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将来议定增添帝王位号,亦应将三阁原书撤出改正,并恭录原奉圣祖谕旨及朕昨所降明旨冠于本卷之首。其各处陈设之刻本,均逐一查明,交武英殿另行改刻抽换。又新、旧《大清会典》已入四库书者,亦应查明一律照办。着寄信交八阿哥、金简、曹文埴悉核妥办,毋稍遗漏。至全书内逐次看出讹错之处,应令武英殿记明档案,俟第四分全书完竣时,开明书目卷数,交盛京将军查出送京,交武英殿一律改正发回。至《会典》、《通礼》二书,从前有无颁发各省,亦着查明共有若干分,将议增崇祀位号谕旨,改刻抽换篇页,照数一体发往更换。钦此。为此启闻。
再,此件俟议定后,遵照办理,毋庸具折覆奏。谨启。(军机处上谕档) 一○三一 军机大臣为速行办稿妥议历代帝王祀典事致大学士等函
乾隆四十九年七月初七日
现奉谕旨:历代帝王庙祀典,应行增祀之处,着大学士、九卿详议具奏。钦此。又弟等面奉谕旨,明年春祭,亲诣行礼。所有议准后一应神牌位号典礼,俱须赶办,方可届期无悞。此次本报回,各位大人接奉后,卽饬所司速行办稿,并希恭绎圣意,详悉妥议,斟酌允当,以期无滥无遗。得稿后先寄弟等阅看,公同酌核尽善,再行寄回缮折具奏。可也。(军机处上谕档) 一○三二 浙江巡抚福崧奏查缴禁书解京销毁折
乾隆四十九年七月初八日
浙江巡抚臣福崧跪奏,为查缴禁书,恭折奏闻事。
案准军机处暨四库全书馆先后咨开,各省进到遗书,内有应行全毁并酌量抽毁各书,恐外间未奉明禁,尚有留存,开单行文,饬发书目,查缴解京销毁。等因。遵卽严督各属,实力遍行搜罗。当据陆续呈缴全毁、抽毁各禁书共一百四种,计四百八十五部、板片八百一十块。业经臣恭折奏明,委员解京销毁在案。
伏查浙省幅员辽阔,诚恐尚有遗匿,并日久办理稍疎,复经屡次通饬悉心查缴去后。兹据印委各员遵照奉发书目,陆续查出应行全毁书一十八种,共一百五十三部;又从前已缴各书,现又查出七十八种,共九百二十九部。统计九十六种,共一千零八十二部,均应解京销毁,由布政使盛住汇核呈送前来。臣覆查无异。
除饬司委员解送军机处查办外,相应恭折奏闻,并缮书目清单,敬呈御览,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朱批:览。(宫中朱批奏折) 一○三三 军机大臣奏《资政要览》后序诸臣衔名开单进呈请旨等事片(附单)
乾隆四十九年七月初九日
蒙发下《内则衍义》一书,臣等寄京查懋勤殿、武英殿、御书房,存有《内则衍义》刻本,内并无编纂臣工衔名。又恭查《实录》,亦无命纂明文,止载有圣制序文一道,与书内序文字句不符。臣等遵旨交四库馆等处,于原书内将「臣按」二字俱改「谨按」,并将表文撤去。
再,查顺治年间,尚有《御纂孝经注》、《道德经注》、《人臣儆心录》,俱无编纂臣工衔名,惟《资政要览》一书,有后序诸臣衔名,似卽系诸臣编纂。其刊刻年月,与《内则衍义》一书相近。谨将后序诸臣衔名另开清单,同原书及《孝经注》等书进呈,其应将何人作为编纂《内则衍义》之处,伏候训示。
至《实录》所载序文,与书内所刻序文不符,其应如何办理,方为妥协,谨恭录原文,并于书内黏签一并进呈请旨。谨奏。
附单
《资政要览》后序诸臣衔名:
大学士蒋赫德
大学士党崇雅
大学士成克巩
大学士金之俊
大学士王永吉
大学士吕宫
大学士傅以渐
大学士陈之遴
学士张元锡
学士麻勒吉
学士胡兆龙
学士李霨
侍讲学士方拱干
祭酒冯溥
学士折纳库
洗马王熙
编修宋之绳(军机处上谕档) 一○三四 军机大臣为奉旨致撤写过各分《内则衍义》并将刻本查出销毁事致武英殿交片
乾隆四十九年七月初十日
交武英殿:
所有《内则衍义》一书,现在奉旨,着将写过各分四库全书内查出,将卷首序文照《实录》内开截原文照改,其表文一道着全行撤去,其书内「臣按」二字俱改「谨按」,不可稍有遗漏。仍将现在御书房等处存贮刻本查出,送军机处销毁。
