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道录 - 第3部分

作者: 邵经邦118,905】字 目 录

人爭門而出,皆以軸折車敗,為燕所擒,獨單以鐵籠得免,遂犇即墨。時齊地皆屬燕,獨莒、即墨未下,樂毅乃并右軍前軍以圍莒,左軍後軍圍即墨。即墨人曰:安平之戰,田單宗人以鐵籠得全,是多智習兵。因共立為將以拒燕。

錄曰:毅之剋破七十餘城,而兩城不能技,其故何歟。曰:此孟子一言已决,何俟諸說之紛紛也。夫燕齊之禍久矣。其始也,罪止一子之耳,固無所與於其宗廟社稷也。其終也,罪止一泯王耳,亦無所與於其宗廟社稷也。使誅一子之,求其所以代子之者,固不為齊有也;戮一泯王,求其所以代泯王者,亦不為燕有也。奈之何,二國之不然也。其伐之也,不以置君為重,而以至燕為利。故其報之也,亦不以好還為念,而以又得為功。使如孟子之言,則且無樂毅之事,而何莒即墨之云哉。璧之鄉鄰有訟者,舍其心之所冤,而持其陰之所重,則經歲累年而不次,爻待劫而反之,而後可理也。厥後田單復齊之所有,而不騖燕之所入,而後燕齊之禍息。是可以為智,初不在於鐵籠之計也。

智果者,宣子之弟也。初宣子之子瑤將立以為後,果曰:不如宵也。瑤之賢於人者五,其不逮者一也。美鬚長大則賢,射御足力則賢,仗藝畢給則賢,巧文辯惠則賢,彊毅果敢則賢,如是而甚不仁。夫以其五賢陵人,而以不仁行之,其誰能待之。若果立瑤也,智宗必滅。弗聽,智果乃別其族於太史,自為輔氏。

錄曰:哲哉,智果乎。其論瑤也,若决著龜,奈何宣子之不察也。夫仁道不明久矣,以盧之令令,而謂之美且仁,則瑤之賢不可謂仁乎。然而不察乎其心也,則桀非不巧文辯慧,紂非不強毅果敢,狄非不美鬚長大,段非不射御足力,而南官長萬非不技藝畢給也。是以仲尼之門無道五賢之事者,而惟仁以為之本。不仁,則百姓不足續為。是故歟以三家分晋之時,人心亡矣。又可居下流哉。果之別族為輔氏,惡天下之惡歸之也。

《漢書》:劉德者,休侯富之子也。少有智略,數言事,召見甘泉官。武帝名之曰:千里駒。昭帝初,為宗正丞,遷大中大夫,復為宗正雜案上官。蓋主事,德常持老子知足之計。妻死,大將軍光欲以女妻之,謝不敢娶,畏盛滿也。常責蓋長公主起居無狀,恨之。公主孫譚遮德,自言侍御,以為光望不受女,承指劾德,誹謗詔獄,免為庶人。光聞而恨之,復白召德守青州刺史,復為宗正。宣帝立,以定策功賜爵關內侯,又以親親行謹厚封為陽城侯。為人性寬厚,好施生。每行京兆尹,事多所平反。家產過百萬,則以振昆弟賓客食飲,曰:富民之怨也。

錄曰:《大學》傳曰: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戊固悖矣,禮亦未為得也。不旋踵而延壽遂亡,此悖入之息也。富之自歸京師,不兢闢國,可謂慎德矣。故其子亦知止足,是知吉凶禍福之端,乃忠信驕泰之別,從古聖賢决之已熟,不但老氏而然也。

漢宣帝元康五年,元帝為太子,疏廣為太傅,受為少傅,從昆弟子也。太子年十二,通《論語》、《孝經》。廣一曰謂受曰:吾聞知足不辱,知止不殆,今吾官至二千石,宦成名立。如此而不去,懼有後悔。即日俱移病,上疏乞骸骨土,皆許之,加賜黃金二十斤,皇太子贈五十斤,公卿故人設祖道供張束都門外,送者車數百兩,道路觀者皆曰:賢哉二大夫。或嘆息,為之下泣。歸鄉里,賣金置酒,請族人故舊,賓客相與娛樂。或勸廣以其金為子孫頗立產業者,廣曰:吾豈老悖,不念子孫哉。顧自有舊田廬,令子孫勤力其中,足以供衣食,與凡人齊。今復增益之,以為贏餘,但教子孫怠惰耳。賢而多財恥損其志,愚而多財則益其過。且富者,眾之怨也。吾既無以教化子孫,不欲益其過而生怨。又此金者,聖主所以惠養老臣也。故樂與鄉黨宗族共饗其賜,以盡吾餘日,不亦可乎。

