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三家注 - 卷六十二 管晏列傳第二

作者: 司马迁 司马贞2,517】字 目 录

家及系本靈公名環,莊公名光,景公名杵臼也。

〔三〕正義謂己謙讓,非云功能。

〔四〕正義行,下孟反。謂君不知己,增脩業行,畏責及也。 〔五〕正義衡,秤也。謂國無道制秤量之,可行即行。 越石父賢,在縲紲中。〔一〕晏子出,遭之塗,解左驂贖之,載歸。弗謝,入閨。久之,越石父請絕。晏子戄然,〔二〕攝衣冠謝曰:「嬰雖不仁,免子於厄,何子求絕之速也?」石父曰:「不然。吾聞君子詘於不知己而信於知己者。〔三〕方吾在縲紲中,彼不知我也。夫子既已感寤而贖我,是知己;知己而無禮,固不如在縲紲之中。」晏子於是延入為上客。

〔一〕正義縲音力追反。縲,黑索也。紲,繫也。晏子春秋云:「晏子之晉,至中牟,睹獘冠反裘負薪,息於途側。晏子問曰:「何者?」對曰:「我石父也。苟免飢凍,為人臣僕。」晏子解左驂贖之,載與俱歸。」按:與此文小異也。

〔二〕正義戄,床縛反。

〔三〕索隱信讀曰申,古周禮皆然也。申於知己謂以彼知我而我志獲申。

晏子為齊相,出,其御之妻從門閒而闚其夫。其夫為相御,擁大蓋,策駟馬,意氣揚揚甚自得也。既而歸,其妻請去。夫問其故。妻曰:「晏子長不滿六尺,身相齊國,名顯諸侯。今者妾觀其出,志念深矣,常有以自下者。今子長八尺,乃為人僕御,然子之意自以為足,妾是以求去也。」其後夫自抑損。晏子怪而問之,御以實對。晏子薦以為大夫。〔一〕 〔一〕集解皇覽曰:「晏子冢在臨菑城南淄水南桓公冢西北。」正義注皇覽云:「晏子冢在臨淄城南菑水南桓公冢西北。」括地志云:「齊桓公墓在青州臨淄縣東南二十三里鼎足上。」又云:「齊晏嬰冢在齊子城北門外。晏子云「吾生近市,死豈易吾志」。乃葬故宅後,人名曰清節里。」按:恐皇覽誤,乃管仲冢也。 太史公曰:吾讀管氏牧民、山高、乘馬、輕重、九府,〔一〕及晏子春秋,〔二〕詳哉其言之也。既見其著書,欲觀其行事,故次其傳。至其書,世多有之,是以不論,論其軼事。〔三〕

〔一〕集解劉向別錄曰:「九府書民閒無有。山高一名形勢。」索隱皆管氏所著書篇名也。按:九府,蓋錢之府藏,其書論鑄錢之輕重,故云輕重九府。餘如別錄之說。正義七略云管子十八篇,在法家。

〔二〕索隱按:嬰所著書名晏子春秋。今其書有七篇,故下云「其書世多有」也。正義七略云晏子春秋七篇,在儒家。

〔三〕正義軼音逸。

管仲世所謂賢臣,然孔子小之。豈以為周道衰微,桓公既賢,而不勉之至王,乃稱霸哉?〔一〕語曰「將順其美,匡救其惡,故上下能相親也」。〔二〕豈管仲之謂乎? 〔一〕正義言管仲世所謂賢臣,孔子所以小之者,蓋以為周道衰,桓公賢主,管仲何不勸勉輔弼至於帝王,乃自稱霸主哉?故孔子小之云。蓋為前疑夫子小管仲為此。

〔二〕正義言管仲相齊,順百姓之美,匡救國家之惡,令君臣百姓相親者,是管之能也。

方晏子伏莊公尸哭之,成禮然後去,〔一〕豈所謂「見義不為無勇」者邪?至其諫說,犯君之顏,此所謂「進思盡忠,退思補過」者哉!假令晏子而在,余雖為之執鞭,所忻慕焉。〔二〕

〔一〕索隱按:左傳崔杼弒莊公,晏嬰入,枕莊公尸股而哭之,成禮而出,崔杼欲殺之是也。

〔二〕索隱太史公之羨慕仰企平仲之行,假令晏生在世,己雖與之為僕隸,為之執鞭,亦所忻慕。其好賢樂善如此。賢哉良史,可以示人臣之炯戒也。

「索隱述贊」夷吾成霸,平仲稱賢。粟乃實廩,豆不掩肩。轉禍為福,危言獲全。孔賴左衽,史忻執鞭。成禮而去,人望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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