再,此书从前既曾锓板,刷印必多,应查明曾经颁发何处,行令缴出,一并交军机处销毁。此系奉旨要件,特发片传知,务卽详细遵办。仍将如何办理缘由,送覆本处可也。【真按:应即指军机处也.故径题作军机大臣. 】(军机处上谕档) 一○三五 军机大臣奏查《一统志》内张照业经增入谨将原书黏签进呈片
乾隆四十九年七月十四日
遵查《一统志》松江府人物门内,原任刑部尚书张照业经增入,谨将原书黏签进呈。谨奏。(军机处上谕档) 一○三六 军机大臣为历代帝王祀典议准后增入《大清会典》等书事致武英殿方略馆交片
乾隆四十九年七月十六日
交武英殿、方略馆:
现在遵旨另议历代帝王庙祀典,将来议定奏准后,应增入《大清会典》、《通礼》、《日下旧闻考》、《一统志》等书内。相应片交,即传知该馆纂修等,遵照添纂可也。(军机处上谕档) 一○三七 军机大臣为临雍一切制度仪注等补入《会典》等书事致武英殿四库馆交片
乾隆四十九年七月十六日
交武英殿、四库馆:现在奉旨建立辟雍,明岁仲春举行临雍大典,所有一切制度、仪注、乐舞,讲书,俱应详悉补入《会典》、《国子监志》、《日下旧闻考》等书,并续写入四库全书,以彰盛典。合行片交该馆,卽行遵旨添入可也。(军机处上谕档) 一○三八 军机大臣等奏定限后纂办各书完竣情形开单进呈片(附清单)
乾隆四十九年七月二十日
臣等遵旨将定限后纂办各书,交查各馆。兹据查明,已经完竣者,《满洲源流考》、《日下旧闻考》、《契丹国志》、《明唐桂二王本末》、《河源纪略》、《兰州纪略》共六部。其未经完竣各书,内如《盛京通志》,因上年恭遇皇上四谒祖陵礼成各卷,俱有应添事宜,曾于进书折内声明展限,至本年秋季全竣在案。又如《大清一统志》、《职官表》、《蒙古王公表传》,俱于原定卷数之外,有增纂之卷,是以亦未办竣。惟《开国方略》、《宗室王公表传》、《续通志》三书,虽或因考核事迹,改译对音,或因卷帙繁多,查明画一,以至告竣稍迟。但既无增纂之卷,逾限未经办竣,应请将该纂修交部议处,其总裁等未能督催速办,亦应一并察议。
再,查《皇朝通典通志》一书,现在限期未届,该馆亦尚未有呈进之卷。臣等已传知该馆上紧赶办,务期如限全竣。其余未经告成各书,亦饬令各纂修等迅速办出进呈,并将各书原定限期卷数开缮清单,恭呈御览。谨奏。
附 定限后未经办竣各书清单:
《盛京通志》。原限四十八年九月完竣。原定一百卷。今恭遇四十八年皇上四谒祖陵,曾于上年四月内奏明添纂至一百三十卷,请展限四十九年秋季全竣。已进一百二十六卷,未进只有六卷。
《大清一统志》。原限四十八年十二月完竣。原定三百六十卷。现在直隶等十八省已于上年冬季进完,惟外藩一门添纂六十余卷,新疆诸部屡经查核,尚有应行改正添纂之卷。又江浙等省志内恭遇皇上六巡江浙,俱有应添事宜,尚未办竣。已进三百六十八卷,未进尚有六十卷。
《职官表》。原限四十八年十二月完竣。原定五十卷,今增纂至七十二卷。已进五十六卷,未进十六卷。
《蒙古王公表传》。原限四十八年二月完竣,原定二十八卷,今增纂至六十四卷。已进过十四卷,未进五十卷。
以上书四部,系曾请展限及有增纂之卷。
《开国方略》。原限四十八年四月完竣。原定三十二卷。已进十七卷,未进十五卷。
《宗室王公表传》,原限四十八年五月完竣。原定十卷。今进过三次,余尚未进。
《续通志》。原限四十八年十二月完竣。原定七百八卷。今已进过五百二十八卷,未进一百八十卷。
以上书三部,未请展限,亦无增纂之卷,逾限未完。 《皇朝通典通考通志》。原限五十二年夏季完竣。现在该馆尚未有进呈之卷。(军机处上谕档) 一○三九 谕依限完竣暨逾限未竣各书之总裁纂修等着交部分别劝惩
乾隆四十九年七月二十日
乾隆四十九年七月二十日奉旨:
