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贯珠集 - 卷三

作者: 尤怡7,657】字 目 录

胃之征。有时、谓阳明王时。为日晡也。阳明燥结。不得大便。意非大承气不为功矣。

[卷三·阳明篇上\阳明正治法第一] 调胃承气汤证四条

太阳病三日。发汗不解。蒸蒸发热者。属胃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发汗不解。邪不外散。而欲内传。为太阳而之阳明之候也。蒸蒸发热者。热聚于内。而气蒸于外。与太阳邪郁于外。而热盛于表者不同。故彼宜外解。此宜清里也。然无燥实等证。则所以治之者。宜缓而不宜急矣。调胃者。调其胃气。返于中和。不使热盛气实。而劫夺津气也。

调胃承气汤

方见太阳权变法。

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盒饭硬。而反下利。

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此亦邪气去太阳而之阳明之证。过经者。邪气去此而之彼之谓。非必十三日不解。而后谓之过经也。观少阳篇第二十条云、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又本篇第六十一条云、此为风也。须下之。过经乃可下之。则是太阳病罢而入阳明。或传少阳者。即谓之过经。其未罢者。即谓之并病耳。谵语。胃有热也。则热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津液偏渗。其大便必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医知宜下。而不达宜汤之旨。故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脉微厥。脉乍不至也。言自下利者。里气不守。脉当微厥。今反和者。以其内实。虽下利而胃有燥屎。本属可下之候也。故当以调胃承气汤下其内热。此条太阳篇移入。

阳明病。不吐不下。心烦者。可与调胃承气汤。

病在阳明。既不上涌。又不下泄。而心烦者。邪气在中土。郁而成热也。经曰、土郁则夺之。

调胃承气盖以通土气。非以下燥屎也。

伤寒吐后。腹胀满者。与调胃承气汤。

吐后腹胀满者。邪气不从吐而外散。反因吐而内陷也。然胀形已具。自必攻之使去。而吐后气伤。又不可以大下。故亦宜大黄、甘草、芒硝调之。俾反于利而已。设遇庸工。见其胀满。必以枳、朴为急矣。

[卷三·阳明篇上\阳明正治法第一] 小承气汤证二条

太阳病。若吐若下若发汗。微烦。小便数。大便因硬者。与小承气汤和之愈。

若与或同。病在太阳。或吐或下或汗。邪仍不解。而兼微烦。邪气不之表而之里也。小便数。

大便因硬者。热气不之太阳之本而之阳明之腑。可与小承气。和胃除热为主。不取大下者。以津液先亡。不欲更伤其阴耳。

小承气汤方

大黄(四两)浓朴(二两去皮炙)枳实(三枚炙)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二服。初服汤。当更衣。不尔者。尽饮之。若更衣者。勿服之。阳明病。其人多汗。以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硬。硬则谵语。小承气汤主之。

若一服谵语止。更莫复服。汗生于津液。津液资于谷气。故阳明多汗。则津液外出也。津液出于阳明。而阳明亦藉养于津液。故阳明多汗。则胃中无液而燥也。胃燥则大便硬。大便硬则谵语。是宜小承气汤。以和胃而去实。若一服谵语止。更莫复服者。以津液先亡。不欲多下。以竭其阴。亦如上条之意也。

[卷三·阳明篇上\阳明正治法第一] 大承气汤证九条

阳明病。谵语有潮热。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若能食者。但硬耳。宜大承气汤下之。伤寒胃热而虚者。能食。胃寒而实者。则不能食。而阳明病有燥屎者。可攻。无燥屎者。则不可攻。谵语潮热。胃之热也。是当能食。而反不能食者。中有燥屎。气窒而不行。法当大承气下之者也。若能食者。屎未成燥而但硬耳。设欲攻之。则必以小承气和之。如上二条所云而已。本文宜大承气汤下之七字。当在胃中有燥屎句下。

大承气汤方

大黄(四两酒洗)浓朴(半斤炙去皮)枳实(五枚炙)芒硝(二合)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纳大黄。煮取二升。去滓。纳芒硝。更上微火一两沸。分温再服。得下。余勿服。

