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幼新书 - 卷第四

作者:【暂缺】 【11,749】字 目 录

等分为粗末。每服一钱,水一盏,煎至六分,去滓温服,日只一服。

[卷第四] 乳母杂忌慎法第五

《圣济经》慈幼篇·乳哺襁褓章曰∶人之初生,胃气未固,肤革未成,乳饮易伤,风邪易入。乳哺欲其有节,襁褓欲其有宜,则达其饥饱,察其强弱,适其薄,循其寒燠者,盖有道矣。是以论乳者,夏不欲热,热则致呕逆。冬不欲寒,寒则致咳痢。母不欲怒,怒则令上气癫狂。母不欲醉,醉则令身热腹满。母方吐下而乳,则致虚羸。母有积热而乳,则变黄不能食。新房而乳,则瘦悴交胫不能行。论襁褓者,衣欲旧帛,绵欲故絮,非惟恶于新燠也,亦资父母之余气,以致养焉。重衣温浓,帏帐周密,则减损之。苟为不然,伤皮肤,害血脉,疮疡发黄,是生多疾,皆不可不察也。然论乳者,又有用哺之法,盖哺所以赖谷气也。始生三日用饮,过三日用哺,哺之多少,量日以为则,如是则五脏得所养而胃气壮矣。论襁褓者,又有去寒就温之法,方大和无风之时,携持保抱嬉戏日中,如是则血凝气刚,骨骼成就。观夫阴地草木,以其不历风日,故盛夏柔脆,未秋摇落而鲜克有立,况于人乎!圣人论∶食饮有节,起居有常。矧婴儿者,其肉脆,其血少,其气弱,乳哺襁褓,庸可忽诸。

《颅囟经》∶师巫烧钱,乳母须预祝之。勿令着水喷儿,皆令惊热入心,转成患害,切细慎之。

《葛氏肘后》∶小儿新生十岁,衣被不可露,慎之慎之。大方具说其事,畏鸟获,鸟取儿。

《圣惠》论∶乳母忌食诸豆及酱、热面、韭、蒜、萝卜等。可与宿煮羊肉、鹿肉、野鸡,雁、鸭、鲫鱼、葱、薤、蔓菁、莴苣、菠、青麦、达、冬瓜等食。若儿患疳,即不得食羊肉及鱼,又不得油腻手裹及抱儿,又不得以火灸襁褓,热时便与儿者,令孩子染热病,始终须慎。大底冬中切宜戒之。若天大寒,以火灸衣被,且抛向地上良久,热之冷热得所,即与孩子之无妨。如乳母有夫,不能谨卓者,切须防备。傥新有过犯,气息未定,便即乳儿者,必能杀儿。未盈月内,所驱使人,亦不得令有所犯到于儿前,恶气触儿,儿若得疾,必难救疗也。

[卷第四] 哺儿法第六

《葛氏肘后》∶小儿新生三日,应开腹助谷神。碎米浓作汁,饮如乳酪,与儿大豆许数令咽之,频与三豆许,三、七日可与哺,慎不得取。次与杂药红雪少少得也。(《千金》亦有此说。又云∶止日三与之,满七日,可与哺也。)《千金》云∶儿生十日始哺如枣核,二十日倍之,五十日如弹丸,(《圣惠》云∶二十日。)百日如枣,若乳汁少,不得从此法,当用意小增之。若二十日而哺者,令儿无疾。儿哺早者,儿不胜谷气,令生病,头面身体喜生疮,愈而复发,令儿弱难养。三十日后,虽哺勿多。若不嗜食,勿强与之。强与之不消,复生疾病。哺乳不进者,腹中皆有痰癖也。当以四物紫丸微下之。(方见变蒸门。)节哺乳,数日便自愈。小儿微寒热,亦当尔利之,要当下之,然后乃瘥。

《千金翼》∶凡小儿不能哺乳,当服紫丸下之。

《千金翼》∶小儿生满三十日,乃当哺之。若早哺之,儿不胜谷气,令儿多肉耗。

姚和众云∶小儿初生七日,助谷神以导达肠胃,研粟米煮粥饮,浓薄如乳,每日研与半粟谷。

《婴孺》论云∶婴儿二十日乃哺,令儿无病。儿早哺而多头面身体生疮,愈则复发,令儿弱难养也。又孙氏《翼》云∶生满三日,乃当哺。若不胜谷气,令儿病。若不嗜食,勿强与之。与之则不消,成病而乳不进,令腹中有痰癖也。当以四物双丸微下之即乳。数日自愈。

《婴童宝鉴》云∶小儿五十日可哺,哺如枣核许。百日加之如弹丸,早晚二哺,其后莫抱于檐下,澡浴当风解衣,哭未断而乳,胃冷而哺。又不可在神佛前及驴马之畔,各房异户之亲,诸色物器并不可触犯,切宜慎之。

