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只要能够同更加广泛的总规划配合一致就可以由他们自己加以指导的合作事业,而且不感到自己是雇员或个人,由一个高级的、看不到的力量格外开恩,允许他们去创造他们个人的珍品。
科研计划
一个实验室委员会如果要起积极作用,它就必须是一个负责任的机构,能够在原则上,即使不是在细节上,决定实验室工作的方针。它的主要行政职权应当是每隔半年或一年讨论一次科研计划。也许可能需要对这个计划的经费问题另外进行讨论,以便考虑应该申请多少经费,以及应如何最妥善地在各科研工作者中间分配所取得的津贴金。它的另一职务可能是讨论本实验室工作和同一领域或有关领域中的其他实验室工作之间的适当关系。在所有这些情况下,实验室委员会都是以立法机构的资格行使职权,工作要交给室主任、行政主管人或实验室代表去具体执行。在其余的时间,委员会没有必要以这样资格召开会议,但是事实上,它会以经常性讨论小组的资格召开会议来讨论有关实验室的科研问题。
组织起来的各种危险性
迄今我仅仅谈到实验室委员会的各种好处,但是它们自然也带来相应的危险性。有些人由于相信应该由科学家来领导的原则,或者由于不相信过于彻底的民主方法、或者由于不相信科学家有能力处理任何事务,在原则上根本反对任何委员会,因而过去和今后都会夸大组织起来的危险性。主要的危险性是一切集体商讨制度所共有的。不同的主张由于个人之间的对立而加剧,以致完全不能采取有效的行动,实际造成的局面比室主任的独断行动所造成的局面更为糟糕。
不能否认,这种情况有时会产生的;不过这也容易补救。
首先,科学家们实际上比任何其他一群人更容易就方针政策达成一致的决定。他们对事实可能有不同意见,对如何解释事实可能有更大的分歧,不过他们都一致认为应该考察现象并查明事实。实际上,他们一般是能够在友好的气氛中进行这种讨论并且达成真正一致的决议的。也许谁也不能从中得到自己所希望的一切,不过其中却充满互让互谅的精神。另外两个危险也可以很容易地加以消除。科学家之间在物质问题上明争暗斗实际上是由于一向僧多粥少而造成的。如果科学经费充沛,就没有哪个科研工作者会介意别人拿到一笔津贴,因为他明白这丝毫不会影响自己得到津贴的可能性。至于科学家之间的争吵以及实验室委员会分裂为两个对立集团的可能性,这种现象的存在本身就证明这个实验室已不是一个统一单位了,应该及时把它分为两个单位,各有各的领导,并且最好分设在两地。这样每一个单位至少在需要进一步分裂之前可以保持内部的和谐。这仅仅有力地证明我们在上文提出的论点:科学研究的存在本身是和它的不断扩展的可能性联系在一起的。
即使假定设立实验室委员会是可取的,必然还有人反对让这些委员会具有权威的职能而不单是具有谘询的职能。这样就再度提出了民主管理科学还是独断专行地管理科学的整个问题。我们在这里主张:科学工作的许多内部效率低下和外部作用微小现象正是由于实行独断专行的原则的原故。这在事实上就是把科学工作的整个控制权交给一些不论过去资历如何现在已经不再接触科学的最有活力的部份的人物。只有一个民主组织才能保证科学事业具有充分活力,而且民主必须从最基层做起,也就是从进行科学的根本工作的实验室做起。也许一点也不错,在目前的挑选和训练科学家的条件下,许多科研工作者可能不宜于、或者甚至不希望实行科学工作的内部民主;然而这却不是反对民主的理由,而是反对现行教育和人才选拔制度的理由。要是认为这种说法有道理的话,那末我们就可能永远无法期望情况改善了,因为事情十分显然,除非我们实行民主,我们就永远无法建立起一个更好的挑选和训练制度。所有这样的议论同现在盛行的关于不能让附属国人民自治的议论比起来,的确都毫无愧色,不过对于科学家说来,拒绝实行自治就更其可笑而且是自己同自己过不去了。首先,他们不会比一般英国公民更不适宜于自治,更不用说印度公民了,其次,对于象科学事业这样一个脆弱和成长中的组织来说,老人统治的限制作用所造成的损害比任何形式的文官管理所造成的损害都大得多。
为成长预作安排
科学任务的性质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不应把某一特定领域中的实验室看作是永久性的机构;这个领域可能探索完了,可能研究出那个实验室所无法适应的新方法,或者研究课题本身可能失去它在科学史中原来占有的重要地位。同时人们还在不断发展新课题,新领域和新方法,需要新的机构去应付。这样实验室就仿佛是一支永远不停顿的科学大军的一个多少带有临时性的营帐。任何科学组织都必须极为注意提防的弊病之一就是实验室和研究所的老化。为了应付这一点,必须为科学机构的成长和发展以及其结束作出某种具体安排。
科学作为一个制度还不成熟;如果它不能够成长,它就要衰落。不过成长的方式本身却是相当重要的。单纯增加一个研究所的人员和设备,超出一定限度,就可能成为绊脚石而不是助力。在一项历史悠长的科研事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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