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道录 - 第1部分

作者: 邵经邦94,502】字 目 录

乎。夫和者,天地之心,而神明之德也。

主和德於上,百僚和集於下,則萬物之和有不期然而然者。故君暴虐,則臣鷹鷗矣。君松棘,則臣臬境矣。而國有蠻髦,野有兕虎,安在其草木之茂,禽獸之多乎。明永樂二年,周王獻驕虞,儒臣作頌亦如此。

《繫辭》: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

錄曰:從古以來,言仁者多矣。吾夫子始密察之。乾稱父,坤稱母,非有聖人成位乎。中則天地何由而位,萬物何由而育。故德不可以徒而視也。叉能體仁,然後足以長人。故位不可以虛而拘也。財者,民之心,得其民,斯得天下。故仁不可以汎而施也。蓋絮矩則曰仁,放利則曰怨,一言以蔽之,只在公私之間而已矣。

哀公問政,子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人道敏政,地道敏樹。夫政也者,蒲盧也。故為政在人,取人以身,脩身以道,脩道以仁。仁者人也,親親為大。義者宜也,尊賢為大。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故君子不可以不脩身,思脩身不可以不事親,思事親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達道也。智、仁、勇三者,天下之達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或生而知之,或學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強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一展公曰:夫子之言,美矣,至矣。寡人實固不足以成之也。子曰:好學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恥近乎勇。知斯三者,則知所以脩身。知所以脩身,則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則知所以治天下國家矣。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曰:脩身也,尊賢也,親親也,敬大臣也,體群臣也,子庶民也,來百功也,柔遠人也,懷諸侯也。脩身則道立,尊賢則不惑,親親則諸父昆弟不怨,敬大臣則不眩,體群臣則士之報禮重,子庶民則百姓勸,來百工則財用足,柔遠人則四方歸之,懷諸侯則天下畏之。齊明盛服,非禮不動,所以脩身也。去讒遠色,賤貨而貴德,所以勸賢也。尊其位,重其祿,同其好惡,所以勸親親也。官盛任使,所以勸大臣也。忠信重祿,所以士也。時使薄斂,所以勸百姓也。曰省月試,既稟稱事,所以勸百工也。送往迎來,嘉善而矜不能,所以柔遠人也。繼絕世,舉廢國,治亂持危,朝聘以時,厚往而薄來,所以懷諸侯也。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所以行之者一也。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言前定則不跆,事前定則不困,行前定則不疚,道前定則不窮。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獲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獲乎上矣。信乎朋友有道,不順乎親,不信乎朋矣。順乎親有道,反#2諸身不誠,不順乎親矣。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乎身矣。誠者天之道,誠之者人之道也。誠者,不勉祁,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辯之,篤行之。有弗學,學之弗能,弗措也。有弗問,問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辯,辯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篤,弗措也。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強。

錄曰:為政在人,而不由於學問,可乎。此其所以首出百王卓冠群倫者。抑吾夫子之論政,達道達德,九經也。後世之論政,約法律令,條章也。以為《論語》 四字,終身未盡。亦有《 貞觀》 一編,千古冠越者,於此可以鑒矣。

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運之掌上。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休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

錄曰:夫所謂之忍者,以刃加於心而曰忍。心非可刃也,有形之鋒可避,無形之鍔難當也。是故齊宣王不忍一牛之死,至毀人宗廟,遷人重器,繫人旎倪,孰可忍哉。梁惠王不忍其民之饑,至東敗於齊,西喪於秦,南辱於楚,又可忍哉。蓋孟子之時,去古又遠,天下紛紛大亂,其於休惕惻隱之心蕩然鮮矣。雖爭以千言萬語,皆為是心所奪。若非吃緊以其良心真切之處,人人可得而驗者觀之,則亦何益之有哉。此赤子入井之論,發前聖所未發,不可以不錄也。