錄曰:二疏之翻然辭位,蓋懲霍光之事。其不治產業,亦以顯禹雲山之覆轍也。是故前乎此者,有張安世;後乎此者,有王吉,皆以知足不辱,知止不殆。以為預知太子之不足恃,則二子無是心也。

又曰:蕭望之豈可與疏比哉。望之以韓延壽代己為,馮斕有能名,以為出己之上,故忌害之,欲陷以罪法,而二人者方且以子孫之益過生怨為慮,又肯與人相訐哉。其恭顯陷之,亦與延壽一聞耳,非帝得而為之也。

馮野王父奉世為有將軍光祿勳,野王復為左馮斕,父子並居朝廷。議者以為器能宜於其位,非因女寵故也。及遷大鴻臚,出為上郡太守,治行稱第一。弟立亦為平原太守,又代為上郡,在職公廉治行略與野王相似,而多智有恩貸,好為條教,吏人嘉美,歌曰:大馮君,小馮君,兄弟繼踵相因循,聰明賢智,恩惠民玫,如魯衛德化均,周公康叔猶二君。與弟邊參皆知名當世,更治五部,所居輒二最邇。

錄曰:愚觀君卿兄弟,人皆謂賢於泊郡,愚尚謂拙於謀身。何耶。其曰:人皆以寵貴,我獨以賤者,以兄弟皆王舅,不得備樞機也。嗚呼,斯言也,未免殉於時乎。拍於時,不為五侯,則為丁傅,何可以智稱耶。時王綱紊矣,逢萌梅福,猶懼晚已,蚓可以濡滯乎。此唐之武仗緒所以卓乎,其不可及也。

馬援少時以家用不足辭其兄屍,欲就邊郡田牧。況曰:汝大材,當晚成。良王不示人以樸,且從所好。遂之北地田牧。嘗謂賓客曰:文夫立志,窮當益堅,老當益壯。後有畜數千頭,穀數萬斛,即而嘆曰:凡殖則產,責其能賑施也。否則守錢虜耳。乃盡散於親舊。聞院囂好士,往從之,囂甚敬重,與央籌策。

錄曰:愚觀馬況之論,而嘆大村欲遇良工之難也。蓋援生於新莽之時,天下無所往矣。是故出則為紀唐,處則為龔鮑。自分其老且窮也,豈惟援知之,況亦知之,向非南陽龍興,不終於邊郡田牧乎。嗟呼,鄧林之產撲不徒生,藍田之實價充增重,卒之身為將相,名垂竹帛;女為元妃,德冠後官,其成就之晚,豈尋常乎哉。.故士不可以遲速觀之,而甘心固守,乃丈夫之烈,不可以不自重也。

《後漢書》:束平王少好經書,雅有智,恩為人,美須額,腰帶八圍,顯宗甚重之,拜驃駟將軍,位在三公上。是時中興三十餘年,四方無虞,王以天下化平,宜脩禮樂,乃與公卿共議,定南北郊冠冕車服制度,乃光武廟登歌八佾舞數。帝每巡侍,常留鎮侍衛。皇太后在朝數載,多所隆益,而自以至親輔政,聲望日重,意不自安,上疏歸職,乞上印綬,退就藩國。優韶不許,復辭懇切,五年許還國,而不聽上將軍印綬,以驃騎長史為束平木,傳緣為中大夫,令史為王家郎,加賜錢二十萬,布十萬匹。

錄曰:夫自周室既往,姬召亦衰。漢興以來,宗室子弟無得在公卿位者,顧乃率任外戚。然則母之親屬,俞於久之同氣乎。凡此皆之,其所親愛好樂而辟焉者。由是身不脩而家不齊,國不可得而治,天下不可得而平,而禍亂交作矣。聖人戒之於前,西漢蹈之於後。僅而改弦易轍,章和以後漸如昔矣。

李固之女文姬,同郡趙伯英妻也,賢而有智。固既策罷,文姬知不兔禍,悲曰:李氏滅矣。直太公己來,積德累仁,何以遇此。固有少子燮,乃密謀藏之。頃之難作,二兄受害,文姬告父門生王成曰:先公有古人之節。因君執義,今委以六尺之孤,李氏存滅其在君矣。成感其義,遂將燮乘江束下,入徐州界,變姓名為酒家傭,而成賣卜於市,各為異人,陰相往來。燮從受學,酒家異之,以女妻燮,專精經學十餘年問。梁冀既誅,災青屢見,史官上言,宜有赦令,當存錄大臣冤死者子孫。於是大赦天下,並求固後,燮乃以本末告酒家,得還鄉里。姊弟相見,悲感傍人。既而戒燮曰:先公正直,為漢忠臣。而今朝廷傾亂,梁冀肆虐,令吾祖宗血食將絕。今弟幸而得濟,豈非天邪。宜杜絕眾人,勿妄往來,慎無一言加於梁氏,唯引咎而已。燮謹從其誨。

