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此城是十二月,故发外民之传。虽同是讥,事有优劣,故发传以异之。
十年,春,卫侯之弟黑背帅师侵郑。
[疏]“卫侯”至“侵郑”。释曰:范答薄氏駮云:“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属通,有贤行则书弟。”今黑背书弟者,明亦有贤行故也。陈侯之弟黄,卫侯之弟专,秦伯之弟针,传无贤行,所以皆云弟者,隐七年“齐侯使其弟年来聘”,传曰:“其弟云者,以其来接於我,举其贵者也。”是接我者例称弟。襄二十年“陈侯之弟光出奔楚”,昭元年“秦伯之弟针出奔晋”,传皆曰:“亲而奔之,恶也。”襄二十七年“卫侯之弟专出奔晋”,传云:“其曰弟何也?专有是信者。”三者无罪,故称弟以恶兄。襄三十年“天王杀其弟佞夫”,传曰:“甚之也。”称弟以恶王也。昭八年“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传曰:“其弟亡者,亲之也。亲而杀之,恶也。”是恶而称弟也。宣十七年“公弟叔脄卒”,传曰:“其曰公弟叔脄,贤之也。”庄三十二年“公子牙卒”,无贤行而不称弟,明称弟皆贤也。自然黄专之非,直罪兄,必兼有贤行。叔脄以贤称弟,传有贤行明文,则黑背称弟,自然亦有贤行。故范准例言之,称弟之例有四意,齐侯之弟年来聘,郑伯使其弟御来盟,为接我称弟;卫侯之弟专,为罪兄称弟;陈侯之弟招,恶之称弟;叔脄及卫侯之弟黑背,为贤称弟。是有四也。
夏,四月,五卜郊。不从,乃不郊。夏四月,不时也。五卜,强也。乃者,亡乎人之辞也。
[疏]“亡乎人之辞也“。释曰:重发传者,嫌五卜与四卜异故也。
五月,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
齐人来媵。
[疏]注“媵伯姬”至“非礼”。释曰:何休以为异姓亦得媵,故郑《箴膏盲》难之云:“天子云备百姓,博异气,诸侯直云备酒浆,何得有异姓在其中?”是亦以异姓不合媵也。此媵不发传者,上详其事,见同姓之得礼,异姓非礼可知,故省文
丙午,晋侯玜卒。
[疏]“晋侯玜卒”。释曰:何休云:“不书葬,为杀大夫赵同等。范虽不解,或当鲁不会也。”
秋,七月,公如晋。
冬,十月。
十有一年,春,王三月,公至自晋。
晋侯使鄐犨来聘。
已丑,及鄐焠盟。
[疏]“已丑,及鄐焠盟”。释曰:书日者,公亲在,又非前定之盟故也。又不云公者,取举国与之也。
夏,季孙行父如晋。
秋,叔孙侨如如齐。
冬十月。
十有二年,春,周公出奔晋。周有入无出。处,昌虑反。其曰出,上下一见之也。见,贤遍反。言其上下之道无以存也。上虽失之,下孰敢有之?今上下皆失之矣。复云,扶又反。
[疏]“周有”至“失之矣”。释曰:有入无出,注意直据天子,今不云王而云周者,以经虽无王臣入文,至於王臣出,亦是讥限,故言周以总之。范以王者出入之文俱有,故注直言王以当之。案僖二十四年传云:“虽失天下,莫敢有也。”谓王虽出郑,不敢有之以为国也。此云上虽失之,下孰敢有之,谓上虽有不君之失,臣下谁敢於效为之。观经立说,故二处不同也。今上下皆失之矣,谓王既书出居于郑,今复云周公出奔晋,是上下皆有失也。《公羊》以为书出者,周公“自其私土而出也”;《左氏》以为书出者,已复之,“周公自出”。并与《穣梁》异也。
夏,公会晋侯、卫侯于琐泽。琐,素果反。
秋,晋人败狄于交刚。中国与夷狄不言,战皆曰败之。夷狄不日。
[疏]“夷狄不日”。释曰:不於箕役发传者,以再败狄师甚之,故发於此。
冬,十月。
十有三年,春,晋侯使鄐锜来乞师。乞,重辞也。古之人重师,故以乞言之也。
[疏]“乞师。乞,重辞也”。释曰:重发传者,公子遂内之始,此外之初,故发之也。古之人重师,故以乞言之也者,古人以师之为重,故以重辞言之。古者,旧以为穣梁子后代人远者举当时之事,亦以古言之;徐邈以为引古以剌今耳。
三月,公如京师。公如京师不月,月,非如也。过京师,音戈,下同。竟音境。朝聘,直遥反,下皆同。非如而曰如,不叛京师也。
