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融、郑玄。马融注《孝经》、《论语》、《尚书》、《诗》、《易》、《三礼》,着有《三传易同说》。郑玄是马融弟子,注有《论语》、《孝经》、《尚书》、《三礼》和《毛诗笺》等。 〔三〕《校证》:「张松孙本、纪本、《读书引》『弘』作『宏』,避清讳。」 《斟诠》:「弘谓廓而大之也。《论语卫灵公》:『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广雅释诂》:『弘,大也。』」此处谓发扬光大。 〔四〕范注:「铃木云:《御览》无此二句。」「就」,即使。《 抱朴子外篇自叙》:「乃计作细碎小文,……未若立一家之言。」《注订》:「『未足立家』云者,此《文心》成书寄意所在,盖马郑前修已精,于建言事业,别不见途径也。故云。」 〔五〕《校证》:「《御览》引《梁书》,『枝条』作『之条枝』。」 《校注》:「按今《梁书》、《南史》勰传并同今本,《御览》所引非是。《诸子》篇:『述道言治,枝条《五经》。』尤为切证。」《注订》:「云经典枝条者,言文章之用,辅翼群经,亦学体要之不可忽者,其为效至宏,故下云五礼六典,君臣军国,皆从用字上发挥。」《颜氏家训文章》篇:「夫文章者,原出《五经》。」 〔六〕《校证》:「《御览》引《梁书》,『成』下有『文』字。」 《礼记祭统》:「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郑玄注:「礼有五经,谓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也。」 〔七〕《校证》:「《御览》引《梁书》『之』下有『以』字。」《周礼天官冢宰》:「太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三曰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五曰刑典,以诘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 《校注》:「按《御览》所引非是。《论语八佾》:『子语鲁太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皦如也,绎如也,以成。」』《易系辞上》:『备物致用。』是『 以成』、『致用』皆有所本也。」 〔八〕范注:「《论语泰伯》:『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焕乎其有文章。』集解:『焕,明也。其立文垂制又着明。』」 〔九〕两句意指君臣关系和军国大事都更上轨道。 〔一○〕黄注:「非,一作外。」《校注》:「按以《宗经》篇『莫非宝也』,《诔碑》篇『莫非清允』,《体性》篇『莫非情性』例之,『外』字非是。」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序志》篇说,本来想注儒经,但马融、郑玄已经注得很精当,自己即使有些独到的见解,也难得自成一家,因为文章是经典的枝条,追溯本源,莫非经典,所以改注经为论文。这里说明刘勰对文学的看法,就是文学的形式,可以而且必须有新变(《通变》篇),文章的内容却不可离开圣人的大道(《原道》篇、《征圣》篇、《宗经》篇),《文心雕龙》确是本着这个宗旨写成的。」(修订版第二编) 而去圣久远,文体解散〔一〕,辞人爱奇,言贵浮诡〔二〕,饰羽尚画〔三〕,文绣鞶帨〔四〕,离本弥甚,将遂讹滥〔五〕。 〔一〕《才略》篇:「殷仲文之孤兴,谢叔源之闲情,并解散词体,缥渺浮音。」「文体解散」,谓文章的体制散乱。 〔二〕《定势》篇:「自近代辞人,率好诡巧,原其为体,讹势所变。厌黩旧式,故穿凿取新。察其讹意,似难而实无他术也,反正而已。故文反正为乏,辞反正为奇。」 〔三〕《斟诠》:「喻徒尚文饰,有失本真,辞华而情伪也。《庄子列御寇》:『哀公问于颜阖曰:「吾以仲尼为贞干,国其有瘳乎?」曰:「殆乎圾乎!