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惟。皇帝陛下。臣妾四裔父母。萬姓恭勤。以修己慈儉以養人。戎夏乂安。朝野無事。特降明詔。式會嘉辰。開達四聰。闡揚三教。儒臣居易。學淺才微。謬列禁筵。會登講座。天顏咫尺。隕越於前。竊以。釋門義休法師。明大小乘。通內外學。靈山嶺岫。苦海津梁。於大眾中。能獅子吼。所謂彼上人者。難為酬對。然臣稽先王典籍。假陛下威靈。發問既來。敢不響答。(僧問)。義休法師所問。毛詩稱六義。論語列四科。何者為四科。何者為六義。其名與數。請為備陳者。(對)。孔門之徒三千。其賢者列為四科。毛詩之篇三百。其要者分為六義。六義者。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此六義之數也。四科者。一曰德行。二曰言語。三曰政事。四曰文學。此四科之目也。在四科內。列十哲名。德行科。則有顏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言語科。則有宰我子貢。政事科。則有冉有季路。文學科。則有子游子夏。此十哲之名也。四科六義之名數。今已區別。四科六義之旨義。今合辨明。請以法師本教。佛法中比方。即言下曉然可見。何者。即如毛詩有六義。亦猶佛法之義例。有十二部分也。佛經千萬卷。其義例不出十二部中。毛詩三百篇。其旨要亦不出六義內。故以六義。可比十二部經。又如孔門之有四科。亦猶釋門之有六度。六度者。六波羅蜜。六波羅蜜者。即檀波羅蜜。尸波羅蜜。羼提波羅蜜毗。梨耶波羅蜜。禪定波羅蜜。般若波羅蜜。以唐言譯之。即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是也。故以四科可比六度。又如仲尼之有十哲。亦猶如來之有十大弟子。即迦葉。阿難。須菩提。舍利弗。迦旃延。目乾連。阿那律。優波離。羅睺羅是也。故以十哲。可比十大弟子。夫儒門釋教。雖名數則有異同。約義立宗。彼此亦無差別。所謂同出而異名。殊途而同歸者也。所對若此。以為何如。更有所疑。請以重難。(難)。法師所難。十哲四科。先標德行。然則曾參至孝。孝者百行之先。何故曾參。獨不列於四科者。(對)。曾參不列四科者。非為德行才業。不及諸人也。蓋繫於一時之事耳。請為終始言之。昔者仲尼。有聖人之德。無聖人之位。棲棲應聘七十餘國。與時竟不偶。知道終不行。感鳳泣麟。慨然有吾已矣夫之歎然後。自衛反魯。刪詩書。定禮樂。修春秋。立一王之法。為萬代之教。其次則敘十哲論四科。以垂示將來。當此之時。顏閔遊夏之徒。適在左右前後。目擊指顧。列入四科。亦一時也。孝經云。仲尼居曾子侍。此言仲尼閒居之時。曾參則多侍從。曾參至孝。不忍一日離其親。及仲尼旅遊歷聘。自衛反魯之時。曾參或歸養於家。不從門人之列。倫擬之際。偶獨見遺。由此明之。非曾參德行才業。不及諸門人也。所以不列四科者。蓋一時之闕耳。因一時之闕。為萬代之疑。從此辨之。又可無疑矣。(僧問)。儒書奧義。既已討論。釋典微言。亦宜發問。(問)。維摩經不可思議品中云。芥子納須彌。須彌至大至高。芥子至微至小。豈可芥子之內。入得須彌山乎。假如入得。云何得見。假如却出。云何得知。其義難明。請言要旨。(僧答不錄難)法師所云。芥子納須彌。是諸佛菩薩。解脫神通之力所致也。敢問諸佛菩薩。以何因錄。證此解脫。修何智力。得此神通。必有所因。願聞其說。(僧答不錄問道士)儒典佛經討論既畢。請迴餘論。移問道門。臣居易言。我太和皇帝。祖元元之教。挹清淨之風。儒素緇黃。鼎足列座。若不講論元義。將何啟迪皇情。道門楊弘元法師。道心精微。真學奧祕。為仙列上首。與儒爭衡。居易竊覽道經。粗知元理。欲有所問。冀垂發蒙。(問)。黃庭經中。有養氣存神。長生久視之道。常聞此語。未究其由。其義如何。請陳大略。(道士答不錄難)法師所答。養氣存神。長生久視之大略。則聞命矣。敢問。黃者何義。庭者何物。氣養何氣。神存何神。誰為此經。誰得此道。將明事驗。幸為指陳。(道士答不錄。道士問)法師所問。孝經云。敬一人。則千萬人悅。其義如何者。(對)。謹案孝經。廣要道章云。敬者。禮之本也。敬其君則臣悅。敬一人則千萬人悅。所敬者寡。而悅者眾。此之謂要道也。夫敬者。謂忠敬盡禮之義也。悅者。為悅憚歡心之義也。要道者。謂施少報多。簡要之義也。如此之義明白。各見於經文。其間別有所疑。即請更難。(難)。法師所難云。凡敬一人。則合一人悅。敬二人。則合二人悅。何故敬一人。而千萬人悅。又問。所悅者何義。所敬者何人。(對)。孝經所云。