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库全书档案 - 第8部分

作者:【暂缺】 【99,478】字 目 录

官缪琪记过五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

一、《山堂肆考》内,阮籍「籍」字讹写作「藉」。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田尹衡记过二次。

一、《山堂肆考》内「而又有正则灵均之称者」句,「称」讹「穪」;又「宋谢灵运」,「宋」字讹「晋」。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王锺泰记过四次。

一、《山堂肆考》内「陈鸿《长恨歌传》」句,脱去「传」字;又「伟长」,「长」字讹写作「臣」;又「徐陵字孝穆」句,「孝」讹「道」。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三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六次。

一、《山堂肆考》内「宋宗炳字少文」句,「宋」讹「晋」;又「则棹小舟归」句,「棹」讹「掉」。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四次。此系总阅窦<光鼐>阅。

一、《山堂肆考》内「先墨数升」句,「升」讹」。觔」;又「有就颜避跖之叹」句,「跖」讹「妬」;又「宋周颙」句,「宋」讹「晋」;又崔珏《水晶》诗前半用冰、胜、凝三字为韵,后半用簪、襟二字为韵,「簪」讹「升」。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三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六次。

一、《徐孝穆集笺注》内「烈士传」句,「烈」讹下列」;又「晋太元中」句,「元」讹「原」;又「张衡之所曾赋」句,「曾」讹「会」。又「曾名巧笑」句,「曾」讹「会」;又「嫣然一笑」句,「嫣」讹「娇」;又「裁变槐榆,并赈宗戚,南茨大麓」三句,挖补未填;又「魏何晏《景福殿赋》」句,「魏」讹「晋」。总校官仓圣脉记过十一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十四次。

一、《李义山文集笺注》内「晋羊祜传」句,「祜」讹「佑」。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此系总阅李<绶>阅。

一、《李义山文集笺注》内「常惧虎皮之诮」句,「虎」讹「武」;又「汉萧何传」句,「萧」讹「箫」;又「若玉山之将颓」句,「颓」讹「崩」;又「伐云梦之竹以为笛」句,「伐」讹「代」;又「此陵所以仰天椎心而泣血也」句,「天」讹「大」;又「义山虱赋」,「赋」讹「贼」。总校官何思钧记过六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十二次。

一、《尧峯文钞》内「景陵践阼承平中」句,「阼」讹「胙」。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吴锡龄记过二次。

一、《静思集》内「美人楼上歌回文」句,「文」讹「纹」;又「心折孤村反哺乌」句,「反」讹「返」。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潘奕隽记过四次。

一、《咏物诗》内「鬓雪冷侵霜斧落」句,「冷」讹「泠」。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

一、《澹庵文集 附录》内,多写撰人名一行。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

一、《网山集》面签漏写「集部」二字,共二处。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二次。

一、《文忠集》内「藩篱被触突」,「藩」讹「籓」;又「谁言杭苇游」句,「杭」讹「航」;又「忆见奇童髧两髦」句,「髧」讹「髡」;又上书一首,「书」讹「记」。总校官仓圣脉记过四次,分校官钱世锡记过八次。

一、《通鉴续编》内「北齐」、「北周」二句倒置。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孙球记过二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元明事类钞》内「幅员之广」句,「员」讹「(巾员)」,共二处。总校官缪琪记过二次,分校官罗万选记过四次。

一、《元明事类钞》内「吴仲圭也」句,「吴」讹「胡」;又「风鬟雾鬓」句,「鬓」讹从俗写作「鬂」,共二处。总校官缪琪记过三次,分校官李斯咏记过六次。

一、《中说》内「孔稚珪」「稚」字讹「雉」;又「谢朓浅人也」句,又小注「朓字玄晖」,「朓」俱讹「眺」;又「江总诡人也」句,小注「字总持」,「总」俱讹「摠」。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五次,分校官雷纯记过十次。

一、《荥阳外史集》内「青毡不振」句,「毡」讹从俗写作「毡」。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张焘记过二次。

一、《荥阳外史集》内「延晖阁赋」句,又「命其阁曰延晖」句,「晖」俱讹「挥」。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四次。

一、《荥阳外史集》内「袁门矮屋凄」句,「凄」讹「栖」。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郭祚炽记过三次。此系总阅周<煌>阅。

一、《荥阳外史集》内「海上人家叹扊扅」句,「扊扅」二字俱讹缺点;又「为言形胜似商颜」句,「颜」讹「岩」;又「圯桥」,「圯」字讹「杞」。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三次,分校官郭祚炽记过六次。

一、《文宪集》内「道术散」句,「术」讹「(术去亍改攵)」。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李镕记过二次。

一、《文宪集》内「遂留主祈禜之事」句,「禜」讹「荣」。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章宗瀛记过二次。

一、《鲍明远集》内附《赠鲍侍郎》一首,应低一格,讹作顶格写。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

一、《易璇玑》面签漏写「经部」二字。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圭峯集》内「一笑浮生逐稻粱」句,「粱」讹「梁」。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松乡集》内「萧史凤归云缥缈」句,「萧」讹「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卢遂记过二次。

一、《至正集》内「试从水面照华颠」句,「颠」讹「巅」。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李斯咏记过二次。【真按:前文多作李斯咏!】

一、《怀麓堂集》内「旧事逢人说」句,「旧」讹「(旧中艹下加吅)」;又「坐来霜鬓几茎添」句,「鬓」讹从俗写作「鬂」;又「先朝故事非今日」以下四句,系七律一首,讹作另行。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六次。