仲尼方且饰羽而画,从事华辞,以支为旨,夫何足以上民?」』宣颖曰:『羽有自然文采,饰而画之则务人巧。』成疏:『修饰羽仪,丧其真性也。』」 《征圣》篇:「颜阖以为仲尼饰羽而画。」 〔四〕斯波六郎:「《法言寡见》篇:『今之学也,非独为之华藻也,又从而绣其鞶帨。』李注:『鞶,大带也;帨,佩巾也。』」按李注下文又云:「衣有华藻文绣,书有经传训解也。」《后汉书儒林传论》引《寡见》篇此文,注云:「喻学者文繁碎也。」 〔五〕范注:「《通变》、《定势》二篇已论之。」「本」,指经典。「讹滥」,讹谬泛滥。 《南齐书文学传论》:「今之文章,作者虽众,总而为论,略有三体:一则启心闲绎,托辞华旷,虽存巧绮,终致迂回,宜登公宴,本非准的,而疏慢阐缓,膏肓之病,典正可采,酷不入情。其体之源,出灵运而成也。次则缉事比类,非对不发,博物可嘉,职成拘制。或全借古语,用申今情,崎岖牵引,直为偶说,唯睹事例,顿失清采。此则傅咸《五经》,应璩《指事》,虽不全似,可以类从。次则发唱惊挺,操调险急,雕藻淫艳,倾炫心魂,亦犹五色之有红紫,八音之有郑卫,斯鲍照之遗烈也。」 李谔《上隋高帝革文华书》:「江左齐梁,其弊弥甚,贵贱贤愚,唯务吟咏。遂复遗理存异,寻虚逐微,竞一韵之奇,争一字之巧。连篇累牍,不出月露之形;积案盈箱,唯是风云之状。」 《明诗》篇:「俪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情必极貌以写物,辞必穷力而追新。此近世之所竞也。」 《情采》篇:「而后之作者,采滥忽真,远弃风雅,近师辞赋,故体情之制日疏,逐文之篇愈盛。」 《风骨》篇:「于是习华随侈,流遁忘反。」 《斟诠》:「《夸饰》篇:『自宋玉、景差,夸饰始盛;相如凭风,诡滥愈甚。……然饰穷其要,则心声锋起;夸过其理,则名实两乖。』此所谓『滥』也。则滥之为用,在尚浮夸也。」 纪评:「全书针对此数语立言。」 《注订》:「自『文体解散』以下,至『将遂讹滥』,言于文章上欲作整理工夫,全书概旨,咸本于此。」 盖《周书》论辞,贵乎体要〔一〕;尼父陈训,恶乎异端〔二〕。辞训之异,宜体于要〔三〕。于是搦笔和墨,乃始论文〔四〕。 〔一〕《尚书毕命》:「政贵有恒,辞尚体要,不惟好异。」孔传:「辞以体实为要,故贵尚之。若异于先王,君子所不好。」蔡沈《书集传》:「趣完具而已之谓体,众体所会之谓要。」集说引夏氏僎曰:「体则具于理而无不足,要则简于辞而亦不至于有余,谓辞理足而简约也。」又引王氏樵曰:「趣谓辞之旨趣,趣不完具则未能达意,而理未明,趣完具而不已,则为枝辞衍说,皆不可谓之体。人身上有领,下有要,乃体之关会处,事理之有要,亦犹是也。」《征圣》篇:「《书》云:『辞尚体要,弗惟好异。』故知正言所以立辩,体要所以成辞。」吴林伯《文心雕龙序志义疏》(本篇以下引吴氏语皆同此):「体要,即本篇下文『体于要』,体,本也,言辞以要约为本,因与『浮诡』相反。」(《辽宁社会科学辑刊》一九八一年六期)「体要」,犹精要,具体而概括,此又一解。 〔二〕《左传》哀公十六年称孔子死,鲁哀公悼之曰:「呜呼哀哉,尼父。」 《论语为政》:「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 异端」,谓不合正道者。 《斟诠》:「此处异端,指其时辞人言务浮诡,文遂讹滥而言。」 〔三〕《校释》:「『异』疑『奥』误。《史记屈原列传》:『 文质疏内兮,众不知予之异采。』集解引徐广曰:『异一作奥。』此异、奥形近易误之证。辞训二句,即总上『《周书》论辞,尼父陈训』四句之义而言之也。……恶异端,即不好异,故此总说奥义,惟举体要耳。」按《诠赋》篇:「虽读千赋,愈惑体要。」《书记》篇:「随事立体,贵乎精要。」《杂文》篇:「此立体之大要也。」 林纾《春觉斋论文述旨》第六节:「《文心雕龙征圣第二》有曰:『正言所以立辩,体要所以成辞。』是言一本于《易》,一本于《书》,推而言之,则知此者,作文乃无死句,论文亦得神解。何谓正言?本圣人之言,所以抗万辩也。何谓体要?衷圣人之言,所以铸伟辞也。」 牟世金《范注补正》:「『《周书》论辞』之『辞』,『尼父陈训』之『训』,各不相同,一是『辞尚体要』,一是『攻乎异端』,这就是所谓『辞训之异』。