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文献丛刊037 云林县采访册 - 雲林縣采訪冊

作者:【暂缺】 【51,432】字 目 录

雲邑冠,俗人呼為小臺灣焉。

鋪遞(無)

營汛

北港汛隸嘉義營屬,千總一員。

北港無橋,惟街西南番仔溝潭,地勢卑下,春冬水涸,於潭上編竹為橋,以利行人。

北港渡凡三,皆以竹筏為之,於街外東南、西南溪港中,以載行旅。

義塚

一在興化店莊,新舊二所,系公置民園,方長一里;一在樹仔腳莊,凡十一所,橫直五里。

圳(北港地通洋海,潮汛可至,故無水圳)

坡(無)

書院(生童於社學會文,未建書院)

義塾

每年由紳民籌備膏火,延請塾師於聯甲局內教授本街幼童。

社學

聚奎社在街西北文昌廟內,為同社諸生會文之所。藝成,則送品學兼優者第其第次,互相切磋。

祠宇

旌義亭在街中。乾隆五十二年林爽文圍嘉義,擾及北港,紳民結壘自固,屢挫其鋒。五月三十日,賊設伏陷壘,遇害者百有八人。事聞,純廟御書「旌義」二字以賜,紳民敬謹鉤摹,建亭誌感;即其後為義民祠,祀死事諸人,後復以戴逆案內死難者從祀。光緒十七年,祠以歲久失修,為風雨所侵,傾壞將圯。紳民集捐,於二十年重修,增擴後堂一進。春秋祭祀,香火甚盛。

天后宮在街中。雍正庚戌年建。乾隆辛末年,笨港縣丞薛肇廣與貢生陳瑞玉等捐資重修,兼擴堂宇。咸豐十一年,訓導蔡如璋倡捐再修,擴廟廷為四進:前為拜亭,兼建東西二室;二進祀天后;三進祀觀音大士;後進祀聖母。廟貌香火之盛,冠於全臺。神亦屢著靈異,前後蒙頒御書匾額二方,現今鉤摹,敬謹懸掛。每歲春,南北居民赴廟進香,絡繹不絕。他如捍災、禦患、水旱、疾疫,求禱立應。宦紳匾聯,多不勝書。宮內住持僧人供奉香火,亦皆恪守清規。

文昌廟在街西北。堂宇二進,東西兩廊。道光十九年,貢生蔡慶宗倡捐巨資興建,奉祀文昌帝君,以為會文講課之所。光緒元年,貢生陳纓宏等勸捐重修;十三年,里紳蔡慶元等集捐興築垣牆數十丈。

彌陀寺在街東,一拜亭、一堂,祀阿彌陀佛。相傳前因溪有溺兒,每於白晝現形,曳人落水,街民恐懼,視為畏途。嘉慶三年,王福基由此經過,為鬼所困,幾瀕於危;朗誦阿彌陀佛數聲,鬼遂隱;乃告街眾立石焉。後五年,居民於黃昏時,每見石現火光,遂鳩資建寺。同治五年,增廣生鄭來臣等勸捐重修,頗著靈應。

旌義碑在義民祠前進。長三尺七寸二分,闊一尺七寸三分。乾隆五十二年,御賜「旌義」二字,以獎義民。敬謹鉤摹,砌石建亭誌感。

坊(無)

「神昭海表」匾在天后宮,嘉慶間御賜。

「慈雲灑潤」匾光緒十二年嘉邑大旱,知嘉義縣事羅建祥屢禱不雨,適縣民自北港迎天后入城,羅素知神異,迎禱之,翌日甘霖大沛,四境霑足,轉歉為豐,詳經撫部院劉公具題,蒙御書「慈雲灑潤」四字。今敬謹鉤摹,與嘉慶年所賜共懸廟廷。

「海天靈貺」匾道光十七年,本任福建水師提督王得祿統兵渡臺,舟次,外洋忽得颱風,禱神立止,兼獲順風以濟,遂平臺亂;上匾誌感。

風俗

與斗六首堡同。

科貢

黃登瀛:光緒丁丑科進士。

黃登瀛:同治甲子科舉人。

蔡錫嘉:光緒乙亥科恩貢。

許鴻書:咸豐己酉科拔貢。

梁棟材:同治癸酉科拔貢。

洪時配:咸豐癸丑科歲貢。

職官

文職(無)

武職

千總一員。

宦續(無)

流寓(無)

鄉賢(無)

孝子(無)

貞女(無)

貞孝女(無)

貞節婦(匯入節婦內)

貞烈婦(無)

貞烈女(無)

節婦

蔡吳氏,草湖莊人;父吳天來。年十七,適北港蔡天照;三年照沒,氏年方二十歲,矢志守節,屏絕鉛華,縞素終身。至年六十一歿,守節四十一年。光緒十三年,嘉義縣羅建祥為之請旌,報「可」。

