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选择个人声明 - 第二章 控制的专横

作者:【经济类】 【19,837】字 目 录

望这个家会垮掉,我确实期望它不再分裂。它要么完全归一,要么完全变样。”他是在讲对人的奴役。他的预言同样适用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要是在这方面走得太远,我们分裂的家会倒向集体主义一边。幸运的是,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公众正在认识到这个危险,决心阻止并扭转政府干预越来越多的趋势。

我们所有的人都受到现状的影响。我们倾向于这种看法:当前的局面是理所当然的,是事情的正常状态,特别是当事情是由一系列小的和渐进的改变来形成的时候更是如此。要估计那累积起来的影响有多大是困难的。需要发挥想象力,超脱现状,用新的眼光来加以观察。这是很值得做的事情。结果要不是令人吃惊的话,大概也是会出人意外的。

经济自由

经济自由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是自由选择如何使用我们的收入:多少用在我们自己身上,花在什么项目上;多少存起来,用什么方式;多少给别人,给谁。现在,我们收入的40%以上是联邦、州和地方政府代表我们花掉的。有人曾提出规定一个新的国庆日,叫个人独立日——在每年的这一天,我们不再为政府的开支而工作……而是为了支付几个人或单独一个人按照自己的需要和愿望选定的项目而工作。”9在1929年,这个节日也许应该定在2月12日,林肯的生日这一天;今天,也许应该定在5月30日;如果现在的趋势继续下去,到1988年左右它会碰上另一个独立日,7月4日。

自然,我们对政府代表我们花多少我们的收入,有一些发言权。我们参与了那个政治过程,这个过程使政府花费了我们40%以上的收入。多数通过的办法是一种必要和可取的权宜之计。但是这同你在超级市场上买东西时的那种自由很不一样。当你一年一度去投票的时候,几乎总是投一揽子的票而不是投特定项目的票。如果你是多数,最好的情况是,你在得到你所愿意要的项目的同时也将得到那些你反对的项目,只是比较起来不认为那么重要罢了。通常的结果是,你得到的东西并不是你当初投票赞成的东西。如果你是少数,你就必须服从多数的表决,等待下一次机会。当你每天在超级市场上投票时,你得到的就是你投票要的东西,别的人也是一样。投票箱产生的是遵守而并不一致,市场产生的是一致而无遵守。这就是为什么要尽可能把表决方法只用于那些必须遵守的决定的原因。

作为消费者,我们甚至不能自由选择怎样使用纳税后剩下的那部分收入。我们现在不能自由购买甜味素,也许过不了多久,我们连糖精也不能随意购买了。我们的医生不能自由地为我们开许多葯,尽管他认为这些葯对我们最有效,或者这些葯在国外已经广为使用了。我们不能自由地购买一辆没有座位安全带的汽车,虽然眼前我们仍可以自由选择是系它还是不系它。

经济自由的另一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按照我们自己对价值的看法自由地使用我们所拥有的资源——自由从事任何职业,加入任何企业,同任何别人作买卖,只要是在严格自愿的基础上这样做,不诉诸强力来强制别人。

今天,你不能自由地作为一个律师、内科医生、牙科医生、管子工、理发师、殡仪人提供你的服务,或是从事其他许多职业,除非先从政府官员那里得到批准或证书。你不能自由地按照你同你的雇主协商好的条件加班,除非条件符合政府官员定下的规章。

你不能自由地设立银行、进入出租汽车行业或从事出售电力或电话服务的企业或经营铁路、公路或航线,除非先得到政府官员的许可。

你不能自由地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除非你填好证券交易委员会需要的多种表格,而且能使证券交易委员会满意于你提出的计划书。该计划书必须把前景描绘得如此暗淡,以至没有哪一个头脑清醒的投资者会愿意对你的计划投资,才会使证券交易委员会满意。而且,要取得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批准,可能得花费十万多美元——这肯定会吓退我们的政府声称要资助的小企业。

拥有财产的自由是经济自由又一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我们的确广泛地拥有财产。我们当中的多数人拥有所住的房子。但是谈到机器、工厂和类似的生产手段,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我们自称是一个私人企业的自由社会,一个资本主义社会。但就公司企业的所有权来说,我们大概46%是社会主义的。拥有1%的股份意味着你有权分到1%的利润,并必须用你全部资产的价值分担1%的损失。1979年联邦的公司所得税率是十万美元以上的收入必须缴纳46%的所得税(1979年以前为48%)。联邦政府从每一美元的利润可得四十六美分,它也分担每一美元损失的四十六美分(如果有早先的利润可以抵消这种损失的话)。联邦政府拥有每一公司的46%——虽然不是以直接参预决定公司事务的形式。

