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置酒劳将土{士},王与<定方>及诸将,坐于堂上,坐<义慈>及子<隆>于堂下,或使<义慈>行酒,<百济>佐平等群臣莫不呜咽流涕。是日捕斩<毛尺>。<毛尺>本<新罗>人,亡入<百济>,与<大耶城><黔日>同谋陷城,故斩之。又捉<黔日>,数曰:"汝在<大耶城>,与<毛尺>谋,引<百济>之兵,烧亡仓库,令一城乏食致败,罪一也。逼杀<品释>夫妻,罪二也。与<百济>来攻本国,罪三也。"以□{四}支解,投其尸于江水。<百济>□{余}贼□{据}<南岑><贞岘>□□□城,又佐平<正武>聚众庄<豆尸原>岳,抄掠<唐><罗>人。二十六日,攻<任存>大栅,兵多地 ,不能克,但攻破小栅。九月三日,郞将<刘仁愿>,以兵一万人,留鎭<泗 城>,王子<仁泰>与沙 <日原>级 <吉那>,以兵七千副之。<定方>以<百济>王及王族臣寮九十三人,百姓一万二千人,自<泗 >乘舡回<唐>。<金仁问>与沙 <儒敦>大奈麻<中知>等偕行。二十三日,<百济>余贼{兵}入<泗 >,谋掠生降人,留守<仁愿>出<唐><罗>人,击走之。贼退上<泗 >南岭,竖四五栅,屯聚伺隙,抄掠城邑,<百济>人叛而应者二十余城。<唐>皇帝遣左卫中郞将<王文度>,为<熊津>都督。二十八日,至<三年山城>,传诏,<文度>面东立,大王面西立。锡命后,<文度>欲以宣物授王,忽疾作便死。从者摄位毕事。十月九日,王率太子及诸军攻< 礼城>。十八日,取其城置官守,<百济>二十余城震惧,皆降。三十日,攻<泗 >南岭军栅,斩首一千五百人。十一月一日,<高句丽>侵攻<七重城>,军□{军主}<匹夫>死之。五日,王行渡< 滩>攻<王兴寺><岑城>,七日乃克,斩首七百人。
二十二日,王来自<百济>,论功,以< 衿>卒<宣服>为级 ,军师<豆迭>为高于{高干}。战死<儒史知><未知活><宝弘伊><屑儒>等四人,许职有差。<百济>人员 量才任用,佐平<忠常><常永>,达率<自简>授位一吉 ,充职摠管;恩率<武守>授位大奈麻,充职大监;恩率<仁守>授位大奈麻,充职弟监。
五卷新罗本纪五太宗武烈王零八年
○八年春二月,<百济>残贼来攻<泗 城>。王命伊 <品日>为大幢将军,<文王>大阿 <良图>阿 <忠常>等副之。<文忠>为<上州>将军,阿 <眞王>副之。阿 <义服>为<下州>将军,<武 ><旭川>等为<南川>大监,<文品>为誓幢将军,<义光>为郞幢将军,往救之。三月五日,至中路,<品日>分麾下军,先行往<豆良尹[一作伊。]城>南,相营地。<百济>人望阵不整,猝出急击不意,我军惊骇溃北。十二日,大军来屯<古沙比城>外,进攻<豆良尹城>,一朔有六日,不克。夏四月十九日,班师,大幢誓幢先行,<下州>军殿后,至<宾骨壤>,遇<百济>军,相鬪败退。死者虽小,先{失}亡兵械辎重甚多。<上州>郞幢遇贼于<角山>,而进击克之,遂入<百济>屯堡,斩获二千级。王闻军败大惊,遣将军<金纯><眞{眞钦}><天存><竹旨><济师>救援。至<加尸兮津>,闻军退至<加召川>,乃还。王以诸将败绩,论罚有差。