犯之即害子性命,乃为惊痫。经云∶未三岁勿食鸡肉,子腹中生虫。

钱乙云∶小儿多因爱惜过当,往三两岁犹未与饮食,致脾胃虚弱,平生多病。自半年以后,宜煎陈米稀粥,取粥面时时与之。十月以后,渐与稠粥烂饭,以助中气,自然易养少病。惟忌生冷、油腻、甜物等。

[卷第四] 初哺日第七

《外台》∶崔氏初哺儿良日∶以平定成日大吉,其哺不得令咸。

《外台》∶崔氏又方∶寅、丑、辰、巳、酉日良。

《外台》∶崔氏又方∶男戊、己日不得哺,女丙、丁日不得哺。

《婴孺》∶哺儿初吉日∶壬寅、壬辰、己酉日吉。

[卷第四] 浴儿法第八

《千金》论∶凡浴小儿,汤极须令冷热调和。冷热失所令儿惊,亦致五脏疾也。凡儿冬不可久浴,浴久则伤寒,夏不可久浴,浴久则伤热。数浴背冷则发痫,若不浴又令儿毛落。新生浴儿者,以猪胆一枚,取汁投汤中以浴儿,终身不患疮疥,勿以杂水浴之。儿生三日,宜用桃根汤浴。桃根、李根、梅根各三两,枝亦得。咀之,以水三斗煮二十沸,去滓,浴儿良。去不祥,令儿终身无疮疥。治小儿惊辟恶气,以金虎汤浴。金一斤,虎头骨一枚,以水三斗煮为汤浴,但须浴即煮用之。

《外台》∶崔氏又浴儿虎头骨汤,主辟除恶气兼令儿不惊,不患诸疮疥方。

虎头骨(五大两,无头,身骨,亦得碎)苦参(四两)白芷(三两。《婴孺集》以为五两)上三味切,以水一斗煮为汤,内猪胆汁少许,适寒温以浴儿良。

《本草注》主小儿身热,食不生肌方。

上楮叶可作浴汤,又主恶疮生肉。

《简要济众》新生小儿浴方。

上以益母草一大把,锉,水一斗,煎十沸,温浴而不生疮疥。(益母草,茺蔚苗也,俗名郁臭。)《子母秘录》小儿辟恶气。

上以水煮虎皮骨汤,浴儿数数作。

《食疗方》∶小儿初生,取虎骨煎汤浴,其孩子长大无病。

《斗门方》浴小儿胎秽。

白僵蚕黑牵牛细辛上等分为末如澡豆,用之良。

《元和纪用经》庆浴吉庆法(谓三日、五日或七日洗儿也)当取寅、卯、酉日为大吉良,宜避壬、午、丁、未并凶,癸、巳亦凶。今不能合上三日者,但勿犯下三日凶恶之日,皆平安浴法。