一人者。謂帝王也。王者無二。故曰一人。非謂臣下眾庶中之一人也。若臣下敬一人。則一人悅。敬二人。則二人悅。若敬君上。雖一人。則千萬人悅。何以明之。設如人有盡忠於國。盡敬於君。天下見之。何人不悅。豈止千萬人乎。設如有人不忠於國。不敬於君。天下見之。何人不怒。亦豈止千萬人乎。然敬即禮也。禮即敬也。故傳云。見有禮於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養父母也。如此則豈獨空悅乎。亦將事而養之也。見無禮於其君者誅之。如鷹鸇之逐鳥雀也。如此則豈獨空不悅乎。亦將逐而誅之也。由此而言。則敬不敬之義。悅不悅之理。了然可見。復何疑哉。(退)臣伏惟。三教談論。承前舊例。朝臣因對揚之。次多自敘。不能及平生志業。臣素無志業。又乏才能。恐煩聖聰。不敢自敘。謹退。
太和二年。帝誕節。召法師知元與道士。於麟德殿論道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太和七年。降誕日。僧道講論於麟德殿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文宗本紀。太和七年。冬十月壬辰。上降誕日。僧徒道士。講論於麟德殿。翌日御延英。上謂宰臣曰。降誕日設齋起自近遠朕緣相承已久。未可便革。雖置齋會。惟對王源中等暫入殿。至僧道講論。都不臨聽。宰相路隨等奏誕日齋會。誠資景福。本非中國教法臣伏見。開元十七年張說源乾曜請以誕日。為千秋節。內外宴樂。以慶昌期。頗為得禮。上深然之。宰臣因請十月十日。為慶成節上誕日也。從之。
開成三年。詔僧道。於麟德殿談論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開成三年。勅僧道於麟德殿談論。法師知元。辨捷精壯。道流不能屈。帝色不平。放還桑梓。
武宗會昌五年。以道士趙歸真等言。大毀佛寺。復僧尼為民 按唐書武宗本紀。會昌五年八月壬午。大毀佛寺。復僧尼為民按舊唐書武宗本紀。會昌五年。道士趙歸真。特承恩禮。遂舉羅浮道士鄧元起。有長年之術。帝遣中使迎之。由是與衡山道士劉元靖。及歸真膠固。排毀釋氏。而拆寺之請行焉。
會昌六年。宣宗即位。以道士劉元靖等。排毀釋氏誅之 按唐書宣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宣宗本紀。會昌六年三月。帝即位。五月誅道士劉元靖等十二人。以其說惑武宗。排毀釋氏故也。
後唐
廢帝清泰二年。詔立釋道諸科 按五代史唐廢帝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清泰二年。功德使奏。每年誕節。諸州府奏薦僧道。其僧尼欲立講論科。講經科。表目科。文章應制科。特念科。禪剎聲讚科。道士女冠。經法科。講論科。文章應制科。表日科。聲讚科焚修科。以試其能否從之。
後晉
高祖天福五年二月。天和節。道釋賜紫衣師號者。凡九十二人。
天福六年二月。天和節。道釋賜紫衣師號者。凡百三十有四 按以上五代史。晉高祖本紀。俱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後周
世宗顯德五年六月。內出御衣六百餘事。錢四十萬。羅縠百匹。分賜兩階僧道。令增修寺觀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遼
太祖神冊三年。詔建佛寺道觀 按遼史太祖本紀。神冊三年。五月乙亥。詔建孔子廟佛寺道觀。
神冊四年。命皇后皇太子。分謁寺觀 按遼史太祖本紀。神冊四年。秋八月丁酉。謁孔子廟。命皇后皇太子。分謁寺觀。
宋
宋立祠部鴻臚寺。掌道釋宮觀寺院之政 按宋史職官志。祠部郎中員外郎。掌天下祀典。道釋祠廟。醫藥之政。凡宮觀寺院。道釋籍其名額應給度牒。若空名者。毋越常數。(又)鴻臚寺舊置判寺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元豐官制行置卿一人。少鄉一人。丞主簿各一人。鄉掌四夷朝貢宴勞。給賜送迎之事。及國之凶儀。中都祠廟道釋籍帳除附之禁令。少卿為之貳丞參領之中。太一宮建隆觀等。各置提點所。掌殿宇齋宮。器用儀物。陳設錢幣之事。在京寺務司。及提點所。掌諸寺葺治之事。傳法院。掌譯經潤文。左右街僧錄司。掌寺院僧尼帳籍。及僧官補授之事。已上並屬鴻臚寺。中興後廢鴻臚不置。併入禮部。