五月九日[一云十一日。],<高句丽>将军<恼音信>与<靺鞨>将军<生偕>合军,来攻<述川城>,不克。移攻<北汉山城>,列抛车飞石,所当 屋辄坏。城主大舍<冬 川>使人掷铁于城外,人马不能行,又破<赡养寺>,输其材,随城坏处,卽构为楼橹,结 网,悬牛马皮绵衣,内设弩炮以守。时,城内只有男女二千八百人,城主<冬 川>能激励少弱,以敌强大之贼,凡二十余日。然粮尽力疲,至诚告天,忽有大星,落于贼营,又雷雨以震,贼疑惧解围而去。王嘉奬<冬 川>,擢位大奈麻,移<押督州>于<大耶>,以阿 <宗贞>为都督。六月,<大官寺>井水为血,<金马郡>地流血广五步。王薨。谥曰<武烈>,葬<永敬寺>比{北},上号<太宗>。<高宗>闻讣,举哀于<洛城门>。
三国史记卷第五。
六卷零零零零零零
三国史记卷第六。
输忠定难靖国赞化同德功臣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太保门下侍中判尙书吏礼部事集贤殿太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致仕臣<金富轼>奉宣撰。
六卷新罗本纪六零零零零
新罗本纪第六。
<文武王>上。
六卷新罗本纪六文武王元年
○<文武王>立。讳<法敏>,<太宗王>之元子。母<金>氏<文明王后>,苏判<舒玄>之季女,<庾信>之妹也。其妹{ }梦登<西兄山>顶坐,旋流 国内。觉与&季{文明}言梦,&季{文明}戱曰:"予愿买兄此梦。"因与锦裙为直。后数日,<庾信>与<春秋公>蹴鞠,因践落<春秋>衣纽。<庾信>曰:"□□□{吾家幸}近,请往缀纽。"因与俱往宅,置酒,从容唤□□{<宝姬>},□{持}针线来缝。其 有故不进,其季进前缝缀。淡妆轻服,光艶照人。<春秋>见而悦之,乃请婚成礼,则有娠生男,是谓<法敏>。妃<慈仪>王后,波珍 <善品>之女也。<法敏>姿表英特,聪明多智略。<永徽>初如<唐>,<高宗>授以大府卿。<太宗>元年,以波珍 为兵部令,寻封为太子。<显庆>五年,<太宗>与<唐>将<苏定方>,平<百济>,<法敏>从之,有大功,至是卽位。
六卷新罗本纪六文武王零一年
○元年六月,入<唐>宿卫<仁问><儒敦>等至,告王"皇帝已遣<苏定方>,领水陆三十五道兵,伐<高句丽>,遂命王举兵相应。虽在服,重违皇帝勅命。"
秋七月十七日,以<金庾信>为大将军,<仁问><眞珠><钦突>为大幢将军,<天存><竹旨><天品>为贵幢摠管,<品日><忠常><义服>为<上州>摠管,<眞钦><众臣><自简>为<下州>摠管,<军官><薮世><高纯>为<南川州>摠管,<述实><达官><文颖>为<首若州>摠管,<文训><眞纯>为<河西州>摠管,<眞福>为誓幢摠管,<义光>为郞幢摠管,<慰知>为 衿大监。
八月,大王领诸将,至<始饴谷>停留。□使来告曰:"<百济>残贼,据<瓮山□{瓮山城}>,□□{遮路},□□□{不可前}。"□王{大王}先遣使谕之,不服。九月十九日,大王进次<熊岘停>,集诸摠管大监,亲临誓之。二十五日,进军围<瓮山城>。至二十七日,先烧大栅,斩杀数千人,遂降之。论功,赐角干伊 为摠管者剑; 沧{}波珍 大阿 为摠管者戟,已下各一品位。筑<熊岘城>。<上州>摠管<品日>,与<一牟山郡>太守<大幢><沙尸山郡>大守{太守}<哲川>等,率兵攻<雨述城>,斩首一千级。<百济>达率<助服>恩率<波伽>与众谋降。赐位<助服>级 ,仍授<古 耶郡>大守{太守},<波伽>级 ,兼赐田宅衣物。冬十月二十九日,大王闻<唐>皇帝使者至,遂还京。<唐>使吊慰,兼勅祭前王,赠杂彩五百段。<庾信>等休兵,待后命,<含资道>摠管<刘德敏>至,传勅旨,输<平壤>军粮。
