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缩的企业那里购买奴隶,但这种交易过程会受到奴隶同他们主人之间的个人关系的阻碍,也会由于奴隶所有制给社会和政治带来的威望和特权使主人不肯同他们的奴隶分手而受到阻碍。灵活性的差别只是一种程度上的差别。所有的经济都是不灵活的,都对变化着的情况反应迟钝。但是似乎有些根据可以使人认为,自由经济比奴隶经济反应要快,果如此,因为条件不断变化,奴隶经济就不大可能生存和发展了。
另一方面,说奴隶制效率低并不是要否认在特定的地方奴隶制可能是某些行业发展的唯一途径。我们所比较的是自由民和奴隶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内的劳动。而在找不到自由民只有奴隶可资利用的地方,这种比较就不适用了。西印度群岛在17和18世纪要是没有奴隶制就发展不起来巨大的制糖业,因为当时没有可资利用的自由民。而且,即使有自由民可资利用,就是说该国有自由民存在,而从有足够数量的人愿意按拟议的工资到计划的行业里干活这个意义来说,就找不到可用的自由民——尤其是如果他们有了所需要的全部土地,并从土地上得到他们认为丰衣足食的生活水平就更是这样。奴隶制基本上适用于劳动力缺乏的条件;如果劳动力同资源相比是充足的,通常雇佣自由劳动力和愿意挣工资的劳动力更合算。哪怕在因自由劳动力缺乏而使奴隶制有利可图的地方,有些类型的生产对奴隶制比其他制度更合适得多。因为奴隶劳动是不情愿的,它只是用于易于监督的地方。
例如,在农业上,它只适合于那些每亩地要求有相当多的劳动力的作物,这样的地方一个监工就能看管一大批奴隶——
如甘蔗、棉花、烟草或茶叶,而不是小麦、咖啡或牧畜。这也是矿山、工厂和摇橹船之所以甚至在把其他职业都让给自由劳动力的情况下也一直同奴隶制联系在一起的原因,事实就是,把大批人集中在一小块地方便于监督。奴隶劳动不心甘情愿的另一个后果是,它不适于那种工人必须认真运用手工技艺的行业。有些受到主人优待的家奴成为高级手工艺者。
往往可以发现,凡是奴隶有手艺的地方,主人都是认真按比例同奴隶分享奴隶的收入,甚至允许奴隶按约定的数目保留挣来的一切,这样奴隶就有了干好手艺活的经济刺激。总的说来,由于奴隶劳动效率低,奴隶制无法同自由劳动竞争,除非自由劳动力缺乏。
说奴隶制效率低也并不否认在这一基础上可以建立起高度的文明。奴隶们的劳动产品可以养活一个有闲阶级,就像古希腊那样,这个阶级可以使其本身具有哲学、雕刻和其他自由人应具有的学识,并且反常地可能成为解放人的精神和才智的先驱。奴隶制并不总是产生这种影响;西印度群岛的种植园主文化普遍受到蔑视,尽管南部各州的文化水平较高,一般说来,新大陆奴隶制创造的财富都被骄奢婬逸的生活浪费掉了,对人类的进步毫无贡献。而且,甚至在奴隶制基础上产生的灿烂文化,其益处也是大大受到限制的;受益的是奴隶主而不是奴隶。始终有这样一些人,他们认为如果大多数人作为奴隶受到细心照料,而不是任他们胡乱来,他们的情况就比较好;就像另一些人所说,家马总是要比野马的情况好。我们在这里无需探讨这种论点究竟怎样,因为我们的兴趣不在于是这种而不是那种生活方式可取,我们的兴趣在于经济增长的机制。
最后,应当指出,一种奴隶经济不管它在一段时间里多么繁荣,它势必没落,因为奴隶的人口通常自身无法更替。只要能从外部得到廉价的奴隶来源,奴隶经济便兴旺,一旦这种来源被切断,奴隶经济便衰落下去。因此,只要有连绵不断的战争或奴隶的侵袭,从中可以俘虏大批的人并卖为奴隶,奴隶经济便可繁荣。但当实现和平或废除奴隶买卖时,奴隶制便趋向消亡。罗马帝国的经历就是这样,当边境一实现和平,罗马的奴隶经济立即开始没落,牙买加也是这样,它的没落不是始于1834年废除奴隶制,而是始于在此之前近30年废除奴隶买卖的时候。
切断奴隶的来源必定马上会使奴隶人口下降。因为受奴役的男人比女人多,即使婦女有足够的女孩子替代她们自己(她们并没有),多出来的男人死掉时,奴隶人口也必然下降。
这样,经过一代人之后,人口的自然繁衍有可能产生新的平衡,因为男性和女性的出生数量大体相等,但是即使这样,奴隶人口也不会自己繁衍。