圣人和经书所说虽异,但都应领会其主要精神;『宜体于要』,此之谓也。」按「异」字可通,非「 奥」之误。 〔四〕《缀补》:「案《御览》引《梁书》『于是』作『由是』。」 《校注》:「『笔』,何本、凌本、合刻本、梁本、冈本、尚古本、王本、郑藏钞本、崇文本作『管』;《读书引》、《莒州志》同。按『笔』、『管』于此并通,然《梁书》、《南史》作『 笔』,则『管』字或出后人臆改。」 斯波六郎:「《庄子田子方》:『宋元君将画图,众史皆至,受揖而立,舐笔和墨,在外者半。』」《斟诠》:「和墨,即调墨。」 以上为第二段,说明写这部书的目的是为了阐发儒家经典来纠正当时浮诡讹滥的文风。 详观近代之论文者多矣:至于魏文述典〔一〕,陈思序书〔二〕,应玚《文论》〔三〕,陆机《文赋》,仲治《流别》〔四〕,弘范《翰林》〔五〕,各照隅隙〔六〕,鲜观衢路。或臧否当时之才〔七〕,或铨品前修之文〔八〕,或泛举雅俗之旨〔九〕,或撮题篇章之意。 〔一〕《校证》:「『于』,畲本、王惟俭本、《广文选》、《梁书》作『如』。」《缀补》:「案《经济类编》引『于』作『如』,《梁书》同。『如』犹『于』也。」「述典」,指《典论论文》。《典论》全书已佚,只存《论文》、《自序》两篇。《论文》见于《 文选》卷五十二,亦非全文。 〔二〕指陈思王曹植《与杨德祖书》,见《文选》卷四十二。 〔三〕指应玚《文质论》,见《艺文类聚》卷二十二,辑入《全后汉文》卷四十二。 《札记》:「案此文泛论文质之宜,似非文论。以黄注指为此篇,故录之。」吴林伯:「刘勰所谓『文』,包括自然、典制、文学、艺术等,故本篇直以《文质论》为文论。」 〔四〕指挚虞《文章流别论》。《校注》:「『治』,文津本作『 洽』。芸香堂本、翰墨园本、思贤讲舍本、崇文本同。按『洽』字误,已详《颂赞》篇『而仲治《流别》』条。」《晋书挚虞传》:「 虞撰《文章志》四卷,……又撰《古文章类聚》区分为三十卷,名曰《流别集》,各为之论,辞理惬当,为世所重。」全书已佚,辑文见《全晋文》卷七十七。(张溥、严可均、张鹏一等人均有辑本。) 《玉海》卷五十四:「《隋志》:『总集者,以建安之后,辞赋转繁,众家之集,日以滋广。晋代挚虞,苦览者之劳倦,于是采擿孔翠,芟翦繁芜,自诗赋下,各为条贯,合而编之,谓为《流别》。』『挚虞《文章流别集》四十一卷(梁六十卷。志二卷,论二卷)。』」 〔五〕《校证》:「张松孙本、纪本、《读书引》『弘』作『宏』,避清讳。」 李充《翰林论》,全书已佚,《全晋文》卷五十三辑得八条。范注又从《文选》中辑得两条。 《训故》:「《隋经籍志》:『《翰林论》三卷,晋著作郎李充撰。』《晋书》:『李充,字弘度,江夏人。历官大著作郎,注《尚书》及《周易旨六论》、《释庄论》二篇,诗赋杂文二百四十首行于世。』传中不言有《翰林论》,而《玉海》引《翰林论》,亦云弘范。」 《札记》:「李充,《晋书》字弘度,此云宏范,或其字两行。文仅存数条,……观其所取,盖以沈思翰藻为贵者,故极推孔、陆,而立名曰《翰林》。」 吴林伯:「《晋书李充传》称充字弘度。《世说新语言语》刘孝标注引晋何法盛《晋中兴书》,《文选》任彦升《王文宪集序》李善注引王隐《晋书》,陆公佑《新刻漏铭》李善注引臧荣绪《晋书》,亦均以充字弘度。惟明钞本《太平广记》云李弘范《翰林明道论》,则弘度弘范本为二人,弘范之论乃明道之作,与弘度之论文者不同。刘勰以弘度为弘范,是记忆之误,《玉海》因之,亦曰弘范。或以《晋书李充传》不言充作《翰林论》,遂疑《翰林论》非充作,非也。」 〔六〕《校注》:「《淮南子说山》篇:『受光于隙照一隅。』」 〔七〕《晋书阮籍传》:「籍虽不拘礼教,然发言玄远,口不臧否人物。」「臧否当时之才」,如《典论论文》,曹植《与杨德祖书》。 〔八〕《南齐书文学传论》:「若子桓之品藻人才,仲治之区判文体,陆机辨于《文赋》,李充论于《翰林》,张摘句褒贬,颜延图写情兴,各任怀抱,共为权衡。」 刘师培《中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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