甚至仅是列举出加于我们经济自由的全部限制,也得一本比此书更厚的书,更不用说来详细描述了。上述例子只是用来说明,这种限制已变得多么普遍。

人类自由

对经济自由的限制不可避免地影响一般的自由,以至言论出版自由也受到了影响。

让我们看一看下面这些从李·格雷斯1977年的一封信中摘出来的话,他是那时一个石油煤气协会的执行副会长。关于能源立法问题,他写道:

如你们所知道的,真正的问题,并不是一千立方英尺的天然气应该定多高价格的问题,而是宪法第一号修正案的延续,即保障言论自由的问题。随着限制的增加,就像老大哥越来越紧地盯着我们,我们胆怯起来了,不敢说出真相,不敢揭露谎言和错误。我们对国内收入署的查帐、官僚主义的扼杀或政府的刁难充满了恐惧,这种恐惧心理是反对言论自由的一项强大的武器。

10月31日(1977)出版的一期《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在“华盛顿小广播”栏里指出:“石油业的职员们声称,我们接到能源部长施莱辛格的最后通碟:‘支持政府提出的原油税——不然就要面临更严格的规定和可能发动的一场运动来拆散石油公司’。”

他的判断为石油业人员的公开行为所充分证实。参议员亨利·杰克逊斥责他们赚取“污秽的利润”,一批石油业的经理中间竟没有一个人顶他,或是退出会议室,拒绝再受人身攻击。石油公司的经理们私下对现行限制他们活动的复杂的联邦控制结构或卡特总统提出的大大扩大政府干预的办法,表示强烈的反对,但却发表措辞温和的公开声明,赞成控制的目标。

几乎没有企业家认为卡特总统的所谓自愿的工资物价管制是对付通货膨胀的可取的或有效的办法。然而,他们却争先恐后地颂扬那个计划,并答应予以合作。只有少数人,如前国会议员、白宫官员和内阁成员唐纳德·拉姆斯菲尔德,有勇气公开加以谴责。另一个敢于讲的人是那个八十高龄的执拗的前劳联-产联主席乔治·米尼。

为了言论自由,人们完全应当付出代价——如果只是不吃香、挨批评的话,也许还能忍受。但这代价应当是合理的而不是过分的。决不应该如有名的最高法院裁决所说的对自由言论产生“令人胆寒的影响”。然而没有什么可怀疑的是,当前对企业的经理们的确存在着这样的影响。

这“令人胆寒的影响”并不只限于在企业经理们身上。它影响我们全体。我们最熟悉学术界。我们的同行中间,有许多人,搞经济学的和自然科学的得到国家科学基金会的补助;搞人文的得到国家人文基金会的补助;所有在大学教书的教师都从州的立法机关那里得到他们的一部分薪金。我们认为,国家科学基金会、国家人文基金会和对高等教育的税款补助都是不可取的,应当予以取消。这无疑在学术界还是一个少数人的意见,但这个少数人比人们从公开声明中所能搜集到的要多得多。

新闻界在很大程度上也要依靠政府——一不仅作为主要的新闻来源是这样,而且在许多日常事务中也是这样。看一看英国的一个惊人的例子。伦敦《泰晤士报》这样一份大报,几年前有一天被它的一个工会阻止不能出版,原因是该报打算发表一篇报道,讲工会企图影响报纸的内容。结果,劳资纠纷使这家报馆完全关闭,有关的工会之所以能有这样的力量,是因为他们得到政府的特别的庇护。英国一个全国性的记者联合会正在发起成立记者组织,并威胁要抵制那些雇用不属于他们这个联合会的人员的报纸。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那个堪称为自由发祥地的国家里。

就宗教自由来说,在美国,阿密希的农民的房屋财产曾被没收,因为他们以宗教的理由拒绝交纳社会保险税——也不接受社会保险。教会学校的学生曾被作为逃学者、违反强制上学法被传讯,因为他们的教师没有那必要的纸片,证明他们满足了州政府的要求。

虽然这些例子只是反映了些表面的现象,它们却说明了基本的道理:自由是个整体,任何事情如果减少我们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自由,它也就会影响到其他方面的自由。

自由不可能是绝对的。我们生活在一个相互依赖的社会中,对我们的自由施加某些限制是必要的,以免遭受其他更坏的限制。但是,我们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一点,当今迫切需要的是取消限制而不是增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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