《圣惠》治新生儿卒寒热,不能服药。宜用

莽草汤浴方

莽草丹参蛇床子桂心菖蒲(各一两)上件药锉碎,以水五斗,煮一、二十沸,去滓,适寒温以浴之,避风。

《圣惠》浴儿辟温恶气、疗百病,去皮肤沙粟方。

桃根梅根李根(各一把)细辛蛇床子(各一两)上件药都锉,以水二斗,煎至一斗,澄滤,候冷暖得所,浴儿佳。

《圣惠》治小儿壮热浴方。

上以李子叶切半升,用水一斗,煎至七升,去滓,看冷暖得所浴之。

《圣惠》又方白芷(二两)苦参(三两)上都锉,以水一斗,煎至七升,去滓,加少盐及少浆水浴之。浴了以粉摩之,即不畏风。又大引散诸风也。

《婴孺》治儿生一月至五月,乍寒乍热。柳枝汤浴方上以柳枝,不限多少,煮汤浴之。若渴,取冬瓜汁饮之。

《婴孺》凡常浴儿不疗病,只取桃柳心各七个,并水少许,清浆水、盐各少许,浴之大良。浴了以粉粉之,不怕风,又散气除邪。惟不用频浴,频浴引冷发痫。

《婴童宝鉴》诸小儿浴法。凡浴汤用猪胆则疮疥不生。用金银、虎头骨、麝香、丹砂煎汤则避恶气。客忤惊痫,用李叶、桃叶、楮叶、梅叶根等煎汤,则解体热温壮之患。

《婴童宝鉴》浴汤方。

金银虎头骨桃奴丹砂雄黄上煎浴儿,退惊辟邪气。煎汤沐发,则令润黑无垢。

《婴童宝鉴》煎汤浴儿退热。

蒴葱胡麻叶白芷本蛇床子《婴童宝鉴》煎汤浴儿退风。

猪胆苦参防己黄连甘草白芨本杉柏枫叶《婴童宝鉴》煎汤浴儿治疮。

大麻仁零陵香丁香桑椹本《庄氏家传》浴小儿五根汤桃根柳根楝根桑根槐根上等分锉,或各以枝亦得,加豉为汤浴儿妙。仍以光粉和蚌粉扑身,辟邪,吉。

《庄氏家传》云∶寻常浴汤煎熟,入少许清浆水、盐一捻。浴讫以粉磨,既不畏风,又引散诸药。

[卷第四] 拭儿口法第九

《千金》论曰∶小儿初生,先以绵裹指,拭儿口中及舌上青泥恶血,此谓之玉衡。(一作衔。)若不急拭,啼声一发,即入腹成百病矣。《千金翼》云∶成痞病死。

《圣惠》论∶凡儿初饮乳后,以发缠指,沾清水点拭了,看齿根上有黄筋两条,便以苇刀子割断,点猪乳便瘥。

如儿口难开,但先点猪乳自开。

《小儿集验方》云∶小儿初生,每日以井华水或微温水,将洁净旧软帕子裹乳母手指,蘸水撩拭小儿口中,因而捺舌及两颊,令稍宽舒,即不生口噤、积热、风疾等病。京畿与山东人多能之,谓之捺儿口。拭毕,仍用少研细入麝者,干坯子胭脂涂口中,令儿美乳食。

《小儿集验方》云∶东平有一老妪,善与小儿拭口,使不生炼银。云∶小儿上下唇与齿断相连处,皆有一筋牵引,若上唇筋紧,即生上炼;下唇筋紧,即生下炼。上炼生疮满头,或生眉间,如有癣状。瘙痒不已,时复流出黄汁,汁至处又生疮。若下炼则起腰背,渐至四肢,亦如癣状,亦瘙痒黄汁不已。若疾盛不治,或头面上下相通,累年不较。又咬折,或成大疾。惟是每日早晨取温水一盏,令其乳母以故软洁净帕子包手第一指,蘸温水拭儿口,水中渲下。又拭又捺,使儿口中净,及捺上下筋,令宽舒,即小儿自美乳食,诸疾不生。亦云∶永无炼银,惟使筋宽舒是法。京畿见小儿失捺,变为口噤不吃奶,或不解捺而生炼银者,不可胜数。

[卷第四] 断脐法第十

《千金》论曰∶凡断脐不得以刀子割之,须令人隔单衣物咬断,兼以暖气呵七遍,然后缠结所留脐带,令至儿足趺上,短则中寒,令儿腹中不调常下痢。若先断脐然后浴者,则脐中水,脐中水则发腹痛。其脐断讫,连脐带中多有虫,宜急剔拨去之,不尔,入儿腹成疾。断儿脐者,当令长六寸,长则伤肌,短则伤脏。若不以时断及汁不尽,则令暖气渐微,即自生寒,令儿脐风。(《千金翼》《圣惠》与古来方断脐裹脐语皆同。)《婴童宝鉴》论小儿断脐云∶凡小儿生下可先浴而后断脐,及可以衣衬而口啮之,不然则刀断。如刀断者,则以剪刀先于怀中厌令暖方用。又断之则脐带不可令长,只如子足长短,短即中寒而伤脏,长即伤肤。先断而后洗,即令水入脐中,孩子多天痛苦,啼叫面青黑,为中水患也。脐若短即腹中不调常下痢,有中寒之患。

其脐不可伤动,伤动即令久不干,如不干即伤外风,伤外风即口噤,小儿不可救也。

《秘要指迷》论曰∶婴儿初生剪去脐带,切令剪刀暖,不可伤冷及外风所侵。

《庄氏家传》

烙脐丸

豆豉黄蜡(各一分)麝香(少许)上同捣,令烂熟捻作饼子,断脐讫安脐上,灸三壮,艾炷如小麦大。若不啼,灸至五、七壮,灸了以封脐散封之。不得湿着,恐令脐肿。(封脐散方在裹脐门中。)

[卷第四] 灸脐法第十一

《圣惠》云∶小儿生下一宿,抱近明无风处,看脐上有赤脉直上者,当时于脉尽头灸三壮,赤散无患矣。

湖南检法王时发传∶吾家虽大族,独有本房儿女,自来少虚弱、腹痛、下痢之人,往往气壮无病。盖数世以来,男女初生方断脐时,于所留脐带上常当灸处,灸大艾炷三十余壮,所以强盛如此。

[卷第四] 裹脐法第十二

(封脐法附)《千金》论∶凡裹脐法,椎治白练令柔软方四寸,新绵浓半寸,与帛等合之,调其缓急,急则令儿吐。儿生二十日,乃解视脐。若十许日儿怒啼似衣中有刺者,此脐燥。还刺其腹,当解之,易衣更裹。裹脐时,闭户下帐燃火,令帐中温暖,换衣亦然。仍以温粉粉之,此谓冬时寒也。若脐不愈,烧绛帛末粉之。若过一月,脐有汁不愈,烧虾蟆灰粉之,日三、四度。(《千金翼》云∶烧虾蟆灰治末粉脐中。又云∶若脐未愈,乳儿太饱,令儿风脐也。)若脐中水及中冷,则令儿腹绞痛,夭纠啼呼,面目青黑,此是中水之过。当灸粉絮以熨之,不时治护。脐至肿者,当随轻重,重者便灸之,乃可至八、九十壮。轻者脐不大肿,但出汁时时啼呼者,捣当归末和胡粉敷之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3 45下一页末页共5页/10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