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钞本作『俗』。顾广圻校作『俗』。按『风格训世』,不可通,作『俗』是也。『风』读为『讽』。『风俗训世』即《诗大序》『风,讽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之意。慧皎《高僧传序》:『明《诗》《书》《礼》《乐》,以成风俗之训。』语意与此同,尤为切证。」 吴林伯《文心雕龙诸家校注商兑》:「『风格』是说辞采的法规,犹《文心章表》曰『风矩』,《奏启》曰『风轨』,刘氏从其论文『宗经』的观点出发,指出经典中的《诗》《书》都是雅正的语言,它以辞采的法规训示世间作者,而『夸饰』即是其中之一。因此下文在论述《诗》的夸饰以后,接言这些夸饰的诗篇是『大圣所录,以垂宪章』,与上文『风格训世』一贯。」 〔五〕「事必宜广」谓事态需要扩大,「过」谓夸大超过原形。《 斟诠》:「彦和以为夸饰乃创作之势所必然,虽雅正如《诗》《书》,亦多夸饰之笔,况以有限之文辞,欲达无穷之情意,遑可拘循表态,墨守成规。故曰:『事必宜广,文亦过焉。』」 是以言峻则嵩高极天〔一〕,论狭则河不容舠〔二〕,说多则子孙千亿〔三〕,称少则民靡孑遗〔四〕;襄陵举滔天之目〔五〕,倒戈立漂杵之论〔六〕,辞虽已甚〔七〕,其义无害也。 〔一〕梅注:「《大雅》:『嵩高维岳,峻极于天。』」 范注:「《诗大雅崧高》:『崧高维岳,骏极于天。』《传》曰:『崧,高貌,山大而高曰崧。岳,四岳也。骏,大;极,至也。』《释文》:『骏,音峻。』」 《斟诠》:「『嵩』与『崧』同。『峻』、『骏』正假字。」 汪中《释三九》中:「《礼记杂记》:『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揜豆。』豚实于俎,不实于豆。豆径尺,并豚两肩,无容不揜。此言乎其俭也。《乐记》:『武王克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尧、舜之后。』大封必于庙,因祭策命,不可于车上行之。此言乎以是为先务也。《诗》:『嵩高维岳,峻极于天』此言乎其高也。此辞之形容者也。……辞不过其意则不鬯,是以有形容焉。」(《述学》) 〔二〕梅注:「《卫风》:『谁谓河广?曾不容舠。』」 《札迻》:「案《诗卫风河广》:『曾不容刀。』《释文》云:『刀,字书作舠。』(《广雅释器》及《释名释舟》并作「●」,同。)彦和依字书作「舠」(《说文》舟部云:「舠,船行不安也,从舟,刖省声,读若兀。」与《诗》「容刀」字音义俱别)。」 范注:「《卫风河广》:『谁谓河广,曾不容刀。』笺曰:『不容刀亦喻狭,小船曰刀。』《释文》:『刀如字,字书作舠。《说文》作●,并音刀。』」 〔三〕梅注:「《诗假乐》篇。」范注:「《大雅假乐》:『 干禄百福,子孙千亿;穆穆皇皇,宜君宜王。』笺曰:『干,求也。十万曰亿。天子穆穆,诸侯皇皇,成王行显显之令德,求禄得百福,其子孙亦勤行而求之,得禄千亿。』」 《论衡艺增》云:「《尚书》『协和万国』,……犹《诗》言『子孙千亿』矣。美周宣王之德,能慎天地,天地祚之,子孙众多,至于千亿。言子孙众多可也,言千亿增之也。夫子孙虽众,不能千亿。诗人颂美,增益其实。按后稷始受邰封,讫于宣王,宣王以至外族内属,血脉所连,不能千亿。夫千与万,数之大名也。万言众多,故《尚书》言『万国』,《诗》言『千亿』。」又《儒增》篇云:「百与千,数之大者也。实欲言十,则言百,百则言千也。《诗》曰:子孙千亿。」 〔四〕梅注:「《诗云汉》篇。」范注:「《大雅云汉》:『 周余黎民,靡有孑遗。』笺曰:『黎,众也。周之众民多有死亡者矣。今其余无有孑遗者,言又饥病也。』正义:『孑然,孤独之貌。言靡有孑遗,谓无有孑然得遗漏。』朱注:『孑,无右臂貌;遗,余也。言大乱之后,周之余民无复有半身之遗者。』」 陈奂《诗毛氏传疏》:「靡有孑遗,是无遗民之义。民因饥馑,饿死无存,此是极尽之词耳。」《说文》:「孑,单也。」 《孟子万章上》:「《云汉》之诗曰:『周余黎民,靡有孑遗。』信斯言也,是周无遗民也。」 《论衡艺增》篇:「《诗》曰:『维周黎民,靡有孑遗。』是谓周宣王之时,遭大旱之灾也。诗人伤旱之甚,民被其害,言无有孑遗一人不愁苦者。夫旱甚则有之矣,言无孑遗一人,增之也。