滕文公問為國,孟子對曰:民事不可緩也。《 詩》 云:晝爾于茅,宵爾索絢,亟其乘屋,其始播百穀。民之為道也,有恆產者有恆心,無恆產者無恆心。苟無恆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已。及陷于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為也。是故賢君必恭儉禮下,取於民有制。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徹者,徹也;助者,籍也。夫世祿,滕固行之矣。《 詩》 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惟助為有公田。*由此觀之,雖周亦助也。設為庠序學校以教之。庠者,養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學則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倫也。人倫明於上,小民親於下。有王者起,必來取法,是為王者師也。《詩》云: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文王之謂也。予力行之,亦以新子之國。使畢戰問井地,孟子曰:子之君,將行仁政,選擇而使子,子必勉之。夫仁政,必自經界始。經界不正,井地不均,穀祿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經界。經界既正,分田制祿,可坐而定也。夫滕壤地褊小,將為君子焉,將為野人焉。無君子莫治野人,無野人莫養君子。請野,九一而助;國中,什一使自賦。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畝,餘夫二十五畝,死徒無公#3鄉,鄉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則百姓親睦。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泰#4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所以別野人也。此其大略也。若夫潤澤之,則在君與子矣。

錄曰:孟子告文公以七一之法,猶有子告哀公以盍徹也。而文公遂能使畢戰問井地,則其天資之美,較之哀公,可謂天淵矣。自書契以來、論仁政者,莫詳於此。然而君子未嘗不憮然嘆惜者。嗟乎。非言之艱,行之惟艱。三代之於後世,何以異哉。聖賢之法言,猶匠氏之繩墨,醫師之方衍也。不欲為方圓,則亦已矣。如具欲為方圓也,而曰:我般輸其可哉。不欲為緘砭,則亦已矣。如其欲為緘砭也,而曰:我盧如其可哉。故曰:有王者起,鈴來取法,是為王者師也。聖賢之究心,如是而已,豈若後世刻意於成功,期效於旦暮者同曰語哉。

《禮記□月令》:立春之曰,天子親帥三公九卿,諸侯大夫,以迎春於東郊。還反,賞公卿大夫於朝,命相布德和令,行慶施惠,下及兆民。是月也,天氣下降,地氣上騰,天地和同,草木萌動。王命布農事,以教道民。乃脩祭典,犧牲毋用牝,禁止伐木,恐覆巢,毋殺孩蟲,胎夭飛烏,毋麝母卯,毋聚大眾,毋置藏槨,掩骼埋貲。是月也,不可以稱兵。稱兵必有天殃。兵戎不起,不可從我始,無變天之道,毋絕地之理,毋亂人之紀。

錄曰:以月令終焉者,世降凌夷,仁道荒蕪,君德頹敗。惟聖人上奉天道,下盡人事,而在我亦以預養是心,而廣為仁之衍也。

弘道錄卷之一竟

#1『人』據文義疑作『入』。

#2『反』原作『女』,據文義改。

#3『公』據文義疑作『出』。

#4『泰』據文義疑作『養』。

弘道錄卷之二

君臣之仁

《漢記》:孝文皇帝元年春,詔曰:方春時和,草木群生,皆有以自樂,而吾百姓鰥寡孤獨窮困之人,或咕於危亡,而莫之省憂,為民父母將何如。其議所以賑貸之。

錄曰:以元年之詔繼月令者,漢承秦後。人君之恩希闊寥落,譬則天地閉塞而成冬也。讀是若枯者復生,絕者復蘇,此何等氣象也。益可以見生生之恩,叉無泯滅,窮盡其淵哉,為世慮乎。

又曰:老者非帛不煖,非肉不飽。今歲首,不時使人存問長老。又無布帛酒肉之賜,將何以佐天下子孫孝養其親哉。具為令有司,請令縣道年八十以上賜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以上又賜帛,人二疋,絮三斤。

錄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帝可謂能舉斯心矣。雖然西伯善養老,非家賜而人益之也。導其妻子,教之樹畜。帝知賜民老,而使長史閱視丞,若尉與嗇夫、令史、二千石,各遣吏巡行,不稱者督之。嗚呼。何不制五畝之宅,百畝之田,而使長吏各屬分任其責乎。

