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非圣贤岂能先知,还只得照常说话,只要看一言两语谈得不对,便即打住,不至失言,亦免打架,斯为善耳。有些朋友不赞成不打架,这也不妨各行其是。盖打架亦一人生之消遣法也。消遣可以成癖即俗云上瘾,如嗜痂之癖恐至死不能改,诚属无法,苟不至是则消遣之法亦须稍选择,取其佳良者,至少亦不可太难看。如钓鱼以至泅水取蚌蛤以消遣均不难看,而匍匐泥塘中则欠佳矣,又饮酒或喝豆汁皆不妨,而喝小便即美其名曰回龙汤亦将为人所笑矣。打架可给观者以好玩之感,正如看两狗相咬,若打架者自身的形相乃未必好看,故除有重大宿瘾外,若单为消遣之打架则往往反露出丑态,为人家消遣之资,不可不注意也。虽然,文章至此亦遂有了用处,大值得写了,且写到对自身如此不客气,虽曰消遣实已十分严肃深刻,甚可佩服矣。此一说也,不过我们无此热心与决意者便不能做到,结果遂常觉得不满,不是感觉无聊便苦于文章之写不好,只好阁笔而叹罢了。
(二十四年三月)
报载十三日南京通讯,最近南京市政府呈请教育部通令查禁吕思勉著《自修适用白话本国史》,因其第三编近古史下,持论大反常理,诋岳飞而推崇秦桧也。如第一章南宋和金朝的和战中有云:
“大将如宗泽及韩岳张刘等都是招群盗而用之,既未训练,又无纪律,全靠不住。而中央政府既无权力,诸将就自然骄横起来,其结果反弄成将骄卒惰的样子。”又云:
“我说,秦桧一定要跑回来,正是他爱国之处,始终坚持和议,是他有识力肯负责任之处,云云。”
以上所说与群众的定论比较的确有点“矫奇立异”,有人听了要不喜欢,原是当然的。鄙人也不免觉得他笔锋稍带情感,在字句上不无可以商酌之处,至于意思却并不全错,至少也多有根据,有前人说过。关于秦桧杀岳飞的事,俞正燮在《癸巳存稿》卷八有一篇《岳武穆狱论》,我觉得说的很好。接着一篇论《岳武穆军律》的小文,有云:
“《杨再兴传》有云,绍兴二年岳飞入莫邪关,第五将韩顺夫解鞍脱甲,以所虏妇人佐酒,再兴率众入其营,杀顺夫,又杀飞弟飜。然则岳武穆军律之严整,在绍兴二年以后,初盖以运用一心而不喜言兵法,不可以事证不同致疑古名臣也。”俞氏的话说得很幽默,真真妙绝,但一方面我们可以抄别人的几句话来,补足正面。此人非他,乃是鼎鼎大名的朱子也,在《语类》卷百三十二云:
“建炎间勤王之师所过恣行掳掠,公私苦之。”卷百三十三又云:
“唐邓汝三州皆官军取之,骎骎到南京,而诸将掳掠妇女之类不可言。”又卷百三十一云:
“僴问,高宗若不肯和,必成功。曰,也未知如何,将骄惰不堪用。僴问,张韩刘岳之徒富贵已极,如何责他死,宜其不可用,若论才则岳飞为胜,他犹欲向前。先生曰,便是如此,有才者又有毛病,然亦上面不能驾驭。”又有一节云:
“秦桧见虏人有厌兵意,归来主和,其初亦是。使其和中自治有策,后当逆亮之乱,一扫而复中原,一大机会也。惜哉。”可见在朱子当时,大家对于岳飞秦桧也就是这样意见,我们如举朱子来作代表,似乎没有什么毛病吧。至于现今崇拜岳飞唾骂秦桧的风气我想还是受了《精忠岳传》的影响,正与民间对于桃园三义的关公与水泊英雄的武二哥之尊敬有点情形相同。我们如根据现在的感情要去禁止吕思勉的书,对于与他同样的意见如上边所列朱子的语录也非先加以检讨不可。还有一层,和与战是对立的,假如主和的秦桧是坏人,那么主战的韩侂胄必该是好人了,而世上骂秦桧也骂韩侂胄,这是非曲直又怎么讲?赵翼《二十二史劄记》卷三十五云:
“书生徒讲文理,不揣时势,未有不误人国家者。宋之南渡,秦桧主和议,以成偏安之局,当时议者无不以反颜事仇为桧罪,而后之力主恢复者,张德远一出而辄败,韩侂胄再出而又败,卒之仍以和议保疆。”这所说的我觉得颇平实,不知论岳飞秦桧者以为何如。
(二十四年三月)
