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李世熊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五本,全。
《容台集》一部,刊本。是书董其昌着,陈继儒序。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十二本,全。
《莲须阁集》二部,刊本。是书黎遂球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十本,又一部计七本,俱全。
《拟山园集》三部,刊本。是书王铎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二十二本,又一部计二十本,俱全。又一部计四本,止存四卷至六卷、八卷至十卷。
《道援堂集》三部,刊本。是书屈大均着,沈用济选。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四本,全。又一部计二本,止存一卷至五卷;又一部计一本,止存一卷至五卷。
《初学集》三部,刊本。是书钱谦益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三十六本,又二部各二十本,俱全。
《有学集》二部,刊本。是书钱谦益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十二本,全。又一部计一本,止存一卷至九卷。
《明纪弹词注》二十二部,刊本。是书张三异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二十二部各二本,全。
《媚幽阁文娱》三部,刊本。是书郑元勋选。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五本,全。又一部计二本,又一部计一本,俱不全。
《嵞山集》并《续集》三部,刊本。是书方文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六本,又一部计四本,又一部计五本,俱全。
《晚村文集》二部,刊本。是书吕留良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八本,又一部计五本,俱全。
《晚香堂小品》四部,刊本。是书陈继儒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六本,内缺七卷至十四卷;又一部计二本,止存十一卷至十六卷、十九卷至二十三卷;又一部计一本,止存十六卷至十八卷;又一部计一本,止存四卷、五卷。
《晚香堂集》一部,刊本。是书陈继儒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三本,止存十七卷至二十三卷。
《白石樵真稿》三部,刊本。是书陈继儒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十四本,全。又一部计五本,内缺十七卷至二十四卷;又一部计三本,止存十七卷至二十三卷。
《五边典则》一部,刊本。是书徐日久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十八本,全。
《变雅堂集》五部,刊本。是书杜浚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六本,又二部各四本,又一部计二本,俱全。又一部计一本,止存一卷、二卷。
《陈眉公集》三部,刊本。是书陈继儒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三十本,又一部计五本,俱全。又一部计十四本,内缺三卷、四卷、十五卷至二十二卷、二十五卷至三十八卷、四十三卷至四十八卷、五十五卷至五十八卷。
《徧行堂集》二部,刊本。是书释澹归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十九本,全。又一部计六本,止存诗集三十卷至四十八卷。
《太乙山房文集》二部,刊本。是书陈际泰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十一本,全。又一部计六本,内缺六卷、七卷、九卷至十一卷。
《质亡集》二部,刊本。是书吕留良评辑。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十本,又一部计七本。
《已吾集》六部,刊本。是书陈际泰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二部各四本,又三部各二本,俱全。又一部计三本,内缺七卷、九卷。
《壶山集》三部,刊本。是书陈兴霸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三部各一本,俱全。
《石臼集》一部,刊本。是书邢昉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二本,全。