病患小便不利。大便乍难乍易。时有微热。喘冒不能卧者。有燥屎也。宜大承气汤。小便不利者。其大便必溏。而有燥屎者。水液虽还入胃。犹不足以润之。故大便乍有难时。而亦乍有易时也。若时有微热。喘冒不得卧。则热气外攻内扰。而复上逆。知其聚于中者。盛也。故曰有燥屎也。大便虽有易时。亦必以大承气为主矣。

大下后。六七日。不大便。烦不解。腹满痛者。此有燥屎也。所以然者。本有宿食故也。宜大承气汤。

大下之后。胃气复实。烦满复增者。以其人本有宿食未去。邪气复得而据之也。不然。下后胃虚。岂得更与大下哉。盖阳明病实则邪易聚而不传。虚则邪不得聚而传。是以虽发潮热而大便溏者。邪气转属少阳。为胸胁满不去。虽经大下而有宿食者。邪气复集胃中。为不大便烦满。腹痛有燥屎。而彼与小柴胡。此宜大承气。一和一下。天然不易之法也。小柴胡证见本篇四十一条。宜互参。

伤寒若吐若下后。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余日。日晡所发潮热。不恶寒。独语如见鬼状。若剧者。发则不识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视。脉弦者生。涩者死。微者但发热谵语者。大承气汤主之。若一服利。止后服。

吐下之后。邪气不从外解而仍内结。热入胃腑。聚而成实。致不大便五六日。或十余日也。阳明内实。则日晡所发潮热。盖申酉为阳明王时。而日晡为申酉时也。表和里病。则不恶寒。伤寒以恶热为里。而恶寒为表也。热气熏心。则独语如见鬼状。盖神藏于心。而阳明之络通于心也。若热甚而剧者。发则不识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视。是不特邪盛而正亦衰矣。若脉弦。则阴未绝而犹可治。脉涩。则阴已绝而不可治。所谓伤寒阳胜而阴绝者。死也。其热微而未至于剧者。

则但发热。谵语。不大便而已。是可以大承气下之而愈也。一服利。止后服者。以热未至剧。故不可过下。以伤其正耳。

二阳并病。太阳证罢。但发潮热。手足汗出。大便难而谵语者。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

此太阳并于阳明之证。然并病有并而未罢之证。虽入阳明。未离太阳。则可汗而不可下。如本篇第三十九条之证是也。此条为并而已罢之证。虽曰并病。实为阳明。故可下而不可汗。潮热。手足汗出。大便难。谵语。皆胃实之征。故曰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

阳明少阳合病。必下利。其脉不负者。顺也。负者。失也。互相克贼。名为负也。脉滑而数者。

有宿食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阳明少阳合病。视太阳阳明合病为尤深矣。故必下利。而阳明为土。少阳为木。于法又有互相克贼之机。故须审其脉。不负者为顺。其有负者为失也。负者。少阳王而阳明衰。谓木胜乘土也。若脉滑而数。则阳明王而少阳负。以有宿食在胃。故邪气得归阳明。而成可下之证。不然。胃虚风动。其下利宁有止期耶。

伤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无表里证。大便难。身微热者。此为实也。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目中不了了者。目光不精而视物不明也。睛不和者。目直视而不圆转也。六七日。热盛而阴伤。故其证如此。无表里证。无头痛恶寒。而又无腹满谵语等证也。然而大便难。身微热。则实证已具。合之目中不了了。睛不和。其为热极阴伤无疑。故虽无大满大实。亦必以大承气汤急下。见稍迟。

则阴竭不复而死耳。

阳明病。发热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发热汗多者。热盛于内。而津迫于外也。不下则热不除。不除则汗不止。而阴乃亡矣。故宜急下。然必有实满之证。而后可下。不然。则是阳明白虎汤证。宜清而不宜下矣。学人辨诸。

发汗不解。腹满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发汗不解。腹满痛者。病去表之里而盛于里矣。夫正气与邪气相击则痛。治之者。如救斗然。迟则正被伤矣。故亦宜急下。

以上下法共十五条。然其间或曰和。或曰下。或曰急下。或一服利止后服。各随病之大小缓急而异其治。学人所当明辨也。

合论三承气汤方

承者。顺也。顺而承者。地之道也。故天居地上。而常卑而下行。地处天下。而常顺承乎天。

人之脾胃。犹地之上也。乃邪热入之。与糟粕结。于是燥而不润。刚而不柔。滞而不行。而失其地之道矣。岂复能承天之气哉。大黄、芒硝、枳、朴之属。涤荡脾胃。使糟粕一行。则热邪毕出。

