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三家注 - 卷三十七 衛康叔世家第七

作者: 司马迁 司马贞3,345】字 目 录

。九年,宋督弒其君殤公,及孔父。十年,晉曲沃莊伯弒其君哀侯。 十八年,初,宣公愛夫人夷姜,夷姜生子伋,以為太子,而令右公子傅之。右公子為太子取齊女,未入室,而宣公見所欲為太子婦者好,說而自取之,更為太子取他女。宣公得齊女,生子壽、子朔,令左公子傅之。〔一〕太子伋母死,宣公正夫人與朔共讒惡太子伋。宣公自以其奪太子妻也,心惡太子,欲廢之。及聞其惡,大怒,乃使太子伋於齊而令盜遮界上殺之,〔二〕與太子白旄,而告界盜見持白旄者殺之。且行,子朔之兄壽,太子異母弟也,知朔之惡太子而君欲殺之,乃謂太子曰:「界盜見太子白旄,即殺太子,太子可毋行。」太子曰:「逆父命求生,不可。」遂行。壽見太子不止,乃盜其白旄而先馳至界。界盜見其驗,即殺之。壽已死,而太子伋又至,謂盜曰:「所當殺乃我也。」盜并殺太子伋,以報宣公。宣公乃以子朔為太子。十九年,宣公卒,太子朔立,是為惠公。 〔一〕集解杜預曰:「左右媵之子,因以為號。」

〔二〕正義左傳云衛宣公使太子伋之齊,「使盜待諸莘,將殺之」。杜預云「莘,衛地」。

左右公子不平朔之立也,惠公四年,左右公子怨惠公之讒殺前太子伋而代立,乃作亂,攻惠公,立太子伋之弟黔牟為君,惠公奔齊。

衛君黔牟立八年,齊襄公率諸侯奉王命共伐衛,納衛惠公,誅左右公子。衛君黔牟奔于周,惠公復立。惠公立三年出亡,亡八年復入,與前通年凡十三年矣。 二十五年,惠公怨周之容舍黔牟,與燕伐周。周惠王奔溫,衛、燕立惠王弟穨為王。二十九年,鄭復納惠王。三十一年,惠公卒,子懿公赤立。 懿公即位,好鶴,〔一〕淫樂奢侈。九年,翟伐衛,衛懿公欲發兵,兵或畔。大臣言曰:「君好?,?可令擊翟。」翟於是遂入,殺懿公。

〔一〕正義括地志云:「故鶴城在滑州匡城縣西南十五里。左傳云「衛懿公好鶴,〔鶴〕有乘軒者。狄伐衛,公欲戰,國人受甲者皆曰「使鶴,鶴實有祿位,余焉能戰」!」俗傳懿公養鶴於此城,因名也。」

懿公之立也,百姓大臣皆不服。自懿公父惠公朔之讒殺太子伋代立至於懿公,常欲敗之,卒滅惠公之後而更立黔牟之弟昭伯頑之子申為君,是為戴公。

戴公申元年卒。齊桓公以衛數亂,乃率諸侯伐翟,為衛築楚丘,〔一〕立戴公弟燬為衛君,〔二〕是為文公。文公以亂故奔齊,齊人入之。

〔一〕正義括地志云:「城武縣有楚丘亭。」

〔二〕集解賈誼書曰:「衛侯朝於周,周行人問其名,答曰衛侯辟疆,周行人還之,曰啟疆辟疆,天子之號,諸侯弗得用。衛侯更其名曰燬,然後受之。」正義燬音毀。

初,翟殺懿公也,衛人憐之,思復立宣公前死太子伋之後,伋子又死,而代伋死者子壽又無子。太子伋同母弟二人:其一曰黔牟,黔牟嘗代惠公為君,八年復去;其二曰昭伯。昭伯、黔牟皆已前死,故立昭伯子申為戴公。戴公卒,復立其弟燬為文公。