《行厨集》一部,刊本。是书李之浵、汪建封同辑。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二本,止存第十卷。
《白耷山人集》一部,抄本。是书阎尔梅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一本。
《王氏存笥稿》一部,刊本。是书王维祯着。前已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二本,全。
《天盖楼时文》三十九部,刊本。是书吕留良选。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二十四本,又一部计二十本,又二部各十九本,又一部计十八本,又一部计十四本,又二部各十三本,又三部各十二本,又三部各十一本,又九部各十本,又一部计九本,又四部各八本,又一部计七本,又三部各六本,又三部各五本,又一部计四本,又一部计三本,又一部计二本,又一部计一本。
《戴田有时文》十六部,刊本。是书戴名世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七本,又二部各六本,又四部各五本,又四部各四本,又一部计三本,又一部计二本,又三部各一本。
《金正希时文》五部,刊本。是书金声着,吕留良评辑。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二部各四本,又二部各三本,又一部计二本。
《金正希文集》一部,刊本。是书金声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三本。
《七录斋集》四部,刊本。是书张溥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三本,又三部各二本,俱不全。
《碧山学士稿》二部,刊本。是书黄洪宪着,吕留良编次。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二部各一本。
《天盖楼庭训遗稿》二部,刊本。是书吕留良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二部各一本。
《国朝诗品》一部,刊本。是书陈以刚选。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八本,全。
《列朝诗集》七部,刊本。是书毛子晋选,钱谦益序。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四十本,又一部计二十八本,俱全。又一部计十九本,内缺甲集十五卷至二十二卷、丙集八卷至十六卷;又一部计六本,止存乙集五卷、丁集四卷;又一部计三本,止存丁集一卷、三卷,丙集十一卷;又一部计一本,止存干集二卷、甲集二卷;又一部计一本,止存甲集四卷、闰集五卷。
《感旧集》五部,刊本、是书王士正选。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十六本,又三部各八本,俱全。又一部计二本,止存一卷、八卷。
《古学要览》二部,刊本。是书王道升编。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二部各四本,俱全。
《牧斋诗钞》一部,刊本。是书钱谦益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三本。
《杜诗笺注》三部,刊本。是书钱谦益笺注。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十四本,又一部计五本,俱全。又一部计三本,止存六卷至十一卷、十六卷至二十卷。
《岭南三家诗选》三部,刊本。是书王隼撰。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三本,全。又二部各二本,俱不全。
《江左三家诗钞》六部,刊本。是书顾有孝等辑。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六本,又一部计五本,又三部各四本,俱全。又一部计二本,不全。
《翁山诗集》四部,刊本。是书屈大均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八本,又一部计六本,又一部计四本,俱全。又一部计一本,止存一卷至四卷。
《翁山诗外》五部,刊本。是书屈大均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十二本,全。又一部计九本,又一部计四本,又一部计二本,又一部计一本,俱不全。
《田间诗集》二部,刊本。是书钱澄之着。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二本,又一部计一本。
《明诗归》一部,刊本。是书锺惺、谭元春选。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一部计五本,全。