前据各馆总裁将纂办各书奏明立限完竣。兹令军机大臣详加查核,内如《满洲源流考》,《日下旧闻考》、《契丹国志》、《明唐桂二王本末》、《河源纪略》、《兰州纪略》等书,俱能依限完竣,尚为勤勉。除各书内已经议叙编纂、誊录外,其未经议叙之总裁、纂修等,着交部分别议叙。至《开国方略》、《宗室王公表传》、《续通志》三书逾限未经办竣,亦并未声请展限,着将该纂修交部照例议处,其总裁等未能督催,亦着一并察议。如此分别劝惩,庶各该馆办书人员咸知上紧赶办,得以依限完竣。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一○四○ 军机大臣奏遵查《契丹国志》办竣情形并将正本呈览片
乾隆四十九年七月二十日
遵查《契丹国志》于四十六年奉旨改纂,四十八年二月办竣进呈。谨将四库馆写出正本呈览。谨奏。(军机处上谕档) 一○四一 质郡王永瑢等奏《河源纪略》底本告成所有纂修等请旨议叙折
乾隆四十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臣永瑢等谨奏,为《河源纪略》全书底本告成,恭候钦定,赶缮正本事。
臣等于乾隆四十七年七月内钦奉谕旨,同总纂官纪昀、陆锡熊等纂辑《河源纪略》一书,经臣等酌拟凡例,并请派纂修官六员公同检查,详按舆图,徧稽经史,分门区目,节次缮写恭进。仰蒙我皇上睿裁指示,宸翰昭垂,得以考证异同,凡汉唐以来足迹所不能至者,无不星罗眉列,缕晰分派源流,从此永彰定论。是由圣朝版章式廓,一订向来耳食之讹,勒为成编,传信万世。兹臣等将今书七门,冠以原谕旨及御制诗文,共编成二十六卷,缮写清本,装为四函,恭呈御览。俟命下,卽赶缮正本四分,归入四库全书,并移交武英殿刊刻颁行。
窃查此书办理甫至年余,全行告竣,较为迅速,除总纂、提调等官不敢仰邀议叙外,所有纂修官 编修吴省兰等六员及收掌官二员,可否仰恳皇恩,交部照例议叙。至原经奏派之誊录十名、供事五名,系由四库馆、翰林院两处拨补,虽俱自备资斧効力,而此书卷帙少,未便援照四库馆例议叙。惟现在四库全书正本四分、副本三分,仍交该誊录、供事等捐费接办,可否酌照翰林院功臣馆乾隆四十四年汉传告成之例,量予议叙之处,出自皇上天恩。如蒙俞允,臣等卽分别等第,移咨吏部办理。仍俟全书通行完竣,再行咨部铨选。
是否如此,伏候训示。乾隆四十九年七月二十四日谨奏。
二十六日奉旨:准其议叙。钦此。(录自《办理四库全书档案》) 一○四二 军机大臣和珅等奏查核四库馆暨三通馆错误记过各员交部察议片
乾隆四十九年八月十四日*
臣和珅等谨奏:
查四库全书馆进过书籍,前经奉旨:将指出错误之处,每三月查核一次,其总裁错至三次、覆校错至二次者,均着交部察议;其余未及次数者,着加恩宽免,毋庸于下次积算。钦此。又奉旨:此后书内错误,总校记过一次者,分校着记过二次。钦此。又总校检勘书籍较多,前经奏明,请照总裁三次议处之例办理。又上年六月内,经臣金简、曹文埴奏请将奉旨加倍记过之总校、分校等专案核办,交部议处,并奉旨允行。各在案。
所有四十九年分夏季所进第四分全书错误之处,臣等详加稽核,除加倍记过之处另行交部,并总裁各员前因赶办第二、三分全书奏请停其抽阅,并无记过次数外,查有总校叶佩荪记过二百八十一次,章维桓记过二百七十五次,朱钤记过一百八十六次,程嘉谟记过一百三十三次,王燕绪记过六十六次;分校李荃记过五十二次。甄松年记过五十次,潘庭筠记过四十八次,常循记过四十次,王天禄、周鋐各记过二十八次,汪学金记过三十六次,李斯咏、胡予襄各记过三十二次,裴谦、王坦修、励守谦、刘源溥、李镕各记过三十次,郭祚炽记过二十八次,许兆椿、吴省兰、洪其绅各记过二十六次,朱绂、秦瀛各记过二十四次,季学锦、严福、朱攸各记过二十二次,吴翼成、陈昌齐、程琰、雷纯、钱樾各记过二十次,王庆长、缪晋、张志枫各记过十八次,孙希旦、周厚辕各记过十六次,刘图南、温常绶、曹锡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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