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闱—宋代的婚姻与妇女生活 - 第三章 做媒

作者: 伊沛霞13,191】字 目 录

奈此郎何?”或曰:“偕往何害?”乃空室而出。迥深忧疑之,而弗敢问。俄顷,到城门,门闭已久,众藉藉谋所以入。姥耸身穿隙而进,众与迥随之,皆无碍。及至市,灯烛贩鬻与平日不殊。到所谓某家,方命僧施法食三大斛,众拱立环绕,争搏取恣食,至于攘夺。迥骇曰:“吾许时乃为鬼婿耶!”始大悟,挺身走入佛座下,跧伏不动。望视同来者,诡形怪状,皆鬼也。竞前挽使回,迥不应。姥与女眷眷不忍释,至互相诋悔,流涕唾骂,乃去。天将晓,此家屏当供器,见而惊曰:“有奇鬼在此。”取火照之,迥出,具道本末。迨旦,送之归家。家人相视号泣曰:“一去半年,无处寻访,以为客死矣。”调治数日,乃复人形。徐验故处,但荒榛蔓草耳。

这个故事和许多别的故事证明,男人放纵自己,沉迷于不认识的女人的性吸引当中,等于把自己置于险境,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本章描述的大多数现象通常见于等级社会里身份意识比较明确的父母们对子女婚事的安排。子女很年轻时就考虑他们的婚姻,做决定时以道德为标准,选好的人和好的家庭,81留意财产状况,不仅注意未来配偶的性情品格,还同样考察他们的亲属,把整个过程视为烦人的负担而又是由年长妇女导演的令人兴奋的家庭乐章——这些特征都远远不是异乎寻常的。在这样的社会里,挑选结婚对象的权力,不在性别之间而多在辈分之间进行分割。老一辈男女有相当大的权力决定孩子应该与谁结婚,同时,年轻人,无论男女,在决定他们自己的命运时只有有限的权力。宋代中国的婚配还有其他一些特点——如热衷于在异姓表亲之间通婚——这在其他的传统社会不常见,但在中国却有悠久的历史。

另外,可以从宋代的婚配看到一些有别于中国历史其他时段的特点。比如说,宋代显要家族不像它的唐代前辈那样关心亲家已经去世的祖先的声誉,而代之以重视活着的亲戚的现状。然而与明朝和明以后的官宦家庭不同的是,宋朝官宦家庭仍追随唐代的模式,与品级相近的官宦家庭通婚,哪怕他们相隔遥远。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这些通婚的策略在统治阶级话语体系的演变中可以感觉到,在科举制导致的竞争加剧,影响升迁的关系也很重要的前提下,尤其如此。

但是,仅用两家男人政治利益的需要解释所有婚姻方面的决定是错误的。婚姻的决定关系到多种因素: 父母们和祖父祖母们的目标很多,以致任何一桩婚姻都难以满足要求。父母亲们多半在子女婚事的日程和安排上有各种设想,但是实际采用的却是各种方式的折中。比如,一位母亲会在孩子的婚事上采用自己的一些想法,别的想法则不得不放弃。

本章聚焦于幸存史料里明显地涉及联姻的记载,毫无疑问,大多来源于社会里境况好的人群。正如我们在本书后文会看到的,不是所有的父母都设法为子女寻找配偶;事实上,有人甚至于从来没有试一试。在通向好的婚姻的道路上可以看到贫穷、贪婪、残酷和不幸。女孩子被父母卖作奴婢、妾、艺人或妓女的并不特别少见。失掉父亲、或恰好遇到养不起孩子的父母,女孩子们会被送到盼望儿媳的公婆那里当童养媳。受到性虐待的年轻女子会发现自己的婚姻是开采中的坏矿,后患无穷。第五、十、十三章将要展示,长大后可以继承财产的孤女会成为家产争夺中的抵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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