如果有这样一个国家,它很长一段时间不从外面移入奴隶,所有的奴隶都是在本国出生的,那么可用来干活的奴隶人口大约只有三分之一。这便是西印度群岛在废除奴隶制之前那里的甘蔗种植园主所报告的比例数字。其余的奴隶都是儿童和照料子女及丈夫的母親;经常还有大批人声称有病要不就利用奴隶制固有的漏洞逃避干活。这样低的比例不应引起人们大惊小怪,因为我们知道,哪怕在自由社会里,据人口普查确定“有报酬职业”的人通常也不过占人口的30—40%。
如果允许奴隶同家人一起生活,他们本来会有同自由人口一样多的机会更替自己——机会可能还多些,因为他们可能改善一些医护条件,或许还会少干些活。但是,奴隶往往不得同家人一起生活,因为这会使奴隶主要为每个有用的奴隶而非养活两个无用的人不可。因此,许多奴隶主只要男性成年奴隶,而且不鼓励他们结婚。女奴不受欢迎,不鼓励她们生孩子,如果她们确有子女,也不让她们有充足的时间去照料。所以生育率低,婴幼儿死亡率高;这样,奴隶的人口便不能自我繁衍。当然,大庄园比小庄园的处境要好,因为在大单位比小单位容易保持男、女和儿童的正常平衡。所以小庄园在大庄园出现之前便相继消失,如罗马帝国后期变动增多。但是,除非大庄园从商业角度研究解决养活新奴隶的问题,大庄园也将消亡。
确切地说,要是期望一个养马主保持公、母马,大、小马的比例均衡,同样的命运将会落在依靠马为劳动力的经济的头上。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因为以马为主的经济是专门养马出售。所以,奴隶经济要不靠移民维持下去,也只能是有些奴隶主专门养活奴隶出售才行。美国南部在废除奴隶买卖之后曾采用这种制度,但是这是奴隶制最不得人心的一面,因为奴隶制弄得家庭妻离子散,并不顾我们认为属于人类之间常理的性关系的情感联系。因此,奴隶农场在奴隶经济中,并不多见,如果说这种农场存在,数量上往往也不足以解决维持奴隶来源的问题。因而在大多数奴隶社会中,一旦外部奴隶来源断绝,经济就会毁灭。
在这方面,农奴制大大优于奴隶制,这无疑是在外部奴隶来源枯竭时奴隶制便让位于农奴制的主要原因之一。农奴有权结婚,而且在这方面他们同自由民生活一样。农奴通常也有权有一些自由支配的时间,有一些自己耕种的土地,有些农奴还可以是分成或对半分成的佃户。在农奴制最发达的时期,农奴被束缚在土地上,是指农奴没有主人的允许不得到别的地方去;但是农奴的义务仅仅是缴纳固定的地租,因此,农奴有一切动力为自己生产多于地租的产品。以农奴制为基础的社会能延续几个世纪,而以奴隶制为基础的社会一旦外部的奴隶来源消失必定开始衰落。
(三)家庭
家庭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制度,我们所探讨的问题几乎全部是由家庭产生的,这是不足为奇的。它涉及刺激、专业化、纵向流动以及取得资源的手段等问题。首先,我们探讨家庭的横向联系,也就是说一支和另一支的关系,然后我们再研究婦女的地位,最后加以概括。至于人口问题,将留待第四章去探讨。
在原始社会里,家庭的概念通常是十分广泛的。一个男人不仅与他的父母、妻子和儿女联系在一起,而且与他的众多的親戚联系在一起。人数也许会多到500人。在这个群体里,实行的也许是不同程度的共产主义:土地公有共同耕作;
所有家庭成员已承认他们有权要求家庭供养。
情况看来是这样,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家庭概念变得狭隘了。大家庭基本上可以说是一种社会保险办法,这种情况适应于生活水平低的社会。在生活水平低下的情况下,家庭成员必须同心协力,对遭难的人鼎力相助;家庭范围越大,这种保险制度就越有效。然而,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个人储蓄能力以及养活自身和抗拒灾难的能力增强了。家庭成员之间财富和收入差距也扩大了。政府组织得更好了,并开始承担其帮助老人或穷人的责任。社会关系进一步按照契约的概念而不是依照地位的高低而建立起来,所以在比较富有的社会里男人比较倾向于否认他们对远親承担道义上的责任。