六卷新罗本纪六文武王零二年
○二年春正月,<唐>使臣在馆,至是,册命王为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乐浪郡>王{公}<新罗>王。拜伊 <文训>为中侍。王命<庾信>与<仁问><良图>等九将军,以车二千余两,载米四千石租二万二千余石,赴<平壤>。十八日,宿<风树村>,氷滑道险,车不得行,并载以牛马。二十三日,渡<七重河>,至< 壤>。贵幢弟监<星川>军师<述川>等,遇贼兵于<梨岘>,击杀之。二月一日,<庾信>等至塞{獐塞},距<平壤>三万六千步。先遣步骑监<裂起>等十五人,赴<唐>营。是日,风雪寒 ,人马多冻死。
六日,至<杨 >,<庾信>遣阿 <良图>大监<仁仙>等致军粮,赠<定方>以银五千七百分细布三十匹头发三十两牛黄十九两。<定方>得军粮,便罢还。<庾信>等闻<唐>兵归,亦还渡< 川{川}>。<高句丽>兵追之,回军对战,斩首一万余级,虏小兄<阿达兮>等,得兵械万数。论功,中分<本彼宫>财货田庄奴仆,以赐<庾信><仁问>。<灵庙寺>灾。<耽罗国>主佐平<徒冬音律>[一作津。],来降。<耽罗>自<武德>以来,臣属<百济>,故以佐平为官号,至是,降为属国。三月,大赦。王以旣平<百济>,命所司设大 。秋七月,遣伊 <金仁问>,入<唐>贡方物。八月,<百济>残贼,屯聚<内斯只城>,作恶,遣<钦纯>等十九将军,讨破之。大幢摠管<眞珠><南川州>摠管<眞钦>,诈称病,闲放不恤国事,遂诛之,幷夷其族。沙 <如冬>打母,天雷雨震死,身上题须 堂三字。<南川州>献白鹊。[ 字未详。]
六卷新罗本纪六文武王零三年
○三年春正月,作长仓于<南山新城>。筑<富山城>。二月,<钦纯><天存>领兵,攻取<百济><居列城>,斩首七百余级。又攻<居勿城><沙平城>降之,又攻<德安城>,斩首一千七十级。夏四月,大<唐>,以我国为<鸡林>大都督府,以王为<鸡林州>大都督。五月,震<灵庙寺>门。<百济>故将<福信>及浮图{浮屠}<道琛>迎故王子<扶余豊>,立之,围留鎭郞将<刘仁愿>于<熊津城>。<唐>皇帝诏<仁轨>检校<带方州>刺使{刺史},统{将}前都督<王文度>之众,与我兵向<百济>营,转鬪陷陈,所向无前。<信>等释<仁愿>围,退保<任存城>。
旣而<福信>杀<道琛>,井{幷}其众,招还叛亡,势甚张。<仁轨>与<仁愿>合,解甲休士,乃请益兵。诏遣右威卫将军<孙仁师>率兵四十万,至<德物岛>,就<熊津府城>。王领<金庾信>等二十八[一云三十。]将军,与之合攻<豆陵[一作良。]尹城><周留城>等诸城,皆下之。<扶余豊>脱身走,王子<忠胜><忠志>等,率其众降,独<迟受信>据<任存城>,不下。自冬十月二十一日,攻之,不克,至十一月四日,班师,至<舌[一作后。]利停>,论功行赏有差。大赦,制衣裳,给留鎭<唐>军。
