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纸桥,斩法将李威利。 四月二十四日(五、三○) 实授岑毓英为云贵总督。 五月初四日(六、八) 脱利古告李鸿章,法必用兵保护甲戌之约,并询中国是否将助越;李答以无意助越。 五月十二日(六、一六) 法船上驶至山西瑞香社,为刘永福击退。 五月十三日(六、一七) 法使脱利古晤李鸿章,索中国永不助越凭据;李拒之。 五月十五日(六、一九) 徐延旭回驻龙州。 五月十六日(六、二○) 上谕再促李鸿章即回北洋大臣署任,并命沿海各省布置。 黑旗军败法军于山西右凤河口。 五月十九日(六、二三) 曾纪泽电李鸿章请速向越南增兵。 五月二十三日(六、二七) 从广西巡抚倪文蔚奏,命主事唐景崧留广西军营。 五月二十四日(六、二八) 法兵轮攻丹凤,为黑旗军击退。 五月二十七日(七、一) 脱利古向李鸿章提出越事草案三条:保护华商、中法分界、驱逐土匪。 五月二十九日(七、三) 命醇亲王奕譞等会筹法、越事宜。 六月初二日(七、五) 李鸿章离沪赴津,脱利古请晤;却之。 六月初十日(七、一三) 命李鸿章署直隶总督、张树声回两广总督任、曾国荃进京陛见。 刘永福战胜法兵于旧浚。 六月十六日(七、九) 越王阮福时卒(王弟阮福升旋嗣位)。 法海军提督孤拔(Coubet)抵海防。 六月十九日(七、二二) 以黄桂兰为广西提督,代冯子材。 六月二十一日(七、二四) 以唐炯为云南巡抚。 六月二十七日(七、三○) 法水师提督与法统领抱脱会议于越南海丰,决定进攻顺化。 六月二十八日(七、三一) 黄桂兰、徐延旭会晤黄佐炎,宣示保藩之至意。 七月初一日(八、三) 李鸿章接任直隶总督。 七月初八日(八、一○) 法外部照会曾纪泽:法已封禁越南海口。 七月十一日(八、一三) 法军攻占海阳(旧城)。 七月十五日(八、一七) 法舰揭示封锁越南各海口。 七月十六日(八、一八) 曾纪泽向法提出解决越事六项办法(法不再并越地、中越关系照旧、法军退出现据东京各城、开放红江通商等),法外长拒绝。 七月十八日(八、二○) 法军进逼顺化城。 七月二十三日(八、二五) 法、越顺化条约签字,越南承认归法保护。法使何罗■〈木芒〉(Francois-JulesHar-mowd)即张贴告示越全属法,驱逐黑旗出境。 八月初三日(九、三) 刘永福击退进犯丹凤法军(惟所部伤亡亦甚重大)。 八月初十日(九、一○) 刘永福与越南总督军务大臣黄佐炎各营退札山西。 八月十三日(九、一三) 法使脱利古自沪起程赴津。 八月十七日(九、一七) 法使脱利古抵津,即派其水师副将福禄诺(FEFournier)晤李鸿章商和局。 八月二十二日(九、二二) 命彭玉麟往广东会办海防,左宗棠、李鸿章办理南、北洋防务。 八月二十五日(九、二五) 脱利古再晤李鸿章,以李坚持河内以北归中国保护,未获结果。 八月二十六日(九、二六) 脱利古离津赴北京。 九月初四日(一○、四) 以法、越已订和约,命倪文蔚、徐延旭等督饬关外防军严密布置,接济黑旗;并令唐景崧设法激励。 九月初九日(一○、九) 以徐延旭为广西巡抚,调倪文蔚为广东巡抚,命何如璋办理福建船政事宜。 九月十九日(一○、一九) 总署照会法使脱利古:法军如侵及北圻我军驻地,惟有开仗。 九月二十一日(一○、二一) 脱利古抵津晤李鸿章,谓法军决先攻黑旗,再攻北宁粤军。 九月二十四日(一○、二四) 李鸿章函总署:以中国实力不足,越事宜早结束。 九月二十七日(一○、二七) 法海军提督孤拔代布意为东京法军司令。 九月二十八日(一○、二八) 法使脱利古离津赴日本。 十月十七日(一一、一六) 总署照会法署使谢满禄(ComtedeSemallé),要求法军退出北圻,免与中国官兵冲突;如法军进及我军驻地,惟有开仗。 十月二十一日(一一、二○) 法外部照会曾纪泽:外长沙美拉库(Challemel-Lacour)因病休养,由茹斐礼兼任外长。 命沿海、沿江各省切实筹防。 十一月初三日(一二、二) 越臣拥阮福昊为越王(阮福升被弒)。 十一月初四日(一二、三) 彭玉麟抵广州。 十一月初十日(一二、九) 法议院通过增筹军费九兆法郎。 