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 者: | 宁德市档案馆,福鼎市档案馆,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等 |
| 出版社: | 厦门大学出版社 |
| 丛编项: | |
| 版权说明: | 本书为出版图书,暂不支持在线阅读,请支持正版图书 |
| 标 签: | 暂缺 |
| ISBN | 出版时间 | 包装 | 开本 | 页数 | 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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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知 | 暂无 | 暂无 | 未知 | 0 | 暂无 |
一、军民合作机构的建立
(一)福鼎县军民合作机构的建立
1.第二十五集团军总司令部军民合作站福鼎县指导处的建立
第二十五集团军总司令部军民合作站总指导处关于转发第三战区长官司令部颁发各集团军总司令部军民合作机构组织办法,并将组织军民合作机构情形具报的代电(1941年11月6日)
附件:第三战区各集团军总司令部军民合作站总指导处组织办法(1941年11月6日)
附件:第三战区各集团军总司令部各县(市)军民合作站指导处组织办法(1941年11月6日)
附件:第三战区各集团军总司令部各县(市)军民合作站指导处编制表(1941年11月6日)
附件:第三战区各集团军总司令部各县(市)军民合作站组织办法(1941年11月6日)
附件:第三战区各集团军总司令部各县(市)军民合作站工作纲要(1941年11月6日)
福建省政府关于令知第二十五集团军总司令部军民合作站总指导处成立日期的训令(1941年11月18日)
第二十五集团军总司令部军民合作站总指导处关于本处副处长陈联芬到处视事的通令(1940年12月17日)
第二十五集团军总司令部军民合作站福鼎县指导处关于转知省处副处长陈联芬到处视事的训令(1942年1月19日)
第二十五集团军总司令部关于各县依法从速组设各级军民合作机构,一并向本部军民合作站总指导处具报的快邮代电(1941年11月7日)
第二十五集团军总司令部军民合作站总指导处关于再催迅将各级军民合作机构赶速组成报处以凭转报而利抗建的代电(1941年12月1日)
福建省政府关于据军民合作站总指导处呈遵照规定组设立各级军民合作机构、请转饬建阳等县赶速组设俾便指导等情的训令(194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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