錄曰:愚觀李文姬之智,與蔡文姬之惹,可同曰語哉。哲以自固曰智,聰以悅人曰慧,二姬之頓異,人已之攸分也。雖然固之質禍不為不深,

姬之慮禍不為不切,卒奈何。父既不肯立帝,子復不肯立王,何物不懲,乃至於此。若燮者,豈惟世載弦直,可謂載錫之光者乎。

弘道錄卷之四十四竟

弘道錄卷之四十五

君臣之信

路史:堯在位七十載,民不作武,鷓鵲逃於絕域,麒麟遊於藪澤,則能信於人也。

錄曰:所以謂體信達順,蓋順者天之所助,信者人之所助也。堯之為君,以言天之所助,則二儀效順,韋生遂育,氣無不和,四靈畢至,以言人之所助,則聰明睿智足以有臨,寬裕溫柔足以有容。是故以天地為本,故物可舉以陰陽為端,故情可緒以四時為柄,故勞可勸以曰星為紀,故事可列而功有藝;鬼神以為徒,故事可守而行有考,人情以為田,是以民不作武,四靈以為畜;是以鴉鵲逃於野,而麒麟在郊也。《中庸》曰:如此者不見而章,不動而變,無為而成。此上古聖神所以配天饗帝為三才之主,而萬世人君者所當取法也。

《中庸》:王天下有三重焉,其寡過矣乎。上焉者,雖善無徵,垂徵不信,不信民弗從。下焉者,雖善不尊,不尊不信,不信民弗從。故君子之道,本諸身,徵諸庶民,考諸三王而不繆,建諸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無疑,'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是故君子動而世為天下道,行而世為天下法,言而世為天下則,遠之則有望,所之則不厭。《詩》云:在彼無惡,在此無射。庶幾夙夜,以永終譽。君子未有不如此,而蚤有譽於天下者也。

錄曰:以三重言者,舜脩五禮,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贊如五器,所以議禮也;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所以制度也;敷奏以言,明試以功,所以考文也。以仲尼祖迷堯舜,故有是懼,而有德無位。又以六事之言,垂之萬世,雖不能取信於一時,而實有譽於天下。至今動而萬世為道,言而萬世為法,行而萬世為則,又不但一世而已。厥後若綿蕞之禮,希闊之制,武臺之字,新經之文,其與六事不相干攝,一時雖能愚人耳目,瞽人心志,實未能譽於天下,故不旋踵併與俱亡。然則六事之言,果可信乎,不可信乎。苟有制作之權,則不得不任其責矣。

《論語》: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二者,何先。曰:去食#1。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

錄曰:此論超出今古。蓋兵與食,古今論者多矣,孰云敢去之乎,至夫子與子貢直窮到底。其為是言也,豈無微而不信□哉。觀於秦隋之世,蓋可驗矣。秦自商鞅以來,滅棄信義,專務富強,始皇更為不拔之基,安所不得已而去哉。然而匹夫一呼,有死而已,何能立也。隋承六朝之後,自誇強盛過於前代,又安所不得已哉。其貯洛口食,聽民自取,可謂足食,亦徒然也。直至三章約法,□民始獲其更生;獄囚來歸,民始不知進死,信之不可以已也。如是,雖然兵與食所共賴之,生與死所共知也。信-則不相賴,不相知,故他日喫緊。又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親,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嗚呼,知夫人之不可以行,則民之不可以立者,在是矣。

《外記》:禹出,見罪人,下車問而泣之。左右曰:罪人不頃道,君王何為痛之。禹曰:堯舜之民,皆以堯舜之心為心。寡人為君,百姓各自以其而為心,是以泣之。

錄曰:此可見民無信不立也。夫堯舜之民,皆以堯舜之心為心者,上下一于信也。寡人為君,百姓各自以其心為心者,不信民弗從也。雖曰朝覲訟獄飯歌,不歸舜之于,而歸禹較之。黎民於變,四吉風動,則有問矣。此三代以後之主,不可不推人置之心腹之中也。

孟子曰:湯一征,自葛載,天下信之,束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獨後予。民望之,若大早之望雲霓也。歸市者不止,耕者不變。誅其君而弔其民,若時雨降,民大悅。

錄曰:夫湯之於禹,又有問矣。其曰:天與人歸,要其終而言也。苟征伐之始,無以其信于民,將何自解於天下後世乎。《書》稱:克寬克仁,彰信兆民。孟子之言,張本於此。其視戰國之君行所不義,殺所不辜,無以取信於天下,而徒棘一時之欲者,可同日語哉。

太甲曰:惟尹躬先見於西邑夏,自周有終,相亦惟終。其後嗣王,罔克有終,相亦罔終。嗣王戒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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