十一月十五日(一二、一四) 法提督孤拔督水陆师力攻山西,唐景崧督滇、桂军会同刘团拒之。 十一月十七日(一二、一六) 法军攻占山西。 十一月十九日(一二、一八) 从福州将军穆图善请,命左宗棠酌派练勇增防台湾。 法议院通过增筹兵费二十兆法郎。 十一月二十一日(一二、二○) 粤省向汇丰银行借款一百万两订立合同。 十一月二十五日(一二、一四) 岑毓英自云南带兵起程前往关外。 十二月初四日(一八八四、一、一) 命杨岳斌往福建筹防、彭玉麟移师琼州。 是月 法报促法军占据琼州、台湾、舟山三岛,以为将来索赔军费抵押。 光绪十年(甲申) 正月十二日(一八八四、二、八) 准左宗棠开缺,回籍调理;以裕禄署两江总督。 正月十六日(二、一二) 米禄(Millot)代孤拔为东京法军司令。 正月二十日(二、一六) 以曾国荃署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 二月十五日(三、一二) 法军陷北宁,黄桂兰、赵沃败走,刘永福不战而退。 二月二十二日(三、一九) 法军破太原。 二月二十九日(三、二六) 唐炯革职拏问,命张凯嵩署云南巡抚。 以北宁、太原失守,命拏问徐延旭;以潘鼎新署广西巡抚。 命马子材速赴镇南关外接统黄桂兰各营。 三月十一日(四、六) 福禄诺自香港致书李鸿章,提出解决越事办法。 三月十三日(四、八) 恭亲王开除一切差使,宝鋆休致,李鸿藻等退出军机处。以礼亲王世铎等在军机大臣上行走、孙毓汶在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 三月十七日(四、一二) 命贝勒奕劻管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三月十八日(四、一三) 法舰哇尔大号(IeVolta)到基隆,以购煤及舰兵游览炮台被阻,几致启衅(由地方官令商行送煤并予解说了事)。 四月初二日(四、二六) 命各大臣筹议中、法和战全局。 四月初四日(四、二八) 命升用翰林院侍讲许景澄充出使法、德并义、和、奥大臣;未到任前,使法大臣由李凤苞兼署。 四月初七日(五、一) 法水师提督利士比(Lespés)奉准派福禄诺北上与李鸿章谈判半月之内,不作军事行动。 四月初十日(五、四) 廷臣议覆法、越事宜,同意李鸿章提「不贻后患、不损国体」原则与法和解。 四月十二日(五、六) 李鸿章与福禄诺会谈,并议妥「简明条约」大略。 四月十四日(五、八) 命侍讲学士张佩纶会办福建海疆事宜。 四月十六日(五、一○) 命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与法国使臣办理条约事务。 四月十七日(五、一一) 李鸿章在天津与福禄诺订立「简明条约」五款(即所谓「天津简约」)。 四月二十三日(五、一七) 福禄诺向李鸿章面交节略,申请法兵将于五月十二日进据高平、谅山,闰五月九日进据保胜,中国防营应限时退出。李不允;福即将此一条用铅笔勾销,并画押为据。 四月二十八日(五、二二) 以张之洞署两广总督。 五月初八日(六、六) 法、越条约在顺化签定(原约经修改)。 五月二十五日(六、一八) 命岑毓英、潘鼎新仍札原处,不准稍退;倘法兵来犯,惟有决战。并命李鸿章照会法国,切实说明。 闰五月初一日(六、二三) 以苏元春署广西提督。 法将杜森尼(Dugenne)欲进据谅山,驻守观音桥之王德榜等部却之;法军失利。 闰五月初四日(六、二六) 赏刘铭传巡抚衔,督办台湾军务。 法以孤拔总统东方舰队。 闰五月初六日(六、二八) 法署使谢满禄照会总署:法军依约收取谅山被华军攻击,中国应负开衅之责。 闰五月初七日(六、二九) 总署照覆谢满禄:「天津简约」未定撤兵日期,法兵率往攻打,衅咎应由法负。 闰五月初九日(七、一) 法新任驻华公使巴德诺(JutesPatenotre)抵上海。 闰五月十一日(七、三) 以法有和意,命潘鼎新将前敌各军撤回谅山,并命岑毓英军仍驻保胜,不准轻进开衅。 闰五月十三日(七、五) 法水师提督孤拔抵沪。 闰五月十八日(七、一○) 刘铭传自天津南下往台湾。 