夫周之民,犹今之民也。使今之民也,遭大旱之灾,贫羸无蓄积,扣心思雨。……天之旱也,……富贵之人必有遗脱者矣。而言靡有孑遗,增益其文,欲言旱甚也。」 〔五〕梅注:「《书尧典》:『汤汤洪水方割,荡荡怀山襄陵,浩浩滔天。』」孔传:「汤汤,流貌。洪,大;割,害也。」又:「 怀,包;襄,上也。包山上陵,浩浩盛大若漫天。」 「目」,言也。《谷梁传》闵公元年:「其不目,而曰仲孙,疏之也。」注:「不目,谓不言公子庆父。」 〔六〕梅注:「《书武成》: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范注:「《尚书》伪《武成》:『罔有敌于我师。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正义》:『《孟子》云:「尽信《书》,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仁者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不仁,如何其血流漂杵也?」是言不实也。』」 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卷八第一百十九:「余谓诸说皆可,独『漂杵』之论不然。所以孟子特为武王辨白,正以有害于义。」 〔七〕《孟子离娄下》:「仲尼不为已甚者。」「已甚」,太过。此谓用辞虽然有过火的地方,但在意义上没有妨害。 孙德谦《六朝丽指》:「《文心雕龙夸饰》篇:『言高则峻极于天,言小则河不容舠。』尝引《诗》以明夸饰之义。吾谓夸饰者,即是形容也。《诗经》而外,见于古人文字者,不可殚述。……《尚书武成》篇:『罔有敌于我师,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此史臣铺张形容之辞,《孟子》则谓『尽信《书》则不如无《书》,以至仁伐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夫《书》为孔子所删定,孟子岂欲人之不必尽信哉!特以《书》言血流漂杵,当知此为形容语,不可遽信其真也。遽信其真,不察其形容之失实,而拘泥文辞,因穿凿附会以解之,斯真不善读书矣。故通乎形容之说,可以读一切书,而六朝之文,亦非苟驰夸饰,乃真善于形容者也。」 杨树达《汉文文言修辞学》第十章《夸张》(三):「 《论衡语增》篇云:『察《武成》之篇,牧野之战,血流浮杵,赤地千里。』……《论衡艺增》篇云:『夫《武成》之篇,言武王伐纣,血流浮杵,助战者多,故至血流如此。皆欲纣之亡也,土崩瓦解,安肯战乎?言血浮杵,亦太过焉。死者血流,安能浮杵?案武王伐纣于牧之野,河北地高壤,靡不干燥,兵顿血流,辄燥入土,安得杵浮?且周殷士卒,皆F盛粮,无杵臼之事,安得杵而浮之?』《文心雕龙夸饰》篇云:『襄陵举滔天之目,……辞虽已甚,其义无害也。』树达按:刘氏以为夸饰者得之,孟子似误以为实事矣。」 且夫鸮音之丑,岂有泮林而变好〔一〕?荼味之苦,宁以周原而成饴〔二〕?并意深褒赞,故义成矫饰〔三〕。 〔一〕梅注:「《鲁颂》:『翩彼飞鸮,集于泮林,食我桑黮,怀我好音。』」《札记》:「《诗》毛传云:『鸮,恶音之鸟也。』」「鸮」,猫头鹰。郑笺:「怀,归也。言鸮恒恶鸣,今来止于泮水之木上,食其桑黮,为此之故,故改其鸣,归就我以善音,喻人感于恩则化也。」朱注:「泮水,泮宫之水也。」 《斟诠》:「泮林,泮宫之林木也。《说文》:『泮,诸侯乡射之宫,西南为水,东北为墙。』《文献通考学校考》:『 朱子曰:《王制》论学,天子曰辟雍,诸侯曰泮宫。』」 〔二〕范注:「《诗大雅绵》:『周原膴膴,堇荼如饴。』笺云:『广平曰原,周之原地,在岐山之南,膴膴然肥美,其所生菜,虽有性苦者,甘如饴也。』」朱注:「饴,饧也。」朱骏声曰:「古以芽米熬之成液,今或用大麦为之,再和之以,则成饧。」即今麦芽糖。 〔三〕《荀子性恶》篇:「古者圣王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是以为之起礼义,制法度,以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 《斟诠》:「矫饰,谓作伪文饰也。