十二月,詔曰:法者,治之正也。今犯法已論,而使無罪之父母妻子同產坐之,及為收舉。朕甚不取,其除收學相坐律令。

錄曰:孟子之稱文王,鈴曰:罪人不學。帝雖未能究竟擴充,然而漢之元氣勃勃然矣。賈山所以謂山束布詔令,民雖老贏瘡疾,扶杖而往聽之,願少須臾毋死。思見德化之成者如此。

二年秋九月,詔曰:農,天下之大本也,民之所恃以生也。而民或不務本而事末,故生不遂。朕憂其然。故今玆親率群臣耕以勸之,其賜天下今年田租之半。

錄曰:此帝用賈誼之言也。夫誼通達國體者也,豈不知背本趨求之故歟。任民所耕,不限多寡,遂致豪右兼並,貧民逐末,此探本之論也。末技遊食之民,非不欲歸耕也,無立錐之地,則何所措乎足耶。有國者可不務變通乎。誼嘗勸立漢制,更秦法,言而無益,故就帝之所及語之。而帝愛民之性出於天也,其親耕以率天下,而賜民田租之半,豈非千古之美談歟。然不知自識者觀之,衹以為豪右勸耳,而小民亦不過為有力者所使,非三代勸農之道也。

十二年春,詔曰:道民之路,在於務本。朕親率天下農十年,于今而野不加辟,歲一不登,民有饑色,是從事焉尚寡,而吏未加務也。吾詔書數下,歲勸民種樹,而功未興,是吏奉吾詔不勤而勸民不明也。且吾農民甚苦,而吏莫之省憂,將何以勸焉。其賜農民今年田租之半。

錄曰:此帝用晁錯之言也。夫錯刻薄寡恩之人也,猶能知務農貴粟之道。其募民入粟拜爵,曾未甕何,而邊食可支五歲,郡縣可支一歲,遂再賜民田租之半。後世募民入果二頻歲屢行,未能若是。何也。蓋文帝之募民以為民也。復世之募民以為己也。彼以無窮之財,供有限之用,而此以有限之財,恣無窮之用。此其所以異也。

十三年六月,韶曰: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今塵身從事,而有租稅之賦,是謂本末者無以異也。其於勸農之道未備,其除田之租稅,賜天下孤寡布帛絮各有數。

錄曰:自是年為始,不收民租者,十有餘歲,豈非千古之罕儔歟。蓋上躬脩玄默,而將相少文多質,是以史安其官,民樂其業,畜積歲增,戶。寢息。然則帝之富庶皆自己,損之於民,無所益也。夫豪強占田瑜多,算收太半,官除田租不賦,而私家鈴取贏焉。雖堯舜不能‘有所益也。故君恩重於三代,而民問酷於亡秦。皆當時君臣不能深本,而衹以資富(碩□強也。可惜哉。

十六年春三月,韶曰:問者數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災,朕甚憂之。愚.而不明,未達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過與。乃天道有不順,地利寧或不得,人事多失和,鬼神廢不饗,與何以致此。將百官之奉養或廢,無用之事或多,與何其民食之寡乏也。夫會度田非益寡,而計民未加益,以口量地,其於古猶有餘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無乃百姓之從事於末,以害農者蕃,為酒嘐以靡穀者多,六畜之食'間焉者眾與。細大之意,吾未能得其中。其與丞相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議之,有可以佐百姓者,率意遠思,無有所隱也。

錄曰:文帝之為民,無以加諸也。何以曰:愚而未明乎。夫相,人君所以備顧問,指迷解惑也。有如張蒼者,水土之不辨,何以責其率意遠思哉。夫一言以蔽之,曰:不息寡而息不均。苟有均民之心,以度田則給,以計。則益,何息古有餘而今不足哉。徒知反躬,而不知所以反;徒首過咎,而不知所以過;徒與丞相列侯史二千石博士議,而不知所以議。孟子不云乎:若夫潤澤之,則在君與子。讀是而後下紹,爻有達其咎者。

孝景皇帝元年五月,復收民田租三十而稅一。

錄曰:責文帝者,春秋之義也。錄景帝者,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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