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血俱结于膀胱。所谓经邪入腑。亦谓之传本是也。抵当汤中水蛭虻虫食血去瘀之力。倍于芒硝。而又无桂枝之甘辛。
甘草之甘缓。视桃仁承气汤为较峻矣。盖血自下者。其血易动。故宜缓剂。以去未尽之邪。瘀热在里者。其血难动。故须峻药以破固结之势也。
抵当汤方
水蛭(三十个熬)虻虫(三十个熬去翅足)大黄(四两酒浸)桃仁(三十个去皮尖)上四味为末。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不下。更服。
太阳病。身黄。脉沉结。少腹硬。小便不利者。为无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证谛也。
抵当汤主之。
身黄。脉沉结。少腹硬。水病、血病皆得有之。但审其小便不利者。知水与热蓄。为无血而有水。五苓散证也。若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乃热与血结。为无水而有血。抵当汤证也。设更与行水。则非其治矣。仲景以太阳热入膀胱。有水结、血结之分。故反复明辨如此。
伤寒有热。少腹满。应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为有血也。当下之。不可余药。宜抵当丸。
有热。身有热也。身有热而少腹满。亦太阳热邪传本之证。膀胱者。水溺所由出。其变为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乃血瘀而非水结。如上条抵当汤下之之例也。云不可余药者。谓非抵当丸不能以治之耳。
抵当丸方
水蛭(二十个)虻虫(二十个)大黄(三两)桃仁(二十个去皮尖)上四味。杵分为四丸。以水一升。煮一丸。取七合。服之。时当下血。若不下者。更服。
愚按此条证治。与前条大同。而变汤为丸。未详何谓。尝考其制。抵当丸中水蛭、虻虫。减汤方三分之一。而所服之数。又居汤方十分之六。是缓急之分。不特在汤丸之故矣。此其人必有不可不攻。而又有不可峻攻之势。如身不发黄。或脉不沉结之类。仲景特未明言耳。有志之士。当不徒求之语言文本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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