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 - 周書卷六 帝紀第六

作者: 令狐德棻7,116】字 目 录

刑,世輕世重。罪不及嗣,皆有定科。雜役之徒,獨異常憲,一從罪配,百世不免。罰既無窮,刑何以措。道有沿革,宜從寬典。凡諸雜戶,悉放為民。配雜之科,因之永削。」甲子,鄭州獻九尾狐,皮肉銷盡,骨體猶具。帝曰:「瑞應之來,必昭有德。若使五品時敘,四海和平,家識孝慈,人知禮讓,乃能致此。今無其時,恐非實錄。」乃命焚之。

九月壬申,以柱國鄧國公竇熾、申國公李穆並為上柱國。戊寅,初令民庶已上,唯聽衣綢、綿綢、絲布、圓綾、紗、絹、綃、葛、布等九種,餘悉停斷。朝祭之服,不拘此例。甲申,絳州獻白雀。壬辰,詔東土諸州儒生,明一經已上,並舉送,州郡以禮發遣。癸卯,封上大將軍、上黃公王軌為郯國公。吐谷渾遣使獻方物。

冬十月戊申,行幸鄴宮,戊午,改葬德皇帝於冀州。帝服緦,哭於太極殿,百官素服哭。是月,誅溫國公高緯。

十一月庚午,百濟遣使獻方物。壬申,封皇子充為道王,兌為蔡王。癸酉,陳將吳明徹侵呂梁,徐州總管梁士彥出軍與戰,不利,退守徐州。遣上大將軍、郯國公王軌率師討之。是月,稽胡反,遣齊王憲率軍討平之。

詔自永熙三年七月已來,去年十月已前,東土之民,被抄略在化內為奴婢者;及平江陵之後,良人沒為奴婢者:並宜放免。所在附籍,一同民伍。若舊主人猶須共居,聽留為部曲及客女。

詔曰:「正位於中,有聖通典。質文相革,損益不同。五帝則四星之象,三王制六宮之數。劉、曹已降,等列彌繁,選擇遍於生民,命秩方於庶職。椒房丹地,有眾如雲。本由嗜欲之情,非關風化之義。朕運當澆季,思復古始,無容廣集子女,屯聚宮掖。弘贊後庭,事從約簡。可置妃二人,世婦三人,御妻三人,自茲以外,悉宜減省。」

己亥晦,日有蝕之。

初行刑書要制。持杖群彊盜一匹以上,不持杖群彊盜五匹以上,監臨主掌自盜二十匹以上,小盜及詐偽請官物三十匹以上,正長隱五戶及十丁以上、隱地三頃以上者,至死。〔二七〕刑書所不載者,自依律科。

十二月戊午,吐谷渾遣使獻方物。己未,東壽陽土人反,率眾五千襲并州城,刺史東平公宇文神舉破平之。庚申,行幸并州宮。移并州軍人四萬戶於關中。丙寅,以柱國、滕王逌為河陽總管。丁卯,以柱國、隨國公楊堅為南兗州總管,上柱國、申國公李穆為并州總管。戊辰,廢并州宮及六府。是月,北營州刺史高寶寧據州反。

宣政元年春正月癸酉,吐谷渾偽趙王他婁屯來降。壬午,行幸鄴宮。分相州廣平郡置洺州,清河郡置貝州,黎陽郡置黎州,汲郡置衛州;分定州常山郡置恆州;分并州上黨郡置潞州。辛卯,行幸懷州。癸巳,幸洛州。詔於懷州置宮。

二月甲辰,柱國、大冢宰譙王儉薨。丁巳,帝至自東巡。乙丑,以上柱國越王盛為大冢宰,陳王純為雍州牧。

三月戊辰,於蒲州置宮。廢同州及長春二宮。壬申,突厥遣使獻方物。甲戌,初服常冠。以皁紗為之,加簪而不施纓導,其制若今之折角巾也。上大將軍、郯國公王軌破陳師於呂梁,擒其將吳明徹等,俘斬三萬餘人。丁亥,詔:「柱國故豆盧寧征江南武陵、南平等郡,所有民庶為人奴婢者,悉依江陵放免。」壬辰,改元。

夏四月壬子,初令遭父母喪者,聽終制。庚申,突厥入寇幽州,殺掠吏民。議將討之。

五月己丑,帝總戎北伐。遣柱國原公姬願、東平公宇文神舉等率軍,五道俱入。發關中公私驢馬,悉從軍。癸巳,帝不豫,止于雲陽宮。丙申,詔停諸軍事。

六月丁酉,帝疾甚,還京。其夜,崩於乘輿。時年三十六。遺詔曰:

人肖形天地,稟質五常,脩短之期,莫非命也。朕君臨宇縣,十有九年,未能使百姓安樂,刑措罔用,所以昧旦求衣,分宵忘寢。昔魏室將季,海內分崩,太祖扶危翼傾,肇開王業。燕趙榛蕪,久竊名號。朕上述先志,下順民心,遂與王公將帥,共平東夏。雖復妖氛蕩定,而民勞未康。每一念此,如臨冰谷。將欲包舉六合,混同文軌。今遘疾大漸,氣力稍微,有志不申,以此歎息。

天下事重,萬機不易。王公以下,爰及庶僚,宜輔導太子,副朕遺意。令上不負太祖,下無失為臣。朕雖瞑目九泉,無所復恨。

朕平生居處,每存菲薄,非直以訓子孫,亦乃本心所好。喪事資用,須使儉而合禮,墓而不墳,自古通典。隨吉即葬,葬訖公除。四方士庶,各三日哭。妃嬪以下無子者,悉放還家。

諡曰武皇帝,廟稱高祖。己未,葬於孝陵。

帝沉毅有智謀。初以晉公護專權,常自晦跡,人莫測其深淺。及誅護之後,始親萬機。克己勵精,聽覽不怠。用法嚴整,多所罪殺。號令懇惻,唯屬意於政。群下畏服,莫不肅然。性既明察,少於恩惠。凡布懷立行,皆欲踰越古人。身衣布袍,寢布被,無金寶之飾,諸宮殿華綺者,皆撤毀之,改為土階數尺,不施櫨栱。其雕文刻鏤,錦繡纂組,一皆禁斷。後宮嬪御,不過十餘人。勞謙接下,自彊不息。以海內未康,銳情教習。至於校兵閱武,步行山谷,履涉勤苦,皆人所不堪。平齊之役,見軍士有跣行者,帝親脫靴以賜之。每宴會將士,必自執杯勸酒,或手付賜物。至於征伐之處,躬在行陣。性又果決,能斷大事。故能得士卒死力,以弱制強。破齊之後,遂欲窮兵極武,平突厥,定江南,一二年間,必使天下一統,此其志也。

史臣曰:自東西否隔,二國爭彊,戎馬生郊,干戈日用,兵連禍結,力敵勢均,疆埸之事,一彼一此。高祖纘業,未親萬機,慮遠謀深,以蒙養正。及英威電發,朝政惟新,內難既除,外略方始。乃苦心焦思,克己勵精,勞役為士卒之先,居處同匹夫之儉。脩富民之政,務彊兵之術,乘讎人之有釁,順大道而推亡。五年之間,大勳斯集。攄祖宗之宿憤,拯東夏之阽危,盛矣哉,其有成功者也。若使翌日之瘳無爽,經營之志獲申,黷武窮兵,雖見譏於良史,雄圖遠略,足方駕於前王者歟。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3 下一页 末页 共3页/6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