六卷新罗本纪六文武王零四年
○四年春正月,<金庾信>请老,不允,赐 杖。以阿 <军官>为<汉山州>都督。下敎妇人亦服中朝衣裳。二月,命有司徙民于诸王陵园,各二十户。角干<金仁问>伊 <天存>与<唐>勅使<刘仁愿><百济><扶余隆>,同盟干{于}<熊律{熊津}>。三月,<百济>残众,据<泗 山城>叛{反},<熊州{熊津}>都督发兵,攻破之。地震。遣<星川><丘日>等二{三}十八人于<府城>,学<唐>乐。秋七月,王命将军<仁问><品日><军官><文颖>等,率<一善><汉山>二州兵,与<府城>兵马,攻<高句丽><突沙城>,灭之。八月十四日,地震,坏民屋,南方尤甚。禁人擅以财货田地施佛寺。
六卷新罗本纪六文武王零五年
○五年春二月,中侍<文训>致仕,以伊 <眞福>为中侍。伊 <文王{文汪}>卒,以王子礼葬之。<唐>皇帝遣使来吊,兼进赠紫衣一袭腰带一条彩绫罗一百匹 二百匹。王赠<唐>使者金帛尤厚。
秋八月,王与勅使<刘仁愿><熊津>都{都督}<扶余隆>盟于<熊津><就利山>。初,<百济>自<扶余璋>与<高句丽>连和,屡{侵}伐封 。我遣使入朝求救,相望于路。及<苏定方>旣平<百济>军回,余众又叛。王与鎭守使<刘仁愿><刘仁轨>等,经略数年,渐平之。<高宗>诏:<扶余隆>归,抚余众及令与我和好。至是,刑白马而盟,先祀神祇及川谷之神,而后 血。其盟文日{曰}:"往者,<百济>先王迷于逆顺,不敦邻好,不睦亲姻,结托<高句丽>,交通<倭>国,兵{共}为残暴,侵削<新罗>,剽邑屠城,略无宁岁。天子悯一物之失所,怜百姓之无辜,频命行人,遣其和好。负 恃远,侮慢天经,皇赫斯怒, {恭}行吊伐,旌旗所指,一戎大定。固可{ }宫 { }宅,作诫{范}来裔,塞源拔本,垂训后昆。然怀柔伐叛,前王之令典,兴亡继絶,往哲之通规。事必师古,传诸 册。故立{树}前<百济>大司稼正卿<扶余隆>,为<熊津>都督,守其祭祀,保其桑梓,依倚<新罗>,长为与国,各除宿憾,结好和亲,各承诏命,永为藩服。仍遣使人右威卫将军<鲁城县>公<刘仁愿>,亲临劝诱{谕},寔{具}宣成旨。约之以婚姻,申之以盟誓,刑牲 血,共敦终始,分灾恤患,恩若弟兄,祗奉纶言{音},不敢失坠,旣盟之后,共保岁寒。若有背盟{弃信不恒/乖背不恒},二三其德,兴兵动众,侵犯边 ,明 {神}监{鉴}之,百殃是降,子孙不育{昌},杜稷{社稷}无守, 祀磨灭,罔有遗余。故作金书铁券,藏之宗庙,子孙万代,无敢违祀{犯}。
神之听之,是飨{享}是福。"<刘仁轨>之辞也。 讫,埋牲币于坛之壬地,藏其书于我之宗庙。于是,<仁轨>领我使者及<百济><耽罗><倭>人四国使,浮海西还,以会祠<泰山>。立王子<政明>为太子,大赦。冬,以<一善><居列>二州民,输军资于<河西州>。绢{ }布旧以十寻为一匹,改以长七步广二尺为一匹。
六卷新罗本纪六文武王零六年
○六年春二月,京都地震。夏四月,<灵庙寺>灾。大赦。<天存>之子<汉林><庾信>之子<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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