不佞少时常听人家说长毛时事。时在光绪甲午以前,距太平天国才三十年,家中雇人多有身历其难者,如吴妈妈遇长毛诉饥饿,掷一物予之,则守门老翁的头颅也,老木匠自述在大王面前舞大刀的故事,而卖盐的则在脸上留有“金印”的痕迹。长毛的事当然以杀人为多,但是说的人却也不能怎么具体的说得清楚,大抵只是觉得很可怕而已。后来看《明季稗史汇编》《寄园寄所寄》等书,知道了好些张献忠和清兵杀人的情形,不过在《曲洧旧闻》里见到因子巷的故事的时候,也就对于闯王满兵不大奇怪了,原来仁慈的宋兵下江南时也是那么样的。这里牢骚本来大有可发,现在且不谈,总之我觉得长毛杀人是很普通的事,这笔账要算也要归到中国人的总账上去,不必单标在洪记户下罢。
长毛时遭难人的记录我找不到几种。其一是江宁李小池的《思痛记》二卷,查旧日记戊戌十一月十三日至试院前购此书,价洋一角。其二是会稽鲁叔容的《虎口日记》一卷,民国二十二年元日午后游厂甸,于摊上买得,二十年前读陈昼卿的《补勤诗存》即知有此记,又在孙子九的《退宜堂诗集》中称为“溅泪日记”者是也。李小池名圭,后任外交官曾往西洋,有游记及《鸦片事略》等书,《思痛记》刊于光绪庚辰,却不常见。小池于咸丰庚申被掳,陷长毛中凡三十二月,叔容则于咸丰辛酉冬在绍兴郡城,伏处屋脊凡八十日始得脱,二人所记各据其耳闻目睹,甚可凭信,可惊可骇之事多矣,今不具引,但有小事一二可以窥知洪门文化之一斑者,颇有抄引的价值。《思痛记》卷上纪闰三月十五日事云:
“李贼出坐殿中椅上,语一约二十余发已如辫长面白身矮瘦贼曰,掌书大人,要备表文敬天父。贼随去,少顷握黄纸一通置桌上,又一贼传人曰,俱来拜上帝。随见长发贼大小十三四人至,分两边挨次立,李贼立正中面向外,复谓一贼曰,可令新傢伙们立廊前观听。余众至,则李贼首倡,群贼和之,似系四字一句,不了了,约二十余句,倡毕,所谓掌书大人者趋至桌前,北向,捧黄纸,不知喃喃作何语,读罢就火焚之。闻七日一礼拜,届期必若是,是即贼剿袭西洋天主教以惑众者也。”胡光国著《愚园诗话》卷一载周葆濂所作《哀江南曲》,有一节云:
“可记得,逢七日,奏章烧。甚赞美,与天条,下凡天父遗新诏。一桩桩胡闹,都是这小儿曹。”即指是事。后又录马寿龄的新乐府一首,题曰“讲道理”:
“锣鼓四声挥令旗,听讲道理鸡鸣时。桌有围,椅有披。五更鹄立拱候之。日午一骑红袍驰,戈矛簇拥箫管吹,从容下马严威仪,升座良久方致辞。我辈金田起义始,谈何容易来至斯,寒暑酷烈,山川险,千辛万苦成帝基,尔辈生逢太平日,举足便上天堂梯,夫死自有夫,妻死自有妻,无怨无恶无悲啼,妖魔扫尽享天福,自有天父天兄为提携。听者已倦讲未已,男子命退又女子,女子痴憨笑相语,不讲顺理讲倒理。”此辈清朝人对于太平天国多所指斥,本属当然,此乃是“妖”之立场也,唯所说情形恐非尽假,我们因此可知当时有神父说教式的所谓讲道理,民间又幽默地称之曰讲倒理。《虎口日记》中不曾说及,唯十月二十日条下有纪事云:
“晚过朝东庙,塑像尽仆,闻孔庙亦毁,贼教祀天主,不立庙。忆友人尝言,贼所撰曰圣书,称孔子为不通秀才,《论语》一书无可取者,唯四海之内兄弟句颇合天父之意,得封监军,旋升总制。当时以为笑谈,今信然矣。”查二十八日条下云,贼已派两邑库吏潘光澜朱克正为监军,然则孔子在太平天国的地位也不过与库书相上下耳,可发一笑。其实太平天国不尊崇孔子正是当然,盖原系隔教故也,其可笑处乃在妄谈文化,品题圣贤,虽然,此亦不足深责,天王贬孔子封为监军,历代帝王尊孔子封为文宣王,岂不同一可笑耶。
(二十四年三月)
清明将到了,各处人民都将举行扫墓的仪式。中国社会向来是家族本位的,因此又自然是精灵崇拜的,对于墓祭这件事便十分看得重要。明末张岱著《梦忆》卷一有越俗扫墓一则云:
