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纪校注 - 卷 第 四

作者: 袁宏 周天游9,663】字 目 录

年,宜改正朔,易服色制度,定官名,興禮樂,乃草具儀法奏之。文帝謙讓未皇,然法令所改定,及列侯就國,皆誼發之。文帝欲以誼任公卿,周勃、灌嬰、張相如、馮敬之屬皆害其才而毀之。誼遂見疏而徙為長沙王太傅。又晁錯為太子家令,號曰智囊。景帝即位,力主削藩。吳楚七國反,以誅錯為名,錯遂衣朝服腰斬於市。事並見史漢二書。

且設法禁者,非能盡天下之姦,又皆合眾人之所欲,大抵取便國利事則可矣。書奏,不省。

是時天子方篤於讖,而譚雅不善之,又以功賞薄,故令天下不時定。復上疏曰:臣前獻策,未有詔報,不勝憤懣,復言其過。蓋天道性命,聖人難言也。自子貢等不得而聞,況後世淺儒,能通之乎〔一〕?或收古之圖書,增益造飾,稱孔子並為讖記,以誑誤人主,可不抑遠之哉!臣聞安平則尊道術之士,有難則貴介冑之臣。今聖朝以興復祖統,為民臣主,而四方尚有未盡降歸者,此權謀未得也。臣譚伏觀陛下之用人,其說士則無異略奇謀若酈生、隨何者,將帥則無勇智習兵若韓信、吳起者。其降下,無大恩重賞以誘其後,至或虜奪財物,使各生狐疑,連歲月而不解。古人有言:「皆知取之〔為〕(而)取,莫知與之〔為〕(而)取。」〔二〕陛下若能輕爵祿,與士大夫共之,而勿愛惜,則何招而不至,何說而不釋,何向而不開,何征而不剋!如此則能以狹為廣,以遲為速,亡者復得矣。

〔一〕論語公治長篇曰:「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

〔二〕按范書桓譚傳「而」皆作「為」。老子曰:「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史記管晏列傳曰:「故曰:知與之為取,政之寶也。」作「而」不辭,故據以改。由此上逾不悅。

譚字君山,有雋才,博覽無所不見,不為章句訓詁,皆通其大義〔一〕。數從劉歆、揚雄稽疑論議,至其有所得,歆、雄不能間也。好音樂鼓琴〔二〕,性簡易,不修廉隅〔三〕,頗以此失名譽。嘗疾俗儒高談弘論,不切時務,由此見排擯。哀平間,位不過郎,然王侯貴人皆願與之交。王莽居攝篡弒之間,天下諸儒,莫不競褒稱德美,作符命以求容媚,譚獨嘿然無言〔四〕,官止樂大夫〔五〕。〔一〕范書桓譚傳作「皆詁訓大義,不為章句。」漢代習今文者重章句,習古文者重訓詁。桓譚非毀俗儒,不為章句,尤好古學,志在訓詁通大義。袁紀紀文有誤,「訓詁」恐當移至「皆」字下。

〔二〕桓譚新論曰:「揚子雲大才而不曉音,余頗雜雅摻而更為新弄。子雲曰:「事淺易善,深者難識。卿不好雅頌,而悅鄭聲,宜也。」

〔三〕禮記儒行篇曰:「近文章,砥厲廉隅。」廉者,稜也;隅者,角也;廉隅者,言品行端正,威嚴有志操也。范書本傳作「不修威儀」。

〔四〕顧炎武日知錄曰:「按前漢書翟義傳,莽依周書作大誥,遣大夫桓譚等班行諭告當及位孺子之意。還,封譚為明告里附城。是曾受莽封爵,史為諱之爾。光武終不用譚,當自有說。」師古曰:「明告者,以其出使能明告諭於外也。附城,云如古附庸也。」按王莽傳,當賜爵關內侯者,更名曰附城。

〔五〕新論見微篇、祛蓛篇作「典樂大夫」,范書本傳作「掌樂大夫」。袁宏曰:桓譚以疏賤之質,屢干人主之情,不亦難乎?嘗試言之:夫天下之所難,難於干人主之心。一曰性有逆順,二曰慮有異同,三曰情有好惡,四曰事有隱顯,五曰用有屈伸,六曰謀有內外,七曰智有長短,八曰意有興廢。夫順之則喜,逆之則怒;同之則欣,異之則駭;好之則親,惡之則疏;過之欲隱,善之欲顯;屈者多恥,伸者多怒;語伏在內,志散在外;所長必矜,所短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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