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朔方
朱星同志的《金瓶梅考证》(见《社会科学战线》1979 年第2 一4 期。)(以下简称《考证》)重申《金瓶梅》是个人创作的旧说;他的新发现是"明万历庚戌年在吴中的初刻本确无淫秽语,到再刻时改名《金瓶梅词话》就被无耻书贾大加伪撰";以前有人猜测此书作者是王世贞,《考证》则进一步加以肯定。本文将论证:《金瓶梅》原书就有猥亵描写;它不是个人创作,它和《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一样都是在民间艺人中长期流传之后经作家个人写定的;写定者不是王世贞,而是李开先。
一
《金瓶梅》的现有最早版本刻于万历四十五年(1617),全名为《金瓶梅词话》,包含很多猥亵描写在内。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依据明代沈德符《野获编》卷二十五的记载推论出一个更早的庚戌年(1610)刻本。推论是可信的,时间或略有先后,关系不大。《考证》称它为庚戌年初刻本。
鲁迅没有见过这个初刻本,因此他对此书和所谓秽本是否同一系统没有表明看法。或者说,他没有发现其中可能有版本问题。《中国小说史略》说:此书"非独描摹下流言行… … 时涉隐曲,猥黩者多。后或略其他文,专注此点,因予恶溢,谓之'淫书';而在当时,实亦时尚"。可见事实上鲁迅把初刻本和所谓秽本看作同一版本,不加区别。他不认为庚戌年初刻本"确无淫秽语",或两者有重大的版本上的差异。
见过初刻本而留下文字记载的只有沈德符的《野获编》。他说:"此书必遂有人板行,但一刻则家传户到,坏人心术,他日阎罗究洁始祸,何词置对?吾岂以刀锥博泥犁哉… … 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矣。"泥犁是梵语地狱的音译。佛家以为作绮语,写淫书,是十恶之一,死后要下地狱。可见此书庚戌年初刻本和沈德符以前所见的抄本以至《金瓶梅词话》并无重大不同,它们都有猥亵描写。《考证》作者说初刻本"确无淫秽语",他既没有见过这个初刻本,又提不出别的论据,当然不能推翻沈德符的上述论断,或从中得出相反的推论而使人信服。
也许《考证》可以说《金瓶梅》是《金瓶梅》,《金瓶梅词话》是《金瓶梅词话》,不宜混为一谈。本文认为,既然《野获编》所说的《金瓶梅》和今天所见的《金瓶梅词话》给人的印象相同,都有偎裹描写,我们就只能承认《金瓶梅》是《金瓶梅词话》的简称。不可能一本"确无淫秽语",而另一本是"淫书"。
《野获编》卷二十五将《金瓶梅》列于词曲之下,是《金瓶梅》即《金瓶梅词话》的另一旁证。如果不是词话,它就和词曲无关,不应当列在这里。
明清两代的研究者都不知道董解元《西厢记》是什么文体。六十多年前王国维才考查出它是诸宫调。其实作品一开头就说得很清楚:"比前贤乐府不中听,在诸宫调里却著数"。简单明白,简直不需要论证。《金瓶梅》的情况与此相似。
历来认为《金瓶梅》是作家个人创作,而它现存最早的刻本却叫《金瓶梅词话》。问题不在于标题上增加或缺少两个字,这也许可以由书贩随意改动;问题在于它的几十万字的本文都可以证明它是词话,不是个人创作,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词话"这个词儿在中国文学史士洪不生疏。关汉卿《救风尘》杂剧第三折第二支《滚绣球》说:"那唱词话的有两句留文:咱也曾武陵溪畔曾相识,今日佯推不认人"。《元史》卷一0五《刑法》四《禁令》:"诸民间子弟不务正业,辄于城市坊镇演唱词话,教习杂戏,聚众淫谑,并禁治之"。可见这种说唱艺术曾经风行一时。有词有话,即有说有唱。词,泛指诗、词、曲等韵文而言。《金瓶梅》以词话为名,不会是什么人糊里糊涂加上去的。(近人叶德均《宋元明讲唱文学》(1953 年上杂出版社)对词话有专门论述。它推知"从元末到明嘉靖以前的《水浒传》应是全部为韵散夹用的词话本",又说"在嘉靖间已渐成散文本,到万历时各种繁本和简本都改为全部散文了。然而在嘉靖前后,也还有弹词的词话和少数嘉靖本流传着。"然而,作者却认为"在万历前后又有袭用词话名称,而所指却是散文的小说… … 。《金瓶梅》虽插有许多词曲,又用曲和韵语代言,但全书仍以散文为主,和诗赞系词话迥不相类。"他不认为《金瓶梅》可以像《水浒传》那样由韵散夹用的词语本发展成为散文本,大概也是受到"嘉靖间大名士手笔"、"兰陵笑笑生撰"等传统说法的束缚,仍是沿用旧说,很可惋惜。)
如果以现存《大唐秦王词话》(《大唐秦王词话》,澹圃主人诸圣邻编次,有天启刊本。这是《金瓶梅词话》之外仅存的一部明代长篇词话。杨慎的《历代史略十段锦词话》是文人拟作,性质不同。)同《金瓶梅词话》相比较,可以看出两者体裁极为相似。《大唐秦王词话》六十四回,书前有分咏春夏秋冬的四首词,再加一首七绝,然后才是第一回正文。韵散夹用,散文多于韵文。每一回起讫都是韵文。《金瓶梅词话》正文前有两组词,前一组四首自述缘起,后一组是酒色财气《四贪词》。它也是韵散夹用,每回起讫都用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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