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库全书档案 - 第8部分

作者:【暂缺】 【99,478】字 目 录

记过一次,分校官卢遂记过二次。

一、《史记正义》内「以棹船为黄头郎」句,「棹」讹「濯」;又「赍金百斤」句,「金」字挖补未填;又「烈士徇名」句,「烈」讹「列」;又「宁生曳尾涂中乎」,「涂」讹「泥」。总校官仓圣脉记过八次,分校官张慎和记过八次。

一、《甘肃通志》内「列女」,「列」字讹「烈」。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叶菼记过二次。此系总裁董<诰>阅。

一、《甘肃通志》内「周庾信」,「周」讹「梁」。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叶菼记过二次。

一、《文选》内「岁将暮时既昬」句,「将」讹「既」;「相如末至居客之右」句,「末」讹「未」;又「张华字茂先」句,「茂」字挖补未填。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七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六次。此系总裁曹<文埴>阅。

一、《文选》内「采英奇于仄陋」句,「仄」字挖补未填;又「将挂风人彼其之讥」句,又小注「彼其之子」句,「其」俱讹「已」;又「鬼瞰其室」句,「瞰」讹「(日敢)」。又「堆案盈机」句,「堆」讹「推」;又「瞻星比婺」句,「比」讹「北」;又「子无良媒」句,漏写「无」字;又「践椒涂之郁烈」句,「践」字挖补未填;又「良会夫妇之道」句,「良」字挖补未填;又「平子名衡」句,「名」讹「各」;又「为父买官尚方」句,「尚」讹「向」;又「且足下昔以单车之使」句,「且」讹「具」。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二十四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二十四次。

一、《丹铅总录》内「假贼手以戕忠臣」句,「戕」讹「(片戈)」;又「紫电青霜」句,「青」讹「清」,共二处。总校官朱钤记过三次,分校官王璸记过六次。

一、《丹铅总录》内「嗟尔穹庐子」句,「穹」讹「穷」;又续录内「大破贼」句,「大」讹「太」,共三处。总校官朱钤记过四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八次。

一、《丹铅总录》内「谢惠连雪赋」句,讹作「谢希逸」。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袁文邵记过四次。

一、《丹铅摘录》内「韩偓诗」句,「偓」讹「渥」;又「梁简文咏月诗」句,「简」讹「蕳」。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陈墉记过四次。

一、《丹铅余录》内「自土沮漆」句,「沮漆」二字倒置,共三处。总校官朱钤记过三次,分校官于鼎记过六次。

一、《诚斋集》内「高卧啮毡之类」句,「毡」讹从俗写作「毡」;【真按:前有多处谓毡之俗体为毡,今此毡又为毡之俗矣!】又「回头已度打头峯」句,「峯」讹「风」。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二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四次。

一、《诚斋集》内「笔床茶灶一渔船」句,「渔」讹「鱼」。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陈昌齐记过二次。此系总阅汪<永锡>阅。

一、《诚斋集》内「葭管气浮」句,「葭」讹「瑕」;又「须鬓尽白」句,「鬓」讹从俗写作「鬂。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二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四次。

一、《凭几集》内「山庄留赠」句,又「云峯潦绕午桥庄」句,「庄」俱讹「庄」。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二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四次。

一、《凭几集 续编》内「从来沙苑皆骐骥」句,「骐」讹「奇」。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此系总阅钱(士云)阅。【真按:当作钱<士云>!钱士云.】

一、《韵石斋笔谈》内「又以为陶贞白书」句,「贞」讹「真」。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此系总阅汪<永锡>阅。

一、《六艺之一录》内嵇康「嵇」字讹「稽」,共四处。总校官何思钧记过四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八次。

一、《息园存稿诗》内「篮舆傍水寻僧寺」句,「篮」讹「蓝」。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吴锡龄记过二次。

一、《浮湘藳》内「独客思归坐夜寒」句,「客」讹「坐」。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盛惇崇记过二次。

一、《东坡诗集注》内「明皇召李白作宫词」句,「白」讹「孛」;又「区区赋病梨」句,又「作《病梨赋》以自悲」句,「梨」俱讹「黎」。总校官朱钤记过三次,分校官许兆椿记过六次。

一、《东坡诗集注》内「孟郊字东野」句,「郊」讹「郭」;又「颖免冠谢」句,「冠」讹「官」。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牛稔文记过四次。

