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谷梁传注疏 - 卷十四

作者: 范甯 杨士勋9,253】字 目 录

[疏]“筑鹿囿”。○释曰:范知非为鹿筑囿,而以鹿为地名者,案郎囿既是地名,则此鹿亦当是地名,徐邈、何休皆云地名。天子囿方十里,伯方七里,子男方五里。言鲁先有囿,今复筑之,故书以示讥。则郎及蛇泉,亦是讥也。案《毛诗传》云:“囿者,天子百里,诸侯三十里。”与徐、何二说别者,《诗传》盖据孟子称“文王囿七十里,寡人三十里”,故约之为天子,诸侯三十里耳。未审徐、何二家据何为说也。

筑不志,此其志何也?山林薮泽之利,所以与民共也,虞之,非正也。薮,素口反。

巳丑,公薨于路寝。路寝,正也。男子不绝妇人之手,以齐终也。齐如字,又侧皆反。

冬,楚人、郑人侵宋。

晋侯使士鲂来乞师。鲂音房。

十有二月,仲孙蔑会晋侯、宋公、卫侯、邾子、齐崔杼,同盟于虚朾。虚朾,某地。○杼,直吕反。虚,丘鱼反。朾,丑丁反。

[疏]“同盟”于“虚朾”。○释曰:此虚朾之盟不日者,何休云,公薨,丧,盟略之,故不日。事或然也。丁未,葬我君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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