地道既平。天气乃降。清宁复旧矣。曰大。曰小。曰调胃。则各因其制而异其名耳。盖以硝黄之润下。而益以枳、朴之推逐。则其力颇猛。故曰大。其无芒硝。而但有枳、朴者。则下趋之势缓。故曰小。其去枳、朴之苦辛。而加甘草之甘缓。则其力尤缓。但取和调胃气。使归于平而已。故曰调胃。

[卷三·阳明篇上\阳明正治法第一] 白虎加人参汤证三条

伤寒病。若吐若下后。六七日不解。热结在里。表里俱热。时时恶风。大渴。舌上干燥而烦。欲饮水数升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以下三条。王叔和本在太阳篇中。今移置此。

伤寒若下若吐后。至七八日不解。而燥渴转增者。邪气去太阳之经。而入阳明之腑也。阳明经为表。而腑为里。故曰热结在里。腑中之热。自内际外。为表里俱热。热盛于内。阴反居外。为时时恶风。而胃者。津液之原也。热盛而涸。则舌上干燥。故既以白虎除热。必加人参以生津。尚从善所谓邪热结而为实者。则无大渴。邪气散漫。熏蒸焦膈。故舌上干燥而烦。大渴欲饮水数升是也。是以白虎承气。并为阳明腑病之方。而承气苦寒。逐热荡实。为热而且实者设。白虎甘寒。逐热生津。为热而不实者设。乃阳明邪热入腑之两大法门也。故从太阳分出三条。并列于此云。

白虎加人参汤

方见太阳斡旋法。

伤寒无大热。口燥渴。心烦。背微恶寒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无大热。表无大热也。口燥渴心烦。里热极盛也。背微恶寒。与时时恶风同意。盖亦太阳经邪传入阳明胃腑。熏蒸焦膈之证。故宜白虎加人参。以彻热而生津也。

伤寒脉浮。发热无汗。其表不解者。不可与白虎汤。渴欲饮水。无表证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前二条既着白虎之用。此条复示白虎之戒。谓邪气虽入阳明之腑。而脉证犹带太阳之经者。则不可便与白虎汤。与之则适以留表邪。而伤胃气也。而又申之曰、渴欲饮水。无表证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其丁宁反复之意。可谓至矣。

[卷三·阳明篇上\阳明正治法第一] 阳明经病脉因证治十一条

伤寒三日。阳明脉大。

邪气并于太阳则浮。并于阳明则大。云三日者。举传经次第之大凡也。又阳明之脉。人迎趺阳皆是。伤寒三日。邪入阳明。则是二脉当大。不得独诊于右手之附上也。

本太阳病。初得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也。

彻、达也。汗虽欲出。而不达于皮肤。则邪不外出。而反内入。此太阳之邪传阳明之经。与汗下后入腑者不同也。

阳明病。脉浮而紧者。必潮热。发作有时。但浮者,必盗汗出。

太阳脉紧。为寒在表。阳明脉紧。为实在里。里实则潮热。发作有时也。若脉但浮而不紧者。

为里未实而经有热。经热则盗汗出。盖杂病盗汗。为热在脏。外感盗汗。为邪在经。易简方用防风治盗汗不止。此之谓也。

阳明病。反无汗而小便利。二三日。呕而咳。手足厥者。必苦头痛。苦不咳不呕。手足不厥者。头不痛。

无汗而小便利。邪不外散。而气但下趋也。二三日。呕而咳者。邪复从上行也。手足厥者。气仍不外达也。

故必苦头痛。所以然者。下趋而极。势必上行。外达无由。上攻必猛也。若不咳不呕。则气且下行。手足不厥。则气得四达。何至上逆而头痛哉。读此可以知阳明邪气上下进退之机。

阳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此必衄。

阳明口燥。欲饮水者。热在气而属腑。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热在血而属经。经中热甚。血被热迫。必妄行为衄也。

脉浮发热。口干鼻燥。能食者则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 3下一页末页共3页/6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