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进化论:习惯与法律

法律进化论:习惯与法律
作 者: 穗积陈重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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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穗积陈重(1855—1926年),日本近代法律的主要奠基人,《日本民法典》的主要起草人,明治、大正时期著名法学家、政治家。先后就读于日本东京帝国大学、英国伦敦大学、德国柏林洪堡大学。1881年学成回国,入东京大学法学部担任讲师,在日本历史上第一次开设“法理学”课程。次年2月,升任教授兼法学部部长。1890年入选日本贵族院议员,1915年被授予“男爵”称号,1917年担任日本学术界最高地位的学士院院长一职,1925年出任枢密院议长,主要代表作包括《法律进化论》《复仇与法律》《法窗夜话》《续法窗夜话》《法典论》《隐居论》《五人组制度论》《实名敬避俗研究》《祖先崇拜与日本法》等。 译者简介: 曾玉婷,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日本语言与文化学院副教授,大连外国语学院日本语言文学学士,上海外国语大学日本语言文学硕士,日本语能力考试一级、日语专业八级、上海市日语口译资格证书,研究兴趣为中日法律文化比较研究、翻译理论与实践。代表性译著包括《法窗夜话》《续法窗夜话》《法官因何错判》《法律进化论:复仇与法律》《法律进化论:禁忌与法律》《足利女童连续失踪事件》。

内容简介

法律与习惯之间的关系,是穗积陈重“法律进化论”学术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书从法哲学、法社会学、法人类学、法文化论等方面考察了习惯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指出习惯是国家形成期的一大统制力。在习惯享有法性的过程中,经历了法律潜在期、法律与习惯并存期、法律分化期三个时期,习惯最终分化为拥有法律效力的习惯与仅拥有社会效力的习惯。在习惯如何享有法性的论说里,本书整理出六大学说,并进行了全面的法律进化的调查研究。

图书目录

第一章 习惯之起源

第二章 习惯之本质?

第三章 习惯之效力

第四章 习惯之享有法性

第五章 习惯享有法性之相关学说

附 录?

法信说评论

原力论断篇

法律进化

法律与宗教之关系?

礼与法

述 评

谢晖:国家主义习惯法论之反思

——读穗积陈重《法律进化论:习惯与法律》之献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