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三家注 - 卷三十四 燕召公世家第四

作者: 司马迁 司马贞4,976】字 目 录

召公奭與周同姓,姓姬氏。〔一〕周武王之滅紂,封召公於北燕。〔二〕〔一〕集解譙周曰:「周之支族,食邑於召,謂之召公。」索隱召者,畿內菜地。奭始食於召,故曰召公。或說者以為文王受命,取岐周故墟周、召地分爵二公,故詩有周召二南,言皆在岐山之陽,故言南也。後武王封之北燕,在今幽州薊縣故城是也。亦以元子就封。而次子留周室代為召公。至宣王時,召穆公虎其後也。

〔二〕集解世本曰:「居北燕。」宋忠曰:「有南燕,故云北燕。」

其在成王時,召王為三公:自陝以西,召公主之;自陝以東,周公主之。〔一〕成王既幼,周公攝政,當國踐祚,召公疑之,作君奭。〔二〕君奭不說周公。〔三〕周公乃稱「湯時有伊尹,假于皇天;〔四〕在太戊時,則有若伊陟、臣扈,假于上帝,巫咸治王家;〔五〕在祖乙時,則有若巫賢;〔六〕在武丁時,則有若甘般:〔七〕率維茲有陳,保乂有殷」。〔八〕於是召公乃說。

〔一〕集解何休曰:「陝者,蓋今弘農陝縣是也。」

〔二〕集解孔安國曰:「尊之曰君,陳古以告之,故以名篇。」

〔三〕集解馬融曰:「召公以周公既攝政致太平,功配文、武,不宜復列在臣位,故不說,以為周公苟貪寵也。」

〔四〕集解孔安國曰:「伊摯佐湯,功至大天,謂致太平也。」鄭玄曰:「皇天,北極天帝也。」

〔五〕集解孔安國曰:「伊陟、臣扈率伊尹之職,使其君不隕祖業,故至天之功不隕。巫咸治王家,言其不及二臣。」馬融曰:「道至于上帝,謂奉天時也。」鄭玄曰:「上帝,太微中其所統也。」 〔六〕集解孔安國曰:「時賢臣有如此巫賢也。賢,咸子;巫,氏也。」

〔七〕集解孔安國曰:「高宗即位,甘般佐之。後有傅說。」

〔八〕集解徐廣曰:「一無此九字。」駰案:王肅曰「循此數臣,有陳列之功,安治有殷也」。

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召公巡行鄉邑,有棠樹,〔一〕決獄政事其下,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無失職者。召公卒,而民人思召公之政,懷棠樹不敢伐,哥詠之,作甘棠之詩。

〔一〕正義今之棠梨樹也。括地志云:「召伯廟在洛州壽安縣西北五里。召伯聽訟甘棠之下,周人思之,不伐其樹,後人懷其德,因立廟,有棠在九曲城東阜上。」

自召公已下九世至惠侯。〔一〕燕惠侯當周厲王奔彘,共和之時。 〔一〕索隱並國史先失也。又自惠侯已下皆無名,亦不言屬,惟昭王父子有名,蓋在戰國時旁見他說耳。燕四十二代有二惠侯,二釐侯,二宣侯,三桓侯,二文侯,蓋國史微失本謚,故重耳。

惠侯卒,子釐侯立。〔一〕是歲,周宣王初即位。釐侯二十一年,鄭桓公初封於鄭。三十六年,釐侯卒,子頃侯立。

〔一〕正義釐音僖。

頃侯二十年,周幽王淫亂,為犬戎所弒。秦始列為諸侯。

二十四年,頃侯卒,子哀侯立。哀侯二年卒,子鄭侯立。〔一〕鄭侯三十六年卒,子繆侯立。

〔一〕索隱按:謚法無鄭,鄭或是名。

繆侯七年,而魯隱公元年也。十八年卒,子宣侯立。〔一〕宣侯十三年卒,子桓侯立。〔二〕桓侯七年卒,〔三〕子莊公立。

〔一〕索隱譙周曰:「系本謂燕自宣侯已上皆父子相傳無及,故系家桓侯已下並不言屬,以其難明故也。」按:今系本無燕代系,宋忠依太史公書以補其闕,尋徐廣作音尚引系本,蓋近代始散佚耳。

〔二〕集解徐廣曰:「古史考曰世家自宣侯已下不說其屬,以其難明故也。」

〔三〕集解世本曰:「桓侯徙臨易。」宋忠曰:「今河閒易縣是也。」

莊公十二年,齊桓公始霸。十六年,與宋、衛共伐周惠王,惠王出奔溫,立惠王弟穨為周王。〔一〕十七年,鄭執燕仲父而內惠王于周。二十七年,山戎來侵我,齊桓公救燕,遂北伐山戎而還。燕君送齊桓公出境,桓公因割燕所至地予燕,〔二〕使燕共貢天子,如成周時職;使燕復修召公之法。三十三年卒,子襄公立。

〔一〕集解譙周曰:「按春秋傳,燕與子穨逐周惠王者,乃南燕姞姓也。世家以為北燕,失之。」索隱譙周云據左氏燕與衛伐周惠王乃是南燕姞姓,而系家以為北燕伯,故著史考云「此燕是姞姓」。今檢左氏莊十九年「衛師、燕師伐周」,二十年傳云「執燕仲父」,三十年「齊伐山戎」,傳曰「謀山戎,以其病燕故也。」據傳文及此記,元是北燕不疑。杜君妄說仲父是南燕伯,為伐周故。且燕、衛俱是姬姓,故有伐周納王之事;若是姞燕與衛伐周,則鄭何以獨伐燕而不伐衛乎?

〔二〕正義予音與。括地志云:「燕留故城在滄州長蘆縣東北十七里,即齊桓公分溝割燕君所至地與燕,因築此城,故名燕留。」

襄公二十六年,晉文公為踐土之會,稱伯。三十一年,秦師敗于殽。三十七年,秦穆公卒。四十年,襄公卒,桓公立。

桓公十六年卒,〔一〕宣公立。宣公十五年卒,昭公立。昭公十三年卒,武公立。是歲晉滅三郤大夫。

〔一〕索隱譙周云系家襄伯生宣伯,無桓公。今檢史記,並有「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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