蔡王氏,字閑娘,北港王謙女也。幼性端謹,非禮勿言。年二十,適本街蔡鑽,伉儷甚篤。逾年,育一子。家門雍睦,琴瑟靜好,人盡羨之。鑽病,氏調湯藥必躬親,晝夜未嘗就枕;未幾,鑽歿,氏蓄志欲殉,慟哭嘔血,暈絕。後醒,張目遍視,見幼子在側,乃拊屍大哭曰:『兒幼,妾志不得遂矣!奈何』!悲極聲嘶,鄰人為之下淚。氏既葬夫,即杜門課績,雖親串慶吊皆不往,惟撫孤守節以存禋祀。今子已長成,且抱孫矣。氏志於此少慰。行年五十有四,猶不見外親云。計守節二十五年,尚存而未旌表。

蔡楊氏,楊崖女也;世居北港。字蔡■〈木盛〉為室,年二十于歸。■〈木盛〉家貧,氏能茹苦,有梁孟風。二十歲,■〈木盛〉卒,僅有七月遺孕,氏摒擋喪具,為夫殯斂;既葬,惟以女紅自給。逾三月,產一子。氏既須乳子,又事針黹;家益貧,然矢志彌堅,雖炊煙屢斷,處之晏如。今子已長成,能順母志,家業稍裕,氏猶不改寒素。現年五十八歲。

蔡陳氏,名珠,扶朝家莊陳烏番女。年十五適北港蔡汝永,便能持家,操中饋事,井井有條。伉儷九年,汝永歿,氏年二十四,稱未亡人,不通慶吊。卒年六十八歲,守節四十四年,人罕見其面。

節孝婦

蔡楊氏,字安娘;父楊天江。十八歲,嫁同里蔡汝鐸。鐸業儒而家小康;氏入門便操內政,寬嚴得體,尤善事姑,人咸頌之。結縭十一年,鐸歿;無子,以親侄二人繼。母哭之慟,氏內痛夫亡,又傷〔姑〕老,乃勉制哀痛,強顏承懽,始得少減哀思焉。未幾,姑疾,氏日侍湯藥不少離,飲食非親調不敢以進;年餘如一日,並移榻姑室,雖終夜喚,勿倦。姑歿,氏料量喪葬,必潔必豐。既乃杜門課子,婢年方長,即遣嫁之,厚其資粧。撫繼子如己出,及長,各為婚娶。同治十三年,蒙總督李公奏請旌表,人盡榮之。光緒十三年歿,兒孫十餘人,多成立云。

許吳氏,草湖莊吳周先女。周先以其幼孝謹,故名之曰謹。十八歲,嫁北港街許開福。八年生一子,甫周歲,福歿,氏年二十六歲。家既貧,翁姑衰老,氏日操井臼、夜習女紅;上事翁姑、下撫孤子,勤苦備至,人咸稱之。翁姑既歿,喪葬盡禮,哀戚逾恆。子長成家,能順母志。五十八歲病,自知不起,召子婦戒以勤儉為本,並曰:『今而後可見吾夫矣』!含笑而逝。

蔡劉氏,嘉義縣打貓堡人。父劉忠;年十八,歸北港街蔡然淮為妻;伉儷十年,連生數子。淮病,氏手調湯藥、料量衣食,盡夜未嘗安枕;未幾,淮歿,氏年二十八歲,撫屍慟哭,痛不欲生,庶姑葉氏寬慰再三,力勸撫孤存祀,氏從其言。葬夫後,與庶姑朝夕相依,互相慰勉。延師課子,夜必考其功業,始令安寢;雖為慈母,有類嚴師。現其長子位中、次子位崧已相繼入泮。氏侍庶姑加謹,御奴婢有恩,寬嚴得中,人皆稱之。現年五十五歲。

李黃氏,牛頭埔黃狃女也,名錦娘。幼有至性,端重寡言。年十八歲,嫁北港街李深,生一子。深歿,氏年二十九歲;家貧、子幼。堂上翁姑年已垂暮,以喪子故,日夕淒楚;氏強抑哀情,勉承懽意,柏舟矢節,子職兼營,翁姑顧之稍慰;久之,並忘無子,人咸美其節孝。子長,從商人,作小經紀,頗能養志;後家業漸裕,娶妻生子。翁姑相繼歿,氏喪葬盡禮,事死如生。卒年六十九歲。

蔡楊氏,北港街人,名存娘,父楊永承。二十二歲,歸蔡汝姐。姐卒,氏年二十六。無子,以侄為嗣,撫如己出;事翁姑能承懽志,存歿之禮無少違缺。嗣子有女幼,抱與吾姓為媳;及長,越禮,氏絕之,不使登門;『曰非吾族也』。其嚴謹若此,戚里敬之。卒年七十七。

蔡王氏,名笑娘,新街王寶林女。十五歲,嫁蔡第。第歿,氏年十九,矢志守節,翁姑憐之,為擇侄繼嗣,令氏撫養。氏善承翁姑意,愛若所生,每引以博堂上懽。及長,早為完婚;戚友問故,氏泣然曰:『翁姑已老,欲其得見孫耳』!子與婦亦能順志,服勞無怠。及翁姑卒,子亦隨逝,氏與媳焭獨相對,晚節彌堅,人盡稱之。現年六十八歲。