闰五月二十日(七、一二) 法署使谢满禄照会总署:请中国明降谕旨撤兵,并索赔二百五十兆法郎,限七日内照允;否则,即自取抵押偿款。 张之洞接两广总督任。 闰五月二十四日(七、一六) 刘铭传抵基隆。 闰五月二十七日(七、一九) 授曾国荃为全权大臣,克日往上海与法使议办细约;并派陈宝琛会办。 闰五月二十九日(七、二一) 巴德诺允议商展限至七月底(公历),惟须先议偿款,再议「简明条约」其它细款。 六月初七日(七、二八) 曾国荃等在上海与巴德诺开始会议,巴要求革刘永福职及赔款。 六月初十日(七、三一) 越王阮福昊死。 六月十二日(八、二) 越王阮福昊弟福明权摄国事。 巴德诺照会曾国荃:中国赔款既有异议,限期已满,以后法国将任凭举动。 六月十五日(八、五) 法海军炮轰基隆。 六月十六日(八、六) 刘铭传督总兵曹志忠、章高元等击退基隆登陆法军。 六月十八日(八、八) 巴德诺照会曾国荃:法已取基隆为质押,暂不攻福州。 六月二十日(八、一○) 以法侵基隆,总署向法严重抗议;并照会各国,请秉公评论。 广西军撤入镇南关。 六月二十二日(八、一二) 廷臣会议对法和战全局,主拒绝偿款,仍请美国调处。 法军力攻沪尾,为提督孙开华所败。 曾纪泽晤英外次庞斯茀得(JPouncefort),告以法攻基隆事,望英能予公评或排解。 六月二十六日(八、一六) 英外相照会曾纪泽:英国以未知中、法议约详情,故难论法攻取基隆之是否合理。 六月二十八日(八、一八) 命沿海、沿江各省极力筹防。 六月二十九日(八、一九) 谢满禄再向总署致最后通牒,要求赔款八千万法郎,限二日答复(总署拒绝)。 六月三十日(八、二○) 准粤省向英商宝源、汇丰两行借银一百万两,以备协防云、贵及援闽济台军火之用。 七月初一日(八、二一) 法署使谢满禄下旗离京。 七月初二日(八、二二) 实授张之洞为两广总督。 以基隆击退法军(六月十五日之役),将刘铭传交部优叙,总兵曹志忠等赏赐有差,并发内帑三千两犒赏。 七月初三日(八、二三) 法海军突击福州师船,沉「扬武」等七舰,击毁船厂。 七月初六日(八、二六) 诏与法国宣战。 七月初七日(八、二七) 桂军进札谅山。 七月初八日(八、二八) 命发内帑十万两往福建备赏。 法军毁罗星塔及金牌炮台。 七月十七日(九、六) 命岑毓英等传知刘永福赶紧督军进取,云、粤各营亦应迅速进发。 七月十八日(九、七) 授左宗棠为钦差大臣,督办福建军务;福州将军穆图善、漕运总督杨昌浚帮办,张佩纶以会办大臣兼船政大臣;何如璋进京。 实授曾国荃为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 七月二十七日(九、一六) 命何璟进京,以杨昌浚为闽浙总督。 八月初三日(九、二一) 美使杨约翰(JohnRYoung)告总署:巴德诺表示必须偿款,或以滇省建造铁路通商、或以基隆煤矿交法经营,方可了结。 八月初四日(九、二二) 杨昌浚率新军自江宁启行经赣援闽。 八月初九日(九、二七) 李鸿章告杨约翰:中国决不允偿款。 八月十三日(一○、一) 法提督孤拔攻陷基隆炮台,刘铭传退淡水(台北)。 八月十四日(一○、二) 孤拔炮击沪尾。 八月十六日(一○、四) 命岑毓英、潘鼎新进攻北宁、太原,以牵制台湾法军。 八月二十日(一○、八) 法军在沪尾登陆,为提督孙开华、章高元等所败,退回舰上。 八月二十二日(一○、一○) 命杨岳斌帮办左宗棠军务,设计渡台。 九月初二日(一○、二○) 命妥速筹办台湾至福建海线及台北至基隆电线,并命台绅林维源等捐饷(从刘铭传奏)。 九月初四日(一○、二二) 加赏刘永福军饷银五万两。 九月初五日(一○、二三) 法水师封锁台湾西岸各海口。 九月初六日(一○、二四) 命李鸿章、曾国荃迅拨快碰并铁胁等船各六、七艘驰援台防。 九月初九日(一○、二七) 命曾国荃、张之洞接济台湾军械。 九月初十日(一○、二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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