一、《怀麓堂集》内「如皇庄田土」句,「庄」讹从俗写作「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吕氏家塾读诗记》内,陆玑「玑」字讹写作「机」。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元诗选初集》内「井梧风老叶声干」句,「干」讹「(车乞)」;又「不分西风霜叶脱」句,「分」讹「忿」;又「深宫昼日垂珠箔」句,「珠」讹「朱」;又「人生聚合等云萍」句,「萍」讹「浮」;又「檥岸舟轻不动波」句,「檥」讹「(木羲)」。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温常绶记过十次。

一、《元诗选 二集》内「昔年奎壁聚星图」句,「壁」讹「璧」。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温常绶记过二次。

一、《天隐子》内,多写撰人名一行。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汪镛记过二次。此系总阅钱<载>阅。

一、《席上腐谈》内「陶隐居真诰所述」句,「诰」讹「语」。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此系总阅达<椿>阅。

一、《马政纪》面签漏写「史部」二字。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池北偶谈》内「曰石帆者」句,「帆」字挖补未填;又「彭渊才恨曾子固不能诗」句,「彭」讹「刘」;又《兽种篇》后重出《官衔》一篇。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七次,分校官李斯咏记过六次。【真按:前文多作李斯咏!】

一、《陵阳集》面签漏写「集部」二字。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五百家注昌黎文集》内,子瞻「瞻」字讹写作「赡」。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陈墉记过二次。

一、《五百家注昌黎文集》内「迎佛骨于凤翔」句,「翔」讹「(翔去羊改半)」。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

一、《五百家注昌黎文集》面签漏填「集部」二字。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癸辛杂识前集》内「苏子卿啮雪啖毡」句,「毡」讹从俗写作「毡」。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雷纯记过二次。此系总阅窦<光鼐>阅。

一、《梅村集》内标题多写「赞」字。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张虎拜记过二次。

一、《梅村集》内标题多写「祭文」二字;又「烽火苏台吊伍胥」句,「苏」讹「胥」。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二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四次。

一、《学林》内「宋玉文曰」句,「文」讹「赋」;又「落花与芝盖齐飞,杨柳共春旗一色」二句,「花」讹「霞」,「杨柳」讹「野水」。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六次。

一、《古梅遗稿》面签漏写「集部」二字。提调官吴裕德记过一次。

一、《泊庵集》内,《瑞应赋》「赋」字讹写作「诗」;又「而献赋曰」句,「赋」讹「诗」;又「败屋数椽」句,「椽」讹「掾」。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六次。

一、《诗传诗说驳异》内「管叔封于邶」句,「叔」讹「尗」,共九处。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九次,分校官陈文枢记过十八次。

一、《南阳集》内「一笼丹实寄间人」句,「丹」讹「舟」。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

一、《襄毅文集》内《菊庄入咏》「庄」字讹从俗写作「庄」。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

一、《画史会要》内「自称烟波钓叟」句,「叟」讹「(上由下文)」。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甄松年记过二次。此系总阅汪<永锡>阅。

一、《画史会要》内,杨维干「干」字讹「翰」;又「林逋北宋人」句,「北」讹「南」。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甄松年记过四次。

一、《曝书亭集》内,士祯,「祯」字讹「正」,共二处;【真按:前方甫有上奏云上字缺笔避,下字全避,(1467-1468页)此祯避为正乃胤禛故也.又多将崇祯改成崇正者,王士祯而为王士正者,而今又以此为误,以为记过之资,不亦谬乱乎?】又徐贲,「贲」字讹「蕡」;又「舍人舒膝方昼寝」句,「昼」讹「画」。总校官仓圣脉记过四次,分校官卢遂记过八次。

一、《宋诗钞》内「盘中鹅炙亦肥甘」句,「炙」讹「(炙去火改肉)」;又「岁课非无术」句,「术」讹「木」;又「偎柳傍桃斜欲坠」句,「偎」讹「隈」;又「吴之振编」,「编」字讹「撰」,共十六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十九次,分校官刘源溥记过三十八次。

一、《妙绝古今》内小注「泰族训原本」讹作「泰(族去矢改夫)一训」,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牛稔文记过二次。此系总阅德<保>阅。

一、《宝晋英光集》内「跋羲献帖」;「羲」字挖补未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二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刘宾客嘉话录》内「宋谢灵运」,「宋」讹「晋」。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汪锡魁记过二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在轩集》内「百万亿铁围之山」句,「铁」讹「铁」。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邱桂山记过二次。

一、《权文公集》内「身随猿鸟在深山」句,「鸟」讹「乌」。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刘源溥记过二次。

一、《郡斋读书后志》内「卒年四十一」句,「四」讹「三」;又「范阳人」句,「范」讹「洛」。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二次,分校官宋枋远记过四次。

一、《朝野佥载》内「杨盈川侄女」句,「川」讹「州」;又「开元中萧颖士」句,脱去「萧」字。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秦瀛记过四次。

一、《豫章文集》内「福兮祸所伏」句,「祸」讹「福」;又附录内多写撰人名一行。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二次,分校官高中记过四次。

一、《古诗镜》内「张籍」,「籍」字讹写作「藉」;又「刘桢骨干自饶」句,「桢」讹「祯」;又「明陆时雍编」,「编」字讹「撰」,共五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七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十四次。

一、《古诗镜》内标题《萧史曲》,又「萧史仙童处」句,「萧」讹「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孙溶记过四次。

一、《唐诗镜》内「开元中之涣与王昌龄、高适齐名」句,「之涣」二字倒置。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

一、《唐诗镜》内「却思皇坟立人极」句,「却」字空白未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五次,分校官张焘记过二次。

一、《唐诗镜》内「残灯无焰影幢幢」句,「幢幢」讹「憧憧」。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周鋐记过四次。

一、《唐诗镜》内「眼底桃花酒半醺」句,「醺」讹「矄」。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吴绍昱记过二次。

一、《圭塘小藁》内「顾婉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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