文公初立,輕賦平罪,〔一〕身自勞,與百姓同苦,以收衛民。

〔一〕索隱輕賦稅,平斷刑也。平,或作「卒」。卒謂士卒也。罪字連下讀,蓋亦一家之義耳

十六年,晉公子重耳過,無禮。十七年,齊桓公卒。二十五年,文公卒,子成公鄭立。 成公三年,晉欲假道於衛救宋,成公不許。晉更從南河度,〔一〕救宋。徵師於衛,衛大夫欲許,成公不肯。大夫元咺攻成公,成公出奔。〔二〕晉文公重耳伐衛,分其地予宋,討前過無禮及不救宋患也。衛成公遂出奔陳。〔三〕二歲,如周求入,與晉文公會。晉使人鴆衛成公,成公私於周主鴆,令薄,得不死。〔四〕已而周為請晉文公,卒入之衛,而誅元咺,衛君瑕出奔。〔五〕七年,晉文公卒。十二年,成公朝晉襄公。十四年,秦穆公卒。二十六年,齊邴歜弒其君懿公。〔六〕三十五年,成公卒,〔七〕子穆公遫立。〔八〕

〔一〕集解服虔曰:「南河,濟南之東南流河也。」杜預曰:「從汲郡南度,出衛南。」

〔二〕索隱奔楚。正義咺,況遠反。

〔三〕索隱按:左傳「衛侯聞楚師敗,懼,出奔楚,遂適陳」是。

〔四〕索隱按:私謂賂之也。

〔五〕索隱是元咺所立者,成公入而殺之,故僖三十年經云「衛殺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此言「奔」,非也。

〔六〕索隱邴歜與左氏同,而齊系家作「邴戎」者,蓋邴歜掌御戎車,故號邴戎。邴音丙。歜亦作「?」。

〔七〕集解世本曰:「成公徙濮陽。」宋忠曰:「濮陽,帝丘,地名。」

〔八〕正義遫音速。 穆公二年,楚莊王伐陳,殺夏徵舒。三年,楚莊王圍鄭,鄭降,復釋之。十一年,孫良夫救魯伐齊,復得侵地。穆公卒,子定公臧立。定公十二年卒,子獻公衎立。

獻公十三年,公令師曹教宮妾鼓琴,〔一〕妾不善,曹笞之。妾以幸惡曹於公,公亦笞曹三百。十八年,獻公戒孫文子、甯惠子食,皆往。日旰不召,〔二〕而去射鴻於囿。二子從之,〔三〕公不釋射服與之言。〔四〕二子怒,如宿。〔五〕孫文子子數侍公飲,〔六〕使師曹歌巧言之卒章。〔七〕師曹又怒公之嘗笞三百,乃歌之,欲以怒孫文子,報衛獻公。文子語蘧伯玉,伯玉曰:「臣不知也。」〔八〕遂攻出獻公。獻公奔齊,齊置衛獻公於聚邑。孫文子、甯惠子共立定公弟秋〔九〕為衛君,是為殤公。

〔一〕集解賈逵曰:「師曹,樂人。」

〔二〕集解服虔曰:「孫文子,林父也。甯惠子,甯殖也。敕戒二子,欲共晏食,皆服朝衣待命。旰,晏也。」

〔三〕集解服虔曰:「從公於囿。」

〔四〕集解左傳曰:「不釋皮冠。」

〔五〕集解服虔曰:「孫文子邑也。」索隱左傳作「戚」,此亦音戚也。 〔六〕集解左傳曰文子子即孫蒯也。

〔七〕集解杜預曰:「巧言,詩小雅也。其卒章曰:「彼何人斯?居河之麋。無拳無勇,職為亂階。」公欲以譬文子居河上而為亂。」

〔八〕集解賈逵曰:「伯玉,衛大夫。」 〔九〕集解徐廣曰:「班氏云獻公弟焱。」索隱左傳作「剽」,古今人表作「焱」,蓋音相亂,字易改耳。音方遙反,又匹妙反。

殤公秋立,封孫文子林父於宿。十二年,甯喜與孫林父爭寵相惡,殤公使甯喜攻孫林父。林父奔晉,復求入故衛獻公。獻公在齊,齊景公聞之,與衛獻公如晉求入。晉為伐衛,誘與盟。衛殤公會晉平公,平公執殤公與甯喜而復入衛獻公。獻公亡在外十二年而入。

獻公後元年,誅甯喜。 三年,吳延陵季子使過衛,見蘧伯玉、史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 下一页 末页 共2页/4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