《尺牍新钞》三部,刊本。是书高阜等选。前已缴过。今续查获二部各十本,又一部计九本,俱全。
以上通共查获应毁各书计一百八十种,共计一千八百四十七部。(宫中朱批奏折) 五四九 军机大臣阿桂等奏刑部知会逆犯殷宝山徐食田等管解到部片
乾隆四十三年十月初五日
臣阿桂等谨奏,为奏闻事。
本月初四日申刻准刑部知会:据署两江总督萨载等委员苏州府同知曾曰琇,抚标守备王来用管解逆犯殷宝山、赵学礼、殷一桂、尹发莘等四名,又据委员候补同知师彦公、淮安城守营守备王世雄管解逆犯徐述夔之孙徐食田、徐食书及校书之徐首发、沈成濯等四名到部,现经隔别严禁。等语。除会同九卿逐一严审具奏外,理合先行奏闻。(军机处上谕档) 五五○ 户部为知照四库馆总裁等罚俸事致典籍厅移会
乾隆四十三年十月初六日
户部为遵旨等事。
陕西司案呈,本年八月二十八日准都察院咨称,本院议得大学士,公阿<桂>等奏四库馆所进各书,自四月起至闰六月止,内有错误,应议总裁程<景伊>等一案。查四库馆进过全书二次、散片三次,武英殿进过《荟要》三次。臣等详加查核,除《春秋直解》卷前恭录御制文脱写一行,非寻常错误可比,另行奏明,将总裁董<诰>、总校陆费墀各记过三次,卽照三次议处外;至总裁抽阅书内,程<景伊>记过二次,董<诰>记过二次,钱<汝诚>记过三次,王<杰>记过一次,朱珪记过二次,吉梦熊、倪承宽各记过一次,应将交部分别察议。总校张能照记过九次,缪琪记过七次,王燕绪记过六次,朱钤、仓圣脉各记过三次,分校杨寿楠记过四次,王钟泰、真按:前文多作王锺泰,下文亦然。李楘、王璸各记过三次,方维甸、戴心亨、郭祚炽各记过二次,应将张能照、缪琪、王燕绪、朱钤、仓圣脉、杨寿楠、王钟泰、李楘、王璸、方维甸,戴心亨,郭祚炽一并交部察议。乾隆四十三年七月初四日奉旨:知道了。钦此。相应移咨都察院查办。等因。应将协办大学士 吏部尚书程<景伊>、户部左侍郎 署吏部左侍郎董<诰>、刑部右待郎钱<汝诚>、吏部右侍郎王<杰>、翰林院侍讲学士朱珪、太仆寺卿吉梦熊、鸿胪寺卿倪承宽,均照不行详查罚俸六个月例,罚俸六个月。该总校记过在三次以上,分校纪过在二次以上者,均应议处。应将总校官记过九次之编修张能照,记过七次之归班进士缪琪,记过六次之原任中允王燕绪,记过三次之中书朱钤、庶吉士仓圣脉,分校官记过四次之编修杨寿楠,记过三次之中书王钟泰、李楘、王璸,记过二次之中书方维甸、编修戴心亨、原任太常寺典簿郭祚炽,均照疎忽罚俸三个月例,罚俸三个月。查郭〔祚〕炽系候补之员,应于补官之日罚俸三个月;缪琪系归班进士,应于得官日罚俸三个月;王燕绪已经革职,在四库馆効力行走,其罚俸之处应行注册。查吉梦熊有纪录四次,罚俸三个月注抵,今议罚俸六个月,连前共罚俸九个月,应销去纪录一次,抵罚俸六个月,其罚俸三个月之处,仍注于纪录,合计抵销。杨寿楠、李楘俱有纪录一次,罚俸三个月注抵,今均议罚俸三个月,连前共罚俸六个月,应各销去纪录一次,抵罚俸六个月,均免其罚俸。戴心亨有纪录一次,今议罚俸三个月,应注于纪录,合计抵销。查总裁董<诰>又因《春秋直解》卷前恭录御制文脱写一行,既经四库馆奏明,非寻常错悞可比,记过三次,照三次例议处。应将总裁 户部左侍郎 署吏部左侍郎董<诰>照例再罚俸六个月;总校 詹事府少詹事陆费墀照例罚俸三个月,有纪录七次,今议罚俸三个月,应注于纪录,合计抵销。于乾隆四十三年八月初十日题,二十一日奉旨;程景伊、钱汝诚、王杰、朱珪、倪承宽俱着罚俸陆个月;董诰着每案罚俸六个月;张能照着罚俸三个月;吉梦熊着销去纪录一次,其罚俸三个月之处,仍注于纪录抵销;杨寿楠着销去纪录一次,免其罚俸;戴心亨、陆费墀俱着罚俸三个月,注于纪录抵销。余依议。钦此。相应抄录原题移咨户部查照等因前来。
除太仆寺卿吉<梦熊>等罚俸之案议以纪录抵销,毋庸议外;应将中书朱钤等罚俸三个月之案注册,其罚俸银两移会典籍厅,于领俸册内声明坐扣可也。须至移会者。
右移会典籍厅。(内阁移会) 五五一 军机大臣奏查明七至九月所进书籍错误次数请将总裁等交部察议片
乾隆四十三年十月初七日
查四库全书馆进过书籍,前经奉旨:将指出错误记过之处每三月查核一次,其总裁错至三次,分校、覆校错至两次者,均交部察议。其余未及次数者,着加恩宽免,毋庸于下次积算。钦此。嗣于本年三月奉旨:前经降旨,总裁错至三次方交部议者,原因总裁阅书校(较》多,是以从轻办理,现已添设总校,其总裁等不过从中抽阅,伊等所阅之书既少,则处分不应仍照向例。嗣后书内每错一次,即将签贴之总裁交部察议。钦此。又总校张能照等检阅书籍较多,前经奏明请照三次议处之例办理,奉旨允行。各在案。
本年闰六月以前所进书籍,错误次数业经按季查核。自七月起至九月止,四库馆进过全书十六次、《荟要》五次。臣等详加查核,所有总裁抽阅书内,程景伊记过八次、嵇璜记过一次、董诰记过三次、王杰记过三次、周煌记过四次、钱汝诚记过一次、吉梦熊记过四次、朱珪记过三次,应请旨交都察院、吏部分别察议。总校缪琪记过十四次,何思钧、朱钤各记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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