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帝
世宗明皇帝諱毓,小名統萬突,太祖長子也。母曰姚夫人,永熙三年,太祖臨夏州,生帝於統萬城,因以名焉。大統十四年,封寧都郡公。十六年,行華州事。尋拜開府儀同三司、宜州諸軍事、宜州刺史。魏恭帝三年,授大將軍,鎮隴右。孝閔帝踐阼,進位柱國,轉岐州諸軍事、岐州刺史。治有美政,黎民懷之。及孝閔帝廢,晉公護遣使迎帝於岐州。秋九月癸亥,至京師,止於舊邸。甲子,群臣上表勸進,備法駕奉迎。帝固讓,群臣固請,是日,即天王位,大赦天下。乙丑,朝群臣於延壽殿。
冬十月癸酉,太師、趙國公李弼薨。己卯,以大將軍、昌平公尉遲綱為柱國。乙酉,祠圓丘。丙戌,祠方丘。甲午,祠太社。柱國、陽平公李遠賜死。是月,梁相陳霸先廢其主蕭方智而自立,是為陳武帝。
十一月庚子,祠太廟。丁未,祠圓丘。丁巳,詔曰:「帝王之道,以寬仁為大。魏政諸有輕犯未至重罪、及諸村民一家有犯乃及數家而被遠配者,並宜放還。」
十二月庚午,謁成陵。癸酉,還宮。庚辰,以大將軍、輔城公邕為柱國。戊子,赦長安見囚。甲午,詔曰:「善人之後,猶累世獲宥,況魏氏以德讓代終,豈容不加隱卹。元氏子女自坐趙貴等事以來,所有沒入為官口者,悉宜放免。」
二年春正月乙未,以大冢宰、晉公護為太師。辛亥,親耕籍田。癸丑,立王后獨孤氏。丁巳,雍州置十二郡。又於河東置蒲州,〔一〕河北置虞州,弘農置陝州,正平置絳州,宜陽置熊州,邵郡置邵州。
二月癸未,詔曰:「王者之宰民也,莫不同四海,一遠近,為父母而子之。一物失所,若納于隍。賊之境土,本同大化,往因時難,致阻東西。遂使疆埸之間,互相抄掠。興言及此,良可哀傷。自元年以來,有被掠入賊者,悉可放免。」自冬不雨,至於是月方大雪。
三月甲午,齊北豫州刺史司馬消難舉州來附,遣柱國、高陽公達奚武與大將軍楊忠率眾迎之。改雍州刺史為雍州牧,京兆郡守為京兆尹。以廣業、脩城二郡置康州,葭蘆郡置文州。戊申,長安獻白雀。庚申,詔曰:「三十六國,九十九姓,自魏氏南徙,皆稱河南之民。今周室既都關中,宜改稱京兆人。」
夏四月己巳,以太師、晉公護為雍州牧。庚午,熒惑入軒轅。辛未,降死罪一等,五歲刑已下皆原之。甲戌,王后獨孤氏崩。甲申,葬敬后。
五月乙未,以大司空、梁國公侯莫陳崇為大宗伯。
六月癸亥,囐噠遣使獻方物。己巳,板授高年刺史、守、令,恤鰥寡孤獨各有差。分長安為萬年縣,並治京城。辛未,幸昆明池。壬申,長安獻白烏。遣使分行州郡,理囚徒,察風俗,掩骼埋胔。
秋七月甲午,遣柱國、寧蜀公尉遲迥率眾於河南築安樂城。丙申,順陽獻三足烏。
八月甲子,群臣上表稱慶。詔曰:「夫天不愛寶,地稱表瑞,莫不威鳳巢閣,圖龍躍沼,豈直日月珠連,風雨玉燭。是以鉤命決曰『王者至孝則出』,元命苞曰『人君至治所有』。虞舜烝烝,來茲異趾;周文翼翼,翔此靈禽。文考至德下覃,遺仁爰被,遠符千載,降斯三足。將使三方歸本,九州翕定。惟此大體,〔二〕景福在民。予安敢讓宗廟之善,〔三〕弗宣大惠。可大赦天下,文武官普進二級。」
九月辛卯,以大將軍楊忠、大將軍王雄並為柱國。〔四〕甲辰,封少師元羅為韓國公,以紹魏後。丁未,幸同州。過故宅,賦詩曰:「玉燭調秋氣,金輿歷舊宮。還如過白水,更似入新豐。霜潭漬晚菊,寒井落疏桐。舉盃延故老,令聞歌大風。」
冬十月辛酉,還宮。乙丑,遣柱國尉遲迥鎮隴右。長安獻白兔。
十二月辛酉,突厥遣使獻方物。癸亥,太廟成。辛巳,以功臣琅邪貞獻公賀拔勝等十三人配享太祖廟庭。壬午,大赦天下。
武成元年春正月己酉,太師、晉公護上表歸政,帝始親覽萬機。軍旅之事,護猶總焉。初改都督諸州軍事為總管。丙辰,封大將軍、章武孝公導子亮為永昌公,翼為西陽公。
三月癸巳,陳六軍,帝親擐甲冑,迎太白於東方。秦郡公直鎮蒲州。吐谷渾寇邊,庚戌,遣大司馬、博陵公賀蘭祥率眾討之。
四月戊午,武當郡獻赤烏。甲戌,雲。〔五〕秦州獻白馬朱鬣。
五月戊子,詔曰:「皇王之跡不一,因革之道已殊,莫不播八政以成物,兆三元而為紀。是以容成創定於軒轅,羲和欽若於唐世,鴻範九疇,大弘五法。易曰:『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歷明時。』故歷之為義大矣。但忽微成象,象極則差;分積命時,時積斯舛。開闢至於獲麟,二百七十六萬歲,晷度推移,餘分盈縮,南正無聞,疇人靡記。暑往寒來,理乖攸序,敬授民時,何其積謬。昔漢世巴郡洛下閎善治歷,云後八百歲,當有聖人定之。自火行至今,木德應其運矣,朕何讓焉。可命有司,傍稽六曆,仰觀七曜,博推古今,造我周曆,量定以聞。」己亥,聽訟於正武殿。辛亥,以大宗伯、梁國公侯莫陳崇為大司徒,大司寇、高陽公達奚武為大宗伯,武陽公豆盧寧為大司寇,柱國、輔城公邕為大司空。乙卯,詔曰:「比屢有糾發官司赦前事。此雖意在疾惡,但先王制肆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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