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厉集 - 关于《到新疆去》的几封信

作者: 邹韬奋2,632】字 目 录

启文先生:

我在《抗战》第三十五期发表《到新疆去》一文内提到你所告述我的几句话,引起小小的误会,实在是始料所不及,万分的抱歉。

我所说的话中引起你们不满的约分两点:一是“回回军”三个字,二是说人民的负担最多的时候每人每年到过十一二元。关于这第二点,你已承认说过老百姓的负担的确到过这数目,不过问题是在全部负担,或单是驻军派款。我想这点你已经替我说明,因为时间仓卒,稍欠分析工夫,我的原意是捐税连驻军派款在内是十一二元,所以原文说每年的负担到过十一二元,而并没说每年的派款到过十一二元。中国的文意有时双关,意义不甚清楚,这点我确承认,好在这次你又替我开了一张详细的单子,这种误会总可以解除了吧。

至于所谓“回回军”三个字,在我的主观上决无恶意存在其中,因为带兵的系回族,而兵士亦多回族,普通人都称为“回回军”,如一般人称东北军,西北军,或广西军,以示区别的意思,并不含有轻视的意思。而且虽称为回回军仍不失其为国军,这与东北军或广西军仍是国军有同样的意思。来函所谓眼光思想等等,固愿彼此共勉,但与这次的事可谓无涉,想你必能谅解的。

(杜重远敬复。三,卅一,汉口。)

我们承蒙马旅长和曹启文先生寄下指教的信,非常感谢。马旅长和曹启文先生的信,我们都一字不改地在这里公开发表了出来,倘若读者以前有不免误会的地方,经过他们的公开解释,在读者应可完全明瞭了。

关于杜重远先生的文字,他自己已有负责的说明,记者不必多赘,不过可以顺便提及的就是我们向来主张国内各民族平等,这是在本刊上关于讨论民族问题的文字中可以复按的。回族也是我们的同胞,在我所敬爱的好友里面也有不少是回族同胞。我们和回族同胞只有敬爱的观念,绝对没有丝毫的“看不起”的存心,我相信马旅长和曹启文先生对于这一点一定是能够谅解的。自全国对日本帝国主义的抗战开展以来,回族同胞英勇参加抗战的热诚,在事实上也引起全国的敬意。我们都是为祖国的独立自由而奋斗,我们当然需要相敬相爱,共同携手前进的。此外有一件小事想附带更正的,马旅长信里所提及的“七君子”,不知是否指记者和几位朋友同时被捕的事,倘若是的话,杜重远先生却不是其中之一。而且这个名称,记者和同时被捕的几位朋友也不敢当,因为我们几位朋友不过是凑巧在一处同时被捕,参加救亡的同志很多,并不限于我们七人,所以我们不愿有特别的称呼,这当然和马旅长及曹先生所指教的事情没有直接的关系,不过顺便提及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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