一、《东坡诗集注》内「向子期《思旧赋序》云」句,「向子期」讹「叔向作」;又「葛洪字稚川」句,「字」讹「宇」。总校官朱钤记过四次,分校官严福记过八次。

一、《山中集》内「垤鹳鸣何验」句,「鹳」字涂抹未补。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五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二次。

一、《唐诗品汇》内「罗裙玉腕轻摇橹」句,「橹」讹「撸」;又「久(扌弃)野鹤如霜鬓」句,「霜」讹「双」;又「梅妃」讹作「杨妃」;又「何必珍珠慰寂寥」句,「慰」讹「与」;又「共倚一征篷」句,「篷」讹「蓬」;又「管乐有才终不忝」句,「忝」字挖未填。总校官朱钤记过十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十二次。

一、《越绝书》内墨污未补;又「梨蒸不熟」句,「梨」讹「蔾」。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李斯咏记过四次。【真按:前文多作李斯咏.○污,原文似作汗,据前文径改!】

一、《鲁斋遗书》内《秋寒诗》一首,原阙末联二句,漏脱「同心结」三字。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三次,分校官戴衢亨记过六次。

一、《物理小识》内「水气旺于冬」句,脱「于」字;又「锐起升高」句,「高」讹「堂」;又「共工从鲧」句,「鲧」讹「孙」;又「梅花点舌丹」句,「舌」讹「石」;又「不假种植」句,「植」讹「织」;又「湖州府」句,「府」讹「抚」。覆校官汪镛记过六次,分校官金光悌记过十二次。

一、《物理小识》内「唐李卫公」句,「李」讹「季」。覆校官汪镛记过一次,分校官常循记过二次。

一、《巵林》内「枭以凶叫」句,「枭」讹「凫」;又「军用不竭」句,脱去「军」字;又「池水合成璧」句,「璧」讹「壁」;又「如登春台」句,「登春」二字倒置;又「显于西土」句脱去,注「阙」字。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朱炘记过二次。

覆勘处:

一、《幔亭集》内「我到山中歇还陟」句,「陟」讹「涉」;又「吴元瀚」脱去「瀚」字;又「送曾人倩归岭南」句,「倩」讹「债」。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三次,分校官汪日赞记过六次。

一、《幔亭集》内,「同心结灯前偷看寸心都折」句,讹显字。又「舞元鹤」下脱写二十字;又「延岑将见通鉴建武五年」句,脱去「通」字;又「临孝存」句,「临」讹「林」。总校官朱钤记过八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十六次。

一、《榕檀问业》内「此是读书窾隙」句,「隙」讹「系」;又「庄周以虚室生白为吉祥」句,「庄周」讹「老聃」;又「那一件是管氏做得」句,脱「氏」字。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三次,分校官范鏊记过六次。

一、《榕檀问业》内「又岂有太羹玄酒」句,「羹玄」二字倒置;又「慎乃有位」句,脱去「有」字;又「奏蕤宾歌函锺舞大夏以祭山川」句,脱「舞大夏」三字。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五次,分校官蔡必昌记过十次。(军机处录副奏折) 八五二 四库全书馆进呈《永乐大典》内指出错误并总裁等记过次数清单

乾隆四十七年二月

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四库馆进呈过《永乐大典》一次,共六十八种,三分计一千二百三十九本,内有指出错误、应记过者一百三十八本,今将总裁、总阅、分校记过次数开后:

《周官新义》卷三内「眚」误「(上生下月)」。总阅李绶抽阅一分,记过一次;三分同,分校庄承籛记过六次。

《春秋通训》卷六内「聩」误「瞶」,三分同,分校范衷记过六次。

《春秋左传谳》卷四内「商」讹「啇」,分校吴裕德记过二次。卷九内「谥」讹「谥」,三分同。分校吴裕德记过六次。

《春秋谷梁传谳》卷一内「伐」字少点,总阅倪承宽记过一次,分校吴裕德记过二次。卷四内「大」误「太」,三分同,分校吴裕德记过六次。

《絜斋家塾书钞》卷三内「逄」误「逢」,三分同,分校庄通敏记过六次。卷十内「如」误「若」,三分同,分校庄通敏记过六次。

《易通变》卷四十内「玄」误「元」,三分同,分校王春煦记过六次。真按:玄原文必有缺笔!又本又避违作元,此又以为误也!则清廷避讳则例是又不一甚矣.清刻本多作元,如郑玄为郑元,玄之又玄为元之又元,此竟以为误矣.

