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溯源集 - 卷之十

作者:【暂缺】 【19,168】字 目 录

热之注脚也。又何怪其立方之寒多于热哉。至下文下利厥逆者。乃为有阴无阳之证。方有四逆汤之治矣。至既发热而厥利至甚。躁不得卧。则阳气竭绝而死矣。故不得不以温热为治也。但热胜不过发痈脓便血耳。无阳则生气绝灭矣。故阴经必以阳气为重也。

伤寒本自寒下。医复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主之。

本自寒下。谓本来所犯之证。已自寒中下利。医不知其为里寒。而复以寒药吐下之。乃所谓虚其虚而寒其寒也。遂至胃阳败损。寒踞中焦。寒邪拒格。比前本症之寒下不同。更变逆而为上吐下利矣。所谓寒格者。若食入口即吐。则药入口亦即吐。寒中而投之以热药。是里寒拒外热也。治之之法。当以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主之。

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方

干姜(三两)黄连(三两)黄芩(三两)人参(三两)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再服。

方氏条辨云。寒格。谓药寒致成拒格也。干姜人参。正治以遏其吐下。黄连黄芩。反佐以通其拒格。可谓词简理明。深得素问至真要大论热因寒用之旨。所谓奇之不去则偶之。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寒热温凉。

反从其病之义。及仲景白通加猪胆汁汤之法也。尚论谓用黄连黄芩之苦以下逆气。而解入里之热邪。误矣。

以伤寒本自寒下。又寒格更逆吐下矣。岂又有热邪入里耶。方喻两说。大相悬绝矣。

伤寒大吐大下之。极虚。复极汗出者。以其人外气怫郁。复与之水。以发其汗。因得哕。所以然者。

胃中寒冷故也。

伤寒而大吐大下。则胃中阳气极虚矣。复极汗出者。非又汗之而极出也。因大吐大下之后。真阳已虚。

卫外之阳不能固密。所以复极汗出。乃阳虚而汗出也。愚医尚未达其义。以其人外气怫郁。本是虚阳外越。

疑是表邪未解。复与之暖水以发其汗。因而得哕。哕者。呃逆也。其所以哕者。盖因吐下后。阳气极虚。

胃中寒冷。不能营运其水耳。非水冷而难消也。水壅胃中。中气遏绝。气逆而作呃忒也。治法当拟用五苓散。

理中汤。甚者四逆汤可耳。

伤寒哕而腹满。视其前后。知何部不利。利之则愈。

哕者。胃阳将败。气不流行而呃逆也。腹满。寒在中焦。太阴脾病也。前后者。大小便也。夫哕之为病。

最不易治。得愈者少。而曰利之则愈者。盖以腹满故也。若胃败之哕。中气已坏。真阳欲绝。庸可愈乎。素问宝命全角论云。

绝者其音嘶败。木敷者其叶发。病深者其声哕。是谓坏腑。毒药无治。短针无取矣。此所谓腹满者。

乃腹中胀满。里实之证。水谷不得分消。中焦壅塞。胃气不得流行之哕。乃浅证也。非胃气伤败之哕。

故云视其前后。知何部不利。若小便不利。则利其小便。大便不利。则利其大便。前后得利。则腹满消。

胃气行而愈矣。

[卷之十\厥阴篇] 厥阴证治第二十一

热利下重者。白头翁汤主之。

谓之热利。非复如前厥后之热。直本热之利也。热邪在里。湿热下滞。故以白头翁汤主之。

白头翁汤方

白头翁(三两)黄连(三两)黄柏(三两)秦皮(三两)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不愈。更服一升。

白头翁。神农本经言其能逐血止腹痛。陶弘景谓其能止毒痢。东垣李杲曰。仲景治热利下重。用白头翁汤。

盖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即成氏之说也。又云。治男子阴疝偏坠。盖亦厥阴专经之药。故仲景用之为君。

以治厥阴热利。黄连苦寒。能清湿热。浓肠胃。黄柏泻下焦之火。若中气虚寒。及寒湿下利者最忌。热利则非此不可。故以之为臣。秦皮亦属苦寒。李时珍云。皮色青。气寒味苦性涩。乃厥阴肝少阳胆经药也。治下痢崩带。

取其收涩也。以此推之。则创法立方之义。殆可见矣。

下利欲饮水者。以有热故也。白头翁汤主之。

此又申上文热利之见证。以证其为果有热者。必若此治法也。夫渴与不渴。乃有热无热之大分别也。

里无热邪。口必不渴。设或口干。乃下焦无火。气液不得蒸腾。致口无津液耳。然虽渴亦不能多饮。若胃果热燥。

自当渴欲饮水。此必然之理也。宁有里无热邪。而能饮水者乎。仲景恐人之不能辨也。故又设此条以晓之曰。

下利渴欲饮水者。以有热故也。白头翁汤主之。

辨误罗天益云。少阴自利而渴。乃下焦虚寒。而用四逆者。恐不可以渴不渴分寒热也。正当以小便黄白别之耳。愚考罗天益。乃前辈中之颇着者。而犹作此论。何也。前注家俱以原文自利不渴者属太阴。自利而渴者属少阴。截去下文不讲。遂欲以为定论。致罗氏亦有不可以渴不渴分寒热之语。不知仲景原云。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下文即曰。以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服四逆辈。因太阴以纯阴为体。无虚假之见证。此阴寒不渴之正体也。云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下文即曰虚故引水自救。小便色白者。以下焦虚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此又因少阴为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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