至臨鄉,大破蠻軍,斬首千餘級。
蠻有二道:一曰壺頭,二曰充(中)〔一〕。壺頭徑近而多險,充(中)遠而運糧難。初,上與諸將議所先擊,因以疑而未決。軍至長沙,中郎將耿舒上言先擊充(中)賊,援以為延日費糧,不如進攻壺頭。賊乘高守隘,船不得進。會夏暑熱,吏士疫死者多。援亦病困,穿岸為室,以避暑氣。賊每乘高鼓譟,援輒扶人觀之,左右壯其意,皆為之流涕。耿舒與兄好畤侯弇書言:「舒前上言擊充(中)賊,糧雖難致,兵馬得用,軍人數萬,爭欲奮擊。今壺頭竟不得上,又大軍疾疫,皆如舒言。」弇奏舒書,上遣梁松驛責問援,因代監軍。松未至而援已死,松與馬武等毀惡援於上。上大怒,收援將軍、侯印綬。
〔一〕范書馬援傳及續漢志均作「充」,袁紀「中」字衍,故刪。下同。
是時軍士死者太半,謁者宋均〔慮〕軍不得返〔一〕,與諸將議,欲承制降賊,諸將莫敢應。均曰:「夫忠臣出境,有可安國家,專之可也。」均勒兵成列,稱詔降之。蠻夷震怖,即共斬其大帥降均。均為置長吏而還。均自請矯制罪,天子嘉其功,賜以金帛。其後每有四方異議,數訪問焉。
〔一〕「慮」字據范書補。又胡三省曰:「「宗均」,列傳作「宋均」。趙明誠金石錄有漢司空宗俱碑。按後漢宋均傳:均族子意,意孫俱,靈帝時為司空。余嘗得宗資墓前碑龜膊上刻字,因以後漢帝紀及姓苑、姓纂諸書參考,以謂自均以下,其姓皆作「宗」,而列傳轉寫為「宋」,誤也。後得此碑,益知前言之不繆。」王先謙亦曰:黨錮傳注引謝承書,正作謁者宗均。又曰:廣韻:宗姓,周卿宗伯之後,出南陽。論衡程才篇:東海宗叔犀。即此宗叔庠也。胡、王二說是。今按袁紀卷十二亦作「宗意」,此作「宋」,誤。今存其異文。於是援家屬惶怖,不敢歸舊墓,買城西數畝地,葬其中,賓客故人不敢送葬。故雲陽令朱勃詣闕上書曰:
臣聞王德聖政,不忘人功〔一〕,采其策,不求備於眾〔二〕。故高祖赦蒯通,以王禮葬田橫〔三〕,令大臣曠然,咸不自疑。夫大將在外,讒言在內,微過輒記,大功不計,誠為國之所慎也。故章邯畏誅而奔楚〔四〕,燕將據聊而不下〔五〕,豈其甘心末規哉,悼巧言之傷類也。
〔一〕周書曰:「記人之功,忘人之過,宜為君也。」
〔二〕論語微子曰:「周公謂魯公曰:「君子不施其親,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舊無大故,則不棄也,無求備於一人。」」
〔三〕初蒯通曾說韓信據彊齊,存項羽,參分天下,待機而動。後信族夷滅,高祖詔捕通而釋不誅。又田橫初自立為齊王,漢定天下,橫與其徒屬五百餘人避居海島中。高祖強徵橫,橫行至尸鄉自殺。高祖發卒二千人,以王者禮葬之。事並見史記。
〔四〕章邯敗于鉅鹿,使人至咸陽,趙高拒而不見,有不信之心。邯畏高懼誅,遂降項羽。事見史記。
〔五〕燕將攻下聊城,聊城人或讒之燕,燕將懼誅,因保守聊城,不敢歸。田單攻之久不下,魯仲連為書射城中,燕將泣而自殺。事見史記。
竊見故伏波將軍新息侯馬援,以四年冬始歸正朔。當此之時,虜述矯號於益州,隗囂擁兵於隴、冀,豪傑盱睢〔一〕,且自為政。援拔自西州,慕德效死,孤立貴人之間,曾無一言之佐,自知當要十郡之使〔二〕,徼封侯之福邪?八年,車駕西征,眾議狐疑,援深建西州可破之策,隗囂剋定,援有力焉。及隴右未清,羌虜擾邊,援奉使隴西,奮不顧身,行間關山谷之中,揮戈先零之野,兵動有功,師進輒克。徵在虎賁,則忠策嘉謀,於國用之。南征交阯,克平一州,使王府納越裳之貢,邊境無兵革之憂。間者使南,立陷臨鄉,師已有業,未竟而卒,吏士雖疫,援不獨存。夫戰或以久而立功,或以速而沒師,深入未必為是,不退未必為非,人情豈樂久在遠地不生歸哉!惟援得事朝廷二十二年,北征出塞,再南渡江,觸冒害氣,僵尸軍中,名滅爵絕,國土不傳,海內不知其過,眾庶不聞其罪,卒遇三夫之言〔三〕,被誣罔之讒,家屬杜門,葬不歸墓,怨隙並攻,宗親怖慄,死者不能自列,生者莫為之訟,臣竊傷之!
〔一〕盱,音虛,作張目解。睢,音雖,作張目仰視貌。盱睢,即、跋扈驕恣之狀貌也。
〔二〕陳澧以為「自知」上脫「寧」字。范書馬援傳有「寧」字,且「十」作「七」。
〔三〕戰國策魏策曰:「龐蔥與太子質於邯鄲,謂魏王曰:「今一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否。」「二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寡人疑之矣。」「三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寡人信之矣。」龐蔥曰:「夫市之無虎明矣,然而三人言而成虎。今邯鄲去大梁也遠於市,而議臣者過於三人矣,願王察之矣。」」「蔥」,韓非子作「恭」,諸類書所引作「共」。朱勃奏疏之「三夫」,實源出於此,而以喻耿舒、馬武、梁松等之誣罔毀惡援也。
夫操孤危之忠,而不能自免於讒,此義士之所悲也。惟陛下思豎儒之言,無使功臣懷恨於黃泉也。
書奏,不報,歸田里〔一〕。
〔一〕范書馬援傳作「報,歸田里」。通鑑作「帝意稍解」。王補以為范書本傳「報」上奪「不」字。黃山曰:「案袁紀「不」字,必係誤衍。果不報,則但書不報,文意已足,歸田里不必書也。又罷歸田里,乃漢制廢斥名詞,因不報而自歸,亦不必言歸田里。當時帝方盛怒,勃固無不待報而擅歸之理。勃書本自陳年已六十,當伏田里,故帝報許之,不以其訟伏波為罪,即意稍解也。」聯係下文,黃說是。
時梁松、竇固等在中,上問:「知朱勃乎?」對曰:「故雲陽令也。」以所上章使讀之,松、固驚相謂曰:「如是,陛下不甚罪伏波也!」
袁宏曰:馬援才氣志略,足為風雲之器,躍馬委質,編名功臣之錄,遇其時矣。天下既定,偃然休息,猶復垂白,據鞍慷慨,不亦過乎!
嘗試言之:所以保才者,智也。才智之用,通物為貴。苟才大者濟,智小者獨善,則涉乎通濟者,其智彌廣矣。夫觀雲梯之功,則知班匠之巧;睹太平之業,則悟聖人之明。降斯以還,參差百品,雖智效一官,功覆一簣,亦才力之所會也。古之君子,遇有為之時,不能默然而止,擊節驅馳,有事四方者,蓋為斯也。然自非賢達,不能量也。遭命世之君,傍日月餘光,廢興指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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