《尚书精义》卷二十三内「戕」「(片戈)」互异,三分同,分校俞大猷记过六次。卷三十一内空白未填,分校俞大猷记过五次。卷三十八内「偾」误「愤」,三分同。分校俞大猷记过六次。卷四十五内空白未填,一分,分校俞大猷记过五次;「推」误作「惟」,一分,分校俞大猷记过二次。卷四十七内空白未填,分校俞大猷记过五次。

《金楼子》卷一内「妲」讹「胆」,三分同,分校王增记过六次。卷六内「甜」讹「(甘舌)」,一分,分校王增记过二次;「旧」讹「(旧中艹下加吅)」,一分,分校王增记过二次。

《常谈》卷一内「一」误「二」。总阅庄存与抽阅一分,记过一次;三分同,分校庄承籛记过六次。

《密斋笔记》卷四内「聩」误「(日贵)」,三分同,分校庄承籛记过六次。

《画墁集》卷二内「赪」误「頳」,三分同,总裁嵇<璜>抽阅二分,记过二次;分校于鼎记过六次。

《济南集》卷三内「隘」讹「獈」,三分同,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卷五内「曛」讹「(日熏)」,三分同,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卷二内「京」讹「原」,三分同,总阅周煌记过三次,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

《郧溪集》卷二十七内「箫」讹「萧」,二分同,分校吴省兰记过四次。

《潏水集》卷十六内「牖」字写不成体,三分同,分校庄承籛记过六次。

《忠穆集》卷八内「陵」讹「林」,一分;又「明」讹「武」,三分同,分校王增记过六次。

《相山集》附录内「宋王之道撰」应删,三分同,分校范衷记过六次。卷九内「棂」讹「醽」,三分同,分校范衷记过六次。卷十二内「邻」讹「怜」,三分同,分校范衷记过六次。

《云溪居士集》卷一内「晛」讹「睍」,三分同。总阅德保抽阅一分,记过一次;分校汪如洋记过六次。

《丹阳集》卷八内「太」讹「夫」,分校邹炳泰记过二次。

《紫微集》卷一内「溥」讹「团」,三分同,分校苏青鳌记过六次。卷七内「暑」讹「署」,二分同,分校苏青鳌记过四次。卷九内「形」讹「音」,三分同,分校苏青鳌记过六次。卷二十七内「县」字填写未全,分校苏青鳌记过五次。卷三十内「凰」讹「凤」,分校苏青鳌记过二次。

《方舟集》卷五内「鹿」讹「马」,三分同,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卷二十三内「澳」少水傍,三分同,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

《烛湖集》卷十八内「更」字少一画,分校邵晋涵记过二次。

《九华集》卷三内「雏」字误写俗体,总阅倪承宽记过一次,分校陈昌齐记过二次。

《臞轩集》卷六内「簸」讹「(上竹下欺)」,二分同,分校吴省兰记过四次。卷十四内「恐」讹「记」,分校吴省兰记过二次。卷十六内「皱」讹「绉」,三分同,分校吴省兰记过六次。

《檆溪居士集》卷三内「甄」字少两点,分校吴鼎雯记过二次。

《南湖集》卷四内「杭」讹「航」,三分同,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卷五内「涵」讹「(氵凾)」,三分同,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

《鹤林集》卷四内「清」误「青」,一分,分校平恕记过二次;「青」、「清」二字俱误,一分,分校平恕记过四次。

《竹隐畸士集》卷四内「神」讹「人」,分校范衷记过二次。

《定斋集》卷九内「甫」误「父」,三分同,分校平恕记过六次。卷二十内「璧」误「壁」,分校平恕记过二次。

《楳埜集》卷九内「璧」讹「壁」,分校许兆椿记过二次。

《伊滨集》卷五内「祠」讹「词」,二分同,分校吴鼎雯记过四次。卷七内「熏」讹「熏」,三分同,总阅倪承宽抽阅一分,记过一次;分校吴鼎雯记过六次。卷十一内「洲」讹「州」,三分同,分校吴鼎雯记过六次。

《双溪醉隐集》卷一内「际」字未写好,总阅汪永锡记过一次;分校吴省兰记过二次。卷四内「舟」讹「(舟少下一点)」,一分,分校吴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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