太祖開寶三年。十月甲午。詔開封府。禁止士庶之家喪葬。不得用僧道威儀前引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燕翼貽謀錄(云云)。
開寶五年。詔僧道每當朝集。僧先道後。勅僧道並隸功德使。禁習天文地理 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五年。十一月癸亥。禁僧道習天文地理按佛祖統紀。開寶五年。詔僧道每當朝集。僧先道後。並立殿廷。僧東道西。間雜副職。若遇郊天。道左僧右。敕僧道並隸功德使。出家求度。策試經業。關祠部給牒。
太宗太平興國元年。詔普度天下童子。凡十七萬人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國朝會要(云云)。
太平興國四年。五月戊子。盡括僧道。隸西京寺觀官吏。及高貲戶授田 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淳化二年。詔國忌日。宰相以下。詣寺觀行香。禁不得事腥酒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真宗景德二年。詔釋道歲度十人者。特放一人。不試經業。
景德四年。詔京城鬻酒肉者。並去寺觀。百步之外。有以酒肉五辛。酤市於僧道者。許人紏告。重論其罪。
大中祥符二年正月。以封禪行慶。詔天下寺觀各度一人。朝覲泰山陪位。僧道各度弟子一人。
大中祥符三年。詔天下州郡僧道。有犯公罪者。聽用贖法 按以上宋史真宗本紀。俱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大中祥符八年。臣僚以車駕詣寺觀。計百拜以上。請令近臣分拜。不許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國朝會要。大中祥符八年正月。臣僚言。每歲上元車駕詣寺觀。三十餘處。百拜已上。望自今諸殿令近臣分拜。上謂王且曰。朕祈福中外。虔恭拜起。未嘗懈怠。卿等欲申裁減。非朕之意。
天禧三年。普度道釋童行。又大會沙門道士 按宋史真宗本紀。天禧三年。八月丁亥。大赦天下。普度道釋童行按佛祖統紀。天禧三年八月。恭謝聖祖。大赦天下。節文云。虗皇妙道。西竺真乘。咸昉化源。敢忘崇奉。應天下僧尼道士女冠。係帳童行。並與普度。尚書右丞林特提舉祠部文牒。是歲度僧二十三萬百二十七人。尼萬五千六百四十三人。道士七千八十一人。女冠八十九人。詔於天安殿建道場。答謝天地。大會沙門道士。萬三千八十六人。上親以銀藥大錢面賜之按續文獻通考。天禧中。大會道釋。於天安殿。凡萬三千餘人。又嘗建齋醮。親臨賜以銀藥大錢。
仁宗天聖元年。二月壬戍。減諸節齋醀道場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明道二年。罷創修寺觀 按宋史仁宗本紀。明道二年。夏四月壬子。罷創修寺觀。帝始親政。裁抑僥倖。中外大悅。
寶元二年。五月己亥。禁女冠尼等。非時入內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哲宗元祐七年。詔太皇太后本命歲正月一日。京師及天下州軍。各齋僧尼道士女冠一日。在京宮觀寺院。開建道場七晝夜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云云)。
徽宗崇寧元年。赦書節文應天下名德。僧道為眾師法。未有諡號者。仰所屬勘會以聞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云云)。
宣和元年正月。改詔釋為道 按宋史徽宗本紀。宣和元年。春正月乙卯。詔佛改號大覺金仙。餘為仙人大士。僧為德士。易服飾稱姓氏。寺為宮。院為觀改。女冠。為女道。尼為女德。
欽宗靖康元年。詔道君聖節。就道觀行香。乾龍節仍就佛寺 按宋史欽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靖康元年。詔曰。此自大觀初聖節行香。許就道觀。今後道君聖節。仍就道觀。若乾龍節。仍就佛寺建道場。一月一依祖宗舊法。其道士官階。並與追毀。
高宗紹興三年。詔僧居道上。始令僧道用綾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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