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比自己小9岁的表弟结了婚(图表4)。女方的哥哥陈亮(1143—1194)在为表弟兼妹夫周英伯写的祭文里解释了这桩婚事的原因:
吾母唯女弟一人,零丁孤苦,相与为命,而卒归于周者,英伯之母也。故英伯之女兄复归吾弟,而吾妹长英伯九岁,吾母亦许以归英伯者,欲使姻戚之义相联于无穷而亲爱之至也。
图表4
黄大圭黄氏陈陈亮陈氏陈充黄氏周晄周氏周英伯
78当他们急于让儿子尽早结婚(多半因为想尽快抱孙子,或担忧自己或儿子的健康)时,父母也接受或挑选比儿子大的女子。因此15或16岁结婚的男孩一般都比新娘小。
青年男女自己的想法
洪迈的故事和同类史料有证据表明青年男女经常希望父母知道他们迷恋着一个异性。有些年轻人走得更远,反对父母的选择。广为流传的佛教传奇妙善公主的故事把这种可能戏剧化了。按照这个传说,虔诚的妙善反抗父亲的命令,不愿意结婚。对此感到愤怒的父王试图逼迫她屈服,把她关起来并且不给食物,但是凭借神灵的护佑,她得以逃脱,开始了当尼姑的新生活。当然,她从来没有停止爱父母亲。当她听说父亲病得很重时,剜出自己的眼睛、卸下自己的胳膊,用来治疗父亲,借以表示她像任何服从父母之命结婚的女儿一样孝顺。当容貌已被损坏的妙善再次见到父母时,身体已经变为佛教的观音菩萨之身(在宋代通常表现为慈爱、有同情心的女性)。妙善的故事在宋代传播得非常迅速并广泛持续到后世。
甚至没有宗教动机、信守独身生活的孩子也会违抗父母。徐氏(逝于1170年)的传记记载,她父亲去世后,母亲试图让她在服丧以前迅即与姑姑的儿子结婚。她哭叫得快要晕过去,把家人吓坏了,迫使他们放弃了原来的打算。服丧期满以后,她哥哥又提出此事,但是,我们得知,徐氏坚持原意:“为富人妻,我不愿也。”毫无疑问,她在家庭聚会上了解到表哥的言行,感到非常厌恶。
与此相反,有的青年姑娘愿意与父母不喜欢的亲戚结婚。洪迈提到孙愈的故事,他真心爱舅舅的女儿,而她也被他吸引。但是她的父亲希望所有的女婿都是当官的,如果孙愈能通过州一级的考试,就答应这桩婚事。孙愈投考两次不中,舅舅把女儿嫁给了别人,我们得知,孙愈死于相思病。廉宣讲的故事开头与此相似但结局不一样。年轻姑娘喜欢姑姑的儿子,他也同样。她让保姆把自己的感情告诉她妈妈,但是爱之甚深的妈妈希望她与当官的人结婚。79小姐和保姆因此策划了私奔。计划变成了陪衬,显然行不通,一位路上遇见的男子发现她以后,威吓说要揭发她,随即又说服她跟他走,由他代替表哥。小姐可以毫不困难地把感情转移到他那儿,但是当他父亲把他招回家后,她被撇在一旁,钱用光以后,只得沦为官妓。
青年男子比女子有更多的机会外出,常常被不是亲戚的女子吸引。在小说里,对盛装打扮的美女的一瞥就足以使男人对追求她以外的任何事失去兴趣。生活里男人仅凭见过女人的外貌就做出决定的行为也得到社会的接受。可以看一看学者柳开(947—1000)的例子。原配夫人去世后,柳开拜访在京城当官的老熟人。他注意到书房墙上画中漂亮的女人。主人回答说那是自家妹妹的画像。柳开立刻说自己正在寻找一位继室。主人说与父亲商量以前什么也不能答应他,但是柳开急于成事,强求主人接受聘礼并确定日期,打算十天之内举行婚礼。由于他没有用媒人,主人很难拒绝他直接的求婚。主人的父亲,一位挺重要的官员,向皇帝抱怨柳开强迫他交出女儿,但是我们得知,皇帝并不吃惊。皇帝告诉那位高官,柳开才学优异,将成为一个好女婿,皇帝甚至自荐当媒人。
很轻易地被女子挑逗的男人会发现自己遇上了麻烦。让我引用洪迈记录的一则劝诫故事结束本章:
宣和三年,京师富子任迥,因游春独行,至近郊酒肆少憩,乐其幽雅,未即去。店姥从中出,回顾呼语曰:“吾夜分乃还,宜谨视家舍。”即去。迥窃望幕内,一女子皆妖冶,心殊慕悦,而难于言。女忽整容出,盼客微笑,服饰虽不华丽,而洁素可爱。迥招以坐,以言挑慰。女曰:“吾母赴村中亲舍宴席,家无一人,止妾独身耳。”迥心神流荡不禁,遂纵言调谑,命酒同饮,相携缱绻。薄暮而姥归,入门,见迥在内,忿然作色曰:“吾女良家处子,汝何敢无礼相污?”迥无辞以答,但泣拜引罪。久之,姥忽易怒为笑曰:“汝既犯吾女,无奈矣,当遂为吾婿,则可解,不尔,则缚送官矣。”迥思己未娶,又畏成讼,80唯而从之。姥曰:“若尔,无庸归,少留旬日,吾自遣信报尔父母。”于是遂谐伉俪。夫妇间殊惬适,唯防禁甚密,母子更迭守视,不许出中门,但兀坐饱食而已。一夕未寝,连闻扣户声,姥启扉,有男子妇女二三十辈,扶携而来,有得色,言曰:“城内某坊某家,今夜设大筵,宜往赴约。”姥呼女同行,而指迥告众曰:“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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