《后汉书章帝纪》:『俗吏矫饰外貌,似是而非。』案:矫,诈也。见《玉篇》。此处用之,作过份夸饰解。」 顾随先生《夸饰篇后记》上:「把刘勰的《夸饰》同王充的《艺增》比较一下,显而易见有两点不同:一、对于夸饰,王充取否定的态度,刘勰却是肯定的。二、王充就读者的效果而言,他说:『誉人不增其美,则闻者不快其意,毁人不益其恶,则听者不惬于心。』刘勰就夸张的动机而言,他说:『并意深褒赞,故义成矫饰。』……关于第二,刘勰和王充似乎相反,实则相成;有了前者的动机,才有后者所说的效果。说得再清楚一点,就是:正是为了誉人增美,使闻者快意,毁人增恶,使听者惬心,才能够『并意深褒赞,故义成矫饰(存心要把一个人说得更好一点,所以就用艺术夸张的手法)』。倘使作者的情感和感觉不真实,不深刻,纵使誉人增其美,闻者也不会快其意;纵使毁人益其恶,听者也不会惬于心了。这不尽是语言技巧的问题。」(《河北日报》,一九五九年六月七日) 又《夸饰篇后记》中:「刘知几的『望表而知里』。──《史通》的第二十一篇是《浮词》,它的内容有关于艺术夸张。刘知几在这一篇里说:『至于本事之外,时寄抑扬(时时带着褒贬),此乃得失禀于片言,是非由于一句。』这样论史,就很近于《夸饰》篇的论文:『并意深褒赞,故义成矫饰。』而刘知几说得更完全些,因为刘勰只提到了褒,而忘记了贬。 「刘知几在作上面那一结论以前,曾举出了史书上的几个例子。其中一个是《史记酷吏传》写郅都说:匈奴人都怕郅都,扎个草人,说是郅都,用箭来射,也射不中。刘知几认为这是《史记》的夸张地方。但是他认为史家可以这样写。他不象王充那样死板地求真。」 大圣所录,以垂宪章〔一〕。孟轲所云〔二〕,「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意」也〔三〕。 〔一〕「宪章」,谓法制。《晋书张华传》:「晋史及仪礼宪章并属于华。」 〔二〕《校证》:「何允中本、日本活字本、梅本、凌本、梅六次本、锺本、梁本、日本刊本、王谟本、张松孙本,无『所』字。冯本、汪本、畲本、张之象本、两京本、《四库》本无『云』字。王惟俭本『云』作『谓』。」按元刻本无「云」字。何义门校于「云」字上加「所」字。 宋范温《诗眼》:「激昂之言,孟子所谓『不以文害意,不以辞害志』,初不可形迹考,然如此,乃见一时之意。」(见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八)激昂之言即夸饰之词。 〔三〕《孟子万章上》:「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赵岐注:「文,《诗》之文章,所引以兴事也;辞,诗人所歌咏之辞;志,诗人志所欲之事;意,学者之心意也。」焦循《正义》:「辞谓篇章也。」又以为:「《诗》之文章,即辞之文采也。」二句意谓解说《诗经》的人不要因为表面的文采修饰而妨害对整个辞句的理解,也不要因为某些辞句而妨害对作者用意的理解。 以上为第一段,从事理本身以及《诗》《书》运用夸饰的传统经验说明夸饰在文学创作中的必要性。 自宋玉、景差,夸饰始盛〔一〕。相如凭风〔二〕,诡滥愈甚〔三〕。故上林之馆,奔星与宛虹入轩〔四〕;从禽之盛,飞廉与焦明俱获〔五〕。 〔一〕黄注:「《(文选)风赋》:『楚襄王游于兰台之宫,宋玉、景差侍。』注:『宋玉、景差,楚大夫。』」景差作品大都亡佚。 范注:「扬雄《法言吾子》篇:『或问:「景差、唐勒、宋玉、枚乘之赋也益乎?」曰:「必也淫。」「淫则奈何?」曰:「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屈原,诗人之赋也,尚存比兴之义;宋玉以下,辞人之赋也,则夸饰弥盛矣。」 《史记屈原列传》:「屈原既死之后,楚有宋玉、唐勒、景差之徒者,皆好辞而以赋见称;然皆祖屈原之从容辞令,终莫敢直谏。」《校注》:「《文选》皇甫谧《三都赋序》:宋玉之徒,淫文放发,言过于实,夸竞之兴,体失之渐,风雅之则,于是乎乖。」 按宋玉《登徒子好色赋》:「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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