[疏]“公如”至“师也”。释曰:僖二十八年“五月,癸丑,公会晋侯”云云,“盟于践土”,“陈侯如会”,“公朝於王所”,彼日月并书。“公朝于王所”,虽文承“五月,癸丑”之下,彼之日月自为盟,不为朝也。“壬申,公朝于王所”,书日,此意取自不系月,犹诸侯不宗於天王,朝会无危,则例时。今公以伐秦过京师,非真朝,故书月以见意。
夏,五月,公自京师,遂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人、滕人伐秦。言受命不敢叛周也。
[疏]“言受”至“周也”。释曰:“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传云:“不叛天子。”此文重发传者,嫌君臣异例也。
曹伯庐卒于师。传曰:“闵之也。公大夫在师曰:“师在会曰:“会
[疏]“曰闵”至“曰会”。释曰:诸侯或从会,或从伐,皆闵其在外而死,故云卒于师于会也。卒于师,则此曹伯庐,襄十八年曹伯负刍是也;卒于会者,则定四年杞伯成卒于会是也。僖四年许男新臣亦卒於师,不言於师者,彼以内桓师,虽卒於外,以若在国然,故不书于师。然则大夫之卒,例所不书,而与公同例,云在师曰师,在会曰会者,旧解以为《春秋》缘大夫之心,则知书君之卒,於师则言师,於会则言会,非谓外大夫书卒于师。若然,传当云大夫也,公不得云大夫,且经无其事,传因类发列者,其数不少,即日食云外壤,饥云馑康之等是也。彼经无其事,传得因类引之,此虽无经,何以为不得?又会大夫单伯之徒亦书会谓侯,若使卒於师,因当书之,但无卒于师卒于会者耳。故知公大夫在师曰师,谓公及大夫二者皆然也。徐邈之注,亦以为公及大夫所会诸侯在师言师,在会言会,明为旧解非也。
秋,七月,公至自伐秦。
冬,葬曹宣公。葬时,正也。
[疏]“葬时,正也”。释曰:嫌卒于师,失正葬,故重发之。葬正则是无危。不日卒者,盖非嫡子为君故也。又僖四年注云:“新臣卒于楚,故不日耳。”则此不日者,或当为卒于秦故也。若然,襄二十六年“壬午,许男甯卒于楚”,注云:“许男卒于楚,则在外已显矣。日卒,明其正。“二注不同者,以无正文,二理俱通,故为两解;或亦新臣非嫡子,不须两解,理足可通耳。
十有四年,春,王正月,莒子朱卒。
[疏]“莒子朱卒”。释曰:莒子朱者,莒渠丘公。今不书葬者,莒行夷礼,则是失德。又葬须称谥,莒夷无论,故不书葬也。不日卒者,何休云:“入《春秋》以来,至此始书卒,故略之不日。或当既行夷礼,不得同中国,故不日;或当非正卒。无文可明之。”
夏,卫孙林父自晋归于卫。
秋,叔孙侨如如齐逆女。亲迎,鱼敬反,传同,本或作逆。
[疏]注“宣元”至“此同”。释曰:案宣“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云,公子遂如齐逆女”,彼文承正月之下,即与此别。而云同者,彼虽文承正月之下,正月自为即位发文。非是为遂逆女。若逆女,既蒙上月,则不夫人至不须云月。案此比例,知彼亦当时也。
郑公子喜帅师伐许。
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大夫不以夫人,以夫人,非正也,剌不亲迎也。侨如之挈,由上致之也。
[疏]“大夫”至“之也”。释曰:“公子翚如齐逆女”,传曰:“不言翚之来,何见于公也?”然则夫人见於君,宜言以夫人至。而曰非正者,逆女,亲者也,使大夫,非正也,非正而以夫人至,故剌之。彼以先接於公,故无至文。此使大夫有讥,则翚之被责,居然显矣。不发於宣公逆女,於此发之者,宣公以丧娶,故略夫人而不氏,一事不二讥,故省其文。成公非丧娶而不亲迎,嫌其无罪,故传明之。庄公亲逆,传亦讥之者,以娶雠人之女而事宗庙故也。由上致之者,宣元年注云:“上谓宣公,则谓成公也。”
冬,十月,庚寅,卫侯臧卒。
秦伯卒。
[疏]“秦伯卒”。释曰:《世本》及《左氏》是秦桓公也。
十有五年,春,王二月,葬卫定公。
三月,乙巳,仲婴齐卒。此公孙也。其曰仲,何也?子由父疏之也。