鄭林氏,打貓街人,父林韭。少有至性,事父母孝。鄭崑來喪偶,聞氏賢,聘為繼室;年二十,歸鄭。鄭居北港,業儒,父母俱存;娶氏後,相得甚懽。逾年,生子;翁姑益喜,以惟孝過前婦。未幾,崑來卒,氏哭之哀,暈絕者再;姑勉以撫孤之義,氏收淚謝。既葬夫,遂代子職,朝夕侍膳,能承意志。未幾,翁死、姑多病,氏患僕婦與婢女之偷安也,移床就姑,終日相對,侍奉益謹。後姑卒,子已長,取名步南,使讀書,聰慧過人;二十四歲入泮,二十六歲食餼,娶妻生子,年四十七卒。氏遂與媳撫孫。未幾,孫夭折,氏痛哭曰:吾自負夫與翁姑矣!地下何面相見?媳勸慰之,悲少減。現年八十一歲。

蔡張氏,南壇莊張秀潤女。十七歲,嫁北港蔡株。四年株卒,氏二十一,有遺孕;跪靈前,設誓守節撫孤,辭甚悲慘,人咸哀之。未幾,舉一子。娩身後,即事女紅;彌月出房。頗能將順翁姑之意,若忘其喪子焉。遺腹子長,翁姑卒,氏經紀其喪多從豐厚,事亡如存,戚族羨之。現年七十,子亦能守其業。

節烈婦

馬吳氏,安徽桐城縣人,小字仁麟;前笨港縣丞吳湛恩女。幼字同里馬萬全,翰林院庶吉士馬伯樂次子也。湛恩宦於閩,氏從焉。歲辛酉,萬全來閩就親;適吳官笨港,贅於官署,相得甚懽。次年,吳解任,就北港小住,氏與夫從焉。會萬全病,氏日侍湯藥,飲食親嘗,扶持寬譬,衣不解帶;未幾,萬全卒,氏悲痛欲絕,勉理殯葬。既終七,氏語婢曰:『吾事畢矣!既無子息,偷生何為』?遣使開,閉戶自縊,年二十七。

王張氏,名好娘,布嶼西堡人。二十三歲,王光攀買以為妾。甫三年,光攀病,遣使行,氏不應;再問之,惟俯首泣。及光攀歿,方殮,氏忽入內,呼之不出,家人疑其有故,聽之。既卒事;女眷入房尋之,見其僵臥不起。迫視,氣已絕;枕旁餘洋煙少許,蓋服以殉云。

楊張氏,名笑娘,幼鬻於楊天江家為婢;及長,姿色韶秀,天江納以為妾。善事大婦,視嫡子如己出。咸豐十年天江歿,氏年二十八,無出;議遣別嫁,氏不肯。詢之,惟云:『行當從主,母煩多語』。人以為戲言,不之理。殮葬既畢,入室僵臥,呼之不應;撫之,體已冰,不知何時飲酖,面上猶帶笑色云。

兵事

土寇

乾隆五十二年,林爽文撲嘉義,另股竄北港,鄉民結壘自固,屢次拒戰,勝負互當。五月三十日,賊誘我出,使其黨作難民入壘內應;伏發,民大亂,堡遂破,遇難者百有八人。盜平,地方官上其事,蒙御賜「旌義」二字,准建祠祀。紳民感恩,鉤摹泐石建亭以誌;並建義民祠,以祀死難諸人。

同治元年,戴萬生陷彰化,遂圍嘉義,遣股撲北港。港民議戰議避,莫衷一是;相率禱於天后,卜戰吉,議遂定。乃培士為壘,引溪為濠。事方集,賊大至,居民迎旂旗出禦;賊不戰,退。時四月也。自是屢來窺伺,既不得逞,遂破新街,焚掠居民;港人集義勇出救,拔出被難男婦甚多,兼捦賊二人。詢以前此不戰之故,賊稱是日見黑旂下兵馬雲集,雄壯如神,故不敢戰;民始悟天后顯靈保護,共詣廟叩謝,守禦益力。屢與賊戰,均勝;前後斬獲數百級,港民受傷陣亡者僅十餘人。然賊勢眾,新街未能即復。七月,官軍至,獲賊間諜,與義勇分道出擊,大敗賊黨,狂追十餘里,遂復新街;並隨官軍解嘉義圍,集捐米一千石、洋銀二千五百元以濟城眾。大槺榔堡盜平。

附天后顯靈事

昔先王之以神道設教也,蓋以功德及民與夫捍災禦難者,尊崇而奉祀之,所以崇德報功,彰善癉惡也。我朝歷聖相承,攸崇祀典。神亦顯靈效順,輔翼皇圖:每見奏報之中,筆難盡紀。然其威靈顯著、功德昭然者,惟關帝、天后為最著。相傳后司東南七省水旱,故舟車所至,莫不廟貌巍峨;而商舶之來往海中者,尤加崇奉。北港實為海汊,通金、廈、南澳、日本、呂宋等處,商船萃薈,廟貌尤宏。神之威靈卓著,凡水旱、疾疫,禱無不應。所尤顯者,惟同治元年顯聖退賊事。先是,正月十五日居民迎神輿至廟廷,簥擔忽飛起,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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