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断卦的基本规律规则
一、刑、冲、合、害
刑、冲、合、害也是生克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如子卯刑就是子水生卯木;子未害,就是未克子。在所有五行生克关系中首论合与冲。一般在同层次爻首论合、冲,再论刑,接着论害,最后才论没特殊关系的。
合>冲>刑>害>无特殊关系。
同层次爻间的刑冲合害,都得让位于高层次爻。
合、冲是最紧密的,只有高层次的爻才能解原局中的合、冲。
例如:
《遁》
父 戌、
兄 申、应
官 午o
兄 申、
官 午世
父 辰、、
午火先生戌土,因有午戌半合,如午火有力量情况下才能生辰土,且生力只能有2-3成。
《水风井》
父 子、、
才 戌、世
官 申、、
官 酉、
父 亥、应
财 丑o
丑土动.首论合冲,丑土动先克子水,亥水不受伤。因为先论子丑合,实质就是丑土克了水,山于丑与亥没有特殊关系,所以丑土克亥水力量小,只能产生20一30%力量。如果卦中没有子水,丑土就以100%的力量克亥水。(因申酉金入丑墓,故只论丑克亥,不论酉丑半合,丑生申酉金了)
在进行时寅、卯、辰、巳、午、未日,午冲子解合,但子水照受伤;未日冲丑解合,如遇子日与丑土合,解卦中子水与丑土之合。
《溉济》
兄 子、、应
官 戌、
父 申、、
兄 亥、 世
官 丑o
子 卯、
如果求竞争官位,世爻旺的时候,官丑土动与应爻合.是应爻得官,说明官与人家对方有联系。
求财也一样,如丑是财爻,是应方得财。如果应爻不是子水,丑动克世爻亥水.世旺也行,不旺就有灾了。
《损》
官 寅、应
财 子o
兄 戌、、
兄 丑o世
官 卯○
父 巳、
先论合,子丑合,子水不生寅木了;子水也不克巳火。那么子水与卯木的关系是相刑,子水被动爻丑士合住不生卯木,子丑动合相当于静爻。而卯木可盗泄子水,卯木照样有权克丑土。
爻的第一层次:日、月建:爻的第二层次:变爻;爻的第三层次:动爻;爻的第四层次:静爻。
一般卦中爻的旺衰来源都来自日、月建。
1、日、月建对卦中的每个爻,都具有生、克、合、冲作用。
2、卦中变爻对主卦中的爻有生、克、合、冲作用。但变爻对本位动爻有生克冲合作用时,不再与主卦中其它旁爻发生作用,当变爻对本位动爻没有生克冲合作用时,变爻就与主卦中多其它旁爻发生作用。
《蒙》
父 寅 、 卯
官 子 × 巳
予 戌、、世 未
兄 午、、午
子 辰 、 辰
父 寅、、应 寅
变爻巳火对本位动爻予水没有生、克、冲、合作用,所以巳火可以生主卦中戌、辰土。
如戌土动化未,未对戌没有生、克、合、冲作用,只是化退,未可合主卦午火,也可克主卦中子水(因主卦中的午火是第四层次爻合不住第二层次未土)。
高层次爻可以合住低层次爻,低层次爻合不住高层次爻。高层次爻照样可以与其它爻发生作用。
变爻与变爻生克合冲不看,所有变出的爻,都看对主卦的影响。
《干》
父 戌、世 戌
兄 申、 申
官 午、 午
父 辰○应 丑
财 寅、 卯
子 子、 巳
动爻辰土可冲戌土、生申金、克子水,也就是收了水入墓,可盗午火,耗寅木力量。如测官司,辰土动了,主起诉;若辰化酉就合住了,就不能与其它爻发生作用,辰土相当于静爻,子水也不入墓,也不冲戌。
丑土为变爻,可克合子水、生申金、盗泄午火。
《巽》
兄 卯、 世
子 巳、
财 未、、
官 酉、 应 财 辰
父 亥、 兄 寅
财 丑× 父 子
因丑动变子水,子水合住丑土,所以官星酉金不入丑土墓,因动爻丑土被合了,层次降低,丑土也不冲未土、不克亥水了。
如丑动变寅木,寅木同头克丑土,寅木对其他爻的力度小了,可以忽略不计。
变爻对本位动爻发生作用,对主卦中其它爻作用就小,可忽略不计。这时就看旺衰,旺就对其他爻有点作用,衰就没有作用。
动爻能生、克、合、冲同层次的动爻,也能生、克、合、冲静爻,但动爻受制于日、月建和变爻,尤其是本位变爻,动爻无权生克日、月及变爻。
卯月 甲午日
《节》 《兑》
兄 子、、 官 未
官 戌、 父 酉
父 申 o 应 兄 亥
官 丑、 官 丑
子 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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