所以,总的说来,社会在物质上越是先进,被挣钱的户主承认是家庭成员的人数越少,不仅从自动分享户主增加的收入这个意义上说是如此,而且从因陷入贫困而对他的收入提出某种要求这个比较狭隘的意义上说也是如此。在小的社会里,对家庭提出要求是比较容易的,因为彼此都了解,因此舆论可象会迫使富有者帮助家庭中的贫困者。可是在大的社会里,人们彼此相邻而互不了解,所以他们可以对他的家庭置之不理,独自生活而不必顾及他们朋友对此有何看法。这也同社会的平均收入有关,因为城镇和乡村的大小同国家的财富是有联系的。
大家庭制度在生活只够温饱的社会里有着巨大的优越性,而对经济正在增长的社会来说却并不合适。在这样的社会里,这几乎肯定会妨碍人们努力工作。经济的增长取决于积极性,如果作出努力的个人必须与许多其他人分享他的报酬,而他又不承认这些人有这种权利的话,那么这种积极性可能被窒息。存在大家庭的地方,每个家庭成员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只要他的收入增加,大量远親就会纷纷要求他相应地提高对他们的赡养费。这种情况在任何时候拼命干的阻力,特别是本家庭观念变得越来越狭隘的时候,社交圈子由大变小的时候,情况尤譬如此,因为在那时,人们最不可能接受以往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要求。来自亚洲和非洲的许多报道提到,一些有才干的人拒绝提升,因为他们所获得的物质利益将会大部分转入他们并不承认其道义要求的親戚的私囊。如果我们从另一角度观察这个问题,这种制度本身就对主动性造成障碍,因为它为每个人提供了防止匮乏的自动保险,从而削弱了活动性、节俭和进取精神。
一种强烈的家庭义务意识,即使是真心实意的,也可能在其他方面成为取得成功的障碍。这种意识可能会促使一个人委任他的親戚担任并不适合他们的工作,甚至也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其他人不委任他去担任他完全能够胜任的工作,因为他们知道他随即会委派不适宜的親戚担任他属下的职位。
在原始社会里,人们害怕如果冒犯女巫的家属,她便会对他们施魔法,也许正是出于害怕心理,而不是出于爱,才促使他们搞裙带关系。当然,有时候一个家庭成员也许是要委任的最佳人选,因为他有才华,或者甚至仅仅因为人们肯定他有教养,因此能够信任他。然而情况并不总是这样。另一个困难是在牵涉到几个成员时怎样处理家庭事业。如果他们彼此信赖,各尽自己的本份,那么家庭感情可能成为一种力量的源泉,然而它往往是消极因素的根源。在家庭联系密切的国度里,那些没有家庭负担因而能独立的人,往往是最富于进取精神和最成功的人。
虽然在事业上家庭感情有这种缺点,但人们必须看到它的长处。凡是在人们不能指望外人给予忠诚的服务的社会里,特别是本家庭观念变得越来越狭隘的时候,社交圈子由大变小的时候,情况尤譬如此,因为在那时,人们最不可能接受以往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要求。来自亚洲和非洲的许多报道提到,一些有才干的人拒绝提升,因为他们所获得的物质利益将会大部分转入他们并不承认其道义要求的親戚的私囊。如果我们从另一角度观察这个问题,这种制度本身就对主动性造成障碍,因为它为每个人提供了防止匮乏的自动保险,从而削弱了活动性、节俭和进取精神。
一种强烈的家庭义务意识,即使是真心实意的,也可能在其他方面成为取得成功的障碍。这种意识可能会促使一个人委任他的親戚担任并不适合他们的工作,甚至也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其他人不委任他去担任他完全能够胜任的工作,因为他们知道他随即会委派不适宜的親戚担任他属下的职位。
在原始社会里,人们害怕如果冒犯女巫的家属,她便会对他们施魔法,也许正是出于害怕心理,而不是出于爱,才促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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