[疏]“子由父疏之也”。释曰:宣十八年,“公孙归父如晋”,归父亦襄仲之子,何以不疏者?卒则身之终。今婴齐之卒,当继於父,父既被疏,故子亦当略。归父则奉命出使使奔之,故具名氏以恩录也。归父还不氏者,以明由上也。《公羊》以为仲婴齐何以不称公孙,以归父既是兄,公孙婴齐为归父后,为人后者则为之子,故不称公孙,与《穣梁》异。
癸丑,公会晋侯、卫侯、郑伯、曹伯、宋世子成、齐国佐、邾人同盟于戚。
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以晋侯而斥执曹伯,恶晋侯也。恶晋,乌路反。
[疏]“斥执曹伯”。释曰:重发者,此执归于京师,嫌晋之无罪,故明之。注“僖二十”至“其罪”。释曰:卫侯有罪,故称人言执,又归之京师,令天子决之,是伯讨之文也。又且此传云,“以晋侯而斥执曹伯,恶晋侯也”,称侯以执为恶,明称人以执是伯讨也。若然,定元年“晋人执宋仲几”,传曰:“此大夫,其曰人何也?微之也。何为微之?不正其执人於尊者之所也,不与大失之得伯讨也。”彼又称人非伯讨者,彼仲几虽则逆命,当归於王之有司。今晋大夫执人於尊者之侧,故地于京师以见尊,称人以见微,是不与大夫之伯讨也。伯讨宜施诸侯,大夫则不得也。《左氏》以为曹伯杀大子而自立,《公羊》之意,曹伯篡喜时,据三传之文则是有罪。范云不以其罪者,范以曹伯言执,云恶晋侯,曹伯之入,云归为善。据此二文言之,明执之不以其罪,不得以《公羊》、《左氏》为难。
不言“之”,急辞也,断在晋侯也。断在,丁乱反。
公至自会。
夏,六月,宋公固卒。
楚子伐郑。
秋,八月,庚辰,葬宋共公。月卒日葬,非葬者也。共音恭。
[疏]注“宋共”至“乱故”。释曰:葬书时,正也。注不以时决而以月决之者,以葬书时最为正,书月有故,书日危不得葬,今共公月犹不得,明不葬可知,故不以时决之。然共公失德,所以不全去葬文者,为伯姬书葬,故不得不存共公之葬。但书日以素失德,且不全去葬文,嫌是鲁之不会,无以明其失德也。
此其言葬,何也?以其葬共姬,不可不葬共公也。葬共姬,则其不可不葬共公,何也?夫人之义不逾君也,为贤者崇也。为,于伪反。
宋华元出奔晋。
宋华元自晋归于宋。
宋杀其大夫山。
[疏]“宋杀其大夫”。释曰:《左氏》以为背其族,何休注《公羊》以为谮华元,贬之,《穣梁》无说,不知所从。
宋鱼石出奔楚。
冬,十有一月,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高无咎、宋华元、卫孙林父、郑公子、邾人,会吴于锺离。会又会,外之也。无咎,其九反。音秋。
[疏]“会又会,外之也”。释曰:重发传者,攒函,表中国之辞,锺离,明内外之称,故两发之。
许迁于叶。迁者,犹得其国家以往者也。其地,许复见也。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雨木冰。雨如字,或干付反,非也。介音界。胄,直又反。
[疏]“雨木冰”。释曰:刘向云:“冰者阴之盛,木者少阳,卿大夫之象。”此是人将有害,则阴气胁木,木先寒,得雨而冰也。是时叔孙侨如出奔,公子偃诛死。一曰时晋执季孙行父,执公,此执辱之异也。徐邈云:“五行以木为介,介,甲也。木者少阳之精,幼君大臣之象。冰者兵之象。今冰胁木,君臣将见执之异。根枝折者,象祸害速至也。”或曰木冰此木介,介者甲也,兵之象也。是岁有鄢陵之战,楚子伤目而败。注云兵之象,则或说是也。
雨而木冰也。著,直略反。志异也。传曰:“根枝折。”夏,四月,辛未,滕子卒。
[疏]“滕子卒”。释曰:《左氏》滕文公。
郑公孙喜帅师侵宋。
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晋侯使栾黡来乞师。压,於斩反。
甲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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