“越俗扫墓,男女炫服靓妆,画船箫鼓,如杭州人游湖,厚人薄鬼,率以为常。二十年前,中人之家尚用平水屋帻船,男女分两截坐,不座船,不鼓吹,先辈谑之曰,以结上文两节之意。后渐华靡,虽监门小户男女必用两座船,必巾,必鼓吹,必欢呼畅饮,下午必就其路之所近游庵堂寺院及士大夫家花园,鼓吹近城必吹海东青独行千里,锣鼓错杂,酒徒沾醉必岸帻嚣嚎,唱无字曲,或舟中攘臂与侪列厮打。自三月朔至夏至,填城溢国,日日如之。乙酉方兵,画江而守,虽鱼舲菱舠收拾略尽,坟垄数十里而遥,子孙数人挑鱼肉楮钱徒步往返之,妇女不得出城者三岁矣。萧索凄凉,亦物极必反之一。”清嘉庆时顾禄著《清嘉录》十二卷,其三月之卷中有纪上坟者云:
“士庶并出祭祖先坟墓,谓之上坟,间有婿拜外父母墓者。以清明前一日至立夏日止,道远则泛舟具馔以往,近则提壶担盒而出。挑新土,烧楮钱,祭山神,奠坟邻,皆向来之旧俗也。凡新娶妇必挈以同行,谓之上花坟。新葬者又皆在社前祭扫,谚云,新坟不过社。”苏浙风俗本多相同,所以二书所说几乎一致,但是在同一地方却也不是全无差异,盖乡风之下又有不同的家风,如故乡东陶坊中西邻栋姓,上坟仪注极为繁重,自洗脸献茶烟以至三献,费半天的工夫,而东边桥头考姓又极简单,据说只一人坐脚桨船至坟前焚香楮而回,自己则从袖中出“洞里火烧”数个当饭吃而已。明刘侗著《帝京景物略》卷二春场中云:
“三月清明日男女扫墓,担提尊榼,轿马后挂楮锭,粲粲然满道也。拜者,酹者,哭者,为墓除草添土者,焚楮锭次,以纸钱置坟头,望中无纸钱则孤坟矣。哭罢,不归也,趋芳树,择园圃,列坐尽醉,有歌者。哭笑无端,哀往而乐回也。”清富察敦崇著《燕京岁时记》云:
“清明即寒食,又曰禁烟节,古人最重之,今人不为节,但儿童戴柳,祭扫坟茔而已。世族之祭扫者,于祭品之外以五色纸钱制成幡盖,陈于墓左,祭毕子孙亲执于墓门之外而焚之,谓之佛多,民间无用者。”以上两则都是说北京的事,可是与苏浙相比又觉得相去不远,所不同者只是没有画船箫鼓罢了。上坟的风俗固然含有伦理的意义,有人很是赞成,就是当作诗画的材料也是颇好的,不过这似乎有点不能长保,是很可惜的事。盖扫墓非土著不可,如《景物略》记清明云,“是日簪柳,游高梁桥,曰踏青,多四方客未归者,祭扫日感念出游。”客只能踏青而已,何益于事哉。而近来人民以职业等等关系去其家乡者日益众多,归里扫墓之事很不容易了,欲四方客未归者上坟是犹劝饥民食肉糜也。至于民族扫墓之说,于今二年,鄙人则不大赞同,此事不很好说,但老友张溥泉君久在西北,当能知鄙意耳。
(二十四年三月)
英雄崇拜在少年时代是必然的一种现象,于精神作兴上或者也颇有效力的。我们回想起来都有过这一个时期,或者直到后来还是如此,心目中总有些觉得可以佩服的古人,不过各人所崇拜的对象不同,就是在一个人也会因年龄思想的变化而崇拜的对象随以更动。如少年时崇拜常山赵子龙或绍兴黄天霸,中年时可以崇拜湘乡曾文正公,晚年就归依了蒙古八思巴,这是很可笑的一例,不过在中国智识阶级中也不是绝对没有的事。近来有识者提倡民族英雄崇拜,以统一思想与感情,那也是很好的,只可惜这很不容易,我说不容易,并不是说怕人家不服从,所虑的是难于去挑选出这么一个古人来。关,岳,我觉得不够,这两位的名誉我怀疑都是从说书唱戏上得来的,威势虽大,实际上的真价值不能相副。关老爷只是江湖好汉的义气,钦差大臣的威灵,加上读《春秋》的传说与一本“觉世真经”,造成那种信仰,罗贯中要负一部分的责任。岳爷爷是从《精忠岳传》里出来的,在南宋时看朱子等的口气并不怎么尊重他,大约也只和曲端差不多看待罢了。说到冤屈,曲端也何尝不是一样地冤,诗人曾叹息“军中空卓曲端旗”,千载之下同为扼腕,不过他既不会写《满江红》那样的词,又没有人做演义,所以只好没落了。南宋之恢复无望殆系事实,王侃在《衡言》卷一曾云:
“胡铨小朝廷之疏置若罔闻,岳